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上海# 浦东莲溪二村,混污水管改造(图2-5),小区大管子改了,阳台落水管,卫生间污水管及气管,这些铸铁管怎么办?94年竣工的房,那年pvc 管道是高档建材,只大宾馆大商场外资的楼才用,而动迁安置房用不起的,明年房龄30年,房内的铸铁管已开始老化,出现渗水,那可是粪水。再贵的房子,地理位置再好,你要住吗?你会花几百万买吗?39幢房、6个非机动车棚、一间物业房(物业办公室)、3个门岗、2个车辆识别系统,目前37间商铺(原来就4个,还再不断再分隔)最近一次公布,专项维修基金67万多,平均每幢楼2万不到[允悲][允悲][允悲]买房除了看朝向,你有没有看过二手房维修基金要补交多少?有没有预测过维修基金不足你要补交多少?有没有去拜访过你的业委委员交谈谈,看看有没有可能为大家集资源。如果你在买房时,告诉别人,我小区每业还有业主分红大会,我小区维修基金充足,房屋总管换管水担心,你的房还卖不出好价格。莲溪二村唯有自救!
“恬不知耻!”女子和男友同居并生下一个女儿,之后二人感情出现问题分手,女子含辛茹苦将女儿养大,哪曾想,女儿12岁那年,不幸车祸身故,事后获赔75万元,男子知道后称,“女儿是自己的,赔偿金有自己一半。”
张媛媛和男友李德帅曾经相爱,同居的日子里,他们迎来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哪曾想,时间的流转却逐渐侵蚀了他们之间的感情,最终让他们选择了各奔东西。
张媛媛带着女儿勇敢面对生活,这是一个单亲妈妈的艰辛选择。
不幸的是,女儿12岁的那一年,车祸却无情地夺走了她的生命,让张媛媛深陷于痛苦之中。
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说没了就没了,张媛媛内心就像针扎一样疼痛。
尽管事后获得75万元的赔偿金,但生命中的巨大空缺,却永远无法填补。
更让张媛媛想不到的是,即便在这样的悲伤背景下,争执依然不断。
李德帅得知女儿的离世后,突然声称女儿是他的亲生孩子,要分走一半的赔偿金。
这笔赔偿款成了两人之间的战场,情感的纠葛交织其中。
张媛媛愤怒之下,说幸好早点看清李德帅的为人,不然,生活还不知道过成啥样?
面对恬不知耻的李德帅,张媛媛提起诉讼,主张自己应获得赔偿款,因为女儿是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跟李德帅没有半毛钱关系。
她认为,女儿的抚养责任主要由她一人承担,李德帅未尽父亲和丈夫的责任,因此不应平分赔偿款。
而李德帅则持不同观点。
他认为,赔偿金是为了未来可能遭受的利益减少而设定的,与抚养付出多少无关。他坚信自己也有为女儿付出,应该得到平等的待遇。
这场争执的轮廓逐渐清晰,涉及法律、情感和公平的层面。
社会上对此的看法也五花八门。
有人支持张媛媛,认为她独自抚养女儿多年,理应获得全部的赔偿。
而另一些人则同情李德帅,认为赔偿金应该平均分配,不受情感因素的影响。
这起案件成为当地热议话题,各界人士纷纷表达自己的观点。
面对生命的逝去和情感的纷争,法律和正义如何找到平衡,成为了这个故事中令人深思的焦点。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这件事儿应该怎么认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应当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尊重子女的人格权利。
女儿的抚养责任主要由张媛媛一人承担,但考虑到女儿的离世,这一责任已不再需要。
然而,这条法规仍然强调了父母的抚养义务,可为张媛媛主张获得更多赔偿款提供法律支持。
另《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根据法律规定,非财产损害赔偿金主要是为了弥补被害人的精神痛苦和心灵创伤,以及因此引发的财产损失。
赔偿金的分配应综合考虑赔偿款的数额、双方的抚养付出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在这个案例中,法院可能会倾向于支持张媛媛主张获得更多赔偿,以弥补她的精神痛苦。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法律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尽管张媛媛和李德帅已分开,但这条法规仍然强调了夫妻之间的相互尊重。
李德帅声称女儿是他的亲生孩子,可能与他希望维护自己的父亲身份有关。
在法律处理中,这一法规也可能被考虑在内。
张媛媛哭诉到:12年来,李德帅只给过6000元抚养费!
