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祥龙:薛侃觉得既然“不可着意”,那王阳明平日总讲的“好好色”、“恶恶臭”不也是着意吗?(“安得非意?”)不也是个人的私念好恶吗?但王阳明认为“好好色”与“恶恶臭”是循天理也就是情境化的良知之举,其意乃诚意,不是私意,也没有着意,也就是没有私意隔断,任其自行,就正是致良知的一个例子。至于“忿懥好乐”就不是良知层次上的好恶了,而是着了私意(超情理的偏执)的价值对象化、现成化和目的化了。没有这些目的的偏执一切意向行为皆随生活情境的天理而发,就是廓然大公,就是致良知,就是心体的未发之中和发而皆中节之和。如此省察才能抓住私意的真身,才知道该克治掉的不是原发的好恶之心,而是被超情理的目的偏导、固化从而与其他好恶隔断的好恶之意。同为好恶,但是统握方式不一样。一个没有加目的或固执的观念,一个加了。所以一种是知行合一的良知良能的方式,一种是私意隔断的忿懥好乐的方式,其中的关键就在于是否原发,是否时机化,是否是出自生命世界本身的情理。这也就是帕斯卡的“心之逻辑”与“物之逻辑”的区别,知行合一或良知就是循着心的逻辑,而知先行后或私意就是循着物的逻辑,也是海德格尔讲的“形式示”与“总体化”及“形式化”的区别。“总体化”就是从一个个具体事物中归纳出一个抽象概念,它有一个对象域;“形式化”是利用关系形成概念,比如数学的数字,但它同时也构造了一个自己的对象域,比如实数域。形式显示就是让这种关系彻底境域生成化,其中没有任何对象化的执着,到这里就没有私意了。这同时也是王阳明所谓“心即理”和“求理于事物”的区别。“心即理”意味着心无自体,以理为体。对王阳明而言,理就是生命时势、生命情境本身的情理;“求理于事物”则要从外在于生命时理的事物上求理,于是为功利目的或私意的加入和操纵腾出了空间,知行也就分离了。
王阳明反复提及的“好”、“恶”、“痛”、“饥”、“孝”、“悌”,乃至悲、喜、怒、惧等等,这些都不一定是私意,只要还处在体验晕圈之中,也就是处在时势的原发状态之中,皆是自发情感,也就皆是良知。情感、好恶不一定是私意,不但不一定是私意,甚至还可能是诚意,也就是说,还可能是良知。
这是朱熹和程颐未达到的境界,他们一直要贬低情感,认为情感不可能达到理的纯度。甚至包括对儒家传统来说特别重要的“仁者爱人”里的“爱”的情感,他们都觉得不可靠,以“仁”不是爱,而是“爱之理”。按王阳明的说法,只要是原发纯粹的爱、“形式显示”的爱,比如父母对子女的爱、子女对父母的爱,“爱”本身——而不是“爱之理”——就已经是良知、天理了。如果一定认为“爱之理”才是良知、天理,就支离了。所以在王阳明这里,潜显意识或本原能力与本原知识是直接相通的,这主要就表现于他的知行合一,或对象与价值合一的见地里。也就是说,知与行、对象构造与价值构造、良知能力与良知知识,还处于生命情境的原发时晕之中,相互有别却又相互需要、相互作成。就此而言,王阳明的良知论,就是“至情即至理”之论。这个思路我当年得自贺麟先生,贺先生尊崇西方唯理论,但这个思想实际上已经超出了它,虽然有时也能在其中找出一些相关说法,但总的来说他们还是认为理高于情。贺先生受宋明道学影响至深,但他是通过西方那些主张直觉、直观优先的思想家来反观宋明理学,这样就与心学有了共鸣。比如斯宾诺莎,他是一个唯理论着,但他认为哲学的方法在感知的方法和概念化的方法之外,还有第三种方法,这就是直觉或直观的方法。还有新黑格尔主义,也是把黑尔的辩证法看作一种由直觉来引导的艺术化的方法,认为所谓“辩证法”是一种情感的逻辑。由此,贺先生在《宋儒的思想方法》一文中,提出中国哲学最重要的方法就是直觉法。我个人认为这是贺先生最富创造力的一篇文章。他能看到,真正的理,不是干巴巴的“正确”,而是一定要能自发地放出光彩。真理既是真理的标准,又是错误的标准,就像光明既是光明自身的标准,又是黑暗的标准一样。所以贺先生把感情也放到很高的地位,真正的至情之中,必有至理。我觉得对王阳明来说,也是如此。“灭人欲”不是要灭情感,而是要灭伪情和偏狭化、非时势化或固化的欲念和观念。