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警方被曝查看中国领事通信# 专家:澳不惜代价挑衅中国“十分愚蠢”】“澳大利亚警方访问了中国外交官的电子邮件和短信,作为其调查外国政治干预的一部分。”15日,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以此为题刊发报道,披露了澳大利亚警方在一项搜查令中列明一名中国领事官员,并在进行调查期间截获并阅读了中国外交人员的通讯。对此,中国驻悉尼总领事馆16日发表声明称,所谓“总领馆及其官员从事渗透活动”的说法,完全是无中生有,纯属恶意污蔑。
据ABC报道,其看到的相关搜查令显示,澳大利亚联邦警察正在调查中国驻悉尼总领事馆是否与一名新南威尔士州议会顾问、前中国政府官员张智森密谋,以渗入新州工党,并影响当地选民。澳警方检查了张智森的往来通讯,包括邮件、短信和电话,但张智森坚称自己是清白的,并已致信联邦政府部长称,澳警方和澳边境执法局阅读并复制了他与中国高级别驻澳外交官和领事官员的通信,这么做违反国际外交法。
ABC称,澳警方的相关搜查令所提及的人中包括中国驻悉尼领事孙彦涛。孙彦涛负责管理悉尼总领事馆的华侨事务办公室,该办公室受中国统战部管辖。“(澳警方)的做法可能违反国际法和澳大利亚法律”,ABC分析称。
报道同时援引张智森的话称,澳警方采取的行动还包括今年1月在悉尼机场对其电脑和手机进行搜查,以及6月对他的家、公司及新州议会办公室进行突击搜查。ABC获悉,张智森的电脑和手机中有同中国外交和领事官员及其家属的长期邮件、信息和通话记往来记录。最近的联系人包括刚刚卸任的中国驻悉尼总领事顾小杰,以及中国驻堪培拉的大使级官员和家属。
华东师范大学澳大利亚研究中心主任陈弘是此前被澳方无端吊销签证的中国学者之一,他也被指和张智森一案有关。陈弘16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他无权为他人做出抗辩,但其和张智森的关系属于纯粹的个人友情,而据其了解,他也不认为张智森和其他中方人员有所谓“串谋”、“渗透”行为。
他透露,澳方情报机构怀疑的原因是张智森和其他一些中方人士共同在一个微信群组中,他们怀疑张智森和其他中方人员通过这一微信群组向工党后座议员肖克特·莫索曼和新南威尔士州议会渗透。他形容澳方的指责“十分愚蠢”,“一名天天和议员见面的顾问会需要通过微信群组对他进行渗透么?中国的外交人员会使用电子邮件这种可以留下清晰痕迹的方式去做间谍,影响澳大利亚政治么?”
今年6月下旬,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和安全情报组织的人员曾突击搜查工党议员肖克特·莫索曼位于悉尼的住宅和办公室。莫索曼曾称赞过中国的防疫举措,肯定中国政府在新冠疫情中的“领导能力和决断力”,并质疑批评澳政府的对华政策。
另据中国外交部披露,6月下旬,澳大利亚安全情报机构还以可能违反澳大利亚“反外国干涉法”为由,对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中新社3家驻澳大利亚媒体的4名记者进行突击搜查和询问,扣押其工作电脑、手机,甚至还包括记者孩子用的儿童平板电脑和电子玩具等物品。此外,据报道,还有至少两名中国学者因被指和张智森与莫索曼一案有关而被吊销访澳签证。
针对澳媒曝出的最新情况,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包毅楠对《环球时报》记者分析称,1961年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三十条规定,外交代表之私人寓所、文书及信件享有不得侵犯权。不过,领馆人员的特权与豁免程度与使馆外交人员有所不同。1963年的《维也纳领事公约》第三十五条规定,接受国应准许领馆为一切公务目的自由通讯,并予保护,但并未对私人目的的通讯做出规定。
“在这起事件中,孙彦涛先生是侨务领事。如澳方截获的是澳本国官员与我领事官员之私人通信,从法律上来说不违法。但如是洽谈合作等公务通信,则澳方涉嫌违反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之第35条第一款”,包毅楠称,“需要强调的是,以上针对的是领事官员,如澳警方针对我使馆外交官员这么干,即使是私人通信,也违法。”
