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每个打工人权益有关,是否我在职期间无论是主动还是被迫签了一个协议,原公司就可以获取行踪轨迹,对我进行跟踪拍摄?我们有没有权利知悉?
竞业普法每日一课1️⃣
2023年6月,上海检察在互联网上公开了一起竞业调查引发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例。
【案例情况如下】
某甲公司为核实前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相关事实,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竞业限制调查。第三方公司负责人张某受托后,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该员工的行踪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经上海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闵行区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张某相应刑罚。并对甲公司制发了《检察建议书》。
全文链接如下:
https://t.cn/A6YYhvoV
【目前市面上常见竞业调查手段】
1️⃣跟踪拍摄员工的视频及照片,只要不是拍到你个人隐私,比如在厕所里上厕所,法庭对这个证据予以采信,员工提出抗辩,包括证据的采集程序不合法,很多法院不会对这个问题进行论述,选择避开这个问题,直接采信;
2️⃣拨打新单位前台电话,询问某某员工是否在此上班,或者直接到前台询问,并录音录像,法庭采信;
3️⃣通过快递寄件、外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证明,有可能快递是假的,快递员是假的,但只要员工签收,法庭认可;
4️⃣通过到员工声称入职的第三方单位拍摄或录音调查是否实际履职,如原公司假扮猎头、假扮应聘者,并录音录像,法庭认可;
5️⃣查询社保、公积金、个税缴纳信息,并进一步调查代扣代缴公司与竞业公司的关联关系,法庭采信。
6️⃣通过员工的个人社交媒体信息,如某互联网公司有个案例,员工在朋友圈发“在字节跳动一周年”,被提交到法院,法庭采信;
7️⃣关注新单位人员变动、举办活动等新闻媒体消息,有员工面部肖像的,法庭采信;
8️⃣申请员工到庭接受询问,法庭一般支持企业;
9️⃣员工名下的交通工具频繁出入某公司或者某园区,或者员工在某园区、某物业大楼的停车记录、租用车位记录,法庭采信;
为何这些证据都得到了法庭认可,究其根本,是法院认为【竞业协议】是一个合同,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行为。可是在职期间,劳动者与企业的双方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吗?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的问题。
近年来,竞业矛盾激增,为此,上海高院微信公共账号曾发出《业态迭代焕新,人才竞争激烈……民营企业如何防范用工风险?》一文,以期为劳动者和企业依法正确履行劳动合同提供有益的指引,妥善处理民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全文链接如下:https://t.cn/A6YYhvoc
上海市法学会《李欣欣|劳动者离职竞业限制协议效力问题研究》显示,我国竞业限制案件量呈现出爆发式增长,劳动者离职后与用人单位在竞业协议效力、补偿金发放、竞业限制适格主体、竞业时长、意思表示真实与否等方面存在巨大分歧争议。法院在判定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时,面临着立法和司法上的双重困局。激增的案件和多起竞业劳资关系舆论也凸显了从立法和司法层面解决竞业限制协议效力认定这一问题的迫切性。李欣欣认为,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各地针对竞业限制协议效力问题出台了不同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导致全国范围内裁判标准混乱,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频出,解决方式,是建议消除立法的模糊性,统一裁判标准。在司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是,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偏重形式审查,过度注重保护用人单位利益, 建议是,应当将价值位阶理论、比例原则引入效力判定中,并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实质审查协议效力,实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双赢。全文链接如下:https://t.cn/A6lAJolS
【问题思考】
1️⃣如果委托第三人跟踪偷拍,第三人获取了前员工的行踪轨迹,第三人涉嫌犯罪,已被刑拘。那么目前市面一些互联网公司自己的员工或者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员工开展竞业调查时,是如何获取他人的行踪轨迹的?
2️⃣用于拍摄他人面部肖像拍摄的手机到底是公司自己的还是第三方公司的?如果是第三方的话,第三方怎么知道我们的面部肖像的,原公司将我们的个人面部肖像透露给第三方是否经过我们授权?
3️⃣面部肖像、行踪轨迹属于已公开的敏感个人信息,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29、30条之规定,处理(包括拍摄)他人面部肖像信息、行踪轨迹前,应当明确告知他人并获取他人同意,这些公司是否获取过员工的个人授权同意?
