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和李诚儒的battle#延伸开多聊几句。因为我看到有人认为郭敬明的选择是对其他演员的“不公平”,是滥用节目规则赋予其的“权力”。一个娱乐节目上升到“公平公正”的价值之争本就挺逗,但既然聊到了,我觉得我这个行业的人应该对于“公平公正”这事儿更有体会。
分享一个真事儿,昨天xcz把我叫去询问我之前办的一个案件。这个案件非常复杂,涉及到很多问题,我不完整介绍,简单截取一部分案情和你们讲一下。
青年叶某是个纨绔子弟,嗜赌,欠了一屁股债。叶某名下有一别墅,叶某的母亲为了防止该财产被叶某的债权人申请法院处置,跟叶某弄了个“赠与合同”,将别墅过户到叶母名下,但彼时该别墅还有约270万元的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未清偿、无法过户,叶母遂自掏腰包付清贷款并完成过户。其他债权人一看,这还了得,这不是赤裸裸的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吗,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胜诉,别墅回归叶某名下。
叶母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仅别墅没保住,还搭进去270万按揭款,遂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叶某,试图作为债权人参与别墅处置权的分配。法院一审认为,叶母替叶某还贷,是有明确目的的,即提前清偿抵押债权,以实现转移叶某财产之目的,乃其真实意思表示所为,不符合“不当得利”之构成,且该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试图)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从公平正义角度,亦不值得保护,遂判决驳回,叶母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后叶母不死心,又以“合同纠纷”案由另行起诉,最终(由另一法官)调解结案,确认叶某应当归还270万代偿款。但此时上述别墅已经被处置完毕,且足以清偿现有已经生效的判决确定的债务,我依据相关规定,向其他债权人支付了款项,剩余六十余万支付给叶母。叶母不服,多方反应、SF。
xcz成员(以下化名张巡案)认为,虽然叶母花270万清偿抵押债权的行为动机不纯,但毕竟付出了金钱,若其不清偿抵押债权,该别墅的剩余价值将减少270万,其他债权人能够受偿的金额也相应减少,故该别墅五百余万的拍卖款中事实上有一半是叶母的。
我认为,从法律规定上来看,叶母对于叶某的270万债权即使认为是合法的,也不过是普通债权,而非物权等优先于其他债权的权利,其因诉讼进程耗时较长导致无法同顺位参与分配,并无违法之处;从内心情感和公平正义的观念来看,叶家母子恶意串通转移财产,试图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亦不值得特别保护。
若我非要保护叶母利益,有没有操作空间呢?有的。方法就是一个字:拖。在处置别墅时放慢脚步,把各种程序尽可能慢慢悠悠的走,拖到叶母诉叶某案取得生效裁判调文书申请参与分配时。但我没有选择这么做,因为这种故意拖延的行为与我心中的公平正义不符。
张巡案对我说:法律上来说,你的处置没问题,但是……
我当时在内心就有怼回去的冲动:你觉得我的做法不是最佳,你来办案啊。
本案究竟如何做才是公平正义,可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但既然我是具体办案的法官,那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就应当充分尊重我的决定。否则每个人都根据自己对于公平样貌的想象来提出自己的意见,那司法就没法运行下去了。
我认为实现公平正义应当做到三个纬度:
一、制定规则的时候,尽可能做到符合大多数人对于公平的期待,尽量减少徇私舞弊的可能性;
二、严格遵守和执行已经被制定出来的规则,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依照规则操作,不得违反;
三、在规则赋予某个权力主体自由裁量空间时,充分尊重他的决定权和选择权,其他人不得干预。
比如法律规定了回避制度,若法官与当事人存在某些特定关系,则不得参与办理相关案件,但有些人觉得法官这个群体本身就不一定靠谱,哪怕他跟当事人没有任何关系,作出的判决也可能不公平,应当将司法权归还于“普通人”,搞大陪审团制度。这种意见是有一定道理的。搞“大陪审团制度”,我觉得也可以。但你必须认识到,任何制度都有优缺点,专业法官制有其缺陷,普通人陪审制也有缺点,因为普通人容易受情绪影响、容易被煽动,又不可能对案件结果负责、“终身追责”,作出的判断经常是感性冲动的。究竟选择专业法官制还是民众陪审制,这是在制定法律时就要权衡利弊做抉择的,不能等到某一具体案件结果不符合你的个人偏好时说这个结果不公平、我不能接受。
回到演员请就位节目,将选择权赋予某个导演,就一定会产生这个导演的审美偏好与你不同的情况,那么你可以建议下一季干脆就取消导演选择权,全凭观众投票决定。但你也得认识到,这个小鲜肉当道的时代,本就是千万普通观众——更准确说是愿意花时间、花精力投入到娱乐产业的那部分观众——按其喜好选择的结果,你还天真的认为把权力交给观众就能选出符合你审美的结果?
