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恶了!”河南郑州,一女子在排队做核酸时,被身后一男子狠狠地捏了下屁股。而这一幕正好被女子的男友看到,女子的男友立即冲了上去将男子揪出核酸队伍,然后二人扭打了起来。
事发当天,女子和男友正要去做核酸,可由于男友忘记戴口罩了,所以就回了趟家,女子就决定先去排队做核酸。可谁曾想,正当女子排着队看手机时,其身后的男子突然伸手在女子的屁股上狠狠地捏了一把,女子当时疼得直接大声叫了出来。
此时,女子的男友正好赶到,且目睹了一切。不过由于事发突然,女子的男友没来得及阻止,但是他在男子准备抽回手时,就抓住了男子,并将他拽出了核酸队伍。
男子见有人动粗,便动手进行了还击,而且多次打在了女子男友的头部。女子的男友也不甘示弱,他同样进行了回击。就这样,二人在边上你一拳我一掌地打了起来。
有路人见状准备过来劝架,但由于二人打得太凶,一直没有找到机会。直到二人扭打在了一起时,路人才趁机把二人给拉开了。(来源:闪速视频)
1、这场新冠疫情真是照射出了人间百态,不少人在疫情之下,把心中的牛鬼蛇神都放了出来。由此可见,给群众做好心理疏导,还是很有必要的。
有网友表示,女子的男友还是很称职的,这种情况就得上去好好教训下对方。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女子应该及时拉住男友,这万一要是把对方打出个轻伤来,女子的男友可能要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恶人自有法律来惩处。
虽然我们也觉得女子男友的男友力爆棚,十分给力,但不得不说这个打架行为还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如果有人遇到此类事件,正确的做法是抓住对方后立即报警。
2、女子男友的打人行为算正当防卫还是互殴?
从正当防卫角度来讲,不仅要求行为人具有正当防卫的意图,就连时机也要正当,而且还要存在现实的紧迫性。
根据《刑法》的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对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次事件中,女子的男友在男子准备抽回咸猪手时,就将其揪了出来。也就是说,在当时男子的不法侵害行为尚未结束。
而当男子被揪出后,他就动手进行了还击,且多次击打在女子男友的头部,女子的男友出于防卫的目的,也进行了还击。
根据《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因琐事发生打斗,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的情况下仍继续实施侵害行为的,还击一方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因此,我们认为女子男友的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而不是互殴行为。
另外,只要女子的男友没有给男子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就不能轻易地认定为防卫过当。
3、既然女子男友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那对男子该如何处罚呢?
本次事件中,男子存在两个违法行为,一个是在公共场所猥亵的行为,一个是殴打他人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应处5~10日拘留。
而殴打他人的,应处5~10日的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
因此,公安机关应对男子的猥亵和殴打他人的行为,分别予以认定,再进行合并处罚,但最高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20日。
4、最后,我们虽然能理解女子的男友当时的心情,也知道如果此时不上去,可能会被女友看不起。但当时现场有很多人在排队做核酸,而且还有管理人员。男子在实施猥亵后想逃走,也是很困难的。
我们认为在这种时候,最好的方法就是联合一起做核酸的好心人,限制男子的人身自由,然后报警或者将男子押送到派出所,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伤。
当然,我们这么考虑,是因为当时现场有这个条件。如果是四周无人的情况下,那该上的还得上。
事发当天,女子和男友正要去做核酸,可由于男友忘记戴口罩了,所以就回了趟家,女子就决定先去排队做核酸。可谁曾想,正当女子排着队看手机时,其身后的男子突然伸手在女子的屁股上狠狠地捏了一把,女子当时疼得直接大声叫了出来。
此时,女子的男友正好赶到,且目睹了一切。不过由于事发突然,女子的男友没来得及阻止,但是他在男子准备抽回手时,就抓住了男子,并将他拽出了核酸队伍。
男子见有人动粗,便动手进行了还击,而且多次打在了女子男友的头部。女子的男友也不甘示弱,他同样进行了回击。就这样,二人在边上你一拳我一掌地打了起来。
有路人见状准备过来劝架,但由于二人打得太凶,一直没有找到机会。直到二人扭打在了一起时,路人才趁机把二人给拉开了。(来源:闪速视频)
1、这场新冠疫情真是照射出了人间百态,不少人在疫情之下,把心中的牛鬼蛇神都放了出来。由此可见,给群众做好心理疏导,还是很有必要的。
有网友表示,女子的男友还是很称职的,这种情况就得上去好好教训下对方。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女子应该及时拉住男友,这万一要是把对方打出个轻伤来,女子的男友可能要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恶人自有法律来惩处。
虽然我们也觉得女子男友的男友力爆棚,十分给力,但不得不说这个打架行为还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如果有人遇到此类事件,正确的做法是抓住对方后立即报警。
2、女子男友的打人行为算正当防卫还是互殴?
