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里小酒馆#五月花音乐餐吧噪音扰民被投诉# 】“谢谢你们的执法!经你们联合整治后,现在比以前声音小多了,我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11月21日晚上,当南昌市城管支队工作人员到南昌市西湖区皇冠小区西西里小酒馆、五月花音乐餐吧严重噪声扰民问题检查整改效果时,周边居民满意地如是说。
据了解,11月7日,小区居民通过信访件投诉反映南昌市西湖区沿江中大道西西里小酒馆、五月花音乐餐吧严重噪声扰民得不到有效根治,夜夜受到噪声侵扰,使其不得安宁。
对此,南昌市城管支队直属三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事发地进行调查,经查,涉事西西里小酒馆、五月花音乐餐吧均在皇冠国际商住楼内,自2021年12月开张以来至今,时常在室外驻唱汇演促销活动,产生严重噪声扰民而引起投诉;执法人员依法下达噪声监测通知书,曾多次要求其找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对其噪声是否达标进行检测,但其负责人每次都能提供噪声检测达标的结果,2022年10月23日,该酒馆、餐吧负责人又向执法人员提供了国家噪声排放标准合格的检测报告。
11月7日,该大队执法人员立即找到西西里小酒馆、五月花音乐餐吧负责人,阐明来意,责令西西里小酒馆停止室外驻唱促销活动,并督促其自行拆除室外所有(6个活动音响、2个固定音响)音响,督促五月花音乐餐吧营业时关好门窗,加强管理,防止声音外泄,造成噪声扰民。
该支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扰问题,采取夜间蹲守、自行请检测公司对其噪声进行突击检测,并约谈门店负责人,对西西里小酒馆噪声超标排放进行了1万元的行政处罚、召开幸福圆桌会议会商等一系列“组合拳”。
经过多部门联合综合治理,目前该酒馆已拆除所有室外驻唱音响,承诺取消室外驻唱等活动,加强管理,防止声音外泄侵扰周边居民。近一年来,此处反反复复的噪扰“顽疾”终于得到有效整治,其噪声扰民问题得到解决,还周边市民一片安宁,得到了该小区居民的点赞评价。
据了解,11月7日,小区居民通过信访件投诉反映南昌市西湖区沿江中大道西西里小酒馆、五月花音乐餐吧严重噪声扰民得不到有效根治,夜夜受到噪声侵扰,使其不得安宁。
对此,南昌市城管支队直属三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事发地进行调查,经查,涉事西西里小酒馆、五月花音乐餐吧均在皇冠国际商住楼内,自2021年12月开张以来至今,时常在室外驻唱汇演促销活动,产生严重噪声扰民而引起投诉;执法人员依法下达噪声监测通知书,曾多次要求其找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对其噪声是否达标进行检测,但其负责人每次都能提供噪声检测达标的结果,2022年10月23日,该酒馆、餐吧负责人又向执法人员提供了国家噪声排放标准合格的检测报告。
11月7日,该大队执法人员立即找到西西里小酒馆、五月花音乐餐吧负责人,阐明来意,责令西西里小酒馆停止室外驻唱促销活动,并督促其自行拆除室外所有(6个活动音响、2个固定音响)音响,督促五月花音乐餐吧营业时关好门窗,加强管理,防止声音外泄,造成噪声扰民。
该支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扰问题,采取夜间蹲守、自行请检测公司对其噪声进行突击检测,并约谈门店负责人,对西西里小酒馆噪声超标排放进行了1万元的行政处罚、召开幸福圆桌会议会商等一系列“组合拳”。
经过多部门联合综合治理,目前该酒馆已拆除所有室外驻唱音响,承诺取消室外驻唱等活动,加强管理,防止声音外泄侵扰周边居民。近一年来,此处反反复复的噪扰“顽疾”终于得到有效整治,其噪声扰民问题得到解决,还周边市民一片安宁,得到了该小区居民的点赞评价。
胡先生安装地锁占用邻居家车位,被警方处以拘留5日,胡先生不服,他认为这只是民事纠纷。并不违法,行政复议未果后,胡先生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案例来源:上海闵行法院)
胡先生家住的小区设计是同一排的房子下面都有一个地下室,地下室外面是产权车位。由于胡先生自家地下室前方的车位,一直都未售出,所以胡先生平时都把停放于此处。