4️⃣离职员工也是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些公司对离职员工在职期间的面部肖像信息,包括面部打卡记录,个人隐私信息材料,包括家庭住址、他们保留多长时间,还是可以保存一辈子?如果他们用我们的面部肖像做其他行为,他们透露给第三方,我们有没有资格知悉?
竞业普法每日一课1️⃣
2023年6月,上海检察在互联网上公开了一起竞业调查引发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例。
【案例情况如下】
某甲公司为核实前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相关事实,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竞业限制调查。第三方公司负责人张某受托后,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该员工的行踪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经上海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闵行区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张某相应刑罚。并对甲公司制发了《检察建议书》。
全文链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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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面上常见竞业调查手段】
1️⃣跟踪拍摄员工的视频及照片,只要不是拍到你个人隐私,比如在厕所里上厕所,法庭对这个证据予以采信,员工提出抗辩,包括证据的采集程序不合法,很多法院不会对这个问题进行论述,选择避开这个问题,直接采信;
2️⃣拨打新单位前台电话,询问某某员工是否在此上班,或者直接到前台询问,并录音录像,法庭采信;
3️⃣通过快递寄件、外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证明,有可能快递是假的,快递员是假的,但只要员工签收,法庭认可;
4️⃣通过到员工声称入职的第三方单位拍摄或录音调查是否实际履职,如原公司假扮猎头、假扮应聘者,并录音录像,法庭认可;
5️⃣查询社保、公积金、个税缴纳信息,并进一步调查代扣代缴公司与竞业公司的关联关系,法庭采信。
6️⃣通过员工的个人社交媒体信息,如某互联网公司有个案例,员工在朋友圈发“在字节跳动一周年”,被提交到法院,法庭采信;
7️⃣关注新单位人员变动、举办活动等新闻媒体消息,有员工面部肖像的,法庭采信;
8️⃣申请员工到庭接受询问,法庭一般支持企业;
9️⃣员工名下的交通工具频繁出入某公司或者某园区,或者员工在某园区、某物业大楼的停车记录、租用车位记录,法庭采信;
为何这些证据都得到了法庭认可,究其根本,是法院认为【竞业协议】是一个合同,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行为。可是在职期间,劳动者与企业的双方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吗?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的问题。
近年来,竞业矛盾激增,为此,上海高院微信公共账号曾发出《业态迭代焕新,人才竞争激烈……民营企业如何防范用工风险?》一文,以期为劳动者和企业依法正确履行劳动合同提供有益的指引,妥善处理民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全文链接如下:https://t.cn/A6YYhvoc
上海市法学会《李欣欣|劳动者离职竞业限制协议效力问题研究》显示,我国竞业限制案件量呈现出爆发式增长,劳动者离职后与用人单位在竞业协议效力、补偿金发放、竞业限制适格主体、竞业时长、意思表示真实与否等方面存在巨大分歧争议。法院在判定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时,面临着立法和司法上的双重困局。激增的案件和多起竞业劳资关系舆论也凸显了从立法和司法层面解决竞业限制协议效力认定这一问题的迫切性。李欣欣认为,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各地针对竞业限制协议效力问题出台了不同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导致全国范围内裁判标准混乱,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频出,解决方式,是建议消除立法的模糊性,统一裁判标准。在司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是,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偏重形式审查,过度注重保护用人单位利益, 建议是,应当将价值位阶理论、比例原则引入效力判定中,并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实质审查协议效力,实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双赢。全文链接如下:https://t.cn/A6lAJolS
【问题思考】
1️⃣如果委托第三人跟踪偷拍,第三人获取了前员工的行踪轨迹,第三人涉嫌犯罪,已被刑拘。那么目前市面一些互联网公司自己的员工或者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员工开展竞业调查时,是如何获取他人的行踪轨迹的?
2️⃣用于拍摄他人面部肖像拍摄的手机到底是公司自己的还是第三方公司的?如果是第三方的话,第三方怎么知道我们的面部肖像的,原公司将我们的个人面部肖像透露给第三方是否经过我们授权?
3️⃣面部肖像、行踪轨迹属于已公开的敏感个人信息,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29、30条之规定,处理(包括拍摄)他人面部肖像信息、行踪轨迹前,应当明确告知他人并获取他人同意,这些公司是否获取过员工的个人授权同意?
