京东自营违法虚假宣传,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事实和依据:我于2023年8月22日在京东购买自营家有品致实木沙发1+2+3一套,认为京东自营信誉好,质量有保证,看到这款家有品致实木沙发京东自营图片宣传展示的样式符合自己和家人的要求,就选择下单购买。9月5日收到的货安装时发现,与京东自营图片宣传展示的严重不符,京东自营家有品致3位的沙发图片宣传展示的外露木制雕刻花纹靠背是一体的,中间没有拼接缝,我收到的3位的沙发是有1位的和2位的拼接在一起的,拼接处有很大的缝,由于不是统一设计制作的,连接处一边高一边低,很难看,明显处还有损坏留下的木洞抹的腻子,残次品沙发。京东自营以图片宣传展示的商品质量与给消费者提供的商品质量严重不符,虚假宣传,提供残次商品,故意欺诈消费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二十三条“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京东自营虚假宣传,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符合《消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和(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违法情形。《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京东自营虚假宣传,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应当依法得到应有的处罚。违法必究,维护公平正义。
经过五个来月的生长,中药材泽泻迎来了丰收。 我从耕田开始就追综,拍摄留影,今天见到收割完毕,才提笔写下这篇文章。
泽泻是很有名的一种中药材,网上有一短文说:相传一位容易感冒的小伙子叫阿宝。一天,阿宝听闻村中长者说某处湿地中有宝药泽泻,有奇效,于是便起身寻找。历经千辛万苦才找到了泽泻,但此时有一条河龙出现,告知阿宝湿地有一劫难,会毁掉湿地所有泽泻。阿宝闻言决是与河龙恶斗,最终保住了宝药泽泻,并将之传播了出去。
现代中药学研究:泽泻具有利水渗湿、泄热、降血脂等功效。对治病与保健都有一定的作用。
过去,我们牛华镇没有种植泽泻的经历。因丘陵地区,人多地少,并且田小,田浅,水源也不能保证,更没有符合中型拖拉机行驶的机耕道。这二年国家对丘陵地区的农田建设加大了投入,建设了许多高质量农田。小田合并为大田,并修好了机耕道和水渠,再加上国家政策允许田土流转,才有了粮药套种的耕种方式。
去年八月秋收时,从夹江县来了承包人,与杉树村干部和村民举行了洽谈。以每亩500元的价格租借水田种植泽泻,租借期暂定二年。村民根据自家情况作出租借或不租借。承包人作出承诺,栽种水稻时,出租人可收回水田,自家播种水稻。不收回的,由承包人播种收割收稻,不得荒废。
据我了解,当时村民有三种态度。一是家里缺青壮年的(外出打工)一般都愿意租借。二是家有劳动力的认为价格有点低,其原因是租借后的要少收一季再生稻。一亩再生稻要收二、三百斤,除去成本也能三百元左右。更主要是,关一季冬水田,田要肥些,第二年播种水稻要少施肥,稻谷也要多收点。第三种态度是摸到石头过河,因为从未遇到过,不知是否吃亏。从栽种泽泻的田来看,符合租借条件的大多数村民都签了租借的合同。承包人还与上游水塘管理人签订了合同,负责水资源管理,并承担了原水田灌溉(不管是否租借的水田)的管理。
由于杉树村缺劳动力,承包人从别的地方雇用劳动力来插种、管理泽泻。每天小车接送,吃一顿中午饭,工钱是100元一天,按实际出勤结算。前两天我看到泽泻收割时,参与收割的村民,还把孩子带来,让其在机耕道上玩耍。
种泽泻大概是六月开始育苗,到八月收完谷子就开始耕田,八月下旬就开始移栽,大约冬至以后就进行全面的收割,然后烘干再卖出。整个收割过程持续一个多月。
由于在近段时间,散步时没有见到承包人,负责收割的人也不知道承包人能有多少收入。我认为应该还是有利润的。对于水田出租村民来说,毕竟没有投资还有每亩500元收入。诸如此类创收村民还是持欢迎的。
乡村振兴大趋势,制度创新第一计。
粮药套种巧规划,村民增收欢歌起。