2019年2月,物业通知胡先生,该车位已经被邻居丁先生买下。
虽然丁先生已经买下此车位,但由于他一直未入住,所以胡先生便一直继续将车停放于这个车位上。
要说丁先生没入住,胡先生把车停在那,也无妨。
可是2019年的8月,丁先生搬进去住以后,胡先生还长期霸占着丁先生家的车位。
本来丁先生还是想着邻居之间,和睦相处的,但经多次交涉无果后,丁先生只好报警求助。民警到场处置后,胡先生把车挪走。
后来,丁先生为了避免再次发生自家车位被霸占的事情发生,于是丁先生在车位上,安装了一把地锁。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胡先生居然去买了一把更大的地锁,也装在了丁先生家的私人车位上。
丁先生回家发现后,肺都要气炸了,这不摆明挑事么?所以这次丁先生也就不和他交涉了。直接报警求助。而这次民警也觉得胡先生是寻寻衅滋事了,因此将胡先生行政拘留了5天。
可胡先生不服,只承认这是民事纠纷,并不违法,因此行政复议未果后,直接告上法庭,请法院来给评评理。其理由有两个:
一、胡先生称家中孕妇的预产期快到了,他当时在丁先生的车位上加地锁,只是为了保障家里有紧急状态时,可以随时通行,主观上并无侵占胡先生车位的故意,实际上也没有对丁先生造成严重的危害与损失。
二、即便在丁先生的车位上加了地锁,有所不妥,也属于民事纠纷。胡先生可以通过救济措施,起诉维权。因此他认为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属于“越位执法”。
总而言之,胡先生并没有认为他错了,如果丁先生认为他侵权了,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警方不需要介入,更不应该拘留他。
那么胡先生的诉求合理么?
其实胡先生家中有孕妇,并不是他违法的理由。更主要的是,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是属于不同的法律责任。即同一行为违反了不同的法律,可以同时追究不同的法律责任。
比如说,《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即只要实施了这种行为,造成了被侵害人身体遭受损伤的,除了要处罚行为人外。被侵害人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胡先生多次侵占丁先生的车位,不仅是民事侵权,同时还违法。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无理取闹,占用公私财物的,构成寻衅滋事,可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过错行为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他人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丁先生在警方行政处罚胡先生的同时,还可以起诉胡先生,要求他赔偿侵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胡先生长期故意占用他人车位,经多方交涉无果后,还采用加装地锁的方式,寻衅滋事。因此公安机关对胡先生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据此,驳回胡先生的诉讼请求。
有人说胡先生构成抢劫罪,实则不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的本质是指采用暴力手段,将他人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本案中,胡先生只是通过加装地锁的方式,恶意不让对车位拥有产权的丁先生,无法正常使用的,寻衅滋事行为。
当然,寻衅滋事达到情节严重的,也构成犯罪,可以根据《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本案警方认定胡先生只是违法行为,而且系情节较轻的,因此只处5日行政拘留。
最后,邻居之间理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如果胡先生能做到这一点,他家里的孕妇,紧急情况需要到医院时,相信丁先生也不会不施予援手!大家认为,对么?
