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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疫情发生地返回是否要隔离?遇到滞留怎么办?权威回应来了!】二十条优化措施发布以来,各地整治“层层加码”问题专班发挥主导作用,指导各方面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纠正与第九版防控方案、二十条优化措施不相符的做法。
从疫情发生地返回是否需要隔离?如果遇到滞留怎么办?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专家作出权威回应。
问:有网友问从疫情高风险区、低风险区返回居住地,是否还需要隔离?具体隔离措施有什么区别?
答:高风险区外溢人员指的是在判定高风险区域前离开风险区的人员。根据试点评估结果,高风险区外溢人员的风险较低,因此二十条优化措施将管控措施进行相应调整,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假如A地划定了高风险区,对于高风险区内的人员要实施封控管理,对于A地划高风险区之前流入到B地的风险人员,在B地追踪到以后要对这些人员进行7天居家隔离管控。根据第九版防控方案,管控周期从离开A地的时间算起。如果B地在排查时已经超过这个管控周期,原则上无需再进行隔离管控。
根据第九版防控方案,从疫情低风险区回来,流入地对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三天两检),并做好健康监测。
问:如何防止对返回人员加码管控?如何统筹滞留人员疏解和有效防止疫情扩散?
答:二十条优化措施中,要求各地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的疏解。疫情发生地滞留人员较多时,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加强与目的地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扩散的前提下稳妥安排。目的地不得拒绝接收滞留返回人员,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的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扩散,也不得加码管控。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对防范跨地区疫情扩散提出明确要求:一是针对当前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地区,要切实承担起防范疫情扩散的首要责任,及时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尽快排查管控风险人员和风险点位,对非隔离非管控人员在离开出发地前,要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信息措施,防止非法运营车辆跨省载客运营等行为。同时,加强与目的地的信息沟通与协作配合,及时推送溢出的风险人员信息。
二是针对当前没有疫情但溢入风险较高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疫情跨地区传播防控工作方案,关口前移,面向流入人员提供“落地检”服务。从疫情所在县区返回人员要主动向当地报备,社区要主动开展摸排登记,严格落实3天两次核酸检测措施(间隔24小时以上)。 https://t.cn/R2Wxaeh
【从疫情发生地返回是否要隔离?遇到滞留怎么办?权威回应来了!】二十条优化措施发布以来,各地整治“层层加码”问题专班发挥主导作用,指导各方面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纠正与第九版防控方案、二十条优化措施不相符的做法。
从疫情发生地返回是否需要隔离?如果遇到滞留怎么办?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专家作出权威回应。
问:有网友问从疫情高风险区、低风险区返回居住地,是否还需要隔离?具体隔离措施有什么区别?
答:高风险区外溢人员指的是在判定高风险区域前离开风险区的人员。根据试点评估结果,高风险区外溢人员的风险较低,因此二十条优化措施将管控措施进行相应调整,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假如A地划定了高风险区,对于高风险区内的人员要实施封控管理,对于A地划高风险区之前流入到B地的风险人员,在B地追踪到以后要对这些人员进行7天居家隔离管控。根据第九版防控方案,管控周期从离开A地的时间算起。如果B地在排查时已经超过这个管控周期,原则上无需再进行隔离管控。
根据第九版防控方案,从疫情低风险区回来,流入地对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三天两检),并做好健康监测。
问:如何防止对返回人员加码管控?如何统筹滞留人员疏解和有效防止疫情扩散?
