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牌,大民生!156万电动车牌背后的德州“温度”与“速度”
德州地处鲁西北平原,常住人口590万,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估计230余万辆,是电动自行车消费、使用大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是规范交通管理、促进交通安全、强化社会治理、建设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必然举措,也是事关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
自德州市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以服务百姓守护初心,以综合治理赢得民心,创新“五会工作法”,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截止目前,德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已完成156万,登记挂牌总量与辖区常住人口比率达26%,暂居全省第一。
推进有力度
全警全力投入登记挂牌工作
2019年8月19日上午9时,德州市首批电动自行车号牌发放仪式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行,随着编号为“1000001”号牌的发放,德州开启了电动车登记挂牌的序幕。
一时间,主城区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全面打响,“你的电动车挂牌了没”成为城区市民街头巷尾议论最多的一句话。
在主干道路口、在小区的公告栏、在商场、在公园、在手机微信里的公众号……随处可见电动车挂牌的宣传提示。自启动试点以来,德州公安积极利用多种手段,持续开展全覆盖、全天候“浸润式”宣传,为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去年12月1日,我省正式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德州市集中登记挂牌工作于当天同步开始,并迅速在各县(市、区)全面铺开。
这项工作从宣传发动到动员部署,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德州公安全警动员、责任到人,警力下沉到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服务一线。深入社区上门服务,设置挂牌网点方便市民办理,进小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商圈、进村庄,在德州的大街小巷,民警为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成为一道亮丽风景线。
自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启动以来,德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邵浩浩亲自主持专题会议,把登记挂牌工作列入每周区县公安局长汇报调度会议重点内容,并与“创满意活动”相结合,明确县(市、区)公安局长、分局长第一责任人制,交警大队长任主要责任人,抓局长、局长抓、层层抓,一抓到底。全市公安机关责任层层传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全域全力,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组织动员体系。
战胜疫情,德州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再发力。今年5月7日,按省厅部署,我市打响了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攻坚战,发出了全面启动服务网点、采取强力措施、以战时精神状态奋战两个月,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任务的动员令。“为做好这一民心工程,我们将重新振奋精神,注重高速度的同时抓好高质量,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德州市公安局车管所副调研员贾立国说。
服务有温度
便民网点设置到群众心窝里
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事关百姓民生,好事必须办好。据德州市公安局车管所副调研员贾立国介绍,自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开展以来,德州公安始终站在市民的角度开展工作,广泛设设置服务网点最大限度节约市民办理的时间成本,最多时全市共设立登记服务网点1600余个。
“没想到这么方便就办理了电动车车牌,这个服务还真是便捷。”今年6月2日中午,市民陆先生在下班途中从德城区十三局路口的交警岗亭处办理了电动车牌,从登记信息到办理结束用了不到五分钟时间,真正做到了快速便捷办理。
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要主动出击,不能等不能靠。德州公安形成了以派出所、警务室、交警中队、服务站、交通安全劝导站、一村一居一警务,以及警邮、警保合作单位为依托的工作格局,市县乡村四级网点设置不断完善。
拍摄上传整车编码、购车发票、身份证等信息,市民周先生通过“德州交警一大队”微信公众号,从线上就完成了号牌申请,审核通过后号牌直接邮寄到家,足不出户也完成了号牌办理。德州公安通过固定网点和流动网点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让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实现全覆盖,让群众可以就近办、快速办。
为充分发挥流动服务队灵活补充作用,各级公安部门开展了进村入社服务,方便群众门口办、就近办、快捷办、一次办,现场登记发放牌照,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面对短时大规模挂牌需求,各服务网点灵活错开全省平台应用高峰,开展晨间、午间、周末服务,既提升了服务效率,又兼顾了上班务工人群,真正将登记挂牌工作做出了速度,做进了群众心窝里。
为保证业务质量,规范工作管理,市公安局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专项工作办公室组织人员加强了现场督导检查和突击审核,发现问题当场指导改正,并在全市业务指导群通报。同时通过后台抽查,实现与一线业务办理同步。做到了一线业务不停,后台审核监管不止,确保网上审核无积压,异常业务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覆盖有广度
“五会”助推提升服务效能
去年12月20日,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走进德州市第五中学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伴我行”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重点宣传发动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这是我市“五会”工作法的一个缩影。
贾立国表示,为积极发挥群体、单位组织积极性,创新“五会”工作法,通过专群结合提升服务效能。所谓“五会”,是指各县级公安机关牵头开好五个会。和建设房管部门协作开好辖区物业公司负责人会,进而发动社区、小区内业主委员会、片长、楼长等群众组织发动小区居民积极行动;和教育部门协作开好辖区学校负责人会,进而发动教师对学生展开宣传教育,达到小手拉大手,大手带家庭的效果;和企业主管部门协作开好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会,解决好企业员工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问题;和乡镇、街道办协作开好辖区村居支部书记会,进而达到组织动员村居群众的目标;请县(市、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召开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主任会,由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发挥好积极带头作用。