(案例来源:上海闵行法院)
胡先生家住的小区设计是同一排的房子下面都有一个地下室,地下室外面是产权车位。由于胡先生自家地下室前方的车位,一直都未售出,所以胡先生平时都把停放于此处。
2019年2月,物业通知胡先生,该车位已经被邻居丁先生买下。
虽然丁先生已经买下此车位,但由于他一直未入住,所以胡先生便一直继续将车停放于这个车位上。
要说丁先生没入住,胡先生把车停在那,也无妨。
可是2019年的8月,丁先生搬进去住以后,胡先生还长期霸占着丁先生家的车位。
本来丁先生还是想着邻居之间,和睦相处的,但经多次交涉无果后,丁先生只好报警求助。民警到场处置后,胡先生把车挪走。
后来,丁先生为了避免再次发生自家车位被霸占的事情发生,于是丁先生在车位上,安装了一把地锁。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胡先生居然去买了一把更大的地锁,也装在了丁先生家的私人车位上。
丁先生回家发现后,肺都要气炸了,这不摆明挑事么?所以这次丁先生也就不和他交涉了。直接报警求助。而这次民警也觉得胡先生是寻寻衅滋事了,因此将胡先生行政拘留了5天。
可胡先生不服,只承认这是民事纠纷,并不违法,因此行政复议未果后,直接告上法庭,请法院来给评评理。其理由有两个:
一、胡先生称家中孕妇的预产期快到了,他当时在丁先生的车位上加地锁,只是为了保障家里有紧急状态时,可以随时通行,主观上并无侵占胡先生车位的故意,实际上也没有对丁先生造成严重的危害与损失。
二、即便在丁先生的车位上加了地锁,有所不妥,也属于民事纠纷。胡先生可以通过救济措施,起诉维权。因此他认为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属于“越位执法”。
总而言之,胡先生并没有认为他错了,如果丁先生认为他侵权了,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警方不需要介入,更不应该拘留他。
那么胡先生的诉求合理么?
其实胡先生家中有孕妇,并不是他违法的理由。更主要的是,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是属于不同的法律责任。即同一行为违反了不同的法律,可以同时追究不同的法律责任。
比如说,《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即只要实施了这种行为,造成了被侵害人身体遭受损伤的,除了要处罚行为人外。被侵害人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胡先生多次侵占丁先生的车位,不仅是民事侵权,同时还违法。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无理取闹,占用公私财物的,构成寻衅滋事,可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过错行为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他人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丁先生在警方行政处罚胡先生的同时,还可以起诉胡先生,要求他赔偿侵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胡先生长期故意占用他人车位,经多方交涉无果后,还采用加装地锁的方式,寻衅滋事。因此公安机关对胡先生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据此,驳回胡先生的诉讼请求。
有人说胡先生构成抢劫罪,实则不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的本质是指采用暴力手段,将他人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本案中,胡先生只是通过加装地锁的方式,恶意不让对车位拥有产权的丁先生,无法正常使用的,寻衅滋事行为。
当然,寻衅滋事达到情节严重的,也构成犯罪,可以根据《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本案警方认定胡先生只是违法行为,而且系情节较轻的,因此只处5日行政拘留。
最后,邻居之间理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如果胡先生能做到这一点,他家里的孕妇,紧急情况需要到医院时,相信丁先生也不会不施予援手!大家认为,对么?
今日市场情绪低落,普遍焦虑,这也让这波反弹出现了更多的担忧。今天有利好消息也不买账,给人一种摆烂的感觉,月初喊多的纷纷开始转空。
整个市场都在等待变化的出现,这个变化不远了。虽然充满了各种纠结,我依旧观点不该,现在是反弹途中遇到了点小插曲,影响一下。此处点位不管中期还是长期,明显都是较低点位。
大部分投资人都是急性子,认为反弹就是几天呼呼上去,卖掉就呲呲下跌。。。。这是幻想。对于大些的收益率股市大部分时间是无效的,主要的涨跌就那么几天,但是没人可以精准掐准这几天。所以看好趋势,就耐心等了。
回到今天盘面,只要明天收盘3090以上,周线级别的趋势就完好,上下有一点误差也问题不大。但是如果明天如果大跌,趋势就有点尴尬了。我倾向于明天收阳线。明天盘中再看吧。
看图:周线MACD要出现金叉,周线支撑都在。
整个市场都在等待变化的出现,这个变化不远了。虽然充满了各种纠结,我依旧观点不该,现在是反弹途中遇到了点小插曲,影响一下。此处点位不管中期还是长期,明显都是较低点位。
大部分投资人都是急性子,认为反弹就是几天呼呼上去,卖掉就呲呲下跌。。。。这是幻想。对于大些的收益率股市大部分时间是无效的,主要的涨跌就那么几天,但是没人可以精准掐准这几天。所以看好趋势,就耐心等了。
回到今天盘面,只要明天收盘3090以上,周线级别的趋势就完好,上下有一点误差也问题不大。但是如果明天如果大跌,趋势就有点尴尬了。我倾向于明天收阳线。明天盘中再看吧。
看图:周线MACD要出现金叉,周线支撑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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