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黄晓明不把自己当帅哥的时候,他演技就特别好……
比如《中国合伙人》里灰头土脸的农村小伙成东青。
他坐在课桌上跟学生掏心掏肺:“我单词量不错,都是被你们逼的啊。词典上市一本我被一本,我看你们还能考倒我。”
后来他跟别人谈判的时候,别人质疑他,你们的托福考试分数高,是因为抄袭。
成东青扔过去一本书,让他随便翻,我都能背出来。
这段是黄晓明在我心里的高光时刻。
太帅了!
自从2008年他的“闹太套”闹了笑话,他就开始悄悄学英语。
《鹿鼎记》时期记者探班,也看到他拍完戏就背英语。
明星对自己狠起来,真的不是假的。
后来《中餐厅》和《中国合伙人》,他的英语水平有目共睹。
有人说黄晓明演技油腻,其实,我一直觉得他是好演员。
只要他把自己的定位搞清楚,他就能又正又飒。
一个能对自己下狠手的人,一定也能在事业上腾飞。
反而是那些只有一张漂亮脸蛋却在演技上不思进取的人,只会成为大浪中淘掉的沙子。
比如《中国合伙人》里灰头土脸的农村小伙成东青。
他坐在课桌上跟学生掏心掏肺:“我单词量不错,都是被你们逼的啊。词典上市一本我被一本,我看你们还能考倒我。”
后来他跟别人谈判的时候,别人质疑他,你们的托福考试分数高,是因为抄袭。
成东青扔过去一本书,让他随便翻,我都能背出来。
这段是黄晓明在我心里的高光时刻。
太帅了!
自从2008年他的“闹太套”闹了笑话,他就开始悄悄学英语。
《鹿鼎记》时期记者探班,也看到他拍完戏就背英语。
明星对自己狠起来,真的不是假的。
后来《中餐厅》和《中国合伙人》,他的英语水平有目共睹。
有人说黄晓明演技油腻,其实,我一直觉得他是好演员。
只要他把自己的定位搞清楚,他就能又正又飒。
一个能对自己下狠手的人,一定也能在事业上腾飞。
反而是那些只有一张漂亮脸蛋却在演技上不思进取的人,只会成为大浪中淘掉的沙子。
就在我写下这篇文章的几分钟前,我知道我的一个朋友去世了。
接到消息的那一刹那,我呆坐在椅子上,脑海中一片空白,任由强烈的震惊压倒我心底刚刚萌生的悲意。大约30s后,我难以置信的抬起头,再次将目光聚焦在屏幕正中那封灰暗的讣告上,看着那寥寥几行的说明,看着他那已经失去颜色的名字,面庞,直到最下面的那一行漆黑的数字:
“1998-2020”
然后我疲惫的放下了手机。
其实我和他算不上什么至交,只不过是因为身处同一个球队,才有过一些交集。他是我所在那片小区球队的老大,当初因为个人兴趣,自己四处张罗组建了这支队伍,美其名曰“北京世纪城足球俱乐部”。入队者无非都是些足球的业余爱好者,但形式上却被他搞的有模有样,各种文书,证明没少下功夫,建队认证,申请“主场”,承办比赛,招募队员,都是他一个人忙前忙后。
我是高中时被一起踢球的伙伴介绍进队的,那时候球队还是起步阶段,我觉得有球踢,又离家近,便高兴的成为了“元老”。记得第一次见面时他激动的拉着我,向我承诺着自己对球队未来发展所设想的宏图伟业。讲完又让我坐上他的电动三轮,拉我去小区旁的那个小球场参观。一路上他兴奋的说个不停,我清楚的记得那时他指着球场问我的感受,看到我点头表示认可,便骄傲的扬起了自己的下巴:
“很快,它就会成为咱们的主场!”