“王大爷您好,您家的电动车挂牌没有啊。还有啊,如果接到陌生电话,可不要轻易相信他们汇款要求啊。”德城区车站街派出所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与“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相结合,发挥民警情况熟、人脉广的优势,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商铺,广泛张贴宣传告示、发放宣传彩页,既做宣传又搞服务,进“一次门”办“几件事”,使登记挂牌工作与派出所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我们派出所为例,自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以来,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6.1%。辖区群众看到我们在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中非常辛苦,送来茶水、栗子等食品。还有一名小学生看到我们冬天登记号牌特别辛苦,特意用零花钱买了一副只露出手指的手套,让我们倍感温暖。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认可和支持,就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车站街派出所民警说。
德州公安创立的“五会”工作法自上至下、以点带面,从根本上解决了“如何告知所有工作对象、如何把他们动员组织起来并积极参与其中”这一大难题。极大推进了挂牌工作的开展,社会成效显著。
德州地处鲁西北平原,常住人口590万,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估计230余万辆,是电动自行车消费、使用大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是规范交通管理、促进交通安全、强化社会治理、建设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必然举措,也是事关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
自德州市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以服务百姓守护初心,以综合治理赢得民心,创新“五会工作法”,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截止目前,德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已完成156万,登记挂牌总量与辖区常住人口比率达26%,暂居全省第一。
推进有力度
全警全力投入登记挂牌工作
2019年8月19日上午9时,德州市首批电动自行车号牌发放仪式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行,随着编号为“1000001”号牌的发放,德州开启了电动车登记挂牌的序幕。
一时间,主城区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全面打响,“你的电动车挂牌了没”成为城区市民街头巷尾议论最多的一句话。
在主干道路口、在小区的公告栏、在商场、在公园、在手机微信里的公众号……随处可见电动车挂牌的宣传提示。自启动试点以来,德州公安积极利用多种手段,持续开展全覆盖、全天候“浸润式”宣传,为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去年12月1日,我省正式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德州市集中登记挂牌工作于当天同步开始,并迅速在各县(市、区)全面铺开。
这项工作从宣传发动到动员部署,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德州公安全警动员、责任到人,警力下沉到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服务一线。深入社区上门服务,设置挂牌网点方便市民办理,进小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商圈、进村庄,在德州的大街小巷,民警为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成为一道亮丽风景线。
自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启动以来,德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邵浩浩亲自主持专题会议,把登记挂牌工作列入每周区县公安局长汇报调度会议重点内容,并与“创满意活动”相结合,明确县(市、区)公安局长、分局长第一责任人制,交警大队长任主要责任人,抓局长、局长抓、层层抓,一抓到底。全市公安机关责任层层传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全域全力,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组织动员体系。
战胜疫情,德州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再发力。今年5月7日,按省厅部署,我市打响了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攻坚战,发出了全面启动服务网点、采取强力措施、以战时精神状态奋战两个月,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任务的动员令。“为做好这一民心工程,我们将重新振奋精神,注重高速度的同时抓好高质量,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德州市公安局车管所副调研员贾立国说。
服务有温度
便民网点设置到群众心窝里
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事关百姓民生,好事必须办好。据德州市公安局车管所副调研员贾立国介绍,自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开展以来,德州公安始终站在市民的角度开展工作,广泛设设置服务网点最大限度节约市民办理的时间成本,最多时全市共设立登记服务网点1600余个。
“没想到这么方便就办理了电动车车牌,这个服务还真是便捷。”今年6月2日中午,市民陆先生在下班途中从德城区十三局路口的交警岗亭处办理了电动车牌,从登记信息到办理结束用了不到五分钟时间,真正做到了快速便捷办理。
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要主动出击,不能等不能靠。德州公安形成了以派出所、警务室、交警中队、服务站、交通安全劝导站、一村一居一警务,以及警邮、警保合作单位为依托的工作格局,市县乡村四级网点设置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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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流动服务队灵活补充作用,各级公安部门开展了进村入社服务,方便群众门口办、就近办、快捷办、一次办,现场登记发放牌照,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面对短时大规模挂牌需求,各服务网点灵活错开全省平台应用高峰,开展晨间、午间、周末服务,既提升了服务效率,又兼顾了上班务工人群,真正将登记挂牌工作做出了速度,做进了群众心窝里。
为保证业务质量,规范工作管理,市公安局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专项工作办公室组织人员加强了现场督导检查和突击审核,发现问题当场指导改正,并在全市业务指导群通报。同时通过后台抽查,实现与一线业务办理同步。做到了一线业务不停,后台审核监管不止,确保网上审核无积压,异常业务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覆盖有广度
“五会”助推提升服务效能
去年12月20日,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走进德州市第五中学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伴我行”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重点宣传发动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这是我市“五会”工作法的一个缩影。
贾立国表示,为积极发挥群体、单位组织积极性,创新“五会”工作法,通过专群结合提升服务效能。所谓“五会”,是指各县级公安机关牵头开好五个会。和建设房管部门协作开好辖区物业公司负责人会,进而发动社区、小区内业主委员会、片长、楼长等群众组织发动小区居民积极行动;和教育部门协作开好辖区学校负责人会,进而发动教师对学生展开宣传教育,达到小手拉大手,大手带家庭的效果;和企业主管部门协作开好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会,解决好企业员工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问题;和乡镇、街道办协作开好辖区村居支部书记会,进而达到组织动员村居群众的目标;请县(市、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召开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主任会,由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发挥好积极带头作用。
