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城儿子曝林靖恩闹事录音#“爷孙恋”男主儿子公开小父亲40岁后妈的一段闹事录音,看来男方儿子想把小后妈送精神院,在这段录音中,林靖恩在家摔东西大吵大闹,待警察、救护车到场后,拒绝跟任何人离开,而屋内电灯、烟灰缸散落在地上,最后女方承认是自己酒后失态,李卓轩表示,不打算“休战”,林靖恩在那边演戏,我们就把真正的事情讲出来,他还强调女方需要看医生,但是女方不接受不跟他走,他希望女方家人能把她带走治,感觉还是女生吃亏了吧,十几岁就跟了他,害人家被父母赶出家门,他走了之后后事也没有安排清楚,负债累累的破房子,儿子还来夺。
#李坤城儿子曝林靖恩闹事录音#“爷孙恋”男主儿子公开小父亲40岁后妈的一段闹事录音,看来男方儿子想把小后妈送精神院,在这段录音中,林靖恩在家摔东西大吵大闹,待警察、救护车到场后,拒绝跟任何人离开,而屋内电灯、烟灰缸散落在地上,最后女方承认是自己酒后失态,李卓轩表示,不打算“休战”,林靖恩在那边演戏,我们就把真正的事情讲出来,他还强调女方需要看医生,但是女方不接受不跟他走,他希望女方家人能把她带走治,感觉还是女生吃亏了吧,十几岁就跟了他,害人家被父母赶出家门,他走了之后后事也没有安排清楚,负债累累的破房子,儿子还来夺。
【长文预警】既然如此,今天我不如来以bi+phobia为例,全面系统地讲讲我对“歧视性发言”vs“个人感受表达”的看法。分两个模块。
一、
1.如果一个人在百吐评论区说“双性恋最后都会和异性结婚的”(观点),那我认为是不妥的,我希望有人站出来反对。
2.如果一个拉拉朋友,女友因为世俗压力最后和男人跑了,她跟我哭诉“讨厌死双性恋”(情感),我会先拍拍她,听她说全部的话。我不会在这个时候首先大叫“不是所有双性恋都这样!你恐双!”(可能在之后双方平静时提起)
这两个场景,让我有不同的反应。它们区别在哪呢?
➡️1在【公共讨论】的场域,2在私人场域。
➡️1是“观点表达”,2是“情感表达”。
➡️1有“都”这种指向“全体”的表达,2没有。
——1的问题在于,在公共场域,这样的表达,会给恐双添砖加瓦。
——我对2宽容,原因在于:
①人在受伤时喊疼,就算没有考虑ta人的感受,也不该被指责。不然这个世界也太他妈憋屈,谁都别说话算了。
②你要是不尊重人的情感,讲理对方也大概率听不进去。
③她说的“双性恋”明显有特指。
l
③是比较需要注意的一点。有的人只是想讲讲自己遇到的事情,自己的情感,而不是指认一个集体如何如何,非有人来认领。
例子:我曾经因为私人情感在微博发“福建人我恨你”,结果被陌生人评论“?我是福建的,怎么了?”。
我:…………
二、
Bi+会喜欢上多个性别的人。
➡️有一些Bi+,可以坚定跟随自己的内心,自己的情感无法被世俗动摇。不会迫于压力和不喜欢的异性结婚。
➡️也有一些Bi+,内心并没有那么强大。在发现同性关系很难走下去后,由于畏难心理,渐渐放弃了找寻同性伴侣,只愿意在对异性产生好感时,添柴加火,让这份感情变壮大。
这两种人都是存在的。(实际上远远不止这两种人,为了方便暂且这样表述)
➡️前者,往往有着较为坚定的Bi+身份认同。在网上反对Bi+污名化的,也是这些人。
➡️后者,可能都不太会承认自己的Bi+倾向。归来仍是所谓“被掰弯过的直女”。
(实际上远远不止这两种情况,为了方便暂且这样表述)
在网上可能出现一个情况:
被后者伤害的人,出来大喊“别碰双,最终都是要和异性结婚的!”前者看到,怒了。怎么又被那种人代表了?
明白问题在哪了吗?在于
➡️让后者代表了所有Bi+。
➡️这污名化了整个Bi+群体,前者也受到波及,被误解,被攻击,被“婉拒”。
——我们反对这种污名化。
——那么这种“反污名化”,边界在哪呢?
