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动进博会入沪船舶水路安全查控!】
11月5日至10日,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将在上海举行。近日,省交通综合执法局专题部署由苏入沪周边水路通道查控,加强协作联动,筑牢进博会环沪“护城河”,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11月1日至11日,我省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在省内船舶始发港,对途经或计划在上海港水域停泊的内河水域船舶及货物,会同公安机关对船主报告的船舶、船员、货物信息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和安全检查;重点对拟进入上海青浦区或黄浦江中心水域的船舶船员开展身份核查,由公安部门制作发放《入沪船舶船员源头安检凭证》,未通过身份核查的船员限制进入上海水域;对驶往上海的客船旅客及携带的行李进行100%过机安检。同时,加强船员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的检查力度,全力做好进博会水路防疫工作。
近期,苏州太仓、昆山、吴江等水路通道属地交通、公安执法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数据共享,在盐铁塘、苏申内港线、苏申外港线、长湖申线等苏沪省际交界水域设立水上检查站,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安排执法人员参加联合检查并指派专人负责,严格落实由苏入沪船舶的禁航禁停、限航限行、分类限航、疏导分流等水路交通管控措施,实行24小时值守;开展应急处置预演,排查交通治安隐患,开展水上联合执法,确保苏沪交界水域安全秩序稳定。
当前,我省交通综合执法部门正按照进博会“不扰民、更便民”的服务宗旨,严格安全监管实施范围,避免非管控水域船舶检查:向辖区码头企业、过往船舶等发放《告船员书》,明确告知船员实施管控的时间和区域、专项安检的项目和要求,方便船舶自查,消除安全隐患;对进入管控区的入沪船舶根据要求开展专项安检,包括船舶AIS、VHF使用情况和船舶配员情况、动力设备及操舵设备、船舶污染防治等,查有缺陷责令船舶在开航前纠正,绝不允许带病航行。(苏交执法)
#交通线上看江苏# #您出行我守护#
11月5日至10日,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将在上海举行。近日,省交通综合执法局专题部署由苏入沪周边水路通道查控,加强协作联动,筑牢进博会环沪“护城河”,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11月1日至11日,我省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在省内船舶始发港,对途经或计划在上海港水域停泊的内河水域船舶及货物,会同公安机关对船主报告的船舶、船员、货物信息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和安全检查;重点对拟进入上海青浦区或黄浦江中心水域的船舶船员开展身份核查,由公安部门制作发放《入沪船舶船员源头安检凭证》,未通过身份核查的船员限制进入上海水域;对驶往上海的客船旅客及携带的行李进行100%过机安检。同时,加强船员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的检查力度,全力做好进博会水路防疫工作。
近期,苏州太仓、昆山、吴江等水路通道属地交通、公安执法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数据共享,在盐铁塘、苏申内港线、苏申外港线、长湖申线等苏沪省际交界水域设立水上检查站,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安排执法人员参加联合检查并指派专人负责,严格落实由苏入沪船舶的禁航禁停、限航限行、分类限航、疏导分流等水路交通管控措施,实行24小时值守;开展应急处置预演,排查交通治安隐患,开展水上联合执法,确保苏沪交界水域安全秩序稳定。
当前,我省交通综合执法部门正按照进博会“不扰民、更便民”的服务宗旨,严格安全监管实施范围,避免非管控水域船舶检查:向辖区码头企业、过往船舶等发放《告船员书》,明确告知船员实施管控的时间和区域、专项安检的项目和要求,方便船舶自查,消除安全隐患;对进入管控区的入沪船舶根据要求开展专项安检,包括船舶AIS、VHF使用情况和船舶配员情况、动力设备及操舵设备、船舶污染防治等,查有缺陷责令船舶在开航前纠正,绝不允许带病航行。(苏交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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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下周起,8条入沪高速公路临时封闭!】2021年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将于11月5日至10日在上海举行。上海市公安局决定于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期间,对上海市部分道路和区域,以及入沪高速公路省界道口实施交通管制。
入沪高速公路省界道口方面
11月1日8时至11月10日20时,G2京沪、G15沈海(朱桥、沪浙)、S26沪常、G50沪渝、S32申嘉湖、G60沪昆、S36亭枫、G40沪陕8条入沪高速公路,共9处省界主线车道临时封闭,所有车辆从原省界道口广场通过。
上海市部分道路和区域方面
(一)11月1日至11月10日,每日5时至22时,G50沪渝高速(G15沈海高速-S20外环高速)双向禁止载货机动车通行。
