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说说昨天摆摊卖冰粉。
第一天弟弟做的量非常少,我们怀揣着“开张即胜利”的信条带着准备好的东西出了门。
走到一半,发现没有带冰块,于是弟弟继续推着板车,而我回去拿东西。
等我再赶到约定好的地方,弟弟已经把摊位支棱起了,然而人像个鹌鹑一样怂在后面,见我一去,说:“姐姐,我们忘记了拿板凳。”
我刚想开口说我去,弟弟就往回跑了,“姐姐你在这里守着,我回去拿板凳哈”
我:……好吧。
【期间弟弟跑到一半发现没带钥匙又跑回来拿钥匙,按下不表】
我站在冰粉摊前,左边是拿着自动循环喇叭卖小龙虾的夫妇,右边是卖菜的大爷。
我沉默了,想起了《人生》里面开不了口叫卖的主人公,我想我得比人家强吧,然后我就开始吆喝了。
——“冰粉冰粉,手工冰粉,五块一碗”
吆喝了一会,隔壁的龙虾大叔,“妹妹,来一份嘛。”
我连连摆手,“谢谢谢谢,不用不用。”在大叔自带的小喇叭的帮助下,我已经知道了大叔的龙虾68一盒,我不想还没有赚钱就亏。
大叔:“……我要一份冰粉。”
我:“!!!谢谢谢谢,不好意思哈,我这边业务能力不是很熟,麻烦你多等一下哈。”
大叔:“多加点西瓜哦。”
我:“没问题。”
我手忙脚乱地打开所有的盒子,在弟弟回来之前成功地卖出去第一碗。
龙虾大叔拿到冰粉就递给自己的老婆了。
弟弟带着板凳来了,我跟他说隔壁叔叔阿姨关照了我们,弟弟礼貌地表示了感谢。
然后陆陆续续又卖出去几碗,弟弟的同学也来了,不过没带钱,弟弟小手一挥,大方送了一碗。
因为做得不多,所以我们很快就只剩下一点锅底。我想起“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想到自己都没有尝到味道,就跟弟弟说,“这点看起来不好卖了,我们自己吃了吧。”
弟弟:好呀好呀。
然后弟弟就开始疯狂➕小料,结果盖子一盖,立马变得很像那么回事。
我立马跳票:弟弟,我们还是把它卖掉吧。
弟弟:好呀好呀。
我把广告语一改,最后一碗的饥饿营销起了作用,马上就卖掉了。
最后我们就收拾装备回家啦。
第一天弟弟做的量非常少,我们怀揣着“开张即胜利”的信条带着准备好的东西出了门。
走到一半,发现没有带冰块,于是弟弟继续推着板车,而我回去拿东西。
等我再赶到约定好的地方,弟弟已经把摊位支棱起了,然而人像个鹌鹑一样怂在后面,见我一去,说:“姐姐,我们忘记了拿板凳。”
我刚想开口说我去,弟弟就往回跑了,“姐姐你在这里守着,我回去拿板凳哈”
我:……好吧。
【期间弟弟跑到一半发现没带钥匙又跑回来拿钥匙,按下不表】
我站在冰粉摊前,左边是拿着自动循环喇叭卖小龙虾的夫妇,右边是卖菜的大爷。
我沉默了,想起了《人生》里面开不了口叫卖的主人公,我想我得比人家强吧,然后我就开始吆喝了。
——“冰粉冰粉,手工冰粉,五块一碗”
吆喝了一会,隔壁的龙虾大叔,“妹妹,来一份嘛。”
我连连摆手,“谢谢谢谢,不用不用。”在大叔自带的小喇叭的帮助下,我已经知道了大叔的龙虾68一盒,我不想还没有赚钱就亏。
大叔:“……我要一份冰粉。”
我:“!!!谢谢谢谢,不好意思哈,我这边业务能力不是很熟,麻烦你多等一下哈。”
大叔:“多加点西瓜哦。”
我:“没问题。”
我手忙脚乱地打开所有的盒子,在弟弟回来之前成功地卖出去第一碗。
龙虾大叔拿到冰粉就递给自己的老婆了。
弟弟带着板凳来了,我跟他说隔壁叔叔阿姨关照了我们,弟弟礼貌地表示了感谢。
然后陆陆续续又卖出去几碗,弟弟的同学也来了,不过没带钱,弟弟小手一挥,大方送了一碗。
因为做得不多,所以我们很快就只剩下一点锅底。我想起“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想到自己都没有尝到味道,就跟弟弟说,“这点看起来不好卖了,我们自己吃了吧。”
弟弟:好呀好呀。
然后弟弟就开始疯狂➕小料,结果盖子一盖,立马变得很像那么回事。
我立马跳票:弟弟,我们还是把它卖掉吧。
弟弟:好呀好呀。
我把广告语一改,最后一碗的饥饿营销起了作用,马上就卖掉了。
最后我们就收拾装备回家啦。
【赏读:《讹读苏东坡》】
多年前客居江门市,我曾几回到五邑城后面的羊桥路买荔枝散子吃。“散子”就是一个个离了枝的荔枝果子(荔枝本名离支,这些“散子”显然更适合它的本名)。相对于那些有枝连着的果子来说,它们的价钱要便宜得多。如果选择那些已卖了四五天的荔枝散子,价钱还会更便宜。我爱吃荔枝,更爱这两种价钱优惠的荔枝。至少有两年的夏天,我每一回都在下午或傍晚去买两大袋的荔枝散子,每一回都有二三十斤,拎回住处,每天三顿都吃荔枝,完全不吃任何米饭或粥、粉、面、饼、包子之类的食物。每一回我都吃得眉开眼笑、心旷神怡,完全不觉得它像别人信誓旦旦说的那样热气,更没有任何不适感。
