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纠纷不断,到底谁在说谎?
姜先生是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的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与刘先生合伙创办公司,后因刘先生个人原因双方闹到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刘先生对姜先生进行相应赔偿,之后双方不再有任何债务关系,本以为至此事情圆满解决。不料刘先生与其妻子(阮女士)事后以车辆纠纷将姜先生告上法院。
合伙伙伴,一朝闹翻,经济纠纷不断
姜先生和刘先生在2015年合作开办了一家公司,根据实际的出资情况,姜先生为实际控股人,出于二人之间的信任,由刘先生管理公司。
2018年,姜先生负责承结的一个改造工程在九月底完工,工程款总结算707.65万元。因为车间还未收到政府方面的付款,故工程款一直到年底均为结款。18年底,刘先生带着工人们到车间所属的公司“催工程款”,称:如若再不结工程款就跳楼。姜先生说,为了平息事件并维护公司声誉,就自掏腰包在春年前借给了公司100万元,后又陆续借给公司400万。2019年12月11日,车间所属公司结款680多万元,刘先生支付了姜先生400万,再加上二人于2019年4月19日的总账,刘应该再支付姜91万。但在19年年底,刘只支付了姜30万元,并表示其余款项不愿支付,并扬言二人合开的公司为刘为主。
因刘先生不愿归还欠款,并且霸占公司。之后姜先生将刘先生告到县法院,一审判决姜先生胜诉。之后对方不服,进行了上诉。并以之前债务置换的车辆姜先生未付款为由,对姜先生进行了起诉,车辆纠纷的一审法官查阅相关证据后,认为姜先生已经支付了车辆款。之后刘先生上诉案件经过二审法院调解,姜先生为早日平息争端,拿出了足够的诚意,作出了重大让步,并且关于车辆纠纷之中,法官也认可姜先生已经支付过了费用,因此姜先生只收取了400万的资金利息60万、放弃分红65万为最终调节结果。刘先生支付了姜先生60万。并表明双方之间不在有任何的债务纠纷。可是之后关于车辆纠纷的审理法官被替换,替换后的法官不认可姜先生的相关证据及说法,判决姜先生败诉,需要支付车辆的费用20万元。
一方一再退让,但纠纷依旧没有解决
姜先生抵债所用的车辆为刘阮夫妻所属,姜先生新购置的VOLVOS90和阮名下的VOLVOXC60置换,然后用VOLVOXC60用于抵债。结算清单上写明:姜先生的VOLVOS90作价47万元抵扣VOLVOXC60车款20万元,另27万元抵扣申请人欠刘先生的工程款,因VOLVOS90还有按揭款未还清,2019年9月25日由姜先生提前2个月还清了按揭款,故刘先生在清单上面注明暂姜名为车主的说明,并落款当天的年月日时间,并与车辆转让合同上的时间吻合。当时多人在场。后姜先生多次追问一位证明人和刘先生这个VOLVOXC60账结清了没有,二人均认可车辆账目已结清,只需尽快完成过户。
只因购车车主在2017年11月24日没有要求当时过户,之后又因事服刑,刑满出狱之后要求刘先生进行车辆过户,刘先生不同意,于是才以姜先生未付车辆款项为由,将姜先生告上法庭。
四年时间里,双方有多次经济往来,刘先生均没有对此事提出异议,直到一审时,刘阮夫妻要以此事起诉姜先生。一审、二审法官判定姜先生抵扣款项的证据不足,对姜先生答辩状所提供的证据并没有质证,就判姜先生败诉。2022年10月8日从案外人钟先生(VOLVOS90现车主)处取得由刘亲笔书写的有关VOLVOS90小车交易明细清单。
现在,姜先生有了新的证据,并希望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撤销之前的两份民事判决书。姜先生认为:这个二十万车款就是刘、阮夫妻二人隐瞒事实意诉讼的虚假讼诉,并以触犯了刑法三百零七条情节严重的情节,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这种不诚信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且扰乱诉讼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公信力,对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此类虚假诉讼不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且妨害司法程序,社会危害严重。
查明真相、定分止争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能,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应当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坚持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自觉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决不允许假借诉讼之名行非法之实,扰乱诉讼秩序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一些个人和单位通过虚假诉讼蒙骗法官,意图达到侵占他人财产、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这些人缺乏法治信仰、诚信意识,缺乏对国家司法制度的敬畏之心。
因此,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关于虚假诉讼犯罪规定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公民诚实信用观念,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性和公信力。同时,还应当完善体制机制,提高防范、识别虚假诉讼的能力,并进一步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一旦发现虚假诉讼行为,就应当依法采取严厉处罚措施,使虚假诉讼者及时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时警示心存侥幸之人。
事实不能模模糊糊,法律的公平与公正需要捍卫,姜先生也希望法院进行再次裁决。希望有关方面能够立案审查,分一分、辩一辩到底谁在说谎!