后来他果然做到了,也不知是怎么申请的,拿到了一张上面批下来的认可文书。其实球还是一样踢,与之前并没有什么分别,我们小区旁边的球场本来就是公共的,也并不能因为成为了“主场”而给我们带来额外的收入,但后来每次见他时,他往往都会提及这件事,仿佛是办成了一件很了不起的成就,这时我们也都会跟着一起随声附和,相视一笑。
建队后他带我们参加过一些比赛,比如北京的“百队杯”,“青草杯”。我还能回想起那个下着小雨的清晨,我们一行人拿着小包跟着他去比赛地点。一路上他导错了两次路,尴尬的笑着说强队总是压轴才到,还提醒我们一会不要放水。结果那天我们连输三场打道回府,唯一一场胜利还是因为对手未能准时到场被直接判负。回去时我兴致消沉,他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小兄弟踢得不错,下次再来!”我刚想说些什么,他却已经走到前面去了。我看着他的背影,惊讶于他那份永远充满着活力的乐观。在那一刻我的心底生发出一丝别样的悸动,比赛的结果便在不知不觉中被抛于了脑后。
除了参加正式比赛,我们自己也组办过一些小比赛,我只记得其中一个是用我们球队的名字冠名的,叫“世纪杯”。这些比赛大多都是他自掏腰包,请了几支其他的业余球队在一起踢几场,往往一个上午就能完事。说是比赛,其实就是在我们那座小球场上踢踢野球,没有裁判,没有摄影,更不用提什么公证人,冠军奖品是他自己在网上花钱做的劣质奖杯,好像还有一面横幅。比赛有输有赢,但无论是什么结果,合影时他永远都是笑的最灿烂的那个,好像胜负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所谓,只要有球踢就够了。
但除了足球,他也有着别的爱好。他很爱唱歌,我们在全民k歌里还是好友,各自的更新速度也是旗鼓相当。和我不同的是,他喜欢唱一些老旧的情歌,空间的封面也设成了自己的照片。在高P高磨下,他故作深沉的抿着嘴,白的能发光的脸上显漏出并不多见的认真。平时,我们偶尔会在各自的歌曲下评论,送几朵刚领的鲜花。有一次他微信找到我,问我要不要试着跟他合唱,我当时答应了,但直到他离去的今天也未能兑现。
再后来我上了大学,事情逐渐多了起来,回家的次数变少了,也没什么时间去参加球队的活动。但他依旧还是会在群里喊人踢球,即使冷场了也不在乎。有时候群里没人响应,他还会私信找到我们。我每次都以学校事情忙的理由进行推脱,甚至有时候就算有空也不回应他,总想着日子还长,下次再说,反正以后还有的是机会。他倒也不气,仍乐此不疲的努力着,偶尔拉到一两个人,都会兴奋许久。就在前不久的十一,他还在群里喊人,打算再组织一场比赛,当时我看到消息犹豫了一下,但想了想终究还是没有回复,只是默默的将群设成了免打扰。
“之后再说吧”我这样想着。
而那竟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
在看到这个消息后,我马上发消息询问我的那个高中同学。
“这是怎么回事??”
