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今日我们亲密无间
今年今日我们各自生活
明年今日我们的故事或许没人记得
就在今天正式和你告别啦
到此为止吧,祝你永远耀眼
这段感情的结束
已经无从谈论谁对谁错了
我们之所以分开
无论其中的原因是什么
责任在谁现在都不重要
都没关系了
你也不用说对不起
我也不再说没关系
我真的好怀念我们刚开始的时候
你要知道
我也曾满腔热血的想要陪在你身边
只是后来再没那种执着和必要
或许不谈感情 我们都很快乐
很难受吧,明明曾经那么好,突然就陌生了
但有些东西失去了就是失去了
不能够在一起的人,终究还是不会在一起的
所以,我们算了吧
过去无论是谁辜负谁,都已经过去了
人与人总是在不闻不问的日子里慢慢告别
既然我们已经选择了告别
那就这样吧
你走吧,我不回头
今年今日我们各自生活
明年今日我们的故事或许没人记得
就在今天正式和你告别啦
到此为止吧,祝你永远耀眼
这段感情的结束
已经无从谈论谁对谁错了
我们之所以分开
无论其中的原因是什么
责任在谁现在都不重要
都没关系了
你也不用说对不起
我也不再说没关系
我真的好怀念我们刚开始的时候
你要知道
我也曾满腔热血的想要陪在你身边
只是后来再没那种执着和必要
或许不谈感情 我们都很快乐
很难受吧,明明曾经那么好,突然就陌生了
但有些东西失去了就是失去了
不能够在一起的人,终究还是不会在一起的
所以,我们算了吧
过去无论是谁辜负谁,都已经过去了
人与人总是在不闻不问的日子里慢慢告别
既然我们已经选择了告别
那就这样吧
你走吧,我不回头
“我这是正当防卫!”辽宁大连,男子为制止做核酸插队的一家4口,被对方父子2人按倒在地殴打,男子胡乱挥拳将其中一人鼻子打骨折。事后,检方以男子构成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男子坚持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
事发当天,大连刚下了一场暴雪,天气非常冷。
下午4时左右,李某下楼排队做核酸,在严寒中等了大概半个小时后,终于马上就要轮到他了。这时忽然过来3个大人带着1个小孩,就这么大摇大摆地插到了队伍最前面。
李某觉得大家都规规矩矩地排队,凭什么这一家4口一来就插队,于是便出言制止,要求对方排队。让人意外的是,对方一位年轻男子既不做解释,也不去后面排队,而是走到李某面前说:把嘴闭上,悄悄的!
李某认为自己制止插队没有错,便和男子发生了争执。男子上来就用手掐住了李某的脖子,李某则奋起反击,双方纠缠在一起。过了一会儿,现场维持秩序的辅警过来将二人分开,要求都好好的。
本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没想到过了会儿,又过来一位50多岁的男子和李某发生了争执,原来这位50多岁的男子是先前那位男青年的父亲。李某和男青年父亲互有推搡,男青年见状也加入了争执,并和父亲一起将李某按倒在地。
对方将李某按在地上后,儿子打李某的脸,父亲则踢李某腿部。为了自保,李某挥起一拳狠狠地打在了男青年的鼻子上,男青年吃痛捂住了鼻子,这场争执才算结束。
随后,男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男子鼻骨二处骨折,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李某和男子父亲均属于软组织挫伤,为轻微伤。
警方认为,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中,李某打架互殴致对方一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于是将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那么,李某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呢?
根据《刑法》第20条,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从行为本质上来说,正当防卫也是一种故意伤害,只是这种故意伤害是为了避免自己受到不法侵害,因此法律对这种故意伤害不做处罚,这在法律上叫做违法阻却事由。换言之,该种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必负法律责任。
既然正当防卫是一种特殊的故意伤害,因此法律必须严格规定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以避免被滥用。具体而言,正当防卫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防卫意识、防卫紧迫性、防卫对等性。#洋言洋语# 就本案而言,判断李某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应该从以下3点来分析:
首先,李某是否具有防卫目的?正当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为了防止自己受到不法侵害,而不能是为了报复打击对方。简单举个例子,你打了我一拳,然后你跑了,这时候我追上你也打你一拳,此时我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属于打击报复。
其次,李某是否存在防卫的紧迫性?法条规定很清楚,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制止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只有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迫在眉睫的威胁,求助公安机关已经来不及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正当防卫。
第三,李某的防卫手段是否对等?必须要强调的是,防卫的目的是制止对方对自己的侵害,而非伤害对方,因此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过当。比如,对方打我一拳,其侵害行为不足以给我造成致命伤,我却拿出一把刀捅到对方的胸腹部,最终导致对方死亡,这就构成防卫过当。
2、检察院经过认真审查后认为,李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属于故意伤害。
我个人可以理解检察院的这个认定。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斗殴和正当防卫是一个重要课题。本案中,对方父子故意殴打他人,违法在先,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节制的范畴,应该处以行政拘留处罚,但必须承认李某的一些行为也使案件有了打架斗殴的嫌疑。
其一,李某的防卫意识不足。面对争执,李某并未努力避免冲突。李某面对对方父子挑衅,在现场有辅警的情况下,其并未求助辅警,而是选择和对方直接发生打斗,该行为具有斗殴的特点。
其二,李某的防卫手段不对等。现场打斗过程中,尽管对方父子将李某按倒在地上,但事后证明该行为并未给李某造成严重伤害,此时李某却一拳将对方鼻子打得两处骨折。从结果上来看,其采取了明显不相当的暴力。
从以上两点来看,检方认定李某属于故意伤害是有依据的。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本案的起因是对方一家人插队有错在先,在李某正当劝阻时,是对方先挑起了第1次冲突,而且在第1次冲突结束后,又是对方再次挑起了第2次冲突。此情节应该认为,李某已经在努力避免冲突,可对方仍继续实施侵害,此时李某构成正当防卫。
对于李某挥拳将男子打成轻伤的问题,我们也不应该强求正当防卫人必须采取恰到好处的防卫手段,对于自身存在过错且主动挑起事端的侵害者,其有义务容忍一定程度的反击。
因此,李某的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期待法院做出合理判决。对此你怎么看呢?