说白了,你不是追求“公平公正”,你追求的是审美偏好与自己一致。而不尊重规则赋予他人的选择权,恰恰损害的是公平公正。
分享一个真事儿,昨天xcz把我叫去询问我之前办的一个案件。这个案件非常复杂,涉及到很多问题,我不完整介绍,简单截取一部分案情和你们讲一下。
青年叶某是个纨绔子弟,嗜赌,欠了一屁股债。叶某名下有一别墅,叶某的母亲为了防止该财产被叶某的债权人申请法院处置,跟叶某弄了个“赠与合同”,将别墅过户到叶母名下,但彼时该别墅还有约270万元的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未清偿、无法过户,叶母遂自掏腰包付清贷款并完成过户。其他债权人一看,这还了得,这不是赤裸裸的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吗,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胜诉,别墅回归叶某名下。
叶母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仅别墅没保住,还搭进去270万按揭款,遂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叶某,试图作为债权人参与别墅处置权的分配。法院一审认为,叶母替叶某还贷,是有明确目的的,即提前清偿抵押债权,以实现转移叶某财产之目的,乃其真实意思表示所为,不符合“不当得利”之构成,且该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试图)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从公平正义角度,亦不值得保护,遂判决驳回,叶母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后叶母不死心,又以“合同纠纷”案由另行起诉,最终(由另一法官)调解结案,确认叶某应当归还270万代偿款。但此时上述别墅已经被处置完毕,且足以清偿现有已经生效的判决确定的债务,我依据相关规定,向其他债权人支付了款项,剩余六十余万支付给叶母。叶母不服,多方反应、SF。
xcz成员(以下化名张巡案)认为,虽然叶母花270万清偿抵押债权的行为动机不纯,但毕竟付出了金钱,若其不清偿抵押债权,该别墅的剩余价值将减少270万,其他债权人能够受偿的金额也相应减少,故该别墅五百余万的拍卖款中事实上有一半是叶母的。
我认为,从法律规定上来看,叶母对于叶某的270万债权即使认为是合法的,也不过是普通债权,而非物权等优先于其他债权的权利,其因诉讼进程耗时较长导致无法同顺位参与分配,并无违法之处;从内心情感和公平正义的观念来看,叶家母子恶意串通转移财产,试图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亦不值得特别保护。
若我非要保护叶母利益,有没有操作空间呢?有的。方法就是一个字:拖。在处置别墅时放慢脚步,把各种程序尽可能慢慢悠悠的走,拖到叶母诉叶某案取得生效裁判调文书申请参与分配时。但我没有选择这么做,因为这种故意拖延的行为与我心中的公平正义不符。
张巡案对我说:法律上来说,你的处置没问题,但是……
我当时在内心就有怼回去的冲动:你觉得我的做法不是最佳,你来办案啊。
本案究竟如何做才是公平正义,可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但既然我是具体办案的法官,那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就应当充分尊重我的决定。否则每个人都根据自己对于公平样貌的想象来提出自己的意见,那司法就没法运行下去了。
我认为实现公平正义应当做到三个纬度:
一、制定规则的时候,尽可能做到符合大多数人对于公平的期待,尽量减少徇私舞弊的可能性;
二、严格遵守和执行已经被制定出来的规则,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依照规则操作,不得违反;
三、在规则赋予某个权力主体自由裁量空间时,充分尊重他的决定权和选择权,其他人不得干预。
比如法律规定了回避制度,若法官与当事人存在某些特定关系,则不得参与办理相关案件,但有些人觉得法官这个群体本身就不一定靠谱,哪怕他跟当事人没有任何关系,作出的判决也可能不公平,应当将司法权归还于“普通人”,搞大陪审团制度。这种意见是有一定道理的。搞“大陪审团制度”,我觉得也可以。但你必须认识到,任何制度都有优缺点,专业法官制有其缺陷,普通人陪审制也有缺点,因为普通人容易受情绪影响、容易被煽动,又不可能对案件结果负责、“终身追责”,作出的判断经常是感性冲动的。究竟选择专业法官制还是民众陪审制,这是在制定法律时就要权衡利弊做抉择的,不能等到某一具体案件结果不符合你的个人偏好时说这个结果不公平、我不能接受。
回到演员请就位节目,将选择权赋予某个导演,就一定会产生这个导演的审美偏好与你不同的情况,那么你可以建议下一季干脆就取消导演选择权,全凭观众投票决定。但你也得认识到,这个小鲜肉当道的时代,本就是千万普通观众——更准确说是愿意花时间、花精力投入到娱乐产业的那部分观众——按其喜好选择的结果,你还天真的认为把权力交给观众就能选出符合你审美的结果?