本文转载自:https://t.cn/A6K6BoXC,如有侵权或者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删除!
姜先生是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的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与刘先生合伙创办公司,后因刘先生个人原因双方闹到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刘先生对姜先生进行相应赔偿,之后双方不再有任何债务关系,本以为至此事情圆满解决。不料刘先生与其妻子(阮女士)事后以车辆纠纷将姜先生告上法院。
合伙伙伴,一朝闹翻,经济纠纷不断
姜先生和刘先生在2015年合作开办了一家公司,根据实际的出资情况,姜先生为实际控股人,出于二人之间的信任,由刘先生管理公司。
2018年,姜先生负责承结的一个改造工程在九月底完工,工程款总结算707.65万元。因为车间还未收到政府方面的付款,故工程款一直到年底均为结款。18年底,刘先生带着工人们到车间所属的公司“催工程款”,称:如若再不结工程款就跳楼。姜先生说,为了平息事件并维护公司声誉,就自掏腰包在春年前借给了公司100万元,后又陆续借给公司400万。2019年12月11日,车间所属公司结款680多万元,刘先生支付了姜先生400万,再加上二人于2019年4月19日的总账,刘应该再支付姜91万。但在19年年底,刘只支付了姜30万元,并表示其余款项不愿支付,并扬言二人合开的公司为刘为主。
因刘先生不愿归还欠款,并且霸占公司。之后姜先生将刘先生告到县法院,一审判决姜先生胜诉。之后对方不服,进行了上诉。并以之前债务置换的车辆姜先生未付款为由,对姜先生进行了起诉,车辆纠纷的一审法官查阅相关证据后,认为姜先生已经支付了车辆款。之后刘先生上诉案件经过二审法院调解,姜先生为早日平息争端,拿出了足够的诚意,作出了重大让步,并且关于车辆纠纷之中,法官也认可姜先生已经支付过了费用,因此姜先生只收取了400万的资金利息60万、放弃分红65万为最终调节结果。刘先生支付了姜先生60万。并表明双方之间不在有任何的债务纠纷。可是之后关于车辆纠纷的审理法官被替换,替换后的法官不认可姜先生的相关证据及说法,判决姜先生败诉,需要支付车辆的费用20万元。
一方一再退让,但纠纷依旧没有解决
姜先生抵债所用的车辆为刘阮夫妻所属,姜先生新购置的VOLVOS90和阮名下的VOLVOXC60置换,然后用VOLVOXC60用于抵债。结算清单上写明:姜先生的VOLVOS90作价47万元抵扣VOLVOXC60车款20万元,另27万元抵扣申请人欠刘先生的工程款,因VOLVOS90还有按揭款未还清,2019年9月25日由姜先生提前2个月还清了按揭款,故刘先生在清单上面注明暂姜名为车主的说明,并落款当天的年月日时间,并与车辆转让合同上的时间吻合。当时多人在场。后姜先生多次追问一位证明人和刘先生这个VOLVOXC60账结清了没有,二人均认可车辆账目已结清,只需尽快完成过户。
只因购车车主在2017年11月24日没有要求当时过户,之后又因事服刑,刑满出狱之后要求刘先生进行车辆过户,刘先生不同意,于是才以姜先生未付车辆款项为由,将姜先生告上法庭。
四年时间里,双方有多次经济往来,刘先生均没有对此事提出异议,直到一审时,刘阮夫妻要以此事起诉姜先生。一审、二审法官判定姜先生抵扣款项的证据不足,对姜先生答辩状所提供的证据并没有质证,就判姜先生败诉。2022年10月8日从案外人钟先生(VOLVOS90现车主)处取得由刘亲笔书写的有关VOLVOS90小车交易明细清单。
现在,姜先生有了新的证据,并希望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撤销之前的两份民事判决书。姜先生认为:这个二十万车款就是刘、阮夫妻二人隐瞒事实意诉讼的虚假讼诉,并以触犯了刑法三百零七条情节严重的情节,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这种不诚信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且扰乱诉讼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公信力,对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此类虚假诉讼不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且妨害司法程序,社会危害严重。
