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秉珍《昆虫漫话》,首次出版于民国二十五年的一本小册子。其人资料极少,死于1952年,据称“割喉自杀”,唏嘘。这本书写法通俗,描写包括蜂、蝶、蝉、萤、蚊、蝇、蜻蛉、蟋蟀、蝗虫、螳螂、天牛、蚕、蚁等常见昆虫,穿插史话传说,写得有趣,读得入迷。
我对昆虫的了解知之甚少,有些甚至来自于影视作品。读完后再联想以前看的金光布袋戏之“凤蝶”姑娘、惊悚推理《寒蝉鸣泣之时》、战争题材《萤火虫之墓》等的作品意象,有了新的认识。 #龍の读书手札# https://t.cn/A60pTu04
我对昆虫的了解知之甚少,有些甚至来自于影视作品。读完后再联想以前看的金光布袋戏之“凤蝶”姑娘、惊悚推理《寒蝉鸣泣之时》、战争题材《萤火虫之墓》等的作品意象,有了新的认识。 #龍の读书手札# https://t.cn/A60pTu04
汪明珠看似是爱情大过天,其实是三个女人中,最不能放弃自我的一位。
人如其名,如明珠一般璀璨动人、光彩夺目。
她和宝总的关系,是27号和排骨年糕。
两人相识于微时,当年宝总还是阿宝,汪小姐还是小汪,阿宝因为炒股风险太大,想转做外贸单,为了工作方便,结交了外滩路27号外贸大楼的小汪。
他们一路升级打怪,完成了一个又一个外贸单,做火了“三羊牌”,打造了上海名牌,建立了深厚的革命友情的同时,也有了暧昧。
阿宝成为备受瞩目、自带光环的宝总,小汪成为27号的掌上明珠汪小姐。
每次谈生意,他们都会去吃排骨年糕。
坐在小店的窗前,热气腾腾,汪小姐吃排骨,宝总就吃年糕,汪小姐吃年糕,宝总就吃排骨,汪小姐两样都要,宝总就看她吃。
谈的是生意,吃的是那一份宠溺,一份暧昧。
但它是男女之情吗?
同样是车中戏,宝总看李李,是男人看女人,是烈焰红唇情欲流转。
看汪小姐,就像是老父亲看女儿。
宝总在生意场上待久了,不管内心有再大的波澜,都始终化成一个“不响”。
对汪小姐,他是有那种老房子着火的冲动的,具体表现就是,经历再多,也依然不计后果千方百计托举她。
在汪小姐被同事背叛后,不惜放弃三羊牌,“冲冠一怒为红颜”。
宝总任性地告诉爷叔,排骨年糕对他来说,从来都不是生意。
街边小吃排骨年糕,是宝总失控的爱。
那么汪小姐呢?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宝总的?
汪小姐年轻,家境优渥,不会像玲子那样,得先有看得到摸得着的物质,才会心动。
她喜欢宝总,是第一眼就沦陷的那种,是《执迷不悔》和《偷心》。
表面上对他凶巴巴,但暗地里又忍不住偷偷看他,看得入迷,看得嘴角上扬。
汪小姐家境好,心高气傲,公司纪律又明确规定不能和客户有人情利益往来。
所以宝总送的隐形眼镜,和珍珠耳环,她都要自己再付钱买回来。
嘴里说着耳环是老太太戴的,第二天就拿到公司去给同事展示。
宁愿交公后,自己再买回来,也要大家知道,这是宝总对她的一份偏爱。
宝总去诸暨谈生意,平日里节俭又守规矩的汪小姐,一激动拿出宝总给的两万块,当场买了一辆车开过去救人。
车撞了也没所谓,最担心的还是宝总的安危,见到面的那一刻,她不顾公职身份、和女儿家家的矜持,直接冲过去抱他,哭得振聋发聩,爱得轰轰烈烈。
两人蹲在角落里,宝总细声软语小心安慰她“我不是蛮好,不要哭了”,纯情得就像邻家大哥哥。
老男人喜欢和年下女谈恋爱,其中最上瘾的感觉大概就是,自己也一夜回春,变年轻了。
这场戏,是两人最浪漫,最柔情的时刻。
他记住了那辆车,更记住了那晚的碰哭精,这才有了之后几百倍奉还的“凯迪拉克”。
汪小姐终究是天真,出了事情,就想辞职,就想陪宝总卖茶叶蛋,在她单纯的感情经历里,那一刻爱情大过天。
她不明白,宝总喜欢的是27号的那朵金花汪小姐。
喜欢的是有梦想,有干劲儿,倔强、能吃苦,想干一番大事业的汪小姐。
宝总最终没赴“排骨年糕”之约,还替她挨了金美林一巴掌。
宝总以为那是守护,但那一巴掌,对汪小姐来说,比打在她脸上还要疼100倍。
她一直要强,做了这么多年外贸,结果黄河路上订不到一个位置。
那一刻,她幡然醒悟。
自尊心强,好家境的女孩,是不能忍受这样的侮辱的,她忍住所有的苦,坚持要做自己的码头。
她始终丢不掉的,就是自己。
因为好人家的孩子,从小就不允许输。争口气,比一切都重要。
要成为自己的那颗心呀,是汪小姐这一生的枷锁和幸运,是这一生的标准线,她会短暂偏离,但不会太久。
而之后的发展,也再次证明,汪小姐还是汪小姐。
哪怕到了工厂,干着最苦的工作,她也是发光的钻石,一个人去到深圳,宁愿赔钱也不要宝总帮忙。
范总百思不得其解地追问,为什么?
