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里有个记事本,我会用歌名的方式记录很多一闪而过的灵感和音乐动机,记事本上最新的一条是:
《还好冬天的路边有花》。
我对冬天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只是阴沉的天空与周遭的冷空气更容易让人情绪低落。但即使每天都行色匆匆,在一闪而过的余光里,因为路边有花,冰冷的钢筋森林似乎也因为这些自顾自盛放的生命而变得亲切了一些。
我不会再想,冬天什么时候会过去。当我每天在红绿灯路口跟着拥挤的人群往前走时,只会想到:
今天,路上也有小花小草们在等着我吧。
《还好冬天的路边有花》。
我对冬天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只是阴沉的天空与周遭的冷空气更容易让人情绪低落。但即使每天都行色匆匆,在一闪而过的余光里,因为路边有花,冰冷的钢筋森林似乎也因为这些自顾自盛放的生命而变得亲切了一些。
我不会再想,冬天什么时候会过去。当我每天在红绿灯路口跟着拥挤的人群往前走时,只会想到:
今天,路上也有小花小草们在等着我吧。
山东青岛。侯大爷去市场赶集,路过海鲜区域时,看到一个卖鹿茸的小摊位,看到有人围观砍价,他就好奇走过去看了一眼,不料,就这一眼,让他买了13000多元的鹿产品,虽然知道自己可能被套路了,但也打算认了。只是接下来的事情,让他感觉受到了欺骗。
侯大爷因为上了年纪,有些腰腿疼痛,之前听说可以用鹿茸泡酒,这次赶集时遇到,他就走过去看了一眼。当时有两个人在和摊贩讲价,侯大爷听了几句就准备离开了。这时一名砍价的顾客突然追上侯大爷,跟他说:“讲到30了,不贵,咱回去买去吧”
听到对方的话,侯大爷确实心动了,而且想着价格也不贵,就跟着对方一起回到摊前买了一套(一根鹿茸,一根鹿鞭)。后来,侯大爷跟着摊贩一起来到车上加工,摊贩告知侯大爷:切了就必须要了。
按照对方要求,侯大爷付了400元定金,谁知对方一刀下去,事情就变了。对方称重时改口称,30元不是一两,而是一克。这么一算,370克乘30元,就是一万一千多元。听到这个金额,侯大爷脑子“嗡”的一下。
虽然感觉到自己可能被骗,但想着既然要了,答应人家了,就该作数,虽然价格可能比较高,但只要东西是真的,就当吃亏买个教训,随后带着对方回家取现金。
到家后侯大爷就拿出11000元给对方,结果这时摊贩又接了个电话,说算的价不对,还要再加2000元,一共是13000多块钱。最后,侯大爷还是按照对方要求的金额进行了结算。
原本花着这些钱买东西,就让侯大爷心里不太舒服,但更让他难受的,是最后对方要的2000块钱。随后他把事情告诉了女儿。
女儿在网上一查,发现最好品种的,也就是上千元,自己父亲花上万元,显然是被骗了。而且类似的案例在网上也有很多,很明显是诈骗,目前,她已经选择报警。
说实话,整件事看下来,相信侯大爷在平时生活中绝对是个实在人,但这也有些太实在了,很明显,对方这是有套路的,即便是没看过类似的骗局,但也应该在过程中察觉不对劲。而且摊贩的行为,已经不仅仅是缺斤少两、明码标价这种问题了。
只需要在网上查一下,就会发现,这些人都是团伙作案,而且分工明确,先是用很低的价格购买了劣质鹿茸、鹿鞭等,到老人居多的市场早市摆摊行骗。有群众表露购买意向时,其他两名嫌疑人则乔装顾客一同砍价购买。甚至在多起案件中,过程都是一模一样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仅仅是侯大爷这一单生意,就足够让对方吃牢饭了。更别提之前是不是还有其他老人上当受骗,我相信是有的,只是碍于面子,可能不想报警或举报罢了。
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在自由市场、农村大集、路边摊等无固定摊点商贩处购买商品时一定要慎重,要看准质量,要问清价格,不能贪便宜。尤其是老人,要多和年轻人去沟通,有时候在你眼中的便宜,在别人眼中就是一场骗局。