“王大爷您好,您家的电动车挂牌没有啊。还有啊,如果接到陌生电话,可不要轻易相信他们汇款要求啊。”德城区车站街派出所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与“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相结合,发挥民警情况熟、人脉广的优势,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商铺,广泛张贴宣传告示、发放宣传彩页,既做宣传又搞服务,进“一次门”办“几件事”,使登记挂牌工作与派出所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我们派出所为例,自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以来,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6.1%。辖区群众看到我们在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中非常辛苦,送来茶水、栗子等食品。还有一名小学生看到我们冬天登记号牌特别辛苦,特意用零花钱买了一副只露出手指的手套,让我们倍感温暖。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认可和支持,就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车站街派出所民警说。
德州公安创立的“五会”工作法自上至下、以点带面,从根本上解决了“如何告知所有工作对象、如何把他们动员组织起来并积极参与其中”这一大难题。极大推进了挂牌工作的开展,社会成效显著。
【东胜区2020年新生入学方案公布】#鄂尔多斯本地资讯权威发布#
为确保2020年东胜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内蒙古公安厅关于全面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加快推进我区居住证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东胜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中小学新生入学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为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为有学籍的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学位类型设置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情况划分2个学位。
学位1: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的自购房。
学位2: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规划用途为“车库”“商业”“其他用途”等自购房或租房。
三、新生入学原则及分配办法
(一)遵循免试、相对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情况,为每一所学校划定招生范围。教育体育局以家长签字确认的居住地址为准进行分配。
(二)依照学位类型顺序安排入学的原则。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从学位1至学位2依次分配;房屋产权证上规划用途是“住宅”或“公寓”的,在具体分配时“住宅”优先于“公寓”;在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按照东胜区、鄂尔多斯市其他旗区、非鄂尔多斯市户籍顺序安排入学。
(三)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安排送教上门。二级及以上残疾儿童少年、残疾人子女及其他特殊情况,提供残疾证原件、复印件,入学时予以适当照顾。
(四)驻东胜区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按《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暂行)》等教育优抚政策执行。赴湖北一线抗疫医护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提供单位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入学时给予适当照顾。
(五)为东胜区经济社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人员及引进人才子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予适当照顾。
(六)入学地选择第一小学分校万利小学、第四小学分校润泽小学、第五小学分校塔拉壕小学、第八小学分校新教育实验小学、蒙古族学校、培正中学、鄂尔多斯枫叶国际学校、伏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入学登记时直接选择对应的学校并分配到所选学校就读,如果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教育体育局将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罕台镇小学毕业生按镇内住房登记的,统一分配到华研中学就读;铜川镇小学毕业生按镇内住房登记的,统一分配到培正中学就读。
(七)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给予更多关注和关爱。
(八)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的和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将由区教体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同时,对提供虚假信息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追究其责任。
四、新生入学所需材料
(一)户籍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提供户口原件、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一方在同一个户口簿时,另外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都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另外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二)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儿童免疫接种证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三)住房材料
1.自购房
提供下列三项中其中一项,同时提供2019年9月之后水、电、供暖、有线电视、天然气费用五项中的三项发票原件各一张。
(1)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如果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在银行抵押,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助打印机打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2)已购房但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的,提供网签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交款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
(3)其他类住房材料:
a.集资房类别的,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b.自建房类别的,提供宅基地证明原件、复印件。
c.拆迁或移民安置房,提供拆迁协议、安置卡或购房审批表及交款单据原件、复印件。
d.棚户区改造的住户,提供棚改相关手续,可按原址登记也可按棚户区安置房屋地址登记,还可按租住地址登记。
2.租房
租房户提供下列两项中其中一项。
(1)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或居住证明原件。
(2)公租房(含廉租房)需提供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特别说明:所有入学材料有效日期截止2020年6月30日;同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将实时研判是否需要提供核酸检测及其他证明材料,届时另行公告。
五、关于房屋产权的说明