参见模块一。
我的看法:
➡️被后者伤害的人,也是真的伤得很重,以至于失去了理智。说出了歧视性的话语。
这些人的感受也应该被尊重。注意,是“感受”。这种感受带出来的行为如何,之后再评。但人的感受是应该首先被尊重的。理由是先前提到过了。
我是觉得,在一个人受伤难过时来一棒子“不是所有xxx都这样”“你这种表达不妥”的,真挺混蛋的。尽量别用这种方式对待别人吧。除非你是真讨厌那个人。
———————
对于对我的指控,我觉得,微博这个平台烦就烦在,在这里自言自语会被别人看见。当成私人讲话的地方,却总有人以公共讨论的标准去要求私人表达。怎么,就因为我follower有点多?
你要是看了不舒服,可以在我这里礼貌地说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因为此时你面对的不是虚空的面目模糊的观众,而是我,一个活生生的人),我们可以交流。要是给我扣帽子的,揣测我的想法和经历,攻击我的,我觉得你很没有礼貌。你很讨厌,我很讨厌你。我希望你离开我的微博空间。就酱。
一、
1.如果一个人在百吐评论区说“双性恋最后都会和异性结婚的”(观点),那我认为是不妥的,我希望有人站出来反对。
2.如果一个拉拉朋友,女友因为世俗压力最后和男人跑了,她跟我哭诉“讨厌死双性恋”(情感),我会先拍拍她,听她说全部的话。我不会在这个时候首先大叫“不是所有双性恋都这样!你恐双!”(可能在之后双方平静时提起)
这两个场景,让我有不同的反应。它们区别在哪呢?
➡️1在【公共讨论】的场域,2在私人场域。
➡️1是“观点表达”,2是“情感表达”。
➡️1有“都”这种指向“全体”的表达,2没有。
——1的问题在于,在公共场域,这样的表达,会给恐双添砖加瓦。
——我对2宽容,原因在于:
①人在受伤时喊疼,就算没有考虑ta人的感受,也不该被指责。不然这个世界也太他妈憋屈,谁都别说话算了。
②你要是不尊重人的情感,讲理对方也大概率听不进去。
③她说的“双性恋”明显有特指。
l
③是比较需要注意的一点。有的人只是想讲讲自己遇到的事情,自己的情感,而不是指认一个集体如何如何,非有人来认领。
例子:我曾经因为私人情感在微博发“福建人我恨你”,结果被陌生人评论“?我是福建的,怎么了?”。
我:…………
二、
Bi+会喜欢上多个性别的人。
➡️有一些Bi+,可以坚定跟随自己的内心,自己的情感无法被世俗动摇。不会迫于压力和不喜欢的异性结婚。
➡️也有一些Bi+,内心并没有那么强大。在发现同性关系很难走下去后,由于畏难心理,渐渐放弃了找寻同性伴侣,只愿意在对异性产生好感时,添柴加火,让这份感情变壮大。
这两种人都是存在的。(实际上远远不止这两种人,为了方便暂且这样表述)
➡️前者,往往有着较为坚定的Bi+身份认同。在网上反对Bi+污名化的,也是这些人。
➡️后者,可能都不太会承认自己的Bi+倾向。归来仍是所谓“被掰弯过的直女”。
(实际上远远不止这两种情况,为了方便暂且这样表述)
在网上可能出现一个情况:
被后者伤害的人,出来大喊“别碰双,最终都是要和异性结婚的!”前者看到,怒了。怎么又被那种人代表了?
明白问题在哪了吗?在于
➡️让后者代表了所有Bi+。
➡️这污名化了整个Bi+群体,前者也受到波及,被误解,被攻击,被“婉拒”。
——我们反对这种污名化。
——那么这种“反污名化”,边界在哪呢?
参见模块一。
我的看法:
➡️被后者伤害的人,也是真的伤得很重,以至于失去了理智。说出了歧视性的话语。
这些人的感受也应该被尊重。注意,是“感受”。这种感受带出来的行为如何,之后再评。但人的感受是应该首先被尊重的。理由是先前提到过了。
我是觉得,在一个人受伤难过时来一棒子“不是所有xxx都这样”“你这种表达不妥”的,真挺混蛋的。尽量别用这种方式对待别人吧。除非你是真讨厌那个人。
———————
对于对我的指控,我觉得,微博这个平台烦就烦在,在这里自言自语会被别人看见。当成私人讲话的地方,却总有人以公共讨论的标准去要求私人表达。怎么,就因为我follower有点多?
你要是看了不舒服,可以在我这里礼貌地说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因为此时你面对的不是虚空的面目模糊的观众,而是我,一个活生生的人),我们可以交流。要是给我扣帽子的,揣测我的想法和经历,攻击我的,我觉得你很没有礼貌。你很讨厌,我很讨厌你。我希望你离开我的微博空间。就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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