她说,为了争口气。
也正是这份光芒,让汪小姐赢得了意外的爱情。
魏总身边不缺有钱人家的小姐,但遇到一位这样吃苦耐劳、不娇柔不做作的汪小姐,还是头一遭。
两人之间的互动,从那碗“黄鱼捞面”开始,在日积月累的并肩奋斗中,竟也从不靠谱的荷尔蒙上头,逐渐变成了细水长流。
剧演了一半才知道魏总叫魏宏庆,而小说里,汪小姐的丈夫就叫宏庆。
这是“不响”的王家卫式隐喻。
两人的结局,是早就写好了的。
#唐嫣汪小姐##电视剧繁花##宝总#
人如其名,如明珠一般璀璨动人、光彩夺目。
她和宝总的关系,是27号和排骨年糕。
两人相识于微时,当年宝总还是阿宝,汪小姐还是小汪,阿宝因为炒股风险太大,想转做外贸单,为了工作方便,结交了外滩路27号外贸大楼的小汪。
他们一路升级打怪,完成了一个又一个外贸单,做火了“三羊牌”,打造了上海名牌,建立了深厚的革命友情的同时,也有了暧昧。
阿宝成为备受瞩目、自带光环的宝总,小汪成为27号的掌上明珠汪小姐。
每次谈生意,他们都会去吃排骨年糕。
坐在小店的窗前,热气腾腾,汪小姐吃排骨,宝总就吃年糕,汪小姐吃年糕,宝总就吃排骨,汪小姐两样都要,宝总就看她吃。
谈的是生意,吃的是那一份宠溺,一份暧昧。
但它是男女之情吗?
同样是车中戏,宝总看李李,是男人看女人,是烈焰红唇情欲流转。
看汪小姐,就像是老父亲看女儿。
宝总在生意场上待久了,不管内心有再大的波澜,都始终化成一个“不响”。
对汪小姐,他是有那种老房子着火的冲动的,具体表现就是,经历再多,也依然不计后果千方百计托举她。
在汪小姐被同事背叛后,不惜放弃三羊牌,“冲冠一怒为红颜”。
宝总任性地告诉爷叔,排骨年糕对他来说,从来都不是生意。
街边小吃排骨年糕,是宝总失控的爱。
那么汪小姐呢?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宝总的?
