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 长江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出台】近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印发实施。细则共5章38条,包括总则、调度方案与计划、调度实施、监督管理、附则等,对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规范调度行为、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这是2021年11月水利部出台《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以来,流域管理机构出台的首个水资源调度管理方面的流域规范性文件。文件对水资源调度管理要求进行了细化和完善,用于指导流域各级水资源调度部门(单位)规范和加强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
在调度原则方面,细则明确,开展水资源调度,应当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并统筹农业、工业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实行年度调度计划、月(旬)调度计划、实时调度指令相结合的调度方式。控制要素主要包括用水总量和用水过程,以及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水位)、最小下泄流量(最低控制水位)和下泄水量等。
在调度方案与计划方面,细则规定,列入名录的跨省江河流域和重大调水工程应当编制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根据需要编制水量调度方案。水量调度方案应当包括调度期、调度原则及目标、年度水量分配原则、调度控制要素、重要水工程调度方式、水量监测及调度预警等内容。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应当明确年度水量分配指标、区域供水计划、水工程调度计划、控制断面调度控制要素及其指标等。生态水量应当纳入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保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保障枯水期和鱼类产卵期生态流量、重要湖泊的水量和水位,保障长江河口咸淡水平衡。
在调度实施方面,细则提出,调度影响范围跨省级行政区域,或者对流域供水、生态、灌溉、发电、航运用水影响较大的,由长江委组织实施;调度影响范围不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由所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长江委备案。当流域内出现河道内控制断面下泄流量(水位)接近或者低于生态流量(水位)或者最小下泄流量(最低控制水位)指标时,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人民日报)
据悉,这是2021年11月水利部出台《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以来,流域管理机构出台的首个水资源调度管理方面的流域规范性文件。文件对水资源调度管理要求进行了细化和完善,用于指导流域各级水资源调度部门(单位)规范和加强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
在调度原则方面,细则明确,开展水资源调度,应当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并统筹农业、工业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实行年度调度计划、月(旬)调度计划、实时调度指令相结合的调度方式。控制要素主要包括用水总量和用水过程,以及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水位)、最小下泄流量(最低控制水位)和下泄水量等。
在调度方案与计划方面,细则规定,列入名录的跨省江河流域和重大调水工程应当编制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根据需要编制水量调度方案。水量调度方案应当包括调度期、调度原则及目标、年度水量分配原则、调度控制要素、重要水工程调度方式、水量监测及调度预警等内容。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应当明确年度水量分配指标、区域供水计划、水工程调度计划、控制断面调度控制要素及其指标等。生态水量应当纳入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保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保障枯水期和鱼类产卵期生态流量、重要湖泊的水量和水位,保障长江河口咸淡水平衡。
在调度实施方面,细则提出,调度影响范围跨省级行政区域,或者对流域供水、生态、灌溉、发电、航运用水影响较大的,由长江委组织实施;调度影响范围不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由所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长江委备案。当流域内出现河道内控制断面下泄流量(水位)接近或者低于生态流量(水位)或者最小下泄流量(最低控制水位)指标时,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人民日报)
#昆水观察# 【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 长江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出台】近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印发实施。细则共5章38条,包括总则、调度方案与计划、调度实施、监督管理、附则等,对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规范调度行为、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这是2021年11月水利部出台《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以来,流域管理机构出台的首个水资源调度管理方面的流域规范性文件。文件对水资源调度管理要求进行了细化和完善,用于指导流域各级水资源调度部门(单位)规范和加强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
在调度原则方面,细则明确,开展水资源调度,应当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并统筹农业、工业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实行年度调度计划、月(旬)调度计划、实时调度指令相结合的调度方式。控制要素主要包括用水总量和用水过程,以及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水位)、最小下泄流量(最低控制水位)和下泄水量等。
在调度方案与计划方面,细则规定,列入名录的跨省江河流域和重大调水工程应当编制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根据需要编制水量调度方案。水量调度方案应当包括调度期、调度原则及目标、年度水量分配原则、调度控制要素、重要水工程调度方式、水量监测及调度预警等内容。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应当明确年度水量分配指标、区域供水计划、水工程调度计划、控制断面调度控制要素及其指标等。生态水量应当纳入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保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保障枯水期和鱼类产卵期生态流量、重要湖泊的水量和水位,保障长江河口咸淡水平衡。