“天理”不是弃情感的道德规范、“天条”、“天律”,或程朱讲的反思中的“所以然”,而只是时机化的至情所含的时机化的至理,就像王阳明《旅文》所记他对相似命运者们的原发同情中蕴含的至理一样,质诸天地鬼神而不移,非常感人,也非常真实。当时他确是生死难料,并不知道自己后来还有那么一段辉煌。按他当时的处境,很可能他最后也和那些人一样会暴尸荒野,所以他的同情是发自肺腑的至情,这才是他“致良知”学说的生命所在。情感及其源出的意识流就像《大乘起信论》讲的“如来藏心”,它既是“生灭心”也就是俗世中的“好好色”、“恶恶臭”,甚至包括私欲之心,同时又是“真如心”,所谓“一心开二门”。
王阳明反复提及的“好”、“恶”、“痛”、“饥”、“孝”、“悌”,乃至悲、喜、怒、惧等等,这些都不一定是私意,只要还处在体验晕圈之中,也就是处在时势的原发状态之中,皆是自发情感,也就皆是良知。情感、好恶不一定是私意,不但不一定是私意,甚至还可能是诚意,也就是说,还可能是良知。
这是朱熹和程颐未达到的境界,他们一直要贬低情感,认为情感不可能达到理的纯度。甚至包括对儒家传统来说特别重要的“仁者爱人”里的“爱”的情感,他们都觉得不可靠,以“仁”不是爱,而是“爱之理”。按王阳明的说法,只要是原发纯粹的爱、“形式显示”的爱,比如父母对子女的爱、子女对父母的爱,“爱”本身——而不是“爱之理”——就已经是良知、天理了。如果一定认为“爱之理”才是良知、天理,就支离了。所以在王阳明这里,潜显意识或本原能力与本原知识是直接相通的,这主要就表现于他的知行合一,或对象与价值合一的见地里。也就是说,知与行、对象构造与价值构造、良知能力与良知知识,还处于生命情境的原发时晕之中,相互有别却又相互需要、相互作成。就此而言,王阳明的良知论,就是“至情即至理”之论。这个思路我当年得自贺麟先生,贺先生尊崇西方唯理论,但这个思想实际上已经超出了它,虽然有时也能在其中找出一些相关说法,但总的来说他们还是认为理高于情。贺先生受宋明道学影响至深,但他是通过西方那些主张直觉、直观优先的思想家来反观宋明理学,这样就与心学有了共鸣。比如斯宾诺莎,他是一个唯理论着,但他认为哲学的方法在感知的方法和概念化的方法之外,还有第三种方法,这就是直觉或直观的方法。还有新黑格尔主义,也是把黑尔的辩证法看作一种由直觉来引导的艺术化的方法,认为所谓“辩证法”是一种情感的逻辑。由此,贺先生在《宋儒的思想方法》一文中,提出中国哲学最重要的方法就是直觉法。我个人认为这是贺先生最富创造力的一篇文章。他能看到,真正的理,不是干巴巴的“正确”,而是一定要能自发地放出光彩。真理既是真理的标准,又是错误的标准,就像光明既是光明自身的标准,又是黑暗的标准一样。所以贺先生把感情也放到很高的地位,真正的至情之中,必有至理。我觉得对王阳明来说,也是如此。“灭人欲”不是要灭情感,而是要灭伪情和偏狭化、非时势化或固化的欲念和观念。“天理”不是弃情感的道德规范、“天条”、“天律”,或程朱讲的反思中的“所以然”,而只是时机化的至情所含的时机化的至理,就像王阳明《旅文》所记他对相似命运者们的原发同情中蕴含的至理一样,质诸天地鬼神而不移,非常感人,也非常真实。当时他确是生死难料,并不知道自己后来还有那么一段辉煌。按他当时的处境,很可能他最后也和那些人一样会暴尸荒野,所以他的同情是发自肺腑的至情,这才是他“致良知”学说的生命所在。情感及其源出的意识流就像《大乘起信论》讲的“如来藏心”,它既是“生灭心”也就是俗世中的“好好色”、“恶恶臭”,甚至包括私欲之心,同时又是“真如心”,所谓“一心开二门”。
“不想被别人讨厌,这对人而言是非常自然的欲望和冲动。近代哲学巨人康德把这种欲望称作“倾向性”。
倾向性也就是本能性的欲望、冲动性的欲望。那么,按照这种“倾向性”,也就是按照欲望或冲动去生活、像自斜坡上滚下来的石头一样生活,这是不是“自由”呢?绝对不是!这种生活方式只是欲望和冲动的奴隶。真正的自由是一种把滚落下来的自己从下面向上推的态度。
也许认可欲求是自然性的欲望。那么,难道为了获得别人的认可就要一直从斜坡上滚落下去吗?难道要像滚落的石头一样不断磨损自己,直至失去形状变成浑圆吗?这样产生的球体能叫“真正的自我”吗?根本不可能!