事发当天,大连刚下了一场暴雪,天气非常冷。
下午4时左右,李某下楼排队做核酸,在严寒中等了大概半个小时后,终于马上就要轮到他了。这时忽然过来3个大人带着1个小孩,就这么大摇大摆地插到了队伍最前面。
李某觉得大家都规规矩矩地排队,凭什么这一家4口一来就插队,于是便出言制止,要求对方排队。让人意外的是,对方一位年轻男子既不做解释,也不去后面排队,而是走到李某面前说:把嘴闭上,悄悄的!
李某认为自己制止插队没有错,便和男子发生了争执。男子上来就用手掐住了李某的脖子,李某则奋起反击,双方纠缠在一起。过了一会儿,现场维持秩序的辅警过来将二人分开,要求都好好的。
本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没想到过了会儿,又过来一位50多岁的男子和李某发生了争执,原来这位50多岁的男子是先前那位男青年的父亲。李某和男青年父亲互有推搡,男青年见状也加入了争执,并和父亲一起将李某按倒在地。
对方将李某按在地上后,儿子打李某的脸,父亲则踢李某腿部。为了自保,李某挥起一拳狠狠地打在了男青年的鼻子上,男青年吃痛捂住了鼻子,这场争执才算结束。
随后,男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男子鼻骨二处骨折,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李某和男子父亲均属于软组织挫伤,为轻微伤。
警方认为,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中,李某打架互殴致对方一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于是将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那么,李某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呢?
根据《刑法》第20条,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从行为本质上来说,正当防卫也是一种故意伤害,只是这种故意伤害是为了避免自己受到不法侵害,因此法律对这种故意伤害不做处罚,这在法律上叫做违法阻却事由。换言之,该种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必负法律责任。
既然正当防卫是一种特殊的故意伤害,因此法律必须严格规定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以避免被滥用。具体而言,正当防卫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防卫意识、防卫紧迫性、防卫对等性。#洋言洋语# 就本案而言,判断李某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应该从以下3点来分析:
首先,李某是否具有防卫目的?正当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为了防止自己受到不法侵害,而不能是为了报复打击对方。简单举个例子,你打了我一拳,然后你跑了,这时候我追上你也打你一拳,此时我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属于打击报复。
其次,李某是否存在防卫的紧迫性?法条规定很清楚,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制止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只有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迫在眉睫的威胁,求助公安机关已经来不及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正当防卫。
第三,李某的防卫手段是否对等?必须要强调的是,防卫的目的是制止对方对自己的侵害,而非伤害对方,因此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过当。比如,对方打我一拳,其侵害行为不足以给我造成致命伤,我却拿出一把刀捅到对方的胸腹部,最终导致对方死亡,这就构成防卫过当。
2、检察院经过认真审查后认为,李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属于故意伤害。
我个人可以理解检察院的这个认定。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斗殴和正当防卫是一个重要课题。本案中,对方父子故意殴打他人,违法在先,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节制的范畴,应该处以行政拘留处罚,但必须承认李某的一些行为也使案件有了打架斗殴的嫌疑。
其一,李某的防卫意识不足。面对争执,李某并未努力避免冲突。李某面对对方父子挑衅,在现场有辅警的情况下,其并未求助辅警,而是选择和对方直接发生打斗,该行为具有斗殴的特点。
其二,李某的防卫手段不对等。现场打斗过程中,尽管对方父子将李某按倒在地上,但事后证明该行为并未给李某造成严重伤害,此时李某却一拳将对方鼻子打得两处骨折。从结果上来看,其采取了明显不相当的暴力。
从以上两点来看,检方认定李某属于故意伤害是有依据的。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本案的起因是对方一家人插队有错在先,在李某正当劝阻时,是对方先挑起了第1次冲突,而且在第1次冲突结束后,又是对方再次挑起了第2次冲突。此情节应该认为,李某已经在努力避免冲突,可对方仍继续实施侵害,此时李某构成正当防卫。
对于李某挥拳将男子打成轻伤的问题,我们也不应该强求正当防卫人必须采取恰到好处的防卫手段,对于自身存在过错且主动挑起事端的侵害者,其有义务容忍一定程度的反击。
因此,李某的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期待法院做出合理判决。对此你怎么看呢?
又搞锻炼了,来这里不知道多少次又开始了,最长的时间是刚到这里的时候,也算不清有多久,断断续续有半年吧,效果是很明显的,只是锻炼的目的不纯,加上营业厅坐久了腰痛,也就结束了,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都没有坚持几天,记忆犹新的是上一次,起因是因为父亲要介绍一个我算是认识的女孩子给我作为相亲对象,很反抗,抗拒,觉得自己不应该是这样的,开始了算为期三月的锻炼吧,效果也还好,但是也结束了,就像不明不白的感情,莫名其妙的结束,又胖了,其实一开始没有现在这样胖,总是没有规律的搞锻炼,反弹严重,这次看抖音,别人三年的坚持,打了鸡血,已经两天了,早睡又早起,早上有氧,晚上无氧,希望可以瘦一些吧,懒病太严重了,今年可能又会相亲?形象好一点,锻炼也健康一点,希望可以坚持吧,不说了,继续看打鸡血视频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