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7时起,东胜区出入政策有变化→】#鄂尔多斯身边事##鄂尔多斯#
根据近期周边地区疫情形势,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东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1月24日(星期四)上午7:30至下午13:30在全区重点区域开展核酸检测,11月24日7:00起,东胜区所有出城卡口全部启动。
出城要求
11月24日,出东胜区需具备:1.持有11月24日当日核酸检测标识,如无法提供,一律不予通行。2.如核酸采集后,未及时领取检测标识或丢失的,可参考网上(手机)采样记录予以通行。3.据分析研判,24日早高峰时段,东康快速路东胜入口处预计出现短时车流集中的现象,如遇短时通行缓慢的现象,请您避免急躁,保持安全车距和车速,听从现场指挥疏导,有序通行。赶时间的市民,可提前绕行机场高速或东康西线通行。
入城要求
鉴于周边旗区疫情形势严峻,来返东胜区需注意:
→→货运车辆往返或途经东胜区:从事货运物流特别是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司乘人员,须提前登录“鄂尔多斯智慧物联科技平台”提前完成疫情申报和远程排队之后,方可进入货场拉运装卸,未申报不得进入东胜区。所有人员均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落地核酸采样,即采即走。所有货运车辆须全程闭环“点对点”开展运输活动,货车司乘人员全程不下车、不接触,司乘人员的闭环管理由所属企业负责落实。
→→对于7日内有新增病例的鄂尔多斯市其他旗区(达拉特旗、乌审旗、准格尔旗等)人员建议暂不来(返)东胜区,确需进入东胜区的必须提前3天通过“鄂尔多斯健康宝”社区报备审核,且按照高风险溢出人员进行管控。未通过社区报备审核的将执行劝返政策。
来源:东胜交警
根据近期周边地区疫情形势,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东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1月24日(星期四)上午7:30至下午13:30在全区重点区域开展核酸检测,11月24日7:00起,东胜区所有出城卡口全部启动。
出城要求
11月24日,出东胜区需具备:1.持有11月24日当日核酸检测标识,如无法提供,一律不予通行。2.如核酸采集后,未及时领取检测标识或丢失的,可参考网上(手机)采样记录予以通行。3.据分析研判,24日早高峰时段,东康快速路东胜入口处预计出现短时车流集中的现象,如遇短时通行缓慢的现象,请您避免急躁,保持安全车距和车速,听从现场指挥疏导,有序通行。赶时间的市民,可提前绕行机场高速或东康西线通行。
入城要求
鉴于周边旗区疫情形势严峻,来返东胜区需注意:
→→货运车辆往返或途经东胜区:从事货运物流特别是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司乘人员,须提前登录“鄂尔多斯智慧物联科技平台”提前完成疫情申报和远程排队之后,方可进入货场拉运装卸,未申报不得进入东胜区。所有人员均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落地核酸采样,即采即走。所有货运车辆须全程闭环“点对点”开展运输活动,货车司乘人员全程不下车、不接触,司乘人员的闭环管理由所属企业负责落实。
→→对于7日内有新增病例的鄂尔多斯市其他旗区(达拉特旗、乌审旗、准格尔旗等)人员建议暂不来(返)东胜区,确需进入东胜区的必须提前3天通过“鄂尔多斯健康宝”社区报备审核,且按照高风险溢出人员进行管控。未通过社区报备审核的将执行劝返政策。
来源:东胜交警
#鹿晗[超话]#记录一下芦苇姐姐的爱……辗转三个国家,终于完成了黑胶唱片的购买,我所经历的过程,满满的爱与信任,暧暧的情与奔赴,一个不得不说的鹿与芦苇姐姐的故事…………