在调度实施方面,细则提出,调度影响范围跨省级行政区域,或者对流域供水、生态、灌溉、发电、航运用水影响较大的,由长江委组织实施;调度影响范围不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由所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长江委备案。当流域内出现河道内控制断面下泄流量(水位)接近或者低于生态流量(水位)或者最小下泄流量(最低控制水位)指标时,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人民日报)
据悉,这是2021年11月水利部出台《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以来,流域管理机构出台的首个水资源调度管理方面的流域规范性文件。文件对水资源调度管理要求进行了细化和完善,用于指导流域各级水资源调度部门(单位)规范和加强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
在调度原则方面,细则明确,开展水资源调度,应当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并统筹农业、工业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实行年度调度计划、月(旬)调度计划、实时调度指令相结合的调度方式。控制要素主要包括用水总量和用水过程,以及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水位)、最小下泄流量(最低控制水位)和下泄水量等。
在调度方案与计划方面,细则规定,列入名录的跨省江河流域和重大调水工程应当编制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根据需要编制水量调度方案。水量调度方案应当包括调度期、调度原则及目标、年度水量分配原则、调度控制要素、重要水工程调度方式、水量监测及调度预警等内容。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应当明确年度水量分配指标、区域供水计划、水工程调度计划、控制断面调度控制要素及其指标等。生态水量应当纳入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保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保障枯水期和鱼类产卵期生态流量、重要湖泊的水量和水位,保障长江河口咸淡水平衡。
在调度实施方面,细则提出,调度影响范围跨省级行政区域,或者对流域供水、生态、灌溉、发电、航运用水影响较大的,由长江委组织实施;调度影响范围不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由所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长江委备案。当流域内出现河道内控制断面下泄流量(水位)接近或者低于生态流量(水位)或者最小下泄流量(最低控制水位)指标时,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人民日报)
【陕西黄河流域连续18年用水总量和断面生态流量双达标】#关注陕西# 日前,陕西省2022年度至2023年度黄河流域非汛期水量调度圆满收官,我省用水总量和断面生态流量均达到水量调度目标要求,实现连续18年用水总量和断面生态流量双达标,有力支撑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本调度年,国家分配陕西黄河干流、渭河、泾河等6条跨市河流耗水指标20.01亿立方米,实际耗水15.95亿立方米,节余耗水指标4.06亿立方米,实现用水总量不超标。纳入调度管理的9条河流12个断面生态流量保证率均达到90%以上,实现水量调度目标要求。
本调度年,我省持续推进水量调度制度化、规范化,取得了显著成效。完成渭河、北洛河生态流量保障方案技术审查,加快编制无定河、泾河、伊洛河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对西安、宝鸡、榆林等市5条河流27处水文和水工程断面生态流量保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无定河赵石窑断面连续多日下泄流量不达标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加强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实时发布省内8条河流13个断面生态流量预警信息28期,逐月通报全省15条河流20个断面生态流量达标情况5期。制定《第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责任清单》,推动市县水行政部门和调度单位落实组织、协调、实施、监督责任。
我省完善体系,积极推进《陕西省江河水量调度办法》立法进程,汇编水量分配、水量调度、生态流量管理等制度文件64个,编制《陕西省江河水库工作中心重点河流干旱应急水量调度预案》,支撑黄河、渭河等重点河流干旱应急水量调度工作。
为持续规范日常调度,我省公布2023年全省水量调度责任人名单,常态化发送水情信息11万余条,及时收集、分析、填报水量调度系统资料、跨流域调水信息,支撑年度水量调度工作有序开展。加快推进河流水量分配工作,编制完成《陕西省窟野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报告,指导西安、渭南两市开展渭河、泾河、灞河、沣河4条河流跨县区水量分配工作,支撑省市县三级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的建立完善。
本调度年,国家分配陕西黄河干流、渭河、泾河等6条跨市河流耗水指标20.01亿立方米,实际耗水15.95亿立方米,节余耗水指标4.06亿立方米,实现用水总量不超标。纳入调度管理的9条河流12个断面生态流量保证率均达到90%以上,实现水量调度目标要求。
本调度年,我省持续推进水量调度制度化、规范化,取得了显著成效。完成渭河、北洛河生态流量保障方案技术审查,加快编制无定河、泾河、伊洛河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对西安、宝鸡、榆林等市5条河流27处水文和水工程断面生态流量保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无定河赵石窑断面连续多日下泄流量不达标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加强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实时发布省内8条河流13个断面生态流量预警信息28期,逐月通报全省15条河流20个断面生态流量达标情况5期。制定《第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责任清单》,推动市县水行政部门和调度单位落实组织、协调、实施、监督责任。
我省完善体系,积极推进《陕西省江河水量调度办法》立法进程,汇编水量分配、水量调度、生态流量管理等制度文件64个,编制《陕西省江河水库工作中心重点河流干旱应急水量调度预案》,支撑黄河、渭河等重点河流干旱应急水量调度工作。
为持续规范日常调度,我省公布2023年全省水量调度责任人名单,常态化发送水情信息11万余条,及时收集、分析、填报水量调度系统资料、跨流域调水信息,支撑年度水量调度工作有序开展。加快推进河流水量分配工作,编制完成《陕西省窟野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报告,指导西安、渭南两市开展渭河、泾河、灞河、沣河4条河流跨县区水量分配工作,支撑省市县三级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的建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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