(一)从2016年开始,同一房屋产权不分学段六年内只对应一个就读学位,即“六年一房一入学名额”,非独生子女除外。租房不占用房屋产权人的学位。特别说明:2020年10月之前只能查询到2016-2019年房屋产权学位使用情况。
(二)所提供的房屋产权必须是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双方共有。非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产权证无论所占产权比例大小,均认定为学位2。
(三)若适龄儿童少年与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在同一户口簿上,可用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的房屋产权登记。
(四)按学位2登记时无需提供水、电、暖、有线电视、天然气等发票。
六、新生入学工作流程
(一)网上登记
6月6日—6月12日期间登录“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https://t.cn/zWbSYpa”,点击“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即填写《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6月12日18:00关网。
(二)收集资料
6月8日—6月14日期间(周六日除外)家长将《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交到原就读幼儿园或小学。非东胜区毕业的及未注册民办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在网上登记时“原就读小学(幼儿园)”一栏要选择“东胜区以外其他小学(幼儿园)”,并将相关材料交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地址:祥和小学北150米)。
(三)核对资料
6月15日—7月24日期间教体局会同公安、房管、防疫等部门对新生入学资料进行核对。核对合格后将原件退还家长,并出具新生入学报名登记凭证。
(四)公布名单
1.初中一年级新生:2020年9月3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查询分配结果,并到所分配初中学校报名入学。家长如有疑问请于公布之日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地址:祥和小学北150米)。
2.小学一年级新生:2020年9月4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查询或到各小学门口查看分配情况,并携带登记凭证到小学报名入学。家长如有疑问请于公布之日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地址:祥和小学北150米)。
(五)阳光分班
东胜区各中小学2020年9月5日统一进行阳光分班,不参加阳光分班的初一年级新生中考时不享受分招政策,凡是不参加阳光分班的新生将不予建立学籍。
七、网上登记填写说明
1.全市各旗区采用同一报名系统,每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请家长慎重选择报名旗区、学段及授课语种等报名信息。
2.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要准确填写。
3.户籍所在地:按照户口簿中户头地址填写。
4.居住方式:选择自购(建)房、公寓或租房。
5.家庭住址:按照房屋产权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回迁协议、安置证明、银行抵押、居住证明及其他证明)的坐落地址从“新旧地址对照查询系统”中查询核实后进行填写。
八、新生入学登记材料装订顺序
1.监护人签字确认的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
2.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的户头、户主、小孩的相应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住房材料复印件及水电暖等票据原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九、中小学新生入学补登记
(一)补登记时间、地点
2020年8月3日至8月5日期间,家长登录“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https://t.cn/zWbSYnB”,点击“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同时将新生入学登记表及各项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祥和小学北150米)审核。
(二)补登记所需材料
与第四项“新生入学所需材料”一致。
(三)补登记说明
1.错过首次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
2.补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与首次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分配办法一致。
3.在鄂尔多斯市其他旗区已登记的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不能参加补登记。
十、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东胜区教育体育局
(东胜区教育体育局)
为确保2020年东胜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内蒙古公安厅关于全面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加快推进我区居住证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东胜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中小学新生入学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为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为有学籍的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学位类型设置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情况划分2个学位。
学位1: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的自购房。
学位2: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规划用途为“车库”“商业”“其他用途”等自购房或租房。
三、新生入学原则及分配办法
(一)遵循免试、相对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情况,为每一所学校划定招生范围。教育体育局以家长签字确认的居住地址为准进行分配。
(二)依照学位类型顺序安排入学的原则。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从学位1至学位2依次分配;房屋产权证上规划用途是“住宅”或“公寓”的,在具体分配时“住宅”优先于“公寓”;在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按照东胜区、鄂尔多斯市其他旗区、非鄂尔多斯市户籍顺序安排入学。
(三)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安排送教上门。二级及以上残疾儿童少年、残疾人子女及其他特殊情况,提供残疾证原件、复印件,入学时予以适当照顾。
(四)驻东胜区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按《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暂行)》等教育优抚政策执行。赴湖北一线抗疫医护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提供单位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入学时给予适当照顾。
(五)为东胜区经济社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人员及引进人才子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予适当照顾。
(六)入学地选择第一小学分校万利小学、第四小学分校润泽小学、第五小学分校塔拉壕小学、第八小学分校新教育实验小学、蒙古族学校、培正中学、鄂尔多斯枫叶国际学校、伏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入学登记时直接选择对应的学校并分配到所选学校就读,如果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教育体育局将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罕台镇小学毕业生按镇内住房登记的,统一分配到华研中学就读;铜川镇小学毕业生按镇内住房登记的,统一分配到培正中学就读。