他是球队的副队长,知道的也理应比我更多。但是,他却出乎意料的告诉我,他也只知道一些皮毛,不仅细节部分一无所知,甚至在知情时间上也并不比我早多少。
“心脏不太好,前几天在海南潜水的时候犯了。”
“就没了。”
“哦……”
“猝死吗……”
“不知道,他以前在海南老潜水抓观赏鱼。”
“他是家里有病史还是……”
“具体真不知道,前天他一朋友跟我说联系不上了,后来找他女朋友,让她再找家属。”
“知道的就这些,家属,他女朋友我都不认识。”
“我当时都没信,十一时他找我踢球,刚鸽完他,本来说之后有时间再约,没想到……”
“……”
“诶。”
然后戛然而止。
或许这就是他这一生留给我最后的印象,就像初见时他向我热情的挥手后骑着三轮远去,在街尽头的转角处消失不见。这是我第一次在人生中接触到意外的死亡,接触到如此鲜活的生命在一瞬间飘零凋谢,真实的让人感到窒息。在那之前,它是如此的遥远,仿佛是在都市传说中游荡的恶灵,上一秒还隐匿在雾霭中,却在此刻咆哮着冲出书本,向脆弱的胸膛刺出鲜血淋漓的一剑。
我回想着我们之间的故事,想象着他热情洋溢的笑脸在阳光下绽开的模样,想象着他用不甚敏捷的步伐带着球,又在被抢断后漏出略带抱歉的憨笑,想象着他拍着我的肩膀走到队伍的最前头,回头说一声“下次再来”。
我想象着他拿着麦克风动情的嘶吼,在三亚的海底追逐着鱼群,骑着他那老旧的电三轮,消失在22岁的阳光里。
我想象着他如此短暂而平凡的一生
……
我看着讣告里那黑白色的照片,那是一张在他踢球时的抓拍。照片里,他的双手在两侧张开,有些可笑的扭曲着身体,想控制住脚下的皮球。他的目光望向不知名的角落,嘴巴微张,仿佛若有所思。
呵,真可笑啊,在这个告别的日子里,也没留下一张帅一点的照片,我心里埋怨着。
毕竟这可是我们的最后一面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眼角染上了一抹难以察觉的晶莹。
接到消息的那一刹那,我呆坐在椅子上,脑海中一片空白,任由强烈的震惊压倒我心底刚刚萌生的悲意。大约30s后,我难以置信的抬起头,再次将目光聚焦在屏幕正中那封灰暗的讣告上,看着那寥寥几行的说明,看着他那已经失去颜色的名字,面庞,直到最下面的那一行漆黑的数字:
“1998-2020”
然后我疲惫的放下了手机。
其实我和他算不上什么至交,只不过是因为身处同一个球队,才有过一些交集。他是我所在那片小区球队的老大,当初因为个人兴趣,自己四处张罗组建了这支队伍,美其名曰“北京世纪城足球俱乐部”。入队者无非都是些足球的业余爱好者,但形式上却被他搞的有模有样,各种文书,证明没少下功夫,建队认证,申请“主场”,承办比赛,招募队员,都是他一个人忙前忙后。
我是高中时被一起踢球的伙伴介绍进队的,那时候球队还是起步阶段,我觉得有球踢,又离家近,便高兴的成为了“元老”。记得第一次见面时他激动的拉着我,向我承诺着自己对球队未来发展所设想的宏图伟业。讲完又让我坐上他的电动三轮,拉我去小区旁的那个小球场参观。一路上他兴奋的说个不停,我清楚的记得那时他指着球场问我的感受,看到我点头表示认可,便骄傲的扬起了自己的下巴:
“很快,它就会成为咱们的主场!”
后来他果然做到了,也不知是怎么申请的,拿到了一张上面批下来的认可文书。其实球还是一样踢,与之前并没有什么分别,我们小区旁边的球场本来就是公共的,也并不能因为成为了“主场”而给我们带来额外的收入,但后来每次见他时,他往往都会提及这件事,仿佛是办成了一件很了不起的成就,这时我们也都会跟着一起随声附和,相视一笑。
