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现场推进会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总结推广全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经验做法,着力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10月27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渭南市公安局组织召开全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现场推进会。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宋俊毅,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列,渭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少飞,白水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武军,白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永锋,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振民参加会议,白水县县委副书记王振华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由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晓春主持。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白水县人民检察院、白水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观看了白水县侦协办公室宣传片。
白水县检察院、白水县公安局、大荔县检察院、蒲城县公安局分别作了经验介绍。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少飞分别代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对全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进行通报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双方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继续发挥侦协办桥梁与纽带作用,不断优化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努力做到配合更严密、监督更有力、协作更畅通,切实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效,促进公安执法与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共同提升,不断推动检警双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取得新成效。
各县(市、区)检察院分管刑事检察工作副检察长、公安局分管法制工作副局长和刑事检察部门、法制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总结推广全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经验做法,着力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10月27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渭南市公安局组织召开全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现场推进会。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宋俊毅,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列,渭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少飞,白水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武军,白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永锋,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振民参加会议,白水县县委副书记王振华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由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晓春主持。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白水县人民检察院、白水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观看了白水县侦协办公室宣传片。
白水县检察院、白水县公安局、大荔县检察院、蒲城县公安局分别作了经验介绍。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少飞分别代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对全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进行通报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双方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继续发挥侦协办桥梁与纽带作用,不断优化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努力做到配合更严密、监督更有力、协作更畅通,切实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效,促进公安执法与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共同提升,不断推动检警双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取得新成效。
各县(市、区)检察院分管刑事检察工作副检察长、公安局分管法制工作副局长和刑事检察部门、法制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渭南市临渭区环卫中心荣获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4部门共同发布《关于公布第三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的通知》(国管节能〔2023〕235号),公布了全国第三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渭南市临渭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位列其中。_临渭宣传网 https://t.cn/A6WMaR40
【陕西省教育厅与渭南市人民政府签订共建渭南师范学院协议】10月25日上午,陕西省教育厅与渭南市人民政府共建#渭南师范学院# 签约仪式举行。仪式上,陕西省教育厅厅长王树声、渭南市市长陈晓勇代表双方签署《陕西省教育厅渭南市人民政府共建渭南师范学院协议书》。渭南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高振鑫、渭南师范学院校长张守华代表双方签署《渭南师范学院中共渭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合作协议》。渭南市教育局局长雷立新、渭南师范学院副校长王菊霞代表双方签署《渭南市教育局渭南师范学院共建“渭南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合作协议》。渭南市科技局局长陈改萍、渭南师范学院副校长卢爱刚代表双方签署《渭南市科学技术局渭南师范学院共建渭南科技创新发展平台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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