(七)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给予更多关注和关爱。
(八)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的和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将由区教体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同时,对提供虚假信息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追究其责任。
四、新生入学所需材料
(一)户籍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提供户口原件、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一方在同一个户口簿时,另外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都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另外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二)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儿童免疫接种证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三)住房材料
1.自购房
提供下列三项中其中一项,同时提供2019年9月之后水、电、供暖、有线电视、天然气费用五项中的三项发票原件各一张。
(1)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如果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在银行抵押,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助打印机打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2)已购房但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的,提供网签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交款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
(3)其他类住房材料:
a.集资房类别的,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b.自建房类别的,提供宅基地证明原件、复印件。
c.拆迁或移民安置房,提供拆迁协议、安置卡或购房审批表及交款单据原件、复印件。
d.棚户区改造的住户,提供棚改相关手续,可按原址登记也可按棚户区安置房屋地址登记,还可按租住地址登记。
2.租房
租房户提供下列两项中其中一项。
(1)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或居住证明原件。
(2)公租房(含廉租房)需提供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特别说明:所有入学材料有效日期截止2020年6月30日;同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将实时研判是否需要提供核酸检测及其他证明材料,届时另行公告。
五、关于房屋产权的说明
(一)从2016年开始,同一房屋产权不分学段六年内只对应一个就读学位,即“六年一房一入学名额”,非独生子女除外。租房不占用房屋产权人的学位。特别说明:2020年10月之前只能查询到2016-2019年房屋产权学位使用情况。
(二)所提供的房屋产权必须是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双方共有。非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产权证无论所占产权比例大小,均认定为学位2。
(三)若适龄儿童少年与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在同一户口簿上,可用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的房屋产权登记。
(四)按学位2登记时无需提供水、电、暖、有线电视、天然气等发票。
六、新生入学工作流程
(一)网上登记
6月6日—6月12日期间登录“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https://t.cn/zWbSYpa”,点击“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即填写《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6月12日18:00关网。
(二)收集资料
6月8日—6月14日期间(周六日除外)家长将《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交到原就读幼儿园或小学。非东胜区毕业的及未注册民办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在网上登记时“原就读小学(幼儿园)”一栏要选择“东胜区以外其他小学(幼儿园)”,并将相关材料交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地址:祥和小学北150米)。
(三)核对资料
6月15日—7月24日期间教体局会同公安、房管、防疫等部门对新生入学资料进行核对。核对合格后将原件退还家长,并出具新生入学报名登记凭证。
(四)公布名单
1.初中一年级新生:2020年9月3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查询分配结果,并到所分配初中学校报名入学。家长如有疑问请于公布之日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地址:祥和小学北150米)。
2.小学一年级新生:2020年9月4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查询或到各小学门口查看分配情况,并携带登记凭证到小学报名入学。家长如有疑问请于公布之日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地址:祥和小学北150米)。
(五)阳光分班
东胜区各中小学2020年9月5日统一进行阳光分班,不参加阳光分班的初一年级新生中考时不享受分招政策,凡是不参加阳光分班的新生将不予建立学籍。
七、网上登记填写说明
1.全市各旗区采用同一报名系统,每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请家长慎重选择报名旗区、学段及授课语种等报名信息。
2.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要准确填写。
3.户籍所在地:按照户口簿中户头地址填写。
4.居住方式:选择自购(建)房、公寓或租房。
5.家庭住址:按照房屋产权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回迁协议、安置证明、银行抵押、居住证明及其他证明)的坐落地址从“新旧地址对照查询系统”中查询核实后进行填写。
八、新生入学登记材料装订顺序
1.监护人签字确认的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
2.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的户头、户主、小孩的相应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住房材料复印件及水电暖等票据原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九、中小学新生入学补登记
(一)补登记时间、地点
2020年8月3日至8月5日期间,家长登录“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https://t.cn/zWbSYnB”,点击“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同时将新生入学登记表及各项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祥和小学北150米)审核。
(二)补登记所需材料
与第四项“新生入学所需材料”一致。
(三)补登记说明
1.错过首次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
2.补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与首次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分配办法一致。