建队后他带我们参加过一些比赛,比如北京的“百队杯”,“青草杯”。我还能回想起那个下着小雨的清晨,我们一行人拿着小包跟着他去比赛地点。一路上他导错了两次路,尴尬的笑着说强队总是压轴才到,还提醒我们一会不要放水。结果那天我们连输三场打道回府,唯一一场胜利还是因为对手未能准时到场被直接判负。回去时我兴致消沉,他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小兄弟踢得不错,下次再来!”我刚想说些什么,他却已经走到前面去了。我看着他的背影,惊讶于他那份永远充满着活力的乐观。在那一刻我的心底生发出一丝别样的悸动,比赛的结果便在不知不觉中被抛于了脑后。
除了参加正式比赛,我们自己也组办过一些小比赛,我只记得其中一个是用我们球队的名字冠名的,叫“世纪杯”。这些比赛大多都是他自掏腰包,请了几支其他的业余球队在一起踢几场,往往一个上午就能完事。说是比赛,其实就是在我们那座小球场上踢踢野球,没有裁判,没有摄影,更不用提什么公证人,冠军奖品是他自己在网上花钱做的劣质奖杯,好像还有一面横幅。比赛有输有赢,但无论是什么结果,合影时他永远都是笑的最灿烂的那个,好像胜负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所谓,只要有球踢就够了。
但除了足球,他也有着别的爱好。他很爱唱歌,我们在全民k歌里还是好友,各自的更新速度也是旗鼓相当。和我不同的是,他喜欢唱一些老旧的情歌,空间的封面也设成了自己的照片。在高P高磨下,他故作深沉的抿着嘴,白的能发光的脸上显漏出并不多见的认真。平时,我们偶尔会在各自的歌曲下评论,送几朵刚领的鲜花。有一次他微信找到我,问我要不要试着跟他合唱,我当时答应了,但直到他离去的今天也未能兑现。
再后来我上了大学,事情逐渐多了起来,回家的次数变少了,也没什么时间去参加球队的活动。但他依旧还是会在群里喊人踢球,即使冷场了也不在乎。有时候群里没人响应,他还会私信找到我们。我每次都以学校事情忙的理由进行推脱,甚至有时候就算有空也不回应他,总想着日子还长,下次再说,反正以后还有的是机会。他倒也不气,仍乐此不疲的努力着,偶尔拉到一两个人,都会兴奋许久。就在前不久的十一,他还在群里喊人,打算再组织一场比赛,当时我看到消息犹豫了一下,但想了想终究还是没有回复,只是默默的将群设成了免打扰。
“之后再说吧”我这样想着。
而那竟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
在看到这个消息后,我马上发消息询问我的那个高中同学。
“这是怎么回事??”
他是球队的副队长,知道的也理应比我更多。但是,他却出乎意料的告诉我,他也只知道一些皮毛,不仅细节部分一无所知,甚至在知情时间上也并不比我早多少。
“心脏不太好,前几天在海南潜水的时候犯了。”
“就没了。”
“哦……”
“猝死吗……”
“不知道,他以前在海南老潜水抓观赏鱼。”
“他是家里有病史还是……”
“具体真不知道,前天他一朋友跟我说联系不上了,后来找他女朋友,让她再找家属。”
“知道的就这些,家属,他女朋友我都不认识。”
“我当时都没信,十一时他找我踢球,刚鸽完他,本来说之后有时间再约,没想到……”
“……”
“诶。”
然后戛然而止。
或许这就是他这一生留给我最后的印象,就像初见时他向我热情的挥手后骑着三轮远去,在街尽头的转角处消失不见。这是我第一次在人生中接触到意外的死亡,接触到如此鲜活的生命在一瞬间飘零凋谢,真实的让人感到窒息。在那之前,它是如此的遥远,仿佛是在都市传说中游荡的恶灵,上一秒还隐匿在雾霭中,却在此刻咆哮着冲出书本,向脆弱的胸膛刺出鲜血淋漓的一剑。