说白了,你不是追求“公平公正”,你追求的是审美偏好与自己一致。而不尊重规则赋予他人的选择权,恰恰损害的是公平公正。
自律自我,多运动,多锻炼,毕竟健康是第一。
可人都有一种侥幸的心理,在疾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就会去放纵自己,做透支自己身体的事。时间久了,身体也大不如从前。 坦白说,不管你到了什么样的年纪,都应该要学会管理好自己的身体。有闲暇的时间,你可以多去运动,多锻炼,养精蓄锐,把自己的身体调整到最佳的状态。
可人都有一种侥幸的心理,在疾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就会去放纵自己,做透支自己身体的事。时间久了,身体也大不如从前。 坦白说,不管你到了什么样的年纪,都应该要学会管理好自己的身体。有闲暇的时间,你可以多去运动,多锻炼,养精蓄锐,把自己的身体调整到最佳的状态。
我个人学《法华经》有一段因缘,跟大家分享一下。我读佛学院的时候,其实我喜欢的是唯识学。我那个时候有听《法华经》,但是我最喜欢唯识。唯识的好处,它解释因果很清楚:这怎么回事?我今生没有造这个罪,为什么得这个果报?因为仓库里面有。唯识的因果思想,它建立一个阿赖耶识的概念。就是,你今生不是承当你今生的因果,你要承当你无量的过去的因果。这个就是唯识学。你看唯识学的思想修的观照是什么?修无分别智。就是,看到因缘果报,我没有意见,就是我不能动名言。“万般皆是业,半点不由人。”当然,唯识学也有缺点。唯识学,你学完以后会觉得内心很沉重,你背负无量的过去。这个生命的水流从过去流到现在,你要概括承受你过去的因缘,因为一个都跑不掉,都在阿赖耶识保存着。后来我学了《楞严经》,心生大欢喜。“何期自性,本自清净”,没什么过去不过去的!《楞严经》说你不要想这么多,“今知当体是,翻恨自蹉跎”,就是“何期自性,本自清净”,当下就是清净。所以《楞严经》讲当下,它不谈过去。它说你把握每一个当下,你只要把生命当中每一个当下都把握好,人生没有什么过不过去,也没有什么现在未来。那是一个片段,才有过去、现在、未来。每一个生命都是当下、当下、当下……就够了。我觉得这个思考很好,找到人生的出路。所以诸位!你如果学唯识学觉得很沉重,你可以看看《楞严经》,它会“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当然,《楞严经》会让你一个人“达妄本空,知真本有”,本来没有烦恼,本来没有业力,本来没有生死。你这个时候就安定下来,内心会产生一种安稳寂静的力量。但是,如果你没有看所有的教理(还好,我那个时候学院读过《法华经》),其实这个地方是一个很容易堕入的陷阱。就是说,如果你没有大乘善根,十个八个跑不出来。你一天到晚读《楞严经》或者读《金刚经》以后,知道“何期自性,本自清净”、“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的时候,你什么事都不想做了。就像印光大师说的,好事不如无事。安住孤独,享受寂静。这个时候你会想,成佛只是追求寂静吗?当然,我们学过法华,因为我们在学院读过《法华经》,知道这样不对,但是又很难抗拒那种寂静的诱惑。因为你一坐下来,《楞严经》一现前,那就是当下寂静。当然,我们知道这有两种过失:一个菩萨好乐寂静,忘失大悲、不乐修善;对于资粮力不想修,对大悲心会减损。不至于说断菩提心,但是大悲会比较羸弱。后来我就强迫自己诵《法华经》。诵到<药王菩萨本事品>的时候,看到药王菩萨为了求《法华经》的中道实相,为法灭身,把自己燃烧,我非常感动。那个时候才从寂静里面跑出来,回到中道的菩提上。
所以我个人觉得,从有相的追求快乐要到寂静,不难,对我来说不难。但是从寂静要重新出发到菩提,这一块真的很不容易。因为你寂静的时候,你会认为,至少我能够善加保护自己了。如果你把《楞严经》的寂静再配合佛号的信愿持名,其实往生是够了。当然这样子的资粮功德,未来的善根是有问题的。如果你的眼光没有非常远的时候,你就觉得这样也挺好的。但是,我还是那句话,注意我们的因地!与其我们无量劫来羡慕别人,倒不如我们现在把它做好,因为这是一个圆满的成佛之道。诸位!不管愿不愿意,我们一定要成佛。也就是说,这条路迟早要走。那么既然迟早要走,你晚走不如早走。就是说,你追求寂静,你绕了一圈,你还得乖乖地回到这条道路上,因为没有第二条路。凡夫成佛之道——《法华经》!只有这条路而已,没有其他路了。身为凡夫,你不可能走那个《华严经》。你说,我到净土去。到净土去,阿弥陀佛照样跟你说《法华经》,你跑不掉的。所以你依《法华经》这条路,一心三观,莲花的思想你迟早要建立。你现在不学,到了极乐世界你还得学。
