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2023年度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后补助资金申领表填报事宜】日前,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开展了第十四批省级科普基地的认定与2022年度省级科普基地的评估工作,25家科普基地被认定为四川省第十四批省级科普基地,20家省级科普基地评估结果为优秀或良好。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普能力建设,规范省级科普基地运行和管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采取后补助支持这批科普基地,并于近日就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后补助资金申领表填报推荐工作发出通知。查看原通知、下载相关附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北京考区关于做好2023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话筒]】
北京地区2023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1月4日举行,报名相关安排如下:
一、报名入口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考试报名”栏目(https://t.cn/A6vzJOpV)。
二、报名安排
1.注册信息时间:即日起-9月13日
注册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及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2.提交信息时间:2023年9月8日-14日
3.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9月8日-14日(工作日)
4.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9月8日-16日
完成报名提交并通过审核的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三、重要提示
1.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今年首次组织,具体考试科目设置、成绩管理和收费标准等事宜,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考试通知”栏目,查看本项考试报名文件。考生如对考试政策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55569350、55569183、55569187,工作日服务时间:9:00-11:30,14:00-17:00。
2.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告知承诺书。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签署告知承诺书后需要撤回承诺的,需在提交报名信息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承诺后,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3.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今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认证办理周期较长,建议考生尽早申请,以免影响报名),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s://t.cn/R2Gb9k9)“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4.所有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上传所在新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审核意见,该上传材料文件须为PDF格式且小于800K。
5.本项考试实行网上审核,不设置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看审核状态,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审核机构联系,联系电话详见考试报名文件。
6. 本次考试的考点将在部分区集中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7.报考人员报名时如遇问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查看“问题解答”。
北京地区2023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1月4日举行,报名相关安排如下:
一、报名入口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考试报名”栏目(https://t.cn/A6vzJOpV)。
二、报名安排
1.注册信息时间:即日起-9月13日
注册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及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2.提交信息时间:2023年9月8日-14日
3.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9月8日-14日(工作日)
4.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9月8日-16日
完成报名提交并通过审核的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三、重要提示
1.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今年首次组织,具体考试科目设置、成绩管理和收费标准等事宜,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考试通知”栏目,查看本项考试报名文件。考生如对考试政策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55569350、55569183、55569187,工作日服务时间:9:00-11:30,14:00-17:00。
2.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告知承诺书。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签署告知承诺书后需要撤回承诺的,需在提交报名信息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承诺后,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3.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今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认证办理周期较长,建议考生尽早申请,以免影响报名),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s://t.cn/R2Gb9k9)“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4.所有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上传所在新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审核意见,该上传材料文件须为PDF格式且小于800K。
5.本项考试实行网上审核,不设置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看审核状态,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审核机构联系,联系电话详见考试报名文件。
6. 本次考试的考点将在部分区集中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7.报考人员报名时如遇问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查看“问题解答”。
#公示公告# 【2023年凤阳嘉靖文体产业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2023年凤阳嘉靖文体产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考试最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图)予以公示,并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最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附件中入围体检人员见备注)。
请入围参加体检人员于2023年9月6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一寸证件照2张到凤阳奥体中心体育场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事宜
1.体检时间:2023年9月7日(星期四)
2.集中地点: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23年9月7日上午7: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到凤阳奥体中心体育场门前集合,并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收费标准按医院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体检项目复查,其费用由体检人员另行缴纳。
三、体检须知(敬请仔细阅读)
1.体检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核对身份。
2.体检考生务必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凡是超过规定时间没有到达,未能参加现场点名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考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务必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主动交由工作人员保管。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即取消其体检资格。
5.体检时有领队引导,考生要听从体检领队安排,不要走失,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6.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饮食要清淡,避免剧烈运动等;因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因违反体检规定的有关要求影响体检结果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注意事项
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联系电话:15956091133
凤阳嘉靖文体产业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
根据《2023年凤阳嘉靖文体产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考试最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图)予以公示,并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最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附件中入围体检人员见备注)。
请入围参加体检人员于2023年9月6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一寸证件照2张到凤阳奥体中心体育场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事宜
1.体检时间:2023年9月7日(星期四)
2.集中地点: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23年9月7日上午7: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到凤阳奥体中心体育场门前集合,并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收费标准按医院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体检项目复查,其费用由体检人员另行缴纳。
三、体检须知(敬请仔细阅读)
1.体检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核对身份。
2.体检考生务必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凡是超过规定时间没有到达,未能参加现场点名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考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务必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主动交由工作人员保管。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即取消其体检资格。
5.体检时有领队引导,考生要听从体检领队安排,不要走失,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6.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饮食要清淡,避免剧烈运动等;因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因违反体检规定的有关要求影响体检结果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注意事项
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联系电话:15956091133
凤阳嘉靖文体产业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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