从正当防卫角度来讲,不仅要求行为人具有正当防卫的意图,就连时机也要正当,而且还要存在现实的紧迫性。
根据《刑法》的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对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次事件中,女子的男友在男子准备抽回咸猪手时,就将其揪了出来。也就是说,在当时男子的不法侵害行为尚未结束。
而当男子被揪出后,他就动手进行了还击,且多次击打在女子男友的头部,女子的男友出于防卫的目的,也进行了还击。
根据《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因琐事发生打斗,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的情况下仍继续实施侵害行为的,还击一方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因此,我们认为女子男友的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而不是互殴行为。
另外,只要女子的男友没有给男子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就不能轻易地认定为防卫过当。
3、既然女子男友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那对男子该如何处罚呢?
本次事件中,男子存在两个违法行为,一个是在公共场所猥亵的行为,一个是殴打他人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应处5~10日拘留。
而殴打他人的,应处5~10日的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
因此,公安机关应对男子的猥亵和殴打他人的行为,分别予以认定,再进行合并处罚,但最高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20日。
4、最后,我们虽然能理解女子的男友当时的心情,也知道如果此时不上去,可能会被女友看不起。但当时现场有很多人在排队做核酸,而且还有管理人员。男子在实施猥亵后想逃走,也是很困难的。
我们认为在这种时候,最好的方法就是联合一起做核酸的好心人,限制男子的人身自由,然后报警或者将男子押送到派出所,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伤。
当然,我们这么考虑,是因为当时现场有这个条件。如果是四周无人的情况下,那该上的还得上。
1937年12月15日,伍长德被日军抓获,同时被抓的还有2000多个中国人,他们被带到了汉西门外,等待他们的是死亡,是日军的残酷无情。 面对日军的残酷屠杀,唯一的幸存者伍长德是唯一的目击者。
日本攻下南京后,下令:不论妇女儿童,只要是中国人一个不留,房屋必须全部放火烧毁。南京城成了老百姓的人间地狱,也成了中国的历史耻辱。长达40多天践踏,女人被蹂躏,男人被杀害,孩子被点了天灯,到处是中国死难者的尸体,和孩子妇女的哭声。
国际安全委员会,司法院难民收容所,也阻止不了日本军的搜捕,伍长德一群2000人在司法院难民收容所被抓捕,日军把他们这2000多人赶到汉西门外。
路上好几辆装满日本军和重机枪的车队,在前面开路,下午1点左右所有的人被看押在城门里坐下,接下来一百多个人分为一组,日本兵拿来一根长长的绳子,把他们圈起来,押到汉中门外,随后便是重机枪嗒嗒的响声,那些人再也没有回来。