我回想着我们之间的故事,想象着他热情洋溢的笑脸在阳光下绽开的模样,想象着他用不甚敏捷的步伐带着球,又在被抢断后漏出略带抱歉的憨笑,想象着他拍着我的肩膀走到队伍的最前头,回头说一声“下次再来”。
我想象着他拿着麦克风动情的嘶吼,在三亚的海底追逐着鱼群,骑着他那老旧的电三轮,消失在22岁的阳光里。
我想象着他如此短暂而平凡的一生
……
我看着讣告里那黑白色的照片,那是一张在他踢球时的抓拍。照片里,他的双手在两侧张开,有些可笑的扭曲着身体,想控制住脚下的皮球。他的目光望向不知名的角落,嘴巴微张,仿佛若有所思。
呵,真可笑啊,在这个告别的日子里,也没留下一张帅一点的照片,我心里埋怨着。
毕竟这可是我们的最后一面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眼角染上了一抹难以察觉的晶莹。
从小,基本上是一个腼腆之人,但上台表演却挺大方,不知这是否也是自己潜在的当老师的特质。自嘲了。
第一次参加文艺演出是小学一年级,和一群小伙伴跳藏族舞《北京的金山上》,好像对舞蹈有点天赋,学得很快,毫不费力,轻松掌握。演出服是自备,土法上马,一件白衬衫,一件绿上衣,脱去一只袖子,一条蓝裤子,一条白毛巾,没白的,浅色也行,用剪成一条条宽窄相同的各色电光纸,相间地粘贴在毛巾上,代替氆氇,系在腰间,成了,一看就是藏族,男生女生都一样。好在还小,没有男女之别,感觉蛮自然。正式上台前还化了彩妆,第一次体验,特兴奋,化妆最后一步是老师给每个人的眉心处点一个红点。
三年级时,曾亲自上阵,自编自导,排练了舞蹈《国际歌》,那时候的确也没几首可唱的歌曲,没有太多选择。无任何人指点,全凭自己想象,动作设计为:开始是一组雕塑般的造型,六七个人,有半卧地上的,有弓着腿身子前倾的,还有叉腿站立的,所有人都紧攥拳,将头象征性埋在半曲的手臂上端,显示出苦大仇深、满腔热血的受压迫者随时起来抗争的状态,自唱伴奏,随着歌声开始,身体未动,脸部逐渐抬起,而后昂头挺胸,一副觉醒的状态,最后,全部直立起来,进入变换队形和舞蹈阶段,当然,那时候,与其说舞蹈,不如说像广播操,肢体运动而已,只要显示出有力量就好了。排好后,老师看过,眼睛瞪的大大的,急着问:这是谁给你们排的?我自豪地回答:没别人,我们自己。老师只有吃惊。遗憾的是,本来学校是要有文艺汇演的,但不知为啥取消了,白费劲,不然,有可能会轰动。一个人才也就此被埋没了。
为参加区、市级文艺表演,教音乐的张老师准备排练芭蕾舞红色娘子军的序幕一段,琼花的演员选中了我们班上的王小琳。真够下功夫的,学校领导大力支持,拨款准备了全部演出服装,当舞鞋发下来后,新鲜啊,从王小琳哪儿抢到手里,恨不得扒开了,里外仔细看个透,爱不释手,脚太大了,否则非得穿上亲自一试不可。不知多少次,趁着夜色,自己在院子里,模仿那角色的舞姿,还有白毛女的片段,或许是此机缘,让我永远喜欢上了芭蕾。正是在那间半圆形音乐教室,她们排练现场,第一次见到了舞谱,一本精装、又厚又大的关于舞台上演员如何走步、动作规范的指导书籍,开眼界,长见识。
小学毕业那年,教常识的张老师教会了我几个小魔术,于是,我找了另一个同学当助手,自制了简单的道具,参加了学校的文艺演出。因为这类节目很少见,当天特意把我们放到了最后一个出场。那次是借用的正规礼堂,在后台,听到主持人宣布下面一个节目是魔术时,场下一片欢腾,可以说近乎沸腾,大声欢呼。即使这样,也并未觉紧张,整个演出顺畅,没有纰漏。不过,大幕还没拉上,我们要下台时,根本没多想,顺手就把用作道具的棉帽子又戴在了头上,下台后,搭档一个劲埋怨我,说我不应该急着戴帽子,让人看了就知道全是假的。我开始不以为然,本来魔术就不是真的嘛,无所谓,可转念一想,还是他对,表演就应该假戏真做,都怪经验不足,如果下台时是捧着帽子,且小心翼翼走下去,那就完满了,必定,我们变了好几个用兵乓球代替的鸡蛋在帽子里呀。
