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泂酌
先秦:佚名
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可以餴饎。岂弟君子,民之父母。
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可以濯罍。岂弟君子,民之攸归。
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可以濯溉。岂弟君子,民之攸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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泂酌
先秦:佚名
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可以餴饎。岂弟君子,民之父母。
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可以濯罍。岂弟君子,民之攸归。
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可以濯溉。岂弟君子,民之攸塈。
泂酌
先秦:佚名
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可以餴饎。岂弟君子,民之父母。
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可以濯罍。岂弟君子,民之攸归。
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可以濯溉。岂弟君子,民之攸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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泂酌
先秦:佚名
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可以餴饎。岂弟君子,民之父母。
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可以濯罍。岂弟君子,民之攸归。
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可以濯溉。岂弟君子,民之攸塈。
……(三)……“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明夷于飞”,“明”的本义是明亮,清晰而明亮,《周易》使用本义。中国人常常这么说,“我的心明镜似的”,这句话里面的“明”和明夷于飞的“明”,其用法是一样的。日月为明,如果日月同时出现在白天,称“日月同辉”,亮上加亮。实际上“明”指的是“白天出太阳,晚上出月亮”,“昼夜”皆明。一个人既“看的明白”眼睛看到的东西,内心又能感悟到眼睛看不到的东西,这才叫做“明世”。并不是所有的老百姓都能“明世”,许多人就是“糊涂日子糊糊过”,反正也弄不懂,干脆懒的去想。也有那么一些人,他看明白了,但个人的承受能力有限,他接受不了,于是“看破红尘”遁入空门,“做和尚(尼姑)去了”!这中间也有一些人,他们想退出这场游戏,“可因生计所逼迫”不得不接受这么一个残酷的现实。他们许多人得了忧郁症,常常处在焦虑之中。那,这是一个什么世道呢?《周易》认为,“我们生存在一个谎言的世界里,到处是骗子,遍地是小人”。如果你是一个老生意人,你就会明白这个道理,“恶劣的”生存环境,到处是险恶的诈骗。人是什么?人其实就是动物,说白了,人就是一个个高级动物,和畜生也没有什么区别。以“人”为单位,对,是以人为单位,不专指个人,人的自私性就是喜欢干男盗(骗)女娼的事情,如果国家不去管,可以讲,到处是卖屁股的。如果国家放松它的公正职能,可以这么讲,这个社会不管是经,还是纬,它都是一个“诈骗的架构”,骗才是主题,“出门得防三层骗”。从上到下,“从政府到地方”,“骗是主题”,脑袋不转三个圈,想活命都难。老实人、诚实人都干什么去了呢?搬砖去了!剩下的个个战战兢兢,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就会“被别人”给搞死了。骗人的世界,小人的天地,作家、戏子都在骗,如果“老师也成了骗子”,那就不好玩了!明夷的前奏是“诉讼”,不诉讼不知道,“一告官一诉讼”就彻底的明白了,明夷了之后怎么办呢?跑路呀!再不逃就没有命了。你看古代中国人就喜欢跑路,到乡下,到深山老林里,或是逃到了边疆躲了起来。“夷”的本义是“东方之人”,周文王那会,东方有许多民族,这些民族是“汉族的前身”,“汉族”,历史上其实成分很杂,是“一个大杂烩融合出来的民族”。“东方之人”古代称之为蛮夷,“野蛮”的很。因为是“蛮夷”,所以“有异心”,非常的残暴。明夷的意思就是,“(经过诉讼之后,)明了人性黑暗的一面,感知 没有人和是一条心的”。……(三)……
《三十二爻经》的第五经是,“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三十二爻经》是全面分析老百家的经文,它对应的是讼卦和明夷卦的第一句爻辞,针对的对象是普通老百姓。“不永所事,小有言”,永的本义是水流长,永和恒是两个概念,说“永远”指的是长远的意思,“时间跨度比较长”,但它达不到“恒”的程度,这一点《周易》有严格的区分。“永这个字是一个象形字”,曲曲折折象水流的样子。河流从上游流下来,它不是直线的,一弯那拐越是显的长,显的没有边际和尽头。古人把时间称之为“长河(历史的长河)”,天上的群星称之为银河,这中间都有一个长的意思在里面。《说文》曰:“永,水长也!象水巠(古同经)理之长”。去掉永字以上的“亠”,“永”字就是一个水字。“所事”,“所”,本义伐木声,本义上重在一个声字,伐木古代是为了建造房屋,那个时候不比现在有水泥钢筋,古代的房子主要靠木材支撑架构,所以伐木一定指的是造房子。因为造房子之后就有人住,于是住所这个词就假借出来了。可“所的本义”是“伐木声”,斤指斧头,“戶指户”,一家一户之意。《周易》多使用字的本义,即使不使用本义,但“暗义上”也是比较的接近。你看“所”这个字,它就有发“声”涵义在里面,反正要“摞”些动静出来。诉讼的时候是不是有动静,有的动静还非常大,对薄公堂之事你说动静大不大?“事”的本义是官职,甲骨文中与“吏”同字。《周易》使用本义。事这个字古代一定和“公”有关系,官府代表的是“公平、公正、正义”,没有人会讲“邪恶的政府”,政府都邪恶了,那它也快完了。古代的地方官员一定要参与断案明断是非,判断“公正”,这一传统直到清朝都是存在的。因为地方官员参与公正断案,所以老百姓在意识形态上存在公平公正的理念,不象现在,什么诉讼案件都移交到“公、检、法、司”,地方官员却搞经济去了。因为地方官员“已经不在参与公正的问题”,所以也就淡化了公平,有了“丛林法则”这一荒谬的说辞,这其实是在宣传邪恶!“古代公不公正,官员贪污不贪污”暂且不提,其码“明断公正”的思维还是比较清晰的。“事”这个字“关系到公正、公平、正义”的问题,说一个人干什么事,不是说做什么,它指的是一个人做什么要以“公正(中正之道)为标准”,这才是“事”的真正涵义。你,如果是一名老师,你能把“事”这个字讲的这么清楚吗?“你,应该是不能”。再来看“不永所事”,不永就是不可能长久的去打官司搞诉讼,老百姓其实不喜欢诉讼,他们主要是忍,能私了就私了,动静大了有理他也害怕,怕摞动静,怕生事出来。如果老百姓不怕诉讼,可以讲法院会挤破门,世上“不公之事太多”,之所以没有那么多人报警、报案、或是诉讼法律,那是因为老百姓“不永所事”造成的,他们不喜欢诉讼,即使诉讼了也没有打算长时间的坚持下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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