因为鹿晗不插电音乐会黑胶唱片不支持海外发货,一位名叫@Valtong 的加拿大芦,想通过购买黑胶唱片来表达对鹿晗音乐的支持,于是找到了我,但由于转的方式我没接触过,于是我找了美国的芦@O萌小圈O ,在她两对接后,款项(美元)转至@O萌小圈O 处,@O萌小圈O 按当天汇率兑换成人民bi,由@O萌小圈O 购买了4张,余下款项转给了我,我又购买了16张,总计购买了20张黑胶唱片,其中2张又漂洋过海寄回了加拿大。
感谢@Valtong[心]的顶力支持,出资5736元人民bi(包括寄回加拿大的运费),也谢谢对我的信任[鲜花][鲜花]。18张黑胶唱片我将代为妥善保管,在征得@Valtong 的同意后,寻找适当时机进行抽奖,以回馈鹿饭对鹿晗的爱……
感谢@O萌小圈O [心]的大力支持,促成了跨越三个国家的爱心传递……
感谢在这次购买中给予过帮助,答惑解疑的所有芦苇姐姐,爱你们[心][心]
感恩![心]因为有你们,有芦苇姐姐的陪伴,我觉得好幸福,也很开心[嘻嘻][嘻嘻]
鹿晗,未来我们一起往前冲……加油,我们彼此[加油][加油] @M鹿M
因为鹿晗不插电音乐会黑胶唱片不支持海外发货,一位名叫@Valtong 的加拿大芦,想通过购买黑胶唱片来表达对鹿晗音乐的支持,于是找到了我,但由于转的方式我没接触过,于是我找了美国的芦@O萌小圈O ,在她两对接后,款项(美元)转至@O萌小圈O 处,@O萌小圈O 按当天汇率兑换成人民bi,由@O萌小圈O 购买了4张,余下款项转给了我,我又购买了16张,总计购买了20张黑胶唱片,其中2张又漂洋过海寄回了加拿大。
感谢@Valtong[心]的顶力支持,出资5736元人民bi(包括寄回加拿大的运费),也谢谢对我的信任[鲜花][鲜花]。18张黑胶唱片我将代为妥善保管,在征得@Valtong 的同意后,寻找适当时机进行抽奖,以回馈鹿饭对鹿晗的爱……
感谢@O萌小圈O [心]的大力支持,促成了跨越三个国家的爱心传递……
感谢在这次购买中给予过帮助,答惑解疑的所有芦苇姐姐,爱你们[心][心]
感恩![心]因为有你们,有芦苇姐姐的陪伴,我觉得好幸福,也很开心[嘻嘻][嘻嘻]
鹿晗,未来我们一起往前冲……加油,我们彼此[加油][加油] @M鹿M
【#小伙微信群质问绩效被解除合同#】#公司回应小伙质问绩效被被解除合同#唐某某至今愤愤不平,自己在公司群里询问“啥时候发工资”,并质疑自己的绩效考核结果,一小时后就被移出了公司群。当晚,公司发出通报称唐某某发表过激言论,“严重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其解除劳动合同之惩处。
唐某某认为,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已经违法,应该给予赔偿。但在多次的沟通中,公司并未提及赔偿。但涉事公司相关负责人则对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表示,该员工言论过激,造成不良影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赔偿问题,“他可以按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到时候该有的赔偿都有”。
详情↓
在公司总群里询问工资、质疑绩效考核 他被解除劳动合同
唐某某告诉记者,他于今年2月正式入职成都某科技公司元宇宙事业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在每月10日发放,但原本应该于11月10日发放的10月份工资,直到11月16日都没有收到。
11月16日下午,唐某某在公司总群里发消息询问“啥时候发工资”,并抱怨“每个月工资都拖到15号以后才发,我记得没错的话合同签的是10号发工资吧?信用卡都被你们搞逾期了……”
唐某某表示,除了工资晚发,由于此前在做一个项目,他的直属领导曾向他表示,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项目,便给他加薪。但项目已按时完成,唐某某发现不但没加薪,自己的绩效考核还被打出了“C”等,“被扣了600元”。心有不满的唐某某因此在群聊中抱怨“10月份的绩效竟然打C,是什么破规定每个部门必须有C的?”