汪小姐年轻,家境优渥,不会像玲子那样,得先有看得到摸得着的物质,才会心动。
她喜欢宝总,是第一眼就沦陷的那种,是《执迷不悔》和《偷心》。
表面上对他凶巴巴,但暗地里又忍不住偷偷看他,看得入迷,看得嘴角上扬。
汪小姐家境好,心高气傲,公司纪律又明确规定不能和客户有人情利益往来。
所以宝总送的隐形眼镜,和珍珠耳环,她都要自己再付钱买回来。
嘴里说着耳环是老太太戴的,第二天就拿到公司去给同事展示。
宁愿交公后,自己再买回来,也要大家知道,这是宝总对她的一份偏爱。
宝总去诸暨谈生意,平日里节俭又守规矩的汪小姐,一激动拿出宝总给的两万块,当场买了一辆车开过去救人。
车撞了也没所谓,最担心的还是宝总的安危,见到面的那一刻,她不顾公职身份、和女儿家家的矜持,直接冲过去抱他,哭得振聋发聩,爱得轰轰烈烈。
两人蹲在角落里,宝总细声软语小心安慰她“我不是蛮好,不要哭了”,纯情得就像邻家大哥哥。
老男人喜欢和年下女谈恋爱,其中最上瘾的感觉大概就是,自己也一夜回春,变年轻了。
这场戏,是两人最浪漫,最柔情的时刻。
他记住了那辆车,更记住了那晚的碰哭精,这才有了之后几百倍奉还的“凯迪拉克”。
汪小姐终究是天真,出了事情,就想辞职,就想陪宝总卖茶叶蛋,在她单纯的感情经历里,那一刻爱情大过天。
她不明白,宝总喜欢的是27号的那朵金花汪小姐。
喜欢的是有梦想,有干劲儿,倔强、能吃苦,想干一番大事业的汪小姐。
宝总最终没赴“排骨年糕”之约,还替她挨了金美林一巴掌。
宝总以为那是守护,但那一巴掌,对汪小姐来说,比打在她脸上还要疼100倍。
她一直要强,做了这么多年外贸,结果黄河路上订不到一个位置。
那一刻,她幡然醒悟。
自尊心强,好家境的女孩,是不能忍受这样的侮辱的,她忍住所有的苦,坚持要做自己的码头。
她始终丢不掉的,就是自己。
因为好人家的孩子,从小就不允许输。争口气,比一切都重要。
要成为自己的那颗心呀,是汪小姐这一生的枷锁和幸运,是这一生的标准线,她会短暂偏离,但不会太久。
而之后的发展,也再次证明,汪小姐还是汪小姐。
哪怕到了工厂,干着最苦的工作,她也是发光的钻石,一个人去到深圳,宁愿赔钱也不要宝总帮忙。
范总百思不得其解地追问,为什么?
她说,为了争口气。
也正是这份光芒,让汪小姐赢得了意外的爱情。
魏总身边不缺有钱人家的小姐,但遇到一位这样吃苦耐劳、不娇柔不做作的汪小姐,还是头一遭。
两人之间的互动,从那碗“黄鱼捞面”开始,在日积月累的并肩奋斗中,竟也从不靠谱的荷尔蒙上头,逐渐变成了细水长流。
剧演了一半才知道魏总叫魏宏庆,而小说里,汪小姐的丈夫就叫宏庆。
这是“不响”的王家卫式隐喻。
两人的结局,是早就写好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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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适[超话]#一些jun阀×戏子
“他唱着他乡遇故知,一步一步是相思。”
“班主,那人是谁啊?最近总来。”年轻的戏伶唱完了一出,卸了妆下台来,看着台下一身军装、高大俊美的人入迷。
“哎呦喂,你可别瞎问,那可是军老爷!”班主一巴掌拍他脑门上。“别以为人家这两天有兴致来几次你就能攀上人家了,快走哈。”
他不信邪,才不管对方是什么jun阀还是老爷,坐到那人身边摇着扇子,还装作不经意地打量对方。
陈/牧/驰饶有兴致地盯着主动送上门的小美人。“刚才就是你唱的对吧?唱的不错。”
“你喜欢听嘛?”于//适的眼睛亮晶晶的看他。“你要是喜欢,我每天都唱,你可以每天来听。”
“我可能没法每天来听……”陈/牧/驰垂下眼眸。于/适刚要失望地撅起嘴,陈/牧/驰就捏起了对方的下巴轻轻抬起他的脸。
“但是我想让你天天给我唱,只给我一个人唱——
要不要跟我走?”
图是AI合成!!!!(我知道吃吃哥这个发型有点油但是私密吗喽,只有这一个素材)
“他唱着他乡遇故知,一步一步是相思。”
“班主,那人是谁啊?最近总来。”年轻的戏伶唱完了一出,卸了妆下台来,看着台下一身军装、高大俊美的人入迷。
“哎呦喂,你可别瞎问,那可是军老爷!”班主一巴掌拍他脑门上。“别以为人家这两天有兴致来几次你就能攀上人家了,快走哈。”
他不信邪,才不管对方是什么jun阀还是老爷,坐到那人身边摇着扇子,还装作不经意地打量对方。
陈/牧/驰饶有兴致地盯着主动送上门的小美人。“刚才就是你唱的对吧?唱的不错。”
“你喜欢听嘛?”于//适的眼睛亮晶晶的看他。“你要是喜欢,我每天都唱,你可以每天来听。”
“我可能没法每天来听……”陈/牧/驰垂下眼眸。于/适刚要失望地撅起嘴,陈/牧/驰就捏起了对方的下巴轻轻抬起他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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