泽泻是很有名的一种中药材,网上有一短文说:相传一位容易感冒的小伙子叫阿宝。一天,阿宝听闻村中长者说某处湿地中有宝药泽泻,有奇效,于是便起身寻找。历经千辛万苦才找到了泽泻,但此时有一条河龙出现,告知阿宝湿地有一劫难,会毁掉湿地所有泽泻。阿宝闻言决是与河龙恶斗,最终保住了宝药泽泻,并将之传播了出去。
现代中药学研究:泽泻具有利水渗湿、泄热、降血脂等功效。对治病与保健都有一定的作用。
过去,我们牛华镇没有种植泽泻的经历。因丘陵地区,人多地少,并且田小,田浅,水源也不能保证,更没有符合中型拖拉机行驶的机耕道。这二年国家对丘陵地区的农田建设加大了投入,建设了许多高质量农田。小田合并为大田,并修好了机耕道和水渠,再加上国家政策允许田土流转,才有了粮药套种的耕种方式。
去年八月秋收时,从夹江县来了承包人,与杉树村干部和村民举行了洽谈。以每亩500元的价格租借水田种植泽泻,租借期暂定二年。村民根据自家情况作出租借或不租借。承包人作出承诺,栽种水稻时,出租人可收回水田,自家播种水稻。不收回的,由承包人播种收割收稻,不得荒废。
据我了解,当时村民有三种态度。一是家里缺青壮年的(外出打工)一般都愿意租借。二是家有劳动力的认为价格有点低,其原因是租借后的要少收一季再生稻。一亩再生稻要收二、三百斤,除去成本也能三百元左右。更主要是,关一季冬水田,田要肥些,第二年播种水稻要少施肥,稻谷也要多收点。第三种态度是摸到石头过河,因为从未遇到过,不知是否吃亏。从栽种泽泻的田来看,符合租借条件的大多数村民都签了租借的合同。承包人还与上游水塘管理人签订了合同,负责水资源管理,并承担了原水田灌溉(不管是否租借的水田)的管理。
由于杉树村缺劳动力,承包人从别的地方雇用劳动力来插种、管理泽泻。每天小车接送,吃一顿中午饭,工钱是100元一天,按实际出勤结算。前两天我看到泽泻收割时,参与收割的村民,还把孩子带来,让其在机耕道上玩耍。
种泽泻大概是六月开始育苗,到八月收完谷子就开始耕田,八月下旬就开始移栽,大约冬至以后就进行全面的收割,然后烘干再卖出。整个收割过程持续一个多月。
由于在近段时间,散步时没有见到承包人,负责收割的人也不知道承包人能有多少收入。我认为应该还是有利润的。对于水田出租村民来说,毕竟没有投资还有每亩500元收入。诸如此类创收村民还是持欢迎的。
乡村振兴大趋势,制度创新第一计。
粮药套种巧规划,村民增收欢歌起。
京东自营违法虚假宣传,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事实和依据:我于2023年8月22日在京东购买自营家有品致实木沙发1+2+3一套,认为京东自营信誉好,质量有保证,看到这款家有品致实木沙发京东自营图片宣传展示的样式符合自己和家人的要求,就选择下单购买。9月5日收到的货安装时发现,与京东自营图片宣传展示的严重不符,京东自营家有品致3位的沙发图片宣传展示的外露木制雕刻花纹靠背是一体的,中间没有拼接缝,我收到的3位的沙发是有1位的和2位的拼接在一起的,拼接处有很大的缝,由于不是统一设计制作的,连接处一边高一边低,很难看,明显处还有损坏留下的木洞抹的腻子,残次品沙发。京东自营以图片宣传展示的商品质量与给消费者提供的商品质量严重不符,虚假宣传,提供残次商品,故意欺诈消费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二十三条“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京东自营虚假宣传,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符合《消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和(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违法情形。《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京东自营虚假宣传,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应当依法得到应有的处罚。违法必究,维护公平正义。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