后来,我偶然在书上看到一种说法:人们常说的所谓的“一个荔枝三把火”,其实是来源于人们对苏东坡的诗句的讹读。苏东坡有诗句:“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他老人家为岭南荔枝写下了童叟皆知的一句精彩绝伦的“广告语”。但是,人们却渐渐将“日啖荔枝三百颗”讹读成了“一啖荔枝三把火”,后来更是成了误传至今的“一个荔枝三把火”。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本书的名字叫《广州话熟语大观》,是广州民间文艺家协会编辑出版的正规出版物。我的几回几天连续完全以荔枝当惟一的饭食吃而无任何上火现象的经历,足以为这本书里的这种说法作证。
我暗暗感叹:人世间,确有不少真相、真话被人们误读了,因而祖祖辈辈相传,最终误导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啊!譬如“无度(气度、度量)不丈夫”,就被人们说成了“无毒不丈夫”,于是那些心肠狠毒的人渣做了坏事后,反而因此沾沾自喜:“我这是大丈夫的标志!”1949年以前,中国文盲极多,以讹传讹的事真是多不胜数,杜甫杜拾遗还让民间的愚夫愚妇们讹传成了“杜十姨”,硬给他建了“十姨庙”;儒家大功臣董仲舒的墓自汉代起被人称为“下马陵”,到了唐代白居易的名篇《琵琶行》里,竟然已成了“虾蟆陵”了。苏东坡的诗句被人讹传,实在是大概率的事。读书以求明理,实在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
唐代诗人杜牧曾写下一首《过华清池绝句》:“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清代两广总督阮元曾作诗:“新歌初谱荔枝香,岂独杨妃带笑尝。应是殿前高力士,最将风味念家乡。”有人开玩笑说阮元的诗句进一步印证了“杨妃带笑尝”的原来是高力士家乡茂名的荔枝,杜牧的诗句完全可以改为“一骑红尘妃子笑,缘是茂名荔枝来”;苏东坡的诗句也可以改为“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茂名人。”我觉得这是不够自信的表现。
即使是如今,从茂名到长安送荔枝,就算是日夜换骑快马走平坦的高速公路,到了目的地后,只怕荔枝也是“色、香、味俱变”,让人见之闻之反胃了。一千多年前的茂名到长安的路况,较之今日,实在是地天之别。说那时从茂名送荔枝到长安给杨贵妃吃,显然是个笑话。阮元的诗句,其实诗人的浪漫联想,并不能作为史实的实证。
好好的茂名荔枝,何必非要攀附杨贵妃呢?许多古人赞赏的东西,其实是远远不如今日的物产的质量的。譬如古人赞美的那时的房屋的巍峨和衣服的华美,如何比得上今日的房屋的高耸入云?如何比得上如今的衣服的让人惊叹呢?连花生和苹果甚至番薯都没吃过的杨贵妃及其同代人,其人对食物的认知程度和今人一比,简直就是无知的傻子。老实说,在对美食的赏鉴方面,随便拉一个现代人,相信赏鉴水平都不在唐人之下。在某些领域,前人往往就像小学生,今人往往就像大学生,其识见差别之大真不可以道里计。我们不必非要硬拉前人来为自己撑腰。我们应该有这样的自信。
忽然想起坡公的那首诗的全璧:“罗浮山下四时春,卢橘杨梅次第新。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这首诗用普通话来读是不押韵的,用粤语来读也只有“新”和“人”押韵。用阳江、茂名、江门等地的话来读,却是三句诗都押韵。这些地方的人读“春”为cen,“新”和“人”分别读为sen和ren,韵母都是en。
忽然又想起王维的一首名诗《息夫人》:“莫以今时宠,能忘旧日恩。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这首诗用普通人话和粤语也不能押韵,但用广东恩平话和云南广南县的话却都是押韵的。“恩”和“言”,广东恩平人发音为yin和ngin,云南省广南人发“恩”音为ngin。
广东人、云南省人和四川人的言中,还保留着我国古代汉语的发音密码。多学一点中国各地的方言,有利于还原中国古代史籍中的记载的真相。我想,东坡夫子是会赞同我这个结论的。
坡公平生好作滑稽言语,娱乐了许多人。我且送他一首打油诗:
昔人讹读苏东坡,
欲其血流又头破。
奈何今人犹误读,
似将坡公作地拖。
(本文为第五届伯鸿书香奖·阅读奖获奖作品)
