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我看完了网易我的世界和迷你世界的判决书,虽然迷你世界赔偿金额从一审的2000多万上升到5000多万,但是从著作权侵权角度已经大胜利了,我是迷你世界的话,抛开赔偿金额不谈,是要开香槟的好嘛...我截了些有代表性的文字作为附图,看完以后真是一包气,从这个案子,你甚至可以为抄袭者为避免抄袭规划一条成熟的路径(抄美术资源的不算哈,美工才几个钱,这点都偷懒,法院也不帮你哈),从这个判决书里聊聊体现的几个要点:
1、诉讼周期长:网易诉人家盗版商前前后后花了5年多时间才打完二审[允悲]只能说人家早把钱赚好了,然后通过各种手段洗钱洗出去了(迷你世界就是称自己亏损了,但是又不敢提供收入,只敢提供服务器成本),然后游戏不是可以更新吗,我先靠抄袭积累人气,然后慢慢通过版本更新,更迭游戏内容,把那些抄袭元素逐渐剔除或修改,前期来不及做的数值物品规则更新,我后期直接慢慢改,先把钱赚了再说。
2、收益远大于风险:一审二审过程中,我哭死,迷你世界压根不肯提供收入证明,还在不断地舍近求远,后面法院用自己的计算方式算收益,算得远超5000万,说明网易要求的赔偿还是要少了,区区五千万,远低于侵权带来的收益好嘛...我靠这个游戏赚3个亿,我就赔你5000万又怎么样,我还是赚了2.5个亿,靠“搭便车”行为积累了稳定用户,版本更新后形成自己独特的乐趣与玩法,用极低的成本换来了巨大的收益,我作为老板,格局大点,只要能赚钱就好
3、著作权法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这个就是抄袭的关键中的关键了,我掌握了你这个游戏的核心玩法,我用我自己的美术素材,自己的数值体系,对不起,我的表达形成了独特的表达,我不是抄你哦!法院有个更顺耳的说法,我这叫模仿行为,这是市场竞争允许的哦,被我模仿了,是督促你策马加鞭赶紧再花大成本创新?对了,创新完了告诉我一声,我再模仿下
4、先上车后买票:这个案子里法院最后也只能从一些兜底性的诚实信用精神,维护下我的世界的权益,说白了就是你虽然在我眼里不抄袭,“搭便车”的行为也不一定构成不正当竞争,也不构成混淆行为,但是计算了下你赚的钱实在太多了,而且网易要的也不多,那你还是赔点钱吧,希望迷你世界再接再厉,多为我国交税,多去国外为我国赚外汇
我在这里说的抄袭我只谈作为玩家眼中的抄袭,我的世界还是国内取得版号合法运营的,这个案子说明抄袭的成本真的太太太低了,我抄国外没版号的游戏,在国内简直就是0元购好嘛,玩家舆论这种东西,势薄力微,又不影响赚钱,大不了我不上网看评论就行了,搞到钱在才是商业世界的唯一真理
1、诉讼周期长:网易诉人家盗版商前前后后花了5年多时间才打完二审[允悲]只能说人家早把钱赚好了,然后通过各种手段洗钱洗出去了(迷你世界就是称自己亏损了,但是又不敢提供收入,只敢提供服务器成本),然后游戏不是可以更新吗,我先靠抄袭积累人气,然后慢慢通过版本更新,更迭游戏内容,把那些抄袭元素逐渐剔除或修改,前期来不及做的数值物品规则更新,我后期直接慢慢改,先把钱赚了再说。
2、收益远大于风险:一审二审过程中,我哭死,迷你世界压根不肯提供收入证明,还在不断地舍近求远,后面法院用自己的计算方式算收益,算得远超5000万,说明网易要求的赔偿还是要少了,区区五千万,远低于侵权带来的收益好嘛...我靠这个游戏赚3个亿,我就赔你5000万又怎么样,我还是赚了2.5个亿,靠“搭便车”行为积累了稳定用户,版本更新后形成自己独特的乐趣与玩法,用极低的成本换来了巨大的收益,我作为老板,格局大点,只要能赚钱就好
3、著作权法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这个就是抄袭的关键中的关键了,我掌握了你这个游戏的核心玩法,我用我自己的美术素材,自己的数值体系,对不起,我的表达形成了独特的表达,我不是抄你哦!法院有个更顺耳的说法,我这叫模仿行为,这是市场竞争允许的哦,被我模仿了,是督促你策马加鞭赶紧再花大成本创新?对了,创新完了告诉我一声,我再模仿下
4、先上车后买票:这个案子里法院最后也只能从一些兜底性的诚实信用精神,维护下我的世界的权益,说白了就是你虽然在我眼里不抄袭,“搭便车”的行为也不一定构成不正当竞争,也不构成混淆行为,但是计算了下你赚的钱实在太多了,而且网易要的也不多,那你还是赔点钱吧,希望迷你世界再接再厉,多为我国交税,多去国外为我国赚外汇