查明真相、定分止争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能,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应当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坚持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自觉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决不允许假借诉讼之名行非法之实,扰乱诉讼秩序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一些个人和单位通过虚假诉讼蒙骗法官,意图达到侵占他人财产、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这些人缺乏法治信仰、诚信意识,缺乏对国家司法制度的敬畏之心。
因此,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关于虚假诉讼犯罪规定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公民诚实信用观念,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性和公信力。同时,还应当完善体制机制,提高防范、识别虚假诉讼的能力,并进一步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一旦发现虚假诉讼行为,就应当依法采取严厉处罚措施,使虚假诉讼者及时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时警示心存侥幸之人。
事实不能模模糊糊,法律的公平与公正需要捍卫,姜先生也希望法院进行再次裁决。希望有关方面能够立案审查,分一分、辩一辩到底谁在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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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冬季新品发布会时间定了?或将重新定档12月9日
某数码博主近日发文表示,华为此次的冬季全场景新品发布会改来改去,最后还是选择了在9号召开。与此同时,该博主还表示华为此次的新机华为nova10 SE直屏手感还不错,可以期待一波。目前,官方暂未过多透露新品发布会的新时间。但是如果该博主爆料属实的话,华为估计会在这几天开始为新品预热。
按照此前华为的预热来看,此次发布会将发布的华为nova 10 SE配备一块6.67英寸OLED屏幕、搭载骁龙680G处理器,内置4500mAh电池,支持66W快充。华为WATCH Buds的表盘可打开,内部装着一对无线耳机,华为表示“这是华为在穿戴产品形态和结构设计上的一次革命性突破”。此外,该发布会还将带来创新形态的华为儿童手表5X系列,为消费者带来更贴心的守护和关怀。总体来看,此次发布会的主要亮点将集中在穿戴设备上,如果有需求的消费者可以期待一波新品发布会的再官宣。
某数码博主近日发文表示,华为此次的冬季全场景新品发布会改来改去,最后还是选择了在9号召开。与此同时,该博主还表示华为此次的新机华为nova10 SE直屏手感还不错,可以期待一波。目前,官方暂未过多透露新品发布会的新时间。但是如果该博主爆料属实的话,华为估计会在这几天开始为新品预热。
按照此前华为的预热来看,此次发布会将发布的华为nova 10 SE配备一块6.67英寸OLED屏幕、搭载骁龙680G处理器,内置4500mAh电池,支持66W快充。华为WATCH Buds的表盘可打开,内部装着一对无线耳机,华为表示“这是华为在穿戴产品形态和结构设计上的一次革命性突破”。此外,该发布会还将带来创新形态的华为儿童手表5X系列,为消费者带来更贴心的守护和关怀。总体来看,此次发布会的主要亮点将集中在穿戴设备上,如果有需求的消费者可以期待一波新品发布会的再官宣。
【华为冬季新品发布会时间定了?或将重新定档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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