关于搜查令,包毅楠则表示,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澳方仅可能通过如访问领馆网站搜集公开信息、查询出入境信息等非入侵性方式进行调查,而不得采取监听等侵入性手段调查。
雷剑锋是中国外交学院外交学系副教授,曾在中国驻外使领馆任职。他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澳方的做法不是一个文明国家应有的行为,也非常粗暴。“从实际来说,大国之间虽然会有点小动作,但明面上都会遵守对外交领事人员的尊重,不会像澳大利亚和美国这样已公然不顾基本准则。”
他又表示,领事人员本来就是处理民事往来,当然要和对方人员接触,自己在驻外时也和当地官员建立良好的私人友谊,“否则外交怎么促进”?澳方此举已是对作为人最基本的人权、通信权和个人尊严的侵犯。“中国外交官、学者和普通人再去澳大利亚已无基本的安全感可言。”
陈弘认为,从搜查盘问中国记者,到无端吊销学者签证,现在开始搜查中国领事官员,澳大利亚的每一步都是在“呼应”美国最近的反华动作。近日,澳大利亚已有议员提出要关闭中国驻阿德莱德领馆,考虑到此前美国已关闭中国驻休斯敦领馆,澳方接下来做出此举并非不可能。
“澳大利亚目前的对华政策是机会主义与冒险主义并存,在一些问题上甚至比美国走得还远。”陈弘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澳大利亚长期在国际舞台上被边缘化,其最近的举动也是在以不惜代价向中国挑战的方式来突出自己的存在感,试图谋求更多话语权,但这种策略“十分愚蠢”。“中国需要明确地让澳大利亚认识到,中国的核心利益不容侵犯,澳方的投机和冒险主义行为都会得到回应,而它所幻想的‘政冷经热’局面也不可能持久”。
16日,中国驻悉尼总领事馆就澳媒体报道所谓“中国总领馆从事渗透活动”表态称,该馆致力于促进中国与新南威尔士州各领域友好交流与务实合作,在澳履职一贯遵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所谓“总领馆及其官员从事渗透活动”的说法,完全是无中生有,纯属恶意污蔑。https://t.cn/A64Tsl33
据ABC报道,其看到的相关搜查令显示,澳大利亚联邦警察正在调查中国驻悉尼总领事馆是否与一名新南威尔士州议会顾问、前中国政府官员张智森密谋,以渗入新州工党,并影响当地选民。澳警方检查了张智森的往来通讯,包括邮件、短信和电话,但张智森坚称自己是清白的,并已致信联邦政府部长称,澳警方和澳边境执法局阅读并复制了他与中国高级别驻澳外交官和领事官员的通信,这么做违反国际外交法。
ABC称,澳警方的相关搜查令所提及的人中包括中国驻悉尼领事孙彦涛。孙彦涛负责管理悉尼总领事馆的华侨事务办公室,该办公室受中国统战部管辖。“(澳警方)的做法可能违反国际法和澳大利亚法律”,ABC分析称。
报道同时援引张智森的话称,澳警方采取的行动还包括今年1月在悉尼机场对其电脑和手机进行搜查,以及6月对他的家、公司及新州议会办公室进行突击搜查。ABC获悉,张智森的电脑和手机中有同中国外交和领事官员及其家属的长期邮件、信息和通话记往来记录。最近的联系人包括刚刚卸任的中国驻悉尼总领事顾小杰,以及中国驻堪培拉的大使级官员和家属。
华东师范大学澳大利亚研究中心主任陈弘是此前被澳方无端吊销签证的中国学者之一,他也被指和张智森一案有关。陈弘16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他无权为他人做出抗辩,但其和张智森的关系属于纯粹的个人友情,而据其了解,他也不认为张智森和其他中方人员有所谓“串谋”、“渗透”行为。
他透露,澳方情报机构怀疑的原因是张智森和其他一些中方人士共同在一个微信群组中,他们怀疑张智森和其他中方人员通过这一微信群组向工党后座议员肖克特·莫索曼和新南威尔士州议会渗透。他形容澳方的指责“十分愚蠢”,“一名天天和议员见面的顾问会需要通过微信群组对他进行渗透么?中国的外交人员会使用电子邮件这种可以留下清晰痕迹的方式去做间谍,影响澳大利亚政治么?”