中学时,到农村劳动,睡地铺,房间里有一位年青教体育的男老师,挺帅的,对我蛮好,让我挨着他睡,总是表扬我。一次,他组织开会讨论,大家就围坐在铺上,为活跃气氛,先让每个人唱首歌,我选的是长征组歌里的一首《过雪山草地》,那天状态不错,唱的挺好,刚唱完,大家就鼓起掌来,尤其是他,还特意问大家:唱的好不好?回答当然是肯定的:好——。好在没人说再来一首,再唱,恐怕就要出丑了。后来,在一次学校组织的各班班干部联欢会上,有人意外叫了我的名字,并没有准备,又选择了这首歌,原本是以为可以再出个彩的,可那天人多,大家都坐着,我是要站起来唱的,气氛不一样,不留意,调子起高了,最后高音实在唱不上去,只能唱半截就打住了,半途而废。很不好意思,演砸了。
刚上高中的那年年底,学校搞文艺汇演,我们班是男生小合唱,五名男生,我是其中之一,另有班上的一名同学手风琴伴奏。一共唱两首歌,记得当时排练,学校一位有特长的老师给我们指导,那老师一个劲夸:这几个人长的真好,都这么顺溜。班主任也重视,特意从专业演出团队那里借了服装给我们,那是一身湖蓝色中山装,有垫肩,非常合身。太喜欢了,没演出呢,自己就穿了好几次,臭美,班主任见了,不仅没说什么不是,反倒建议说:你穿着好看,回头让家里给你做一身。班主任那人绝不会有别的意思,他是真心的,可他哪里了解,如果我提出让家里做这样一身衣服,他们非要把我打出家门不可。有了这身行头,我们几个挺争气,演出效果不错,评价很高。
在大学的第一年春节,班里搞联欢,各班都要出节目,我们班也是小合唱,除了实在是五音不全的,都上阵了,唱了三首歌,这时候可选歌曲就多了,还包括有一首外国民歌,因班里一位文艺有特长,手风琴拉的也不错,最后,表演成功,博得喝彩。我这个平时少言寡语之人,演出并非初出茅庐,所以,让有些人吃惊不小。
到了部队,又是第一年的春节,连队文艺联欢,我上了一首独唱,选的是《我的中国心》,唱的也不错,只是那天晚上,连里的一名战士出了点事,把一个挺好的晚会给搅了,连队干部都没参加,大大降低了影响力和满足感。
如果好好训练,凭自己的嗓音,歌应该可以唱得更好,但唱歌不是我的最爱,舞蹈则不然,绝对是钟爱。因为爱,自然也想跳,大学期间,有很长一段时间,每天中午都一个人跑到阵地后面的那片小空地,那里墙边有座平房,在窗台处压腿,练拉伸,不过,无论如何卖力,没有童子功啊,二十岁才开始,太晚了,天生柔韧性又不好,身体僵硬,拉不开,努力试着两只脚平摆,费了牛劲,也就是六十度多一点,想要达到直线,一百八十度,这辈子难呀,别说横叉了,竖叉也下不去,再用力,非撕裂了不可。但肢体到不到位不重要,又不是演给别人看,自己感受节奏和旋律,自我的身心体验、专心享受才最重要。
一次星期天下午,电视播放英国皇家芭蕾舞团访华上演的《胡桃夹子》全剧,实属难得,按时坐在了电视机前,还好,总共就两个台,那天没有其他什么节目,如愿以偿,否则,一定看不上,整个俱乐部唯有我一个人,安安静静,全心投入,无人干扰。周末是两餐,到了开饭时间,剧目尚未结束,干脆,饭也不吃了,直到看完。看到舞台上演员的表演,我能体验到仿若自己的身体已融入其中,在美妙震撼的交响乐伴奏下,旋转,跳跃,舒展,奔放,那种感觉太诱惑、太迷人了。