https://t.cn/A6aTn7WY
多年前客居江门市,我曾几回到五邑城后面的羊桥路买荔枝散子吃。“散子”就是一个个离了枝的荔枝果子(荔枝本名离支,这些“散子”显然更适合它的本名)。相对于那些有枝连着的果子来说,它们的价钱要便宜得多。如果选择那些已卖了四五天的荔枝散子,价钱还会更便宜。我爱吃荔枝,更爱这两种价钱优惠的荔枝。至少有两年的夏天,我每一回都在下午或傍晚去买两大袋的荔枝散子,每一回都有二三十斤,拎回住处,每天三顿都吃荔枝,完全不吃任何米饭或粥、粉、面、饼、包子之类的食物。每一回我都吃得眉开眼笑、心旷神怡,完全不觉得它像别人信誓旦旦说的那样热气,更没有任何不适感。
后来,我偶然在书上看到一种说法:人们常说的所谓的“一个荔枝三把火”,其实是来源于人们对苏东坡的诗句的讹读。苏东坡有诗句:“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他老人家为岭南荔枝写下了童叟皆知的一句精彩绝伦的“广告语”。但是,人们却渐渐将“日啖荔枝三百颗”讹读成了“一啖荔枝三把火”,后来更是成了误传至今的“一个荔枝三把火”。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本书的名字叫《广州话熟语大观》,是广州民间文艺家协会编辑出版的正规出版物。我的几回几天连续完全以荔枝当惟一的饭食吃而无任何上火现象的经历,足以为这本书里的这种说法作证。
我暗暗感叹:人世间,确有不少真相、真话被人们误读了,因而祖祖辈辈相传,最终误导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啊!譬如“无度(气度、度量)不丈夫”,就被人们说成了“无毒不丈夫”,于是那些心肠狠毒的人渣做了坏事后,反而因此沾沾自喜:“我这是大丈夫的标志!”1949年以前,中国文盲极多,以讹传讹的事真是多不胜数,杜甫杜拾遗还让民间的愚夫愚妇们讹传成了“杜十姨”,硬给他建了“十姨庙”;儒家大功臣董仲舒的墓自汉代起被人称为“下马陵”,到了唐代白居易的名篇《琵琶行》里,竟然已成了“虾蟆陵”了。苏东坡的诗句被人讹传,实在是大概率的事。读书以求明理,实在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
唐代诗人杜牧曾写下一首《过华清池绝句》:“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清代两广总督阮元曾作诗:“新歌初谱荔枝香,岂独杨妃带笑尝。应是殿前高力士,最将风味念家乡。”有人开玩笑说阮元的诗句进一步印证了“杨妃带笑尝”的原来是高力士家乡茂名的荔枝,杜牧的诗句完全可以改为“一骑红尘妃子笑,缘是茂名荔枝来”;苏东坡的诗句也可以改为“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茂名人。”我觉得这是不够自信的表现。
即使是如今,从茂名到长安送荔枝,就算是日夜换骑快马走平坦的高速公路,到了目的地后,只怕荔枝也是“色、香、味俱变”,让人见之闻之反胃了。一千多年前的茂名到长安的路况,较之今日,实在是地天之别。说那时从茂名送荔枝到长安给杨贵妃吃,显然是个笑话。阮元的诗句,其实诗人的浪漫联想,并不能作为史实的实证。
好好的茂名荔枝,何必非要攀附杨贵妃呢?许多古人赞赏的东西,其实是远远不如今日的物产的质量的。譬如古人赞美的那时的房屋的巍峨和衣服的华美,如何比得上今日的房屋的高耸入云?如何比得上如今的衣服的让人惊叹呢?连花生和苹果甚至番薯都没吃过的杨贵妃及其同代人,其人对食物的认知程度和今人一比,简直就是无知的傻子。老实说,在对美食的赏鉴方面,随便拉一个现代人,相信赏鉴水平都不在唐人之下。在某些领域,前人往往就像小学生,今人往往就像大学生,其识见差别之大真不可以道里计。我们不必非要硬拉前人来为自己撑腰。我们应该有这样的自信。
忽然想起坡公的那首诗的全璧:“罗浮山下四时春,卢橘杨梅次第新。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这首诗用普通话来读是不押韵的,用粤语来读也只有“新”和“人”押韵。用阳江、茂名、江门等地的话来读,却是三句诗都押韵。这些地方的人读“春”为cen,“新”和“人”分别读为sen和ren,韵母都是en。