她每天早出晚归,忙于工作和照顾女儿的生活。
但她从未抱怨过,她用自己的爱和坚韧,为女儿创造了一个温暖的家。
她告诉女儿,无论生活有多么艰难,只要我们有爱,就有希望。
最终,法院认为,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应该综合考虑父母的贡献和抚养情况。
根据双方的证据和实际情况,法院判决张媛媛获得赔偿款的65%,也就是48.75万,而李德帅获得35%,也就是 26.25万。
看到这个结果,笔者眼泪已忍不住往下流,说实话,遇到这样的渣男,是张媛媛一生的不幸,他十分可恨,既然不能履行父亲的责任和丈夫的责任,就不要出来坑人。
笔者想说,面对如此坚强的爱人,面对去世的孩子,他拿这个钱,心能安吗?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文中均为化名)
张媛媛和男友李德帅曾经相爱,同居的日子里,他们迎来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哪曾想,时间的流转却逐渐侵蚀了他们之间的感情,最终让他们选择了各奔东西。
张媛媛带着女儿勇敢面对生活,这是一个单亲妈妈的艰辛选择。
不幸的是,女儿12岁的那一年,车祸却无情地夺走了她的生命,让张媛媛深陷于痛苦之中。
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说没了就没了,张媛媛内心就像针扎一样疼痛。
尽管事后获得75万元的赔偿金,但生命中的巨大空缺,却永远无法填补。
更让张媛媛想不到的是,即便在这样的悲伤背景下,争执依然不断。
李德帅得知女儿的离世后,突然声称女儿是他的亲生孩子,要分走一半的赔偿金。
这笔赔偿款成了两人之间的战场,情感的纠葛交织其中。
张媛媛愤怒之下,说幸好早点看清李德帅的为人,不然,生活还不知道过成啥样?
面对恬不知耻的李德帅,张媛媛提起诉讼,主张自己应获得赔偿款,因为女儿是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跟李德帅没有半毛钱关系。
她认为,女儿的抚养责任主要由她一人承担,李德帅未尽父亲和丈夫的责任,因此不应平分赔偿款。
而李德帅则持不同观点。
他认为,赔偿金是为了未来可能遭受的利益减少而设定的,与抚养付出多少无关。他坚信自己也有为女儿付出,应该得到平等的待遇。
这场争执的轮廓逐渐清晰,涉及法律、情感和公平的层面。
社会上对此的看法也五花八门。
有人支持张媛媛,认为她独自抚养女儿多年,理应获得全部的赔偿。
而另一些人则同情李德帅,认为赔偿金应该平均分配,不受情感因素的影响。
这起案件成为当地热议话题,各界人士纷纷表达自己的观点。
面对生命的逝去和情感的纷争,法律和正义如何找到平衡,成为了这个故事中令人深思的焦点。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这件事儿应该怎么认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应当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尊重子女的人格权利。
女儿的抚养责任主要由张媛媛一人承担,但考虑到女儿的离世,这一责任已不再需要。
然而,这条法规仍然强调了父母的抚养义务,可为张媛媛主张获得更多赔偿款提供法律支持。
另《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根据法律规定,非财产损害赔偿金主要是为了弥补被害人的精神痛苦和心灵创伤,以及因此引发的财产损失。
赔偿金的分配应综合考虑赔偿款的数额、双方的抚养付出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在这个案例中,法院可能会倾向于支持张媛媛主张获得更多赔偿,以弥补她的精神痛苦。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法律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尽管张媛媛和李德帅已分开,但这条法规仍然强调了夫妻之间的相互尊重。
李德帅声称女儿是他的亲生孩子,可能与他希望维护自己的父亲身份有关。
在法律处理中,这一法规也可能被考虑在内。
张媛媛哭诉到:12年来,李德帅只给过6000元抚养费!