(二)11月4日至11月10日,每日6时至21时,沪青平公路-华徐公路-天山西路-华翔路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禁止载货机动车和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通行。
(三)11月4日至11月10日,每日6时至21时,涞港路(崧泽大道-盈港东路)、嘉闵高架路/盈港东路立交华翔路入口及建虹高架路盈港东路出口,除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公共汽(电)车,出租车,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各类进博会车辆证件和《控制区预约停车证》的车辆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四)11月4日至11月10日,每日8时至19时,崧泽大道-诸光路-盈港东路-涞港路合围区域(含上述道路),禁止非机动车通行。
(五)11月5日至11月10日,S26沪常高速入城段(收费站-嘉闵立交)双侧、华翔路(崧泽大道-沪青平公路)西侧、华翔路(崧泽大道-北青公路)东侧以及崧泽大道(蟠臻路-华翔路)南侧设置进博会公交专用道,标注时段内(S26沪常高速入城段7时至10时、15时至19时,其余道路 15时至19时),除公共汽(电)车、正在载人的核定载客人数二十人以上的载客汽车以及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六)11月6日(周六)和11月7日(周日),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沪青平公路公交专用道,除公共汽(电)车、正在载人的核定载客人数二十人以上的载客汽车以及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入沪高速公路省界道口方面
11月1日8时至11月10日20时,G2京沪、G15沈海(朱桥、沪浙)、S26沪常、G50沪渝、S32申嘉湖、G60沪昆、S36亭枫、G40沪陕8条入沪高速公路,共9处省界主线车道临时封闭,所有车辆从原省界道口广场通过。
上海市部分道路和区域方面
(一)11月1日至11月10日,每日5时至22时,G50沪渝高速(G15沈海高速-S20外环高速)双向禁止载货机动车通行。
(二)11月4日至11月10日,每日6时至21时,沪青平公路-华徐公路-天山西路-华翔路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禁止载货机动车和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通行。
(三)11月4日至11月10日,每日6时至21时,涞港路(崧泽大道-盈港东路)、嘉闵高架路/盈港东路立交华翔路入口及建虹高架路盈港东路出口,除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公共汽(电)车,出租车,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各类进博会车辆证件和《控制区预约停车证》的车辆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四)11月4日至11月10日,每日8时至19时,崧泽大道-诸光路-盈港东路-涞港路合围区域(含上述道路),禁止非机动车通行。
(五)11月5日至11月10日,S26沪常高速入城段(收费站-嘉闵立交)双侧、华翔路(崧泽大道-沪青平公路)西侧、华翔路(崧泽大道-北青公路)东侧以及崧泽大道(蟠臻路-华翔路)南侧设置进博会公交专用道,标注时段内(S26沪常高速入城段7时至10时、15时至19时,其余道路 15时至19时),除公共汽(电)车、正在载人的核定载客人数二十人以上的载客汽车以及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六)11月6日(周六)和11月7日(周日),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沪青平公路公交专用道,除公共汽(电)车、正在载人的核定载客人数二十人以上的载客汽车以及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为进一步落实嘉昆太协同创新核心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精神,推动三地科技创新领域协同共进。近日,嘉定区科委谢东升主任先后带队赴太仓市科技局、昆山市科技局开展走访座谈,交流科技创新建设经验,共商嘉昆太协同创新与第四届长三角科交会合作工作。#长三角[超话]#
通过走访座谈,嘉定区科委分别与太仓市、昆山市两地科技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交流了近阶段科技创新工作总体情况,并分别就第四届长三角科交会“一城一特”展示,以及嘉昆太“科技双创券”、创新联合体建设、三地科普联动等新一轮框架协议内容等与太仓、昆山两地科技部门作了对接研讨,并围绕下一步加强产学研对接合作、促进科技人才交流、深化平台共建共享、加大科技服务联动联办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通过走访座谈,嘉定区科委分别与太仓市、昆山市两地科技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交流了近阶段科技创新工作总体情况,并分别就第四届长三角科交会“一城一特”展示,以及嘉昆太“科技双创券”、创新联合体建设、三地科普联动等新一轮框架协议内容等与太仓、昆山两地科技部门作了对接研讨,并围绕下一步加强产学研对接合作、促进科技人才交流、深化平台共建共享、加大科技服务联动联办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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