就这样人一批又一批人,被日本军带到护城河斜坡下,用机枪扫射打死,最可恶的是,不管有没有死,日本军都要用刺刀再补上一刀,才肯罢休。 这一场屠杀一直持续到下午五点多,当轮到伍长德他们这一批时,伍长德看着河堤两侧加着的机枪,和眼前已经堆成山的尸体,伍长德心里发凉,猛地跑两步,直接趴到尸体上,同一时间重机枪也嗒嗒的扫射起来,后背被倒下来的尸体一个接着一个压在身上。
正当伍长德暗自庆幸,自己逃过一劫,谁知道,突然后背一阵剧痛,原来日本鬼子用刺刀刺进自己背上的尸体,因为用劲太大,直接刺穿刺进了伍长德的后背,伍长德忍着剧痛一动不动。 夜幕降临时,日本军用汽油浇到尸体上,大火瞬间烧起,眼看大火就要烧到自己这边了,伍长德想,横竖都是死,于其被活活烧死,还不如拼上一拼。
于是趁着自己离秦淮河距离比较近,强忍着背上上的剧痛,他趁着日军不注意跳进了秦淮河,顺着河流向南游去,逃到了安全区后,被人救起送到医院救治,在医院住院治疗了50多天,背上五寸多长的刀疤遗留至令。
伍长德是这场南京大屠杀唯一的幸存者。也是控诉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有力证据,虽然历史已经远去,虽然我们必须放下仇恨,保卫和平,但是那段历史的耻辱不能遗忘。
时刻提醒着我们,一定要做到中国强侧少年强,少年强则中国强,要把这种意识刻进我们的骨子里。
日本攻下南京后,下令:不论妇女儿童,只要是中国人一个不留,房屋必须全部放火烧毁。南京城成了老百姓的人间地狱,也成了中国的历史耻辱。长达40多天践踏,女人被蹂躏,男人被杀害,孩子被点了天灯,到处是中国死难者的尸体,和孩子妇女的哭声。
国际安全委员会,司法院难民收容所,也阻止不了日本军的搜捕,伍长德一群2000人在司法院难民收容所被抓捕,日军把他们这2000多人赶到汉西门外。
路上好几辆装满日本军和重机枪的车队,在前面开路,下午1点左右所有的人被看押在城门里坐下,接下来一百多个人分为一组,日本兵拿来一根长长的绳子,把他们圈起来,押到汉中门外,随后便是重机枪嗒嗒的响声,那些人再也没有回来。
就这样人一批又一批人,被日本军带到护城河斜坡下,用机枪扫射打死,最可恶的是,不管有没有死,日本军都要用刺刀再补上一刀,才肯罢休。 这一场屠杀一直持续到下午五点多,当轮到伍长德他们这一批时,伍长德看着河堤两侧加着的机枪,和眼前已经堆成山的尸体,伍长德心里发凉,猛地跑两步,直接趴到尸体上,同一时间重机枪也嗒嗒的扫射起来,后背被倒下来的尸体一个接着一个压在身上。
正当伍长德暗自庆幸,自己逃过一劫,谁知道,突然后背一阵剧痛,原来日本鬼子用刺刀刺进自己背上的尸体,因为用劲太大,直接刺穿刺进了伍长德的后背,伍长德忍着剧痛一动不动。 夜幕降临时,日本军用汽油浇到尸体上,大火瞬间烧起,眼看大火就要烧到自己这边了,伍长德想,横竖都是死,于其被活活烧死,还不如拼上一拼。
于是趁着自己离秦淮河距离比较近,强忍着背上上的剧痛,他趁着日军不注意跳进了秦淮河,顺着河流向南游去,逃到了安全区后,被人救起送到医院救治,在医院住院治疗了50多天,背上五寸多长的刀疤遗留至令。
伍长德是这场南京大屠杀唯一的幸存者。也是控诉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有力证据,虽然历史已经远去,虽然我们必须放下仇恨,保卫和平,但是那段历史的耻辱不能遗忘。
时刻提醒着我们,一定要做到中国强侧少年强,少年强则中国强,要把这种意识刻进我们的骨子里。
多年以来第二次陪老人来医院检查,心情很复杂,希望老人家在生活无法自理的时候都有人照顾,老有所养,在需要人的时候,不用瞻前顾后,有家人温暖的陪伴,也算是人间值得了[悲伤]但事实上,要么老人家怕拖累子女,要么子女生活压力大,要么还有可恶的子女,种种原因,能达到理想情况的少之又少,现实太骨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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