毕业后,自己也经常拿着收音机,后来是录音机,在八十三营的球场上,在长哨营团部的房顶上,在寝室里,在家中,一个人随着音乐随意起舞,没有观众,就是完全的自我尽兴和陶醉。尤其是在团部那阵子,每天晚餐后,提着四喇叭录音机,放一盘贝多芬的《命运》盒带,到屋顶上尽兴发挥,翩翩舞蹈,放眼四周,山峦叠嶂,群峰环抱,绿意盎然,一个人的世界,放飞自我,投入,爽心,愉悦,抒情,兴奋…
我甚至曾给自己买了专业的舞蹈服,还有高腰的鞋子,不过,除了试穿过一次,再没有派上过用场。
第一次参加文艺演出是小学一年级,和一群小伙伴跳藏族舞《北京的金山上》,好像对舞蹈有点天赋,学得很快,毫不费力,轻松掌握。演出服是自备,土法上马,一件白衬衫,一件绿上衣,脱去一只袖子,一条蓝裤子,一条白毛巾,没白的,浅色也行,用剪成一条条宽窄相同的各色电光纸,相间地粘贴在毛巾上,代替氆氇,系在腰间,成了,一看就是藏族,男生女生都一样。好在还小,没有男女之别,感觉蛮自然。正式上台前还化了彩妆,第一次体验,特兴奋,化妆最后一步是老师给每个人的眉心处点一个红点。
三年级时,曾亲自上阵,自编自导,排练了舞蹈《国际歌》,那时候的确也没几首可唱的歌曲,没有太多选择。无任何人指点,全凭自己想象,动作设计为:开始是一组雕塑般的造型,六七个人,有半卧地上的,有弓着腿身子前倾的,还有叉腿站立的,所有人都紧攥拳,将头象征性埋在半曲的手臂上端,显示出苦大仇深、满腔热血的受压迫者随时起来抗争的状态,自唱伴奏,随着歌声开始,身体未动,脸部逐渐抬起,而后昂头挺胸,一副觉醒的状态,最后,全部直立起来,进入变换队形和舞蹈阶段,当然,那时候,与其说舞蹈,不如说像广播操,肢体运动而已,只要显示出有力量就好了。排好后,老师看过,眼睛瞪的大大的,急着问:这是谁给你们排的?我自豪地回答:没别人,我们自己。老师只有吃惊。遗憾的是,本来学校是要有文艺汇演的,但不知为啥取消了,白费劲,不然,有可能会轰动。一个人才也就此被埋没了。
为参加区、市级文艺表演,教音乐的张老师准备排练芭蕾舞红色娘子军的序幕一段,琼花的演员选中了我们班上的王小琳。真够下功夫的,学校领导大力支持,拨款准备了全部演出服装,当舞鞋发下来后,新鲜啊,从王小琳哪儿抢到手里,恨不得扒开了,里外仔细看个透,爱不释手,脚太大了,否则非得穿上亲自一试不可。不知多少次,趁着夜色,自己在院子里,模仿那角色的舞姿,还有白毛女的片段,或许是此机缘,让我永远喜欢上了芭蕾。正是在那间半圆形音乐教室,她们排练现场,第一次见到了舞谱,一本精装、又厚又大的关于舞台上演员如何走步、动作规范的指导书籍,开眼界,长见识。
小学毕业那年,教常识的张老师教会了我几个小魔术,于是,我找了另一个同学当助手,自制了简单的道具,参加了学校的文艺演出。因为这类节目很少见,当天特意把我们放到了最后一个出场。那次是借用的正规礼堂,在后台,听到主持人宣布下面一个节目是魔术时,场下一片欢腾,可以说近乎沸腾,大声欢呼。即使这样,也并未觉紧张,整个演出顺畅,没有纰漏。不过,大幕还没拉上,我们要下台时,根本没多想,顺手就把用作道具的棉帽子又戴在了头上,下台后,搭档一个劲埋怨我,说我不应该急着戴帽子,让人看了就知道全是假的。我开始不以为然,本来魔术就不是真的嘛,无所谓,可转念一想,还是他对,表演就应该假戏真做,都怪经验不足,如果下台时是捧着帽子,且小心翼翼走下去,那就完满了,必定,我们变了好几个用兵乓球代替的鸡蛋在帽子里呀。