今年6月下旬,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和安全情报组织的人员曾突击搜查工党议员肖克特·莫索曼位于悉尼的住宅和办公室。莫索曼曾称赞过中国的防疫举措,肯定中国政府在新冠疫情中的“领导能力和决断力”,并质疑批评澳政府的对华政策。
另据中国外交部披露,6月下旬,澳大利亚安全情报机构还以可能违反澳大利亚“反外国干涉法”为由,对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中新社3家驻澳大利亚媒体的4名记者进行突击搜查和询问,扣押其工作电脑、手机,甚至还包括记者孩子用的儿童平板电脑和电子玩具等物品。此外,据报道,还有至少两名中国学者因被指和张智森与莫索曼一案有关而被吊销访澳签证。
针对澳媒曝出的最新情况,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包毅楠对《环球时报》记者分析称,1961年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三十条规定,外交代表之私人寓所、文书及信件享有不得侵犯权。不过,领馆人员的特权与豁免程度与使馆外交人员有所不同。1963年的《维也纳领事公约》第三十五条规定,接受国应准许领馆为一切公务目的自由通讯,并予保护,但并未对私人目的的通讯做出规定。
“在这起事件中,孙彦涛先生是侨务领事。如澳方截获的是澳本国官员与我领事官员之私人通信,从法律上来说不违法。但如是洽谈合作等公务通信,则澳方涉嫌违反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之第35条第一款”,包毅楠称,“需要强调的是,以上针对的是领事官员,如澳警方针对我使馆外交官员这么干,即使是私人通信,也违法。”
关于搜查令,包毅楠则表示,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澳方仅可能通过如访问领馆网站搜集公开信息、查询出入境信息等非入侵性方式进行调查,而不得采取监听等侵入性手段调查。
雷剑锋是中国外交学院外交学系副教授,曾在中国驻外使领馆任职。他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澳方的做法不是一个文明国家应有的行为,也非常粗暴。“从实际来说,大国之间虽然会有点小动作,但明面上都会遵守对外交领事人员的尊重,不会像澳大利亚和美国这样已公然不顾基本准则。”
他又表示,领事人员本来就是处理民事往来,当然要和对方人员接触,自己在驻外时也和当地官员建立良好的私人友谊,“否则外交怎么促进”?澳方此举已是对作为人最基本的人权、通信权和个人尊严的侵犯。“中国外交官、学者和普通人再去澳大利亚已无基本的安全感可言。”
陈弘认为,从搜查盘问中国记者,到无端吊销学者签证,现在开始搜查中国领事官员,澳大利亚的每一步都是在“呼应”美国最近的反华动作。近日,澳大利亚已有议员提出要关闭中国驻阿德莱德领馆,考虑到此前美国已关闭中国驻休斯敦领馆,澳方接下来做出此举并非不可能。
“澳大利亚目前的对华政策是机会主义与冒险主义并存,在一些问题上甚至比美国走得还远。”陈弘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澳大利亚长期在国际舞台上被边缘化,其最近的举动也是在以不惜代价向中国挑战的方式来突出自己的存在感,试图谋求更多话语权,但这种策略“十分愚蠢”。“中国需要明确地让澳大利亚认识到,中国的核心利益不容侵犯,澳方的投机和冒险主义行为都会得到回应,而它所幻想的‘政冷经热’局面也不可能持久”。
16日,中国驻悉尼总领事馆就澳媒体报道所谓“中国总领馆从事渗透活动”表态称,该馆致力于促进中国与新南威尔士州各领域友好交流与务实合作,在澳履职一贯遵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所谓“总领馆及其官员从事渗透活动”的说法,完全是无中生有,纯属恶意污蔑。https://t.cn/A64Tsl33
#是我历史君#【中国的科举制度,到底产生于哪个年代?汉、隋、唐,至今没有定论】“科举”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最重要制度,它在中国很多朝代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对其功过的评价,一直都是个热门话题,贯穿中国上千年的历史。
可以说,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所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它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特别是唐宋时期,科举制度之初,显示出生气勃勃的进步性,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一个黄金时代。
因此,通过此种方法,“产生”了很多至今耳熟能详的“名人”。
那么,这个制度,真正产生于哪个年代呢?