3.在鄂尔多斯市其他旗区已登记的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不能参加补登记。
十、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东胜区教育体育局
(东胜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呼和浩特市中考招生政策“出炉”#!道德与法治科目的分值调整了…】5月8日上午,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下发关于2020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今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考”)工作将根据中央、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及精神,继续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中考的变化是,将对道德与法治科目的考试内容和分值进行调整,考试分值由30分调整为60分,与历史科目(40分)综合试卷共100分。考试时长由70分钟增至100分钟。
2020年我市中考招生主要政策
1、继续按照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2、2020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继续按照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网上阅卷、网上填报志愿和实时动态录取的方式进行。
3、市教育局依据中考报名人数及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制定《2020—2021学年度市区中学招生计划》,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t.cn/zOHXxOH)公布。
4、2020年中考继续实行“七科五考+结业考试+体质测试”升学考试制度。其中,结业考试为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综合考试。
5、2020年中考体质测试相关事宜将另行公布。
6、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执行“分招”政策。2020年,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六中学、第十四中学、第十八中学、第三十八中学、土默特中学、铁路第一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9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招生计划的50%对市区各初中学校实行“分招”。2017年入学(2020年参加中考)的初中结业生确认“分招”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市四区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籍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正式学籍并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就读3年的应届初中结业生,公办初中学生为按学区对口入学或派位入学,民办初中学生为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统一录取入学。
(3)综合素质评价在B级以上。
择校生和社会零散生不具有“分招”资格。“分招”名额分配及名单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另文公布。
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
1、中考科目
语文、蒙古语文(甲)、数学、英语、文科综合(道德与法治、历史)、理科综合(物理、化学)、体育,汉语、蒙古语文(乙)。
考生总分如下:
(1)汉语授课考生总分满分为620分。其中各科满分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文科综合10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40分);理科综合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体质测试40分。
(2)蒙古语授课考生总分满分为740分。其中各科满分分值为:蒙古语文(甲)、数学、英语各120分;文科综合10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40分);理科综合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汉语120分;体质测试40分。
(3)加授蒙古语文考生在汉语授课考试科目基础上,增加考试科目蒙古语文(乙)100分。报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赛罕区民族中学和五个农业旗县当地高中的加授蒙古语文考生,将蒙古语文(乙)考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即考生总分满分为650分;报考其他高中学校的加授蒙古语文考生,蒙古语文(乙)考试成绩按20%计入总分,即考生总分满分为640分。
2、初二结业考试
生物、地理综合试卷共100分(生物50分、地理50分),按60%计入中考成绩;结业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未参加初二结业考试的初三考生,可申请在中考结束后随下届考生参加结业考试,成绩计入当年中考升学总分。
3、中考升学总分
(1)汉语授课考生升学总分为680分。
(2)蒙古语授课考生升学总分为800分。
(3)报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赛罕区民族中学和五个农业旗县当地高中的加授蒙古语文考生升学总分为710分;报考其他高中学校的加授蒙古语文考生升学总分为700分。
4、考试时间与科目
考试时间定于7月21日至23日
成绩公布及录取时间
8月3日,网上公布中考成绩和市区普通高中统一录取最低控制线;8月5日—25日,进行体艺特长生录取、第一次“统招”录取、“分招”录取、第二次“统招”录取和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
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公布中考成绩和市区普通高中统一录取最低控制线
时间:2020年8月3日
2、体育、艺术特长生网上填报志愿与录取
时间:2020年8月5日8:00—18:00
已通过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中的“统招”、“分招”及职业学校秋季招生。
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为2020年8月7日
3、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填报志愿与实时录取
时间:2020年8月8日8:00—10日18:00
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网上填报志愿期间将按批次、按分数段对考生实施分组管理,即按由高到低若干个分数段进行分组。考生根据本人中考成绩、网上公布的市区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各录取分数段的最低报考资格线和网上实时动态排名填报志愿,并可随时进行志愿修改。
已通过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录取和第二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录取。
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录取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
4、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网上填报志愿与实时录取
时间:2020年8月12日8:00—14日18:00
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网上填报志愿期间将按批次、按分数段对考生实施分组管理,即按由高到低若干个分数段进行分组。考生根据本人中考成绩、网上公布的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计划、各录取分数段的最低报考资格线和网上实时动态排名填报志愿,并可随时进行志愿修改。“分招”最低录取线为市区统一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分招”录取仅限于自治民族考生。