侯大爷因为上了年纪,有些腰腿疼痛,之前听说可以用鹿茸泡酒,这次赶集时遇到,他就走过去看了一眼。当时有两个人在和摊贩讲价,侯大爷听了几句就准备离开了。这时一名砍价的顾客突然追上侯大爷,跟他说:“讲到30了,不贵,咱回去买去吧”
听到对方的话,侯大爷确实心动了,而且想着价格也不贵,就跟着对方一起回到摊前买了一套(一根鹿茸,一根鹿鞭)。后来,侯大爷跟着摊贩一起来到车上加工,摊贩告知侯大爷:切了就必须要了。
按照对方要求,侯大爷付了400元定金,谁知对方一刀下去,事情就变了。对方称重时改口称,30元不是一两,而是一克。这么一算,370克乘30元,就是一万一千多元。听到这个金额,侯大爷脑子“嗡”的一下。
虽然感觉到自己可能被骗,但想着既然要了,答应人家了,就该作数,虽然价格可能比较高,但只要东西是真的,就当吃亏买个教训,随后带着对方回家取现金。
到家后侯大爷就拿出11000元给对方,结果这时摊贩又接了个电话,说算的价不对,还要再加2000元,一共是13000多块钱。最后,侯大爷还是按照对方要求的金额进行了结算。
原本花着这些钱买东西,就让侯大爷心里不太舒服,但更让他难受的,是最后对方要的2000块钱。随后他把事情告诉了女儿。
女儿在网上一查,发现最好品种的,也就是上千元,自己父亲花上万元,显然是被骗了。而且类似的案例在网上也有很多,很明显是诈骗,目前,她已经选择报警。
说实话,整件事看下来,相信侯大爷在平时生活中绝对是个实在人,但这也有些太实在了,很明显,对方这是有套路的,即便是没看过类似的骗局,但也应该在过程中察觉不对劲。而且摊贩的行为,已经不仅仅是缺斤少两、明码标价这种问题了。
只需要在网上查一下,就会发现,这些人都是团伙作案,而且分工明确,先是用很低的价格购买了劣质鹿茸、鹿鞭等,到老人居多的市场早市摆摊行骗。有群众表露购买意向时,其他两名嫌疑人则乔装顾客一同砍价购买。甚至在多起案件中,过程都是一模一样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仅仅是侯大爷这一单生意,就足够让对方吃牢饭了。更别提之前是不是还有其他老人上当受骗,我相信是有的,只是碍于面子,可能不想报警或举报罢了。
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在自由市场、农村大集、路边摊等无固定摊点商贩处购买商品时一定要慎重,要看准质量,要问清价格,不能贪便宜。尤其是老人,要多和年轻人去沟通,有时候在你眼中的便宜,在别人眼中就是一场骗局。
山东青岛。侯大爷去市场赶集,路过海鲜区域时,看到一个卖鹿茸的小摊位,看到有人围观砍价,他就好奇走过去看了一眼,不料,就这一眼,让他买了13000多元的鹿产品,虽然知道自己可能被套路了,但也打算认了。只是接下来的事情,让他感觉受到了欺骗。
侯大爷因为上了年纪,有些腰腿疼痛,之前听说可以用鹿茸泡酒,这次赶集时遇到,他就走过去看了一眼。当时有两个人在和摊贩讲价,侯大爷听了几句就准备离开了。这时一名砍价的顾客突然追上侯大爷,跟他说:“讲到30了,不贵,咱回去买去吧”
听到对方的话,侯大爷确实心动了,而且想着价格也不贵,就跟着对方一起回到摊前买了一套(一根鹿茸,一根鹿鞭)。后来,侯大爷跟着摊贩一起来到车上加工,摊贩告知侯大爷:切了就必须要了。
按照对方要求,侯大爷付了400元定金,谁知对方一刀下去,事情就变了。对方称重时改口称,30元不是一两,而是一克。这么一算,370克乘30元,就是一万一千多元。听到这个金额,侯大爷脑子“嗡”的一下。
虽然感觉到自己可能被骗,但想着既然要了,答应人家了,就该作数,虽然价格可能比较高,但只要东西是真的,就当吃亏买个教训,随后带着对方回家取现金。
到家后侯大爷就拿出11000元给对方,结果这时摊贩又接了个电话,说算的价不对,还要再加2000元,一共是13000多块钱。最后,侯大爷还是按照对方要求的金额进行了结算。
原本花着这些钱买东西,就让侯大爷心里不太舒服,但更让他难受的,是最后对方要的2000块钱。随后他把事情告诉了女儿。