这期间,主要集中在两个候选答案:
一、“隋”;
二、“唐”。
其实,每个答案都有支持者,都有坚持自己的观点。
早在上个世纪30年代,中国学术界就此问题展开了一场争论。《隋唐的科举制》的作者陈东原,就是这个问题的最早研究者,他说:“隋代有了‘进士科’这个名称,但是,在制度上却和前朝无两样。”也就是说,隋朝的“科举制度”并没有创新,只是有了一种新说法罢了。
后来,邓嗣禹写了一篇文章《中国科举制起源考》,分别寄给了张尔田、俞大纲二位学者,他们复函,这三篇文章后来均发表。邓嗣禹的观点是,科举制度产生于隋代,考试制度和进士科的出现,应该标志着该制度的起源。不过,他很谨慎,提出:由于这个制度“不彰不备,仅具雏形”,所以,他的结论是:该制度源于隋代,真正定调在唐代。
张尔田同意他的这个观点,并加以佐证,史典文献中可以找到“进士科”的确切记录。俞大刚则表示怀疑,隋代虽设立“进士科”,但和唐代不同,名字相同,性质完全两样。除此,他不赞同将“进士科”设立的年代等同于科举制度的产生年代。
因为,在他的观点中,“投牒自试”才是这个制度的主要标志。
那么,何谓“投牒自试”?
简单来说,就是读书者不论出身,不论贫寒,不分贵贱,都可报名参加考试,不再需要什么举荐人。而这种方式,到了唐代才有。
不过,大部分学者,都认为科举制度来源于隋代,这种定论也出现在教科书中。
但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一直都没有真正停止过。
这里我们假设科举制度起源于隋代,那么,科举制度始于隋代的哪个阶段呢?
《旧唐书·房玄龄传》中的一段话,似乎证实了这个制度开始于隋文帝期间:“房乔,字玄龄……本州举进士。”《新唐书》也说其“举进士”,他的墓碑上也有类似的记载。
若这样推论的话,隋文帝开皇年间,“进士科”就已经存在了。
其实,不同时期行政机构的名称是有差别的,隋文帝开皇三年,实行州县两级制,隋炀帝改州为郡,实行郡县两级制。所以,杨广上任时期,不可能出现“州举”这样的文字。所以,很多学者坚定地认为,在隋文帝开皇三年以后,就开始有了科举的“创新”。当时的考试科目,主要是“秀才和明经”,可是,这些对于如何“做官”,却没有任何帮助。
除此之外,杨广在此基础上增加了“进士科”,使得三科并立。然而,关于这种说法,学者又开始了新一轮辩论。有人认为,一开始就有三科,为秀才、明经和宾贡,“宾贡科”是一种创新。到了隋炀帝时期,他才将“宾贡科”改为“进士科”,并增加了一科“俊士科”,变成了考四科的制度。唐代初期,保留了这一制度,中期开始“进士科”才独放异彩。
598年,隋文帝一纸诏令:“京官五品……二科举人。”于是,有人认为:这一年是科举制度产生的元年。另外,有人搬出了《大唐新语》中的“隋炀帝改置明、进二科”和薛登的故事,以及唐代宗的礼部侍郎杨绍的话“进士科起于隋大业中”,“证实”这场制度的改革源于杨广。
然而,朱熹说的更肯定的是,这个制度不但起源于隋,且时间就是606年(炀帝大业二年)。1920年,出土了隋朝北地太守陈思道的墓志,残留的文字依稀可见:“公弱冠及进士……以大业二年卒。”除此之外,杨广本人就是文学家,设立“进士科”,考美文诗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因此,这种说法,在教育界也被普遍认可。
另一种观点坚持这种考试制度开始于唐代。
唐武宗时期的宰相李德裕就说过一句话:“李唐御弘,艰阙制度,立进士之科……”《科举制起源辨析——兼论进士科首创于唐》的作者,何忠礼先生分析,这项考试制度具备三个要素:
第一,参加考试者,不需要特别推荐,原则上“投牒自进”即可;
第二,试卷内容定“成败”,这个审核环节必须要十分严格;
第三,有指定考试内容,固定考试时间。
除此之外,他还着重指出第一条是区分“荐举制”的根本,而且,这个制度的萌芽和真正开始在“量”和“质”上有截然的不同。更有甚者,他驳斥了房玄龄“进士”的证据,否定了这项制度产生于隋代。
因为,在何忠礼看来,很多人是对文字的误解。薛登虽然提出隋朝就有了该项制度,但却没能更多的资料佐证。而在他之后的说法,基本是“拷贝”其言论。当时,“进士科”以考诗赋为主,这是在唐发生的事情,仅凭杨广的个人爱好,就将这一条强塞给了他,是很难经得起推敲的。
但是,对何忠礼的说法,同样有人反驳。
唐高祖在621年发过一个敕令,明确承认“进士科”是在隋创立的,这个言论要比薛登早得多。除此之外,还有人认为,这项制度最早来源于汉,因为,考试的科目差不多。《汉唐科举异同论》这篇文章中指出,汉代在考试科目、考试组织和考试环节上,和唐代的考试制度很相似。
同样都是在朝廷的统一安排下,用考试来选拔官员,因为,这两个朝代都有考试和分科取士。所以,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这种制度最早来源于汉,完善于唐。这种说法最早见于宋代,“科目肇于汉,兴于隋,著于唐而备于宋朝。”
但至今,这种观点只有少数人认同。
为何对这项科举制度的起源年代有如此多的声音?