她每天早出晚归,忙于工作和照顾女儿的生活。
但她从未抱怨过,她用自己的爱和坚韧,为女儿创造了一个温暖的家。
她告诉女儿,无论生活有多么艰难,只要我们有爱,就有希望。
最终,法院认为,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应该综合考虑父母的贡献和抚养情况。
根据双方的证据和实际情况,法院判决张媛媛获得赔偿款的65%,也就是48.75万,而李德帅获得35%,也就是 26.25万。
看到这个结果,笔者眼泪已忍不住往下流,说实话,遇到这样的渣男,是张媛媛一生的不幸,他十分可恨,既然不能履行父亲的责任和丈夫的责任,就不要出来坑人。
笔者想说,面对如此坚强的爱人,面对去世的孩子,他拿这个钱,心能安吗?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文中均为化名)
#清华大学研究生重量级宿舍# 啊这,不好意思恕我直言,我没觉得这宿舍有问题啊。
现在生活水平变化这么大的吗?
我研究生宿舍就是这样啊,还没有独立卫浴,甚至没有独立的厕所。
这还是因为走了狗屎运才得来的,本来是轮不到我们的好吧?
我所在的校区,还有相当一部分研究生,甚至连上床下桌的宿舍都没有,睡的是上下铺那种。研究生和本科的区别也就是宿舍人少一点。
你以为这样就算惨了?诶,还有更惨的。
我在那会儿,本部有一部分女研究生住的宿舍是木质的楼板,木质的,楼板。楼上走路的声音,楼下听得一清二楚。更可怕的是,楼上不能把水泼在地上,否则楼下就有可能渗水。。。渗水!
那时候校园bbs还没没落,我没少看到住这栋的研究生骂楼上的。
后来,有一年校庆,有校友回来参观校园追忆往昔,路过这栋宿舍楼门口,一看那宿舍楼就震惊了,感慨说:天哪,都几十年过去了,这宿舍楼怎么还是原样啊!
我听到这话都想笑,心说:呵,何止是几十年啊。这得是百年前的产物了吧。毕竟会往下渗水的木质楼板,可存世不多了呢。
我走的那年,学校在装修另一栋老破宿舍,据说装的还挺好的。不知道我走了以后,改革的春风能不能吹到这栋宿舍楼。
现在生活水平变化这么大的吗?
我研究生宿舍就是这样啊,还没有独立卫浴,甚至没有独立的厕所。
这还是因为走了狗屎运才得来的,本来是轮不到我们的好吧?
我所在的校区,还有相当一部分研究生,甚至连上床下桌的宿舍都没有,睡的是上下铺那种。研究生和本科的区别也就是宿舍人少一点。
你以为这样就算惨了?诶,还有更惨的。
我在那会儿,本部有一部分女研究生住的宿舍是木质的楼板,木质的,楼板。楼上走路的声音,楼下听得一清二楚。更可怕的是,楼上不能把水泼在地上,否则楼下就有可能渗水。。。渗水!
那时候校园bbs还没没落,我没少看到住这栋的研究生骂楼上的。
后来,有一年校庆,有校友回来参观校园追忆往昔,路过这栋宿舍楼门口,一看那宿舍楼就震惊了,感慨说:天哪,都几十年过去了,这宿舍楼怎么还是原样啊!
我听到这话都想笑,心说:呵,何止是几十年啊。这得是百年前的产物了吧。毕竟会往下渗水的木质楼板,可存世不多了呢。
我走的那年,学校在装修另一栋老破宿舍,据说装的还挺好的。不知道我走了以后,改革的春风能不能吹到这栋宿舍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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