答:二十条优化措施中,要求各地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的疏解。疫情发生地滞留人员较多时,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加强与目的地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扩散的前提下稳妥安排。目的地不得拒绝接收滞留返回人员,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的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扩散,也不得加码管控。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对防范跨地区疫情扩散提出明确要求:一是针对当前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地区,要切实承担起防范疫情扩散的首要责任,及时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尽快排查管控风险人员和风险点位,对非隔离非管控人员在离开出发地前,要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信息措施,防止非法运营车辆跨省载客运营等行为。同时,加强与目的地的信息沟通与协作配合,及时推送溢出的风险人员信息。
二是针对当前没有疫情但溢入风险较高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疫情跨地区传播防控工作方案,关口前移,面向流入人员提供“落地检”服务。从疫情所在县区返回人员要主动向当地报备,社区要主动开展摸排登记,严格落实3天两次核酸检测措施(间隔24小时以上)。 https://t.cn/R2Wxaeh
阳性病例活动轨迹公告
2022年11月20日,经浉河区推送,协查在我区一名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王某,男,客车司机,车牌号豫SB6859。
11月17日,从信阳市弘运客运站驾驶车牌号豫SB6859车辆接送乘客往返明港客运站,期间11:00在信阳市弘运客运站进站口核酸检测点做核酸;11月18日至11月20日从信阳市火车站北广场驾驶车牌号豫SB6859车辆接送乘客往返明港客运站,期间于11月19日18:30下班后步行至信阳市步行街西亚超市门口核酸检测点做核酸。
为及时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请上述时间段乘坐豫SB6859车辆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已到外区、外市人员,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按照当地防疫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如隐瞒、缓报相关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信阳市平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
2022年11月20日,经浉河区推送,协查在我区一名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王某,男,客车司机,车牌号豫SB6859。
11月17日,从信阳市弘运客运站驾驶车牌号豫SB6859车辆接送乘客往返明港客运站,期间11:00在信阳市弘运客运站进站口核酸检测点做核酸;11月18日至11月20日从信阳市火车站北广场驾驶车牌号豫SB6859车辆接送乘客往返明港客运站,期间于11月19日18:30下班后步行至信阳市步行街西亚超市门口核酸检测点做核酸。
为及时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请上述时间段乘坐豫SB6859车辆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已到外区、外市人员,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按照当地防疫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如隐瞒、缓报相关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信阳市平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
【汾阳关于临时性静默管理期间办税服务厅暂停线下税费业务办理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汾阳市税务局
关于临时性静默管理期间办税服务厅暂停线下税费业务办理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人群聚集,根据《汾阳市疫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对9个重点区域进行闭环管理的通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汾阳市税务局西河中路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自2022年11月21日(星期一)起暂停办理税费线下业务。临时性静默管理措施取消后自行恢复。
二、汾阳市税务局建议全市纳税人、缴费人“非紧急的事暂缓办、紧急的事远程帮办”。在此期间,您可以选择“非接触式”线上办理。具体途径如下:
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https://t.cn/A6obzYfW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https://t.cn/Ais7mKlp
晋税通
手机APP(目前仅支持安卓系统,推荐小规模纳税人、自然人使用)
https://t.cn/A6obzYf0
山西省征纳互动平台
可通过征纳互动平台接收政策精准推送,并通过【我的诉求】模块提出图片或文字形式的办税诉求,我局将安排专人在电子税务局集中处理中心及时为您解答或办理。
三、我局将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工作,持续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因疫情防控工作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汾阳市税务局税费咨询电话:0358-3323538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汾阳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汾阳市税务局
关于临时性静默管理期间办税服务厅暂停线下税费业务办理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人群聚集,根据《汾阳市疫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对9个重点区域进行闭环管理的通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汾阳市税务局西河中路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自2022年11月21日(星期一)起暂停办理税费线下业务。临时性静默管理措施取消后自行恢复。
二、汾阳市税务局建议全市纳税人、缴费人“非紧急的事暂缓办、紧急的事远程帮办”。在此期间,您可以选择“非接触式”线上办理。具体途径如下:
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https://t.cn/A6obzYfW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https://t.cn/Ais7mKlp
晋税通
手机APP(目前仅支持安卓系统,推荐小规模纳税人、自然人使用)
https://t.cn/A6obzYf0
山西省征纳互动平台
可通过征纳互动平台接收政策精准推送,并通过【我的诉求】模块提出图片或文字形式的办税诉求,我局将安排专人在电子税务局集中处理中心及时为您解答或办理。
三、我局将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工作,持续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因疫情防控工作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汾阳市税务局税费咨询电话:0358-3323538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汾阳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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