在于各方的评判标准不同,有人认为设立“进士科”就是个分水岭,有人则强调“投牒自试”才是真正的开始。因此,标准没有统一之前,结果当然各式各样。虽然,每一种说法都有其道理,但却很难驳斥另一种说法,导致了大家都“各执己见”的并立局面。
其实,任何一项制度,都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只要有创新,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进步。
想来,现在人人都有入学堂的机会,都有凭借考试改变命运的机会,这何尝不是一种更大的进步!
参考资料:
【《科举制度与中国文化》、《通典·卷十四·选举二》、《新唐书·卷四十四·选举志》】
可以说,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所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它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特别是唐宋时期,科举制度之初,显示出生气勃勃的进步性,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一个黄金时代。
因此,通过此种方法,“产生”了很多至今耳熟能详的“名人”。
那么,这个制度,真正产生于哪个年代呢?
这期间,主要集中在两个候选答案:
一、“隋”;
二、“唐”。
其实,每个答案都有支持者,都有坚持自己的观点。
早在上个世纪30年代,中国学术界就此问题展开了一场争论。《隋唐的科举制》的作者陈东原,就是这个问题的最早研究者,他说:“隋代有了‘进士科’这个名称,但是,在制度上却和前朝无两样。”也就是说,隋朝的“科举制度”并没有创新,只是有了一种新说法罢了。
后来,邓嗣禹写了一篇文章《中国科举制起源考》,分别寄给了张尔田、俞大纲二位学者,他们复函,这三篇文章后来均发表。邓嗣禹的观点是,科举制度产生于隋代,考试制度和进士科的出现,应该标志着该制度的起源。不过,他很谨慎,提出:由于这个制度“不彰不备,仅具雏形”,所以,他的结论是:该制度源于隋代,真正定调在唐代。
张尔田同意他的这个观点,并加以佐证,史典文献中可以找到“进士科”的确切记录。俞大刚则表示怀疑,隋代虽设立“进士科”,但和唐代不同,名字相同,性质完全两样。除此,他不赞同将“进士科”设立的年代等同于科举制度的产生年代。
因为,在他的观点中,“投牒自试”才是这个制度的主要标志。
那么,何谓“投牒自试”?
简单来说,就是读书者不论出身,不论贫寒,不分贵贱,都可报名参加考试,不再需要什么举荐人。而这种方式,到了唐代才有。
不过,大部分学者,都认为科举制度来源于隋代,这种定论也出现在教科书中。
但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一直都没有真正停止过。
这里我们假设科举制度起源于隋代,那么,科举制度始于隋代的哪个阶段呢?