忽然又想起王维的一首名诗《息夫人》:“莫以今时宠,能忘旧日恩。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这首诗用普通人话和粤语也不能押韵,但用广东恩平话和云南广南县的话却都是押韵的。“恩”和“言”,广东恩平人发音为yin和ngin,云南省广南人发“恩”音为n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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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奶茶品牌商标侵权打假获赔100万#牛鲨打假公司[超话]#
网红奶茶品牌商标侵权打假获赔100万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案情简介:#牛鲨打假公司[超话]#
原告武汉熠汇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熠汇饮公司)诉称:其为“益禾堂”等商标的独占许可使用权人,相关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类别分别包含餐馆、塑料杯、塑料袋等。两被告系关联企业,被告一益禾堂一公司(简称)以“一益禾堂一”为字号,与被告梁公子公司(简称)使用“一益禾堂一”“益采堂”标识进行招商,并向加盟商提供与原告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近似的装潢设计,侵犯原告“益禾堂”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诉请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43340元。
被告一益禾堂一公司辩称,其使用的第36612458号“一益禾堂一”注册商标系经案外人授权许可善意使用,与原告商标不构成相同或近似,无攀附原告商标商誉的故意,不构成商标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梁公子公司辩称,其未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一益禾堂一”商标,其系经一益禾堂一公司授权并许可他人使用第40079095号“益采堂”注册商标,不侵犯原告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裁定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系涉案“益禾堂”注册商标的独占许可使用权人,其加盟店铺使用统一的装修风格、与设计配套的菜单、“畅饮年轻这一杯”广告语、员工工作服等,构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装潢。
被告一益禾堂一公司将“一益禾堂一”作为企业字号;在BOSS直聘网中展示的店铺装修与原告店铺近似,招牌上均使用了“一益禾堂一”字样;此外,一益禾堂一公司授权深圳地区多名加盟商使用“一益禾堂一”标识经营饮品店或奶茶店。被告梁公子公司在其“益采堂奶茶”微信公众号中展示的店铺装修与原告店铺近似,展示的饮品杯照片上使用“益禾堂”等标识;此外,梁公子公司授权加盟商使用“益采堂”标识经营饮品店,加盟店招牌上使用了“益禾堂”标识。再者,两被告分别为加盟店统一设计装修并提供物料,相关加盟店的装潢与原告诉请保护的装潢构成近似。
综上,两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对涉案“益禾堂”商标享有的独占使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因第36612458号“一益禾堂一”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类别与本案无关,且两被告对第40079095号“益采堂”商标的使用并不规范,故对两被告所主张的合法来源抗辩不予采纳。因两被告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混同,且在一益禾堂一公司授权加盟商使用“一益禾堂一”商标出现问题后,又由一益禾堂一公司出具品牌转换方案,改由梁公子公司与加盟商就“益采堂”商标签订加盟合同,加之部分加盟商因使用“益采堂”商标面临行政处罚或被起诉赔偿甚至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等,故两被告存在共同的侵权故意且情节严重。