4️⃣离职员工也是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些公司对离职员工在职期间的面部肖像信息,包括面部打卡记录,个人隐私信息材料,包括家庭住址、他们保留多长时间,还是可以保存一辈子?如果他们用我们的面部肖像做其他行为,他们透露给第三方,我们有没有资格知悉?
不知道你后来有没有再想起过我
今晨你又入梦了
我在鸟不拉屎的远方
竟遇到了你
住在一个闭塞狭小的地方
你紧紧的抱着我
并不说话
时间似乎很紧
你要离开
你对我说要先回去第二天会来接我
我死死的揪着你的衣角
不甘心的问你
你真的会来吗
你说会的
然后离开
自始至终你都没看过我
我惊醒
看了眼时间
5点48
或许想要知道个答案
7点多我又睡着了
续前梦
我整晚都焦急的等待着你
终于又用微博联系你
你真的会来吗
手机提示微博有回复
可我怎么也找不到你的账号了
我疯狂的翻找
找到了
你说会来的,等你
说已经买好票了
一会就出发
我想着
你第二天要上班啊
你大半夜出来怎么行呢
可是没一会你就出现在我面前了
你要带我回去
我们又找不到我住的房间了
兜兜转转
好不容易找到了房间
你又不见了
我坐在房里嚎啕大哭
我又醒了
8点16
我必须起床了
你看
最终还是我自己弄丢了你
每一次入梦
都是一次告别
真巧
你今天没来
是否去赴别人的约了呢
今晨你又入梦了
我在鸟不拉屎的远方
竟遇到了你
住在一个闭塞狭小的地方
你紧紧的抱着我
并不说话
时间似乎很紧
你要离开
你对我说要先回去第二天会来接我
我死死的揪着你的衣角
不甘心的问你
你真的会来吗
你说会的
然后离开
自始至终你都没看过我
我惊醒
看了眼时间
5点48
或许想要知道个答案
7点多我又睡着了
续前梦
我整晚都焦急的等待着你
终于又用微博联系你
你真的会来吗
手机提示微博有回复
可我怎么也找不到你的账号了
我疯狂的翻找
找到了
你说会来的,等你
说已经买好票了
一会就出发
我想着
你第二天要上班啊
你大半夜出来怎么行呢
可是没一会你就出现在我面前了
你要带我回去
我们又找不到我住的房间了
兜兜转转
好不容易找到了房间
你又不见了
我坐在房里嚎啕大哭
我又醒了
8点16
我必须起床了
你看
最终还是我自己弄丢了你
每一次入梦
都是一次告别
真巧
你今天没来
是否去赴别人的约了呢
【#22岁女生长期熬夜患带状疱疹#,浑身泛红刺痛,医生:俗称“蛇缠腰”】医生对我说,这是中老年人得的病,你这么年轻就有,证明你身体素质真的很差了。”谈及确诊带状疱疹的过程,杨女士表示就诊的医生也很吃惊。
去年8月份,22岁的杨女士发现自己背部大面积泛红,后蔓延至前胸,有明显刺痛感。
当时,她以为是天气炎热捂出了痱子,就没当回事,打算去药店买药擦一擦。她告诉九派新闻,那段时间,自己熬夜很严重,凌晨三四点入睡,早上又要起来上班,一天只睡五六个小时。
在去药店之前,她无意刷到一个视频,“就是一个年轻人,他得了这个带状疱疹,然后视频里就说他是熬夜得的,吓得我立马弹射起跳。”
担心自己是相同的症状,杨女士当下就去医院挂了号,结果确诊,好在是先兆期,并没有连成带状。#吓得我不敢熬夜了#(九派新闻)
去年8月份,22岁的杨女士发现自己背部大面积泛红,后蔓延至前胸,有明显刺痛感。
当时,她以为是天气炎热捂出了痱子,就没当回事,打算去药店买药擦一擦。她告诉九派新闻,那段时间,自己熬夜很严重,凌晨三四点入睡,早上又要起来上班,一天只睡五六个小时。
在去药店之前,她无意刷到一个视频,“就是一个年轻人,他得了这个带状疱疹,然后视频里就说他是熬夜得的,吓得我立马弹射起跳。”
担心自己是相同的症状,杨女士当下就去医院挂了号,结果确诊,好在是先兆期,并没有连成带状。#吓得我不敢熬夜了#(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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