记者通过群聊中的聊天记录看到,唐某某的这些言论发出后,一位管理团队负责人回应称:“薪资发放的问题主要是人力部门的问题,向你及其他同事表示歉意,亦会严肃处理。如果对自己绩效等级有疑问,可以随时向上级领导进行沟通及人力部门申述。”之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也在群里表示:“若对绩效有疑问,欢迎随时找我。”
唐某某后来在群里又追问他们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完成工作,为何三人中就有两人被打出“C”等时,群内没有回复,多位同事发送的消息显示被撤回。一个多小时后,他就被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李某移出了群聊。当晚10时许,有同事告诉唐某某,群内发了一份通报称公司与唐某某解除劳动合同。
唐某某称,在发出这份通报前,公司方面跟他没有进行过任何沟通。
记者在通报中看到,“唐某某因绩效等级和薪资问题在公司全员微信群里发布过激言论,严重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按员工手册相关奖惩条款:给予唐某某解除劳动合同之惩处”。根据该通报,公司里还有两名管理者因“在此事件中存在对团队管理失职、沟通不到位责任”,被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公司回应
言论过激,违反公司规定
对于通报中提到的内容,唐某某表示,自己本不想在群里如此发言,“但也是没办法了”。因为加薪问题,他曾多次找到直属领导询问,领导却说这是公司的问题,他也不知道。
对于自己的言论是否过激,唐某某表示,自己是在正常表达诉求。公司在没有通知他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他要求公司能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赔偿。唐某某还表示,11月16日当晚和17日上午,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李某先后找他谈论离职事宜,这个过程,唐某某进行了录音。
记者通过录音了解到,李某在与唐某某沟通时表示,由于唐某某违反公司规定,影响比较大,因此公司决定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唐某某表示,自己只是在公司群里正常发出疑问,没有任何问题,自己到底违反了公司的什么制度。李某表示,“你违反《员工手册》在先。”对于具体违反《员工手册》中的哪一条,李某在录音中表示不知道。18日,唐某某收到公司的劳动合同解除书,解除原因是“违反公司制度”,要求其前往办理离职手续,其中并未提及赔偿问题。
11月18日下午,记者联系上李某。对于此事,李某称,唐某某在处理该问题上表达方式不正确,“本来工作表现就不是很好”,而且还在公司大群里言论过激,第二天来公司的沟通态度也很差。“在公司里闹,说你要把我开除,不可能。”李某说,“我想这种员工放在任何地方都很恼火。”对于公司承诺涨薪,最后唐某某的绩效却被打成“C”一事,李某表示,绩效并不影响涨薪,是唐某自己理解错了。
当记者询问李某“唐某某违反了公司哪一条规定”时,李某没有正面回答,只表示“这个事情没什么好说的”。对于是否会进行赔偿,李某表示,“他可以按合法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到时候该有的赔偿都有。”
律师说法
公司应当按时发放工资,拖欠工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是否可以因员工在群里发表过激言论,以“违反公司规定”为由,与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呢?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太琨律创始合伙人朱界平律师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合同无效的。
就本事件而言,若公司要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与唐某某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在该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就要对“严重违反的情形”有明确规定,且该规章制度的产生合法、有效,否则无效。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邱文锋律师表示,公司应当按时发放工资,拖欠工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事件中,公司在群内公布解除唐某某劳动合同的信息,含有未经唐某某确认的言辞,甚至将解除其劳动合同作为惩处,涉嫌侵害唐某某的名誉权。员工离职原因有一定私密性,公司仅可以公布某员工离职的消息用于工作沟通衔接,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应当公布员工离职的原因。此外,本事件中,如果与公司沟通无果,唐某某可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以及《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等规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维权。
唐某某认为,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已经违法,应该给予赔偿。但在多次的沟通中,公司并未提及赔偿。但涉事公司相关负责人则对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表示,该员工言论过激,造成不良影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赔偿问题,“他可以按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到时候该有的赔偿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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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总群里询问工资、质疑绩效考核 他被解除劳动合同
唐某某告诉记者,他于今年2月正式入职成都某科技公司元宇宙事业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在每月10日发放,但原本应该于11月10日发放的10月份工资,直到11月16日都没有收到。
11月16日下午,唐某某在公司总群里发消息询问“啥时候发工资”,并抱怨“每个月工资都拖到15号以后才发,我记得没错的话合同签的是10号发工资吧?信用卡都被你们搞逾期了……”
唐某某表示,除了工资晚发,由于此前在做一个项目,他的直属领导曾向他表示,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项目,便给他加薪。但项目已按时完成,唐某某发现不但没加薪,自己的绩效考核还被打出了“C”等,“被扣了600元”。心有不满的唐某某因此在群聊中抱怨“10月份的绩效竟然打C,是什么破规定每个部门必须有C的?”