《旧唐书·房玄龄传》中的一段话,似乎证实了这个制度开始于隋文帝期间:“房乔,字玄龄……本州举进士。”《新唐书》也说其“举进士”,他的墓碑上也有类似的记载。
若这样推论的话,隋文帝开皇年间,“进士科”就已经存在了。
其实,不同时期行政机构的名称是有差别的,隋文帝开皇三年,实行州县两级制,隋炀帝改州为郡,实行郡县两级制。所以,杨广上任时期,不可能出现“州举”这样的文字。所以,很多学者坚定地认为,在隋文帝开皇三年以后,就开始有了科举的“创新”。当时的考试科目,主要是“秀才和明经”,可是,这些对于如何“做官”,却没有任何帮助。
除此之外,杨广在此基础上增加了“进士科”,使得三科并立。然而,关于这种说法,学者又开始了新一轮辩论。有人认为,一开始就有三科,为秀才、明经和宾贡,“宾贡科”是一种创新。到了隋炀帝时期,他才将“宾贡科”改为“进士科”,并增加了一科“俊士科”,变成了考四科的制度。唐代初期,保留了这一制度,中期开始“进士科”才独放异彩。
598年,隋文帝一纸诏令:“京官五品……二科举人。”于是,有人认为:这一年是科举制度产生的元年。另外,有人搬出了《大唐新语》中的“隋炀帝改置明、进二科”和薛登的故事,以及唐代宗的礼部侍郎杨绍的话“进士科起于隋大业中”,“证实”这场制度的改革源于杨广。
然而,朱熹说的更肯定的是,这个制度不但起源于隋,且时间就是606年(炀帝大业二年)。1920年,出土了隋朝北地太守陈思道的墓志,残留的文字依稀可见:“公弱冠及进士……以大业二年卒。”除此之外,杨广本人就是文学家,设立“进士科”,考美文诗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因此,这种说法,在教育界也被普遍认可。
另一种观点坚持这种考试制度开始于唐代。
唐武宗时期的宰相李德裕就说过一句话:“李唐御弘,艰阙制度,立进士之科……”《科举制起源辨析——兼论进士科首创于唐》的作者,何忠礼先生分析,这项考试制度具备三个要素:
第一,参加考试者,不需要特别推荐,原则上“投牒自进”即可;
第二,试卷内容定“成败”,这个审核环节必须要十分严格;
第三,有指定考试内容,固定考试时间。
除此之外,他还着重指出第一条是区分“荐举制”的根本,而且,这个制度的萌芽和真正开始在“量”和“质”上有截然的不同。更有甚者,他驳斥了房玄龄“进士”的证据,否定了这项制度产生于隋代。
因为,在何忠礼看来,很多人是对文字的误解。薛登虽然提出隋朝就有了该项制度,但却没能更多的资料佐证。而在他之后的说法,基本是“拷贝”其言论。当时,“进士科”以考诗赋为主,这是在唐发生的事情,仅凭杨广的个人爱好,就将这一条强塞给了他,是很难经得起推敲的。
但是,对何忠礼的说法,同样有人反驳。
唐高祖在621年发过一个敕令,明确承认“进士科”是在隋创立的,这个言论要比薛登早得多。除此之外,还有人认为,这项制度最早来源于汉,因为,考试的科目差不多。《汉唐科举异同论》这篇文章中指出,汉代在考试科目、考试组织和考试环节上,和唐代的考试制度很相似。
同样都是在朝廷的统一安排下,用考试来选拔官员,因为,这两个朝代都有考试和分科取士。所以,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这种制度最早来源于汉,完善于唐。这种说法最早见于宋代,“科目肇于汉,兴于隋,著于唐而备于宋朝。”
但至今,这种观点只有少数人认同。
为何对这项科举制度的起源年代有如此多的声音?
在于各方的评判标准不同,有人认为设立“进士科”就是个分水岭,有人则强调“投牒自试”才是真正的开始。因此,标准没有统一之前,结果当然各式各样。虽然,每一种说法都有其道理,但却很难驳斥另一种说法,导致了大家都“各执己见”的并立局面。
其实,任何一项制度,都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只要有创新,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进步。
想来,现在人人都有入学堂的机会,都有凭借考试改变命运的机会,这何尝不是一种更大的进步!
参考资料:
【《科举制度与中国文化》、《通典·卷十四·选举二》、《新唐书·卷四十四·选举志》】
#金南俊mono#[给你小心心]#金南俊语录# 金南俊 超负责队长也是一流Rapper/优秀制作人词作人常代表防弹在各场合发表超一流发言参与制作防弹大部分畅销专辑制作17年"春日"时至今日仍为韩国年榜歌曲18年个人Playlists Mono广收好评成绩异常优秀防弹哥哥弟弟们眼中最辛苦又最可靠的leader粉丝眼中韩国超气场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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