具有“分招”资格的考生对照9所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到市区初中学校的“分招”计划、网上实时动态排名以及本人实际情况,填报“分招”志愿,并可随时进行志愿修改。
未通过“分招”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第二次“统招”录取。已通过“分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第二次“统招”录取。
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录取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
5、第二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填报志愿与实时录取
时间:2020年8月16日8:00—17日18:00
第二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包括在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实时动态录取中未完成“统招”计划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经市教育局审批增补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第二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录取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
6、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完成时间:2020年8月24日
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结果公布、查询时间:2020年8月25日。
7、公办普通高中国际班、实验班及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完成时间:2020年8月25日
8、旗县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完成时间:2020年8月25日
9、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务必于2020年8月31日前到录取学校报到,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各普通高中学校依据招生录取结果和实际报到学生名单,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则,在2020年9月30日前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职这样招生
(一)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政策
市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采用网上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招生工作。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为三年制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工作分春季招生和秋季招生,春季招生不招收应届初中结业生,秋季招生采用自主招生与网上录取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招生工作。
自主招生学生可于5月开始直接到志愿学校申请入学,学校采用自主招生的办法进行录取,录取结果以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市内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录取时间、学校情况介绍、有关网上录取规则及相关要求将提前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为其建立学籍电子档案。春季招收的学生学籍电子注册截止日期为当年4月20日,秋季招收的学生学籍电子注册截止日期为当年11月20日。
(二)五年制高职的招生政策
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另行填报志愿,由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录取。
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另行填报志愿,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录取。
所有涉及招生考试的相关信息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发布。
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中考的变化是,将对道德与法治科目的考试内容和分值进行调整,考试分值由30分调整为60分,与历史科目(40分)综合试卷共100分。考试时长由70分钟增至100分钟。
2020年我市中考招生主要政策
1、继续按照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2、2020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继续按照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网上阅卷、网上填报志愿和实时动态录取的方式进行。
3、市教育局依据中考报名人数及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制定《2020—2021学年度市区中学招生计划》,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t.cn/zOHXxOH)公布。
4、2020年中考继续实行“七科五考+结业考试+体质测试”升学考试制度。其中,结业考试为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综合考试。
5、2020年中考体质测试相关事宜将另行公布。
6、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执行“分招”政策。2020年,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六中学、第十四中学、第十八中学、第三十八中学、土默特中学、铁路第一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9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招生计划的50%对市区各初中学校实行“分招”。2017年入学(2020年参加中考)的初中结业生确认“分招”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市四区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籍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正式学籍并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就读3年的应届初中结业生,公办初中学生为按学区对口入学或派位入学,民办初中学生为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统一录取入学。
(3)综合素质评价在B级以上。
择校生和社会零散生不具有“分招”资格。“分招”名额分配及名单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另文公布。
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
1、中考科目
语文、蒙古语文(甲)、数学、英语、文科综合(道德与法治、历史)、理科综合(物理、化学)、体育,汉语、蒙古语文(乙)。
考生总分如下:
(1)汉语授课考生总分满分为620分。其中各科满分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文科综合10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40分);理科综合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体质测试40分。
(2)蒙古语授课考生总分满分为740分。其中各科满分分值为:蒙古语文(甲)、数学、英语各120分;文科综合10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40分);理科综合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汉语120分;体质测试40分。