我在这里说的抄袭我只谈作为玩家眼中的抄袭,我的世界还是国内取得版号合法运营的,这个案子说明抄袭的成本真的太太太低了,我抄国外没版号的游戏,在国内简直就是0元购好嘛,玩家舆论这种东西,势薄力微,又不影响赚钱,大不了我不上网看评论就行了,搞到钱在才是商业世界的唯一真理
#原神[超话]#原来原神建模 美工不行吗 可能我玩的游戏太少了 不太懂这些 我感觉很好看啊 角色也没长一个样啊能分出来是哪个老婆老公不就行了 玩个游戏就是众矢之的 万恶至极了吗 不管是不是正常玩家只要说一句就要被骂 到底谁才是魔怔人 反原这么严重吗 之前有人加我好友看了眼空间说你居然玩原神啊 就把我删了 搞的我很懵 我只是个臭玩游戏的 什么都没干啊[傻眼][傻眼][傻眼]
商业思维有时比用户思维更重要。
一直有个大逆不道的观点:商业意识才是产品从业者和设计师最该强化的部分,而非做体验的能力。 Medium 这篇文章谈到了类似的问题,即产品体验从业者的未来在哪。真正产生巨大价值的体验创新,往往来自商业模式的创新,想想电商、本地服务、出行服务的产品就不难理解。而大部分从业者其实根本无法决定本质的用户体验,更多是在做易用性方面的小优化,这当然有价值,但有多大价值,很值得怀疑。
产品体验人才在国内大部分来自美院体系,也导致了人才在商业敏感度上的天然缺失,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行业内的设计师等同于“美工”, UI 和交互设计等同于“画原型的”。这种误解的背后也有无奈的事实:确实有相当体量的从业者,实际在做的就是浮于表面的界面设计而已,而越来越细分的专业趋势会导致从业者离产品的核心设计越来越远。
商业产品的本质就是生意,一端是用户,另一段是利润和成本。前者在一个不断被技术封装的环境里,信息化部分的差异会越来越小,现在已经很想到有哪个 app 的核心体验有太大问题了,那么这个行业就必然内卷。
能产生体验差异的反而来自后者,即对生意的理解和整合能力。比如瑞幸咖啡,其低价的核心体验是来自对咖啡行业的毛利和前置仓模式的认知,而非传统的“用户研究”、“用户洞察”方法论。
和一些大厂的朋友聊天,会谈到大家真的幸运,很多所谓“内部创新”、“内部创业”的项目,如果没有大厂的流量供给和中台能力,放在市场上是根本跑不通的。因为我们在做这些项目时几乎不会考虑盈亏平衡,不会考虑随便一个支持你的研发 HC 都大概需要60-70w的人均年成本。这些商业考量不去独自面对市场,很难体会得鲜活。
一直有个大逆不道的观点:商业意识才是产品从业者和设计师最该强化的部分,而非做体验的能力。 Medium 这篇文章谈到了类似的问题,即产品体验从业者的未来在哪。真正产生巨大价值的体验创新,往往来自商业模式的创新,想想电商、本地服务、出行服务的产品就不难理解。而大部分从业者其实根本无法决定本质的用户体验,更多是在做易用性方面的小优化,这当然有价值,但有多大价值,很值得怀疑。
产品体验人才在国内大部分来自美院体系,也导致了人才在商业敏感度上的天然缺失,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行业内的设计师等同于“美工”, UI 和交互设计等同于“画原型的”。这种误解的背后也有无奈的事实:确实有相当体量的从业者,实际在做的就是浮于表面的界面设计而已,而越来越细分的专业趋势会导致从业者离产品的核心设计越来越远。
商业产品的本质就是生意,一端是用户,另一段是利润和成本。前者在一个不断被技术封装的环境里,信息化部分的差异会越来越小,现在已经很想到有哪个 app 的核心体验有太大问题了,那么这个行业就必然内卷。
能产生体验差异的反而来自后者,即对生意的理解和整合能力。比如瑞幸咖啡,其低价的核心体验是来自对咖啡行业的毛利和前置仓模式的认知,而非传统的“用户研究”、“用户洞察”方法论。
和一些大厂的朋友聊天,会谈到大家真的幸运,很多所谓“内部创新”、“内部创业”的项目,如果没有大厂的流量供给和中台能力,放在市场上是根本跑不通的。因为我们在做这些项目时几乎不会考虑盈亏平衡,不会考虑随便一个支持你的研发 HC 都大概需要60-70w的人均年成本。这些商业考量不去独自面对市场,很难体会得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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