中学时,到农村劳动,睡地铺,房间里有一位年青教体育的男老师,挺帅的,对我蛮好,让我挨着他睡,总是表扬我。一次,他组织开会讨论,大家就围坐在铺上,为活跃气氛,先让每个人唱首歌,我选的是长征组歌里的一首《过雪山草地》,那天状态不错,唱的挺好,刚唱完,大家就鼓起掌来,尤其是他,还特意问大家:唱的好不好?回答当然是肯定的:好——。好在没人说再来一首,再唱,恐怕就要出丑了。后来,在一次学校组织的各班班干部联欢会上,有人意外叫了我的名字,并没有准备,又选择了这首歌,原本是以为可以再出个彩的,可那天人多,大家都坐着,我是要站起来唱的,气氛不一样,不留意,调子起高了,最后高音实在唱不上去,只能唱半截就打住了,半途而废。很不好意思,演砸了。
刚上高中的那年年底,学校搞文艺汇演,我们班是男生小合唱,五名男生,我是其中之一,另有班上的一名同学手风琴伴奏。一共唱两首歌,记得当时排练,学校一位有特长的老师给我们指导,那老师一个劲夸:这几个人长的真好,都这么顺溜。班主任也重视,特意从专业演出团队那里借了服装给我们,那是一身湖蓝色中山装,有垫肩,非常合身。太喜欢了,没演出呢,自己就穿了好几次,臭美,班主任见了,不仅没说什么不是,反倒建议说:你穿着好看,回头让家里给你做一身。班主任那人绝不会有别的意思,他是真心的,可他哪里了解,如果我提出让家里做这样一身衣服,他们非要把我打出家门不可。有了这身行头,我们几个挺争气,演出效果不错,评价很高。
在大学的第一年春节,班里搞联欢,各班都要出节目,我们班也是小合唱,除了实在是五音不全的,都上阵了,唱了三首歌,这时候可选歌曲就多了,还包括有一首外国民歌,因班里一位文艺有特长,手风琴拉的也不错,最后,表演成功,博得喝彩。我这个平时少言寡语之人,演出并非初出茅庐,所以,让有些人吃惊不小。
到了部队,又是第一年的春节,连队文艺联欢,我上了一首独唱,选的是《我的中国心》,唱的也不错,只是那天晚上,连里的一名战士出了点事,把一个挺好的晚会给搅了,连队干部都没参加,大大降低了影响力和满足感。
如果好好训练,凭自己的嗓音,歌应该可以唱得更好,但唱歌不是我的最爱,舞蹈则不然,绝对是钟爱。因为爱,自然也想跳,大学期间,有很长一段时间,每天中午都一个人跑到阵地后面的那片小空地,那里墙边有座平房,在窗台处压腿,练拉伸,不过,无论如何卖力,没有童子功啊,二十岁才开始,太晚了,天生柔韧性又不好,身体僵硬,拉不开,努力试着两只脚平摆,费了牛劲,也就是六十度多一点,想要达到直线,一百八十度,这辈子难呀,别说横叉了,竖叉也下不去,再用力,非撕裂了不可。但肢体到不到位不重要,又不是演给别人看,自己感受节奏和旋律,自我的身心体验、专心享受才最重要。
一次星期天下午,电视播放英国皇家芭蕾舞团访华上演的《胡桃夹子》全剧,实属难得,按时坐在了电视机前,还好,总共就两个台,那天没有其他什么节目,如愿以偿,否则,一定看不上,整个俱乐部唯有我一个人,安安静静,全心投入,无人干扰。周末是两餐,到了开饭时间,剧目尚未结束,干脆,饭也不吃了,直到看完。看到舞台上演员的表演,我能体验到仿若自己的身体已融入其中,在美妙震撼的交响乐伴奏下,旋转,跳跃,舒展,奔放,那种感觉太诱惑、太迷人了。
毕业后,自己也经常拿着收音机,后来是录音机,在八十三营的球场上,在长哨营团部的房顶上,在寝室里,在家中,一个人随着音乐随意起舞,没有观众,就是完全的自我尽兴和陶醉。尤其是在团部那阵子,每天晚餐后,提着四喇叭录音机,放一盘贝多芬的《命运》盒带,到屋顶上尽兴发挥,翩翩舞蹈,放眼四周,山峦叠嶂,群峰环抱,绿意盎然,一个人的世界,放飞自我,投入,爽心,愉悦,抒情,兴奋…
我甚至曾给自己买了专业的舞蹈服,还有高腰的鞋子,不过,除了试穿过一次,再没有派上过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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