所以说,我们的学佛,一开始是“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就是从断恶修善开始,追求安乐。最后“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开始修学空观,安住寂静。但是,要从“见山不是山”回到“见山是山”,我跟大家讲,非常不容易,从空出假非常不容易。还好,佛陀说了《法华经》,他从各种文字相来引导你。这个时候,你如果经过了空性的寂静,“见山不是山”,再回到《法华经》,这个时候的力量就坚固了。所以学《法华经》的人,最好先有空观的基础会比较好。如果说一开始从人天乘直接学《法华经》,你可能会(当然只是可能,因为每一个人善根不一样,一般人会)觉得看不出《法华经》好在哪里,你看不出来。你说我以前在修人天乘就是这样子啊。但如果是修过空观的人,经过一段的寂静,有一点以空性为住,跑不出来的时候,《法华经》对你是最好的妙药。它会让你从排斥因缘所生法而把它转成一种历练。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法华经》能够“荡化城之执教,废草庵之滞情;开方便之权门,示真实之妙理”。就这个概念。
注:本文节选自净界法师《法华经》讲记 04
当然,《楞严经》会让你一个人“达妄本空,知真本有”,本来没有烦恼,本来没有业力,本来没有生死。你这个时候就安定下来,内心会产生一种安稳寂静的力量。但是,如果你没有看所有的教理(还好,我那个时候学院读过《法华经》),其实这个地方是一个很容易堕入的陷阱。就是说,如果你没有大乘善根,十个八个跑不出来。你一天到晚读《楞严经》或者读《金刚经》以后,知道“何期自性,本自清净”、“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的时候,你什么事都不想做了。就像印光大师说的,好事不如无事。安住孤独,享受寂静。这个时候你会想,成佛只是追求寂静吗?当然,我们学过法华,因为我们在学院读过《法华经》,知道这样不对,但是又很难抗拒那种寂静的诱惑。因为你一坐下来,《楞严经》一现前,那就是当下寂静。当然,我们知道这有两种过失:一个菩萨好乐寂静,忘失大悲、不乐修善;对于资粮力不想修,对大悲心会减损。不至于说断菩提心,但是大悲会比较羸弱。后来我就强迫自己诵《法华经》。诵到<药王菩萨本事品>的时候,看到药王菩萨为了求《法华经》的中道实相,为法灭身,把自己燃烧,我非常感动。那个时候才从寂静里面跑出来,回到中道的菩提上。
所以我个人觉得,从有相的追求快乐要到寂静,不难,对我来说不难。但是从寂静要重新出发到菩提,这一块真的很不容易。因为你寂静的时候,你会认为,至少我能够善加保护自己了。如果你把《楞严经》的寂静再配合佛号的信愿持名,其实往生是够了。当然这样子的资粮功德,未来的善根是有问题的。如果你的眼光没有非常远的时候,你就觉得这样也挺好的。但是,我还是那句话,注意我们的因地!与其我们无量劫来羡慕别人,倒不如我们现在把它做好,因为这是一个圆满的成佛之道。诸位!不管愿不愿意,我们一定要成佛。也就是说,这条路迟早要走。那么既然迟早要走,你晚走不如早走。就是说,你追求寂静,你绕了一圈,你还得乖乖地回到这条道路上,因为没有第二条路。凡夫成佛之道——《法华经》!只有这条路而已,没有其他路了。身为凡夫,你不可能走那个《华严经》。你说,我到净土去。到净土去,阿弥陀佛照样跟你说《法华经》,你跑不掉的。所以你依《法华经》这条路,一心三观,莲花的思想你迟早要建立。你现在不学,到了极乐世界你还得学。
所以说,我们的学佛,一开始是“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就是从断恶修善开始,追求安乐。最后“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开始修学空观,安住寂静。但是,要从“见山不是山”回到“见山是山”,我跟大家讲,非常不容易,从空出假非常不容易。还好,佛陀说了《法华经》,他从各种文字相来引导你。这个时候,你如果经过了空性的寂静,“见山不是山”,再回到《法华经》,这个时候的力量就坚固了。所以学《法华经》的人,最好先有空观的基础会比较好。如果说一开始从人天乘直接学《法华经》,你可能会(当然只是可能,因为每一个人善根不一样,一般人会)觉得看不出《法华经》好在哪里,你看不出来。你说我以前在修人天乘就是这样子啊。但如果是修过空观的人,经过一段的寂静,有一点以空性为住,跑不出来的时候,《法华经》对你是最好的妙药。它会让你从排斥因缘所生法而把它转成一种历练。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法华经》能够“荡化城之执教,废草庵之滞情;开方便之权门,示真实之妙理”。就这个概念。
注:本文节选自净界法师《法华经》讲记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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