(3)加授蒙古语文考生在汉语授课考试科目基础上,增加考试科目蒙古语文(乙)100分。报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赛罕区民族中学和五个农业旗县当地高中的加授蒙古语文考生,将蒙古语文(乙)考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即考生总分满分为650分;报考其他高中学校的加授蒙古语文考生,蒙古语文(乙)考试成绩按20%计入总分,即考生总分满分为640分。
2、初二结业考试
生物、地理综合试卷共100分(生物50分、地理50分),按60%计入中考成绩;结业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未参加初二结业考试的初三考生,可申请在中考结束后随下届考生参加结业考试,成绩计入当年中考升学总分。
3、中考升学总分
(1)汉语授课考生升学总分为680分。
(2)蒙古语授课考生升学总分为800分。
(3)报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赛罕区民族中学和五个农业旗县当地高中的加授蒙古语文考生升学总分为710分;报考其他高中学校的加授蒙古语文考生升学总分为700分。
4、考试时间与科目
考试时间定于7月21日至23日
成绩公布及录取时间
8月3日,网上公布中考成绩和市区普通高中统一录取最低控制线;8月5日—25日,进行体艺特长生录取、第一次“统招”录取、“分招”录取、第二次“统招”录取和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
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公布中考成绩和市区普通高中统一录取最低控制线
时间:2020年8月3日
2、体育、艺术特长生网上填报志愿与录取
时间:2020年8月5日8:00—18:00
已通过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中的“统招”、“分招”及职业学校秋季招生。
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为2020年8月7日
3、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填报志愿与实时录取
时间:2020年8月8日8:00—10日18:00
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网上填报志愿期间将按批次、按分数段对考生实施分组管理,即按由高到低若干个分数段进行分组。考生根据本人中考成绩、网上公布的市区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各录取分数段的最低报考资格线和网上实时动态排名填报志愿,并可随时进行志愿修改。
已通过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录取和第二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录取。
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录取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
4、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网上填报志愿与实时录取
时间:2020年8月12日8:00—14日18:00
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网上填报志愿期间将按批次、按分数段对考生实施分组管理,即按由高到低若干个分数段进行分组。考生根据本人中考成绩、网上公布的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计划、各录取分数段的最低报考资格线和网上实时动态排名填报志愿,并可随时进行志愿修改。“分招”最低录取线为市区统一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分招”录取仅限于自治民族考生。
具有“分招”资格的考生对照9所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到市区初中学校的“分招”计划、网上实时动态排名以及本人实际情况,填报“分招”志愿,并可随时进行志愿修改。
未通过“分招”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第二次“统招”录取。已通过“分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第二次“统招”录取。
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录取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
5、第二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填报志愿与实时录取
时间:2020年8月16日8:00—17日18:00
第二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包括在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实时动态录取中未完成“统招”计划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经市教育局审批增补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第二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录取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
6、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完成时间:2020年8月24日
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结果公布、查询时间:2020年8月25日。
7、公办普通高中国际班、实验班及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完成时间:2020年8月25日
8、旗县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完成时间:2020年8月25日
9、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务必于2020年8月31日前到录取学校报到,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各普通高中学校依据招生录取结果和实际报到学生名单,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则,在2020年9月30日前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职这样招生
(一)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政策
市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采用网上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招生工作。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为三年制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工作分春季招生和秋季招生,春季招生不招收应届初中结业生,秋季招生采用自主招生与网上录取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招生工作。
自主招生学生可于5月开始直接到志愿学校申请入学,学校采用自主招生的办法进行录取,录取结果以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市内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录取时间、学校情况介绍、有关网上录取规则及相关要求将提前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为其建立学籍电子档案。春季招收的学生学籍电子注册截止日期为当年4月20日,秋季招收的学生学籍电子注册截止日期为当年11月20日。
(二)五年制高职的招生政策
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另行填报志愿,由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录取。
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另行填报志愿,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录取。
所有涉及招生考试的相关信息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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