阿德勒心理学认为“一切烦恼皆源于人际关系”。也就是说,我们都在追求从人际关系中解放出来的自由。但是,一个人在宇宙中生存之类的事情根本不可能。
自由就是被别人讨厌,是你被某人讨厌。这是你行使自由以及活得自由的证据,也是你按照自我方针生活的表现。
的确,招人讨厌是件痛苦的事情。如果可能的话,我们都想毫不讨人嫌地活着,想要尽力满足自己的认可欲求。但是,八面玲珑地讨好所有人的生活方式是一种极其不自由的生活方式,同时也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
如果想要行使自由,那就需要付出代价。而在人际关系中,自由的代价就是被别人讨厌。
你一定认为自由就是“从组织中解放出来”吧。认为自由就是从家庭、学校、公司或者国家等团体中跳出来。但是,即使跳出组织也无法得到真正的自由。毫不在意别人的评价、不害怕被别人讨厌、不追求被他人认可,如果不付出以上这些代价,那就无法贯彻自己的生活方式,也就是不能获得自由。”
倾向性也就是本能性的欲望、冲动性的欲望。那么,按照这种“倾向性”,也就是按照欲望或冲动去生活、像自斜坡上滚下来的石头一样生活,这是不是“自由”呢?绝对不是!这种生活方式只是欲望和冲动的奴隶。真正的自由是一种把滚落下来的自己从下面向上推的态度。
也许认可欲求是自然性的欲望。那么,难道为了获得别人的认可就要一直从斜坡上滚落下去吗?难道要像滚落的石头一样不断磨损自己,直至失去形状变成浑圆吗?这样产生的球体能叫“真正的自我”吗?根本不可能!
阿德勒心理学认为“一切烦恼皆源于人际关系”。也就是说,我们都在追求从人际关系中解放出来的自由。但是,一个人在宇宙中生存之类的事情根本不可能。
自由就是被别人讨厌,是你被某人讨厌。这是你行使自由以及活得自由的证据,也是你按照自我方针生活的表现。
的确,招人讨厌是件痛苦的事情。如果可能的话,我们都想毫不讨人嫌地活着,想要尽力满足自己的认可欲求。但是,八面玲珑地讨好所有人的生活方式是一种极其不自由的生活方式,同时也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
如果想要行使自由,那就需要付出代价。而在人际关系中,自由的代价就是被别人讨厌。
你一定认为自由就是“从组织中解放出来”吧。认为自由就是从家庭、学校、公司或者国家等团体中跳出来。但是,即使跳出组织也无法得到真正的自由。毫不在意别人的评价、不害怕被别人讨厌、不追求被他人认可,如果不付出以上这些代价,那就无法贯彻自己的生活方式,也就是不能获得自由。”
从晚上11点听到现在。郭老师讲的醍醐灌顶,听到心坎里了。听完让人身心愉悦!价值观完全赞同。有两句话印象深刻:人要有至善真诚之心;做好事,天报之。
你做了好事,别人知道,这是阳徳。你做了好事,谁也不知道,但是能积阴德。总之,要做好事,不管别人知道不知道,都能积德。积德对后辈也好。
一个人活着,心要正。
人生活着就是一场修行。同样的24小时,有的人能修成圣人,有的人短暂的一生做了很多好事,给后辈积了很大的徳。
每天活的要抓紧时间做好事,弘扬正能量,把善意传递周围。
一辈子要好好修徳,心正,多多做善事。
郭老师也是圣人。他学了这么多年哲学,学以致用,把国学通过自己通俗易懂的讲解给大家传播,提升大家的德行。感谢。
今晚茅塞顿开了一点。
心要正,多做善事,懂得感恩。这辈子修好自己。
你做了好事,别人知道,这是阳徳。你做了好事,谁也不知道,但是能积阴德。总之,要做好事,不管别人知道不知道,都能积德。积德对后辈也好。
一个人活着,心要正。
人生活着就是一场修行。同样的24小时,有的人能修成圣人,有的人短暂的一生做了很多好事,给后辈积了很大的徳。
每天活的要抓紧时间做好事,弘扬正能量,把善意传递周围。
一辈子要好好修徳,心正,多多做善事。
郭老师也是圣人。他学了这么多年哲学,学以致用,把国学通过自己通俗易懂的讲解给大家传播,提升大家的德行。感谢。
今晚茅塞顿开了一点。
心要正,多做善事,懂得感恩。这辈子修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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