女儿在网上一查,发现最好品种的,也就是上千元,自己父亲花上万元,显然是被骗了。而且类似的案例在网上也有很多,很明显是诈骗,目前,她已经选择报警。
说实话,整件事看下来,相信侯大爷在平时生活中绝对是个实在人,但这也有些太实在了,很明显,对方这是有套路的,即便是没看过类似的骗局,但也应该在过程中察觉不对劲。而且摊贩的行为,已经不仅仅是缺斤少两、明码标价这种问题了。
只需要在网上查一下,就会发现,这些人都是团伙作案,而且分工明确,先是用很低的价格购买了劣质鹿茸、鹿鞭等,到老人居多的市场早市摆摊行骗。有群众表露购买意向时,其他两名嫌疑人则乔装顾客一同砍价购买。甚至在多起案件中,过程都是一模一样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仅仅是侯大爷这一单生意,就足够让对方吃牢饭了。更别提之前是不是还有其他老人上当受骗,我相信是有的,只是碍于面子,可能不想报警或举报罢了。
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在自由市场、农村大集、路边摊等无固定摊点商贩处购买商品时一定要慎重,要看准质量,要问清价格,不能贪便宜。尤其是老人,要多和年轻人去沟通,有时候在你眼中的便宜,在别人眼中就是一场骗局。
侯大爷因为上了年纪,有些腰腿疼痛,之前听说可以用鹿茸泡酒,这次赶集时遇到,他就走过去看了一眼。当时有两个人在和摊贩讲价,侯大爷听了几句就准备离开了。这时一名砍价的顾客突然追上侯大爷,跟他说:“讲到30了,不贵,咱回去买去吧”
听到对方的话,侯大爷确实心动了,而且想着价格也不贵,就跟着对方一起回到摊前买了一套(一根鹿茸,一根鹿鞭)。后来,侯大爷跟着摊贩一起来到车上加工,摊贩告知侯大爷:切了就必须要了。
按照对方要求,侯大爷付了400元定金,谁知对方一刀下去,事情就变了。对方称重时改口称,30元不是一两,而是一克。这么一算,370克乘30元,就是一万一千多元。听到这个金额,侯大爷脑子“嗡”的一下。
虽然感觉到自己可能被骗,但想着既然要了,答应人家了,就该作数,虽然价格可能比较高,但只要东西是真的,就当吃亏买个教训,随后带着对方回家取现金。
到家后侯大爷就拿出11000元给对方,结果这时摊贩又接了个电话,说算的价不对,还要再加2000元,一共是13000多块钱。最后,侯大爷还是按照对方要求的金额进行了结算。
原本花着这些钱买东西,就让侯大爷心里不太舒服,但更让他难受的,是最后对方要的2000块钱。随后他把事情告诉了女儿。
女儿在网上一查,发现最好品种的,也就是上千元,自己父亲花上万元,显然是被骗了。而且类似的案例在网上也有很多,很明显是诈骗,目前,她已经选择报警。
说实话,整件事看下来,相信侯大爷在平时生活中绝对是个实在人,但这也有些太实在了,很明显,对方这是有套路的,即便是没看过类似的骗局,但也应该在过程中察觉不对劲。而且摊贩的行为,已经不仅仅是缺斤少两、明码标价这种问题了。
只需要在网上查一下,就会发现,这些人都是团伙作案,而且分工明确,先是用很低的价格购买了劣质鹿茸、鹿鞭等,到老人居多的市场早市摆摊行骗。有群众表露购买意向时,其他两名嫌疑人则乔装顾客一同砍价购买。甚至在多起案件中,过程都是一模一样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仅仅是侯大爷这一单生意,就足够让对方吃牢饭了。更别提之前是不是还有其他老人上当受骗,我相信是有的,只是碍于面子,可能不想报警或举报罢了。
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在自由市场、农村大集、路边摊等无固定摊点商贩处购买商品时一定要慎重,要看准质量,要问清价格,不能贪便宜。尤其是老人,要多和年轻人去沟通,有时候在你眼中的便宜,在别人眼中就是一场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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