记者通过群聊中的聊天记录看到,唐某某的这些言论发出后,一位管理团队负责人回应称:“薪资发放的问题主要是人力部门的问题,向你及其他同事表示歉意,亦会严肃处理。如果对自己绩效等级有疑问,可以随时向上级领导进行沟通及人力部门申述。”之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也在群里表示:“若对绩效有疑问,欢迎随时找我。”
唐某某后来在群里又追问他们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完成工作,为何三人中就有两人被打出“C”等时,群内没有回复,多位同事发送的消息显示被撤回。一个多小时后,他就被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李某移出了群聊。当晚10时许,有同事告诉唐某某,群内发了一份通报称公司与唐某某解除劳动合同。
唐某某称,在发出这份通报前,公司方面跟他没有进行过任何沟通。
记者在通报中看到,“唐某某因绩效等级和薪资问题在公司全员微信群里发布过激言论,严重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按员工手册相关奖惩条款:给予唐某某解除劳动合同之惩处”。根据该通报,公司里还有两名管理者因“在此事件中存在对团队管理失职、沟通不到位责任”,被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公司回应
言论过激,违反公司规定
对于通报中提到的内容,唐某某表示,自己本不想在群里如此发言,“但也是没办法了”。因为加薪问题,他曾多次找到直属领导询问,领导却说这是公司的问题,他也不知道。
对于自己的言论是否过激,唐某某表示,自己是在正常表达诉求。公司在没有通知他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他要求公司能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赔偿。唐某某还表示,11月16日当晚和17日上午,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李某先后找他谈论离职事宜,这个过程,唐某某进行了录音。
记者通过录音了解到,李某在与唐某某沟通时表示,由于唐某某违反公司规定,影响比较大,因此公司决定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唐某某表示,自己只是在公司群里正常发出疑问,没有任何问题,自己到底违反了公司的什么制度。李某表示,“你违反《员工手册》在先。”对于具体违反《员工手册》中的哪一条,李某在录音中表示不知道。18日,唐某某收到公司的劳动合同解除书,解除原因是“违反公司制度”,要求其前往办理离职手续,其中并未提及赔偿问题。
11月18日下午,记者联系上李某。对于此事,李某称,唐某某在处理该问题上表达方式不正确,“本来工作表现就不是很好”,而且还在公司大群里言论过激,第二天来公司的沟通态度也很差。“在公司里闹,说你要把我开除,不可能。”李某说,“我想这种员工放在任何地方都很恼火。”对于公司承诺涨薪,最后唐某某的绩效却被打成“C”一事,李某表示,绩效并不影响涨薪,是唐某自己理解错了。
当记者询问李某“唐某某违反了公司哪一条规定”时,李某没有正面回答,只表示“这个事情没什么好说的”。对于是否会进行赔偿,李某表示,“他可以按合法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到时候该有的赔偿都有。”
律师说法
公司应当按时发放工资,拖欠工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是否可以因员工在群里发表过激言论,以“违反公司规定”为由,与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呢?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太琨律创始合伙人朱界平律师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合同无效的。
就本事件而言,若公司要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与唐某某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在该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就要对“严重违反的情形”有明确规定,且该规章制度的产生合法、有效,否则无效。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邱文锋律师表示,公司应当按时发放工资,拖欠工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事件中,公司在群内公布解除唐某某劳动合同的信息,含有未经唐某某确认的言辞,甚至将解除其劳动合同作为惩处,涉嫌侵害唐某某的名誉权。员工离职原因有一定私密性,公司仅可以公布某员工离职的消息用于工作沟通衔接,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应当公布员工离职的原因。此外,本事件中,如果与公司沟通无果,唐某某可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以及《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等规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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