经典意义:
目前,市场上存在部分不法经营者利用加盟商法律意识淡薄,在没有权利基础的情况下,授权加盟商使用相关侵权标识,搭便车获取非法利益。另一方面,不少加盟商未能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加盟经营,以致于在支付高额加盟费的同时,侵犯相关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权益,面临民事索赔、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制裁。本案判决对非法授权者予以警示,切勿心存“搭便车”之侥幸、谋取非法利益;同时提醒加盟商擦亮眼睛,防止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得假冒加盟授权,否则只会赔了夫人又折兵,造成多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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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奶茶商标权利人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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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武汉熠汇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熠汇饮公司)诉称:其为“益禾堂”等商标的独占许可使用权人,相关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类别分别包含餐馆、塑料杯、塑料袋等。两被告系关联企业,被告一益禾堂一公司(简称)以“一益禾堂一”为字号,与被告梁公子公司(简称)使用“一益禾堂一”“益采堂”标识进行招商,并向加盟商提供与原告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近似的装潢设计,侵犯原告“益禾堂”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诉请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43340元。
被告一益禾堂一公司辩称,其使用的第36612458号“一益禾堂一”注册商标系经案外人授权许可善意使用,与原告商标不构成相同或近似,无攀附原告商标商誉的故意,不构成商标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梁公子公司辩称,其未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一益禾堂一”商标,其系经一益禾堂一公司授权并许可他人使用第40079095号“益采堂”注册商标,不侵犯原告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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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一益禾堂一公司将“一益禾堂一”作为企业字号;在BOSS直聘网中展示的店铺装修与原告店铺近似,招牌上均使用了“一益禾堂一”字样;此外,一益禾堂一公司授权深圳地区多名加盟商使用“一益禾堂一”标识经营饮品店或奶茶店。被告梁公子公司在其“益采堂奶茶”微信公众号中展示的店铺装修与原告店铺近似,展示的饮品杯照片上使用“益禾堂”等标识;此外,梁公子公司授权加盟商使用“益采堂”标识经营饮品店,加盟店招牌上使用了“益禾堂”标识。再者,两被告分别为加盟店统一设计装修并提供物料,相关加盟店的装潢与原告诉请保护的装潢构成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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