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头条# |「黄码人士专用」采样车改于河边新街凯泉湾总站停泊】
澳门头条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表示,黄码区居民须按要求于第1、2、4、7天进行核酸检测,为便利他们检测,7月1日至7月2日一连2日,派出2辆流动核酸采样车,于上午10时至晚上10时停泊两个不同地点进行采样。现对流动核酸采样车的停泊点作调整,1辆停泊在澳门大学附属应用学校维持不变,另1辆原在司打口休憩区停泊的,现改于7月1日至7月2日在河边新街凯泉湾总站停泊,敬请留意。
为配合有关调整,由7月1日至2日凯泉湾巴士总站暂停运作,6B路线总站改设于 “妈阁总站”,受影响乘客可于“河边新街/凯泉湾”站上车,而71S则暂停营运。
同时,根据黄码区地点和人数分布,并考虑可便利居民步行前往,应变协调中心已增设望厦体育馆1楼、石排湾公立学校、劳校中学附属幼稚园、沙梨头活动中心、培正中学共5个核酸检测站,以便利黄码区居民检测。
黄码人士可透过以下连结:
https://t.cn/A6IZLYWt预约到上述地点进行核酸检测,亦可在以下连结预约到各个常规核酸检测站进行免费核酸检测:https://t.cn/A6feaT22 ,核酸检测结果不会上载至澳门健康码,亦不可作为出入境用途。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因应气象部门已发出一号风球信号,并预料本澳天气转趋不稳定,黄码人士出门前留意天气情况,倘因天气转差不宜急于出门前往核酸检测站,如因天气影响而未能按时到站的人士,可持原有的预约凭证于当天稍后时间,直接前往原预约地点接受采样,无需重新预约。
另外,上述人士在出门前须进行一次快速抗原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到核检站进行核酸检测;若检测结果为阳性,除在澳门健康码作出申报外,不论是否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等不适,应尽快召唤救护车(电话:119、120或2857 2222),本人及同住人必须留在家中耐心等候当局安排的救护车运送至检疫地点。
来源:澳门头条客户端
澳门头条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表示,黄码区居民须按要求于第1、2、4、7天进行核酸检测,为便利他们检测,7月1日至7月2日一连2日,派出2辆流动核酸采样车,于上午10时至晚上10时停泊两个不同地点进行采样。现对流动核酸采样车的停泊点作调整,1辆停泊在澳门大学附属应用学校维持不变,另1辆原在司打口休憩区停泊的,现改于7月1日至7月2日在河边新街凯泉湾总站停泊,敬请留意。
为配合有关调整,由7月1日至2日凯泉湾巴士总站暂停运作,6B路线总站改设于 “妈阁总站”,受影响乘客可于“河边新街/凯泉湾”站上车,而71S则暂停营运。
同时,根据黄码区地点和人数分布,并考虑可便利居民步行前往,应变协调中心已增设望厦体育馆1楼、石排湾公立学校、劳校中学附属幼稚园、沙梨头活动中心、培正中学共5个核酸检测站,以便利黄码区居民检测。
黄码人士可透过以下连结:
https://t.cn/A6IZLYWt预约到上述地点进行核酸检测,亦可在以下连结预约到各个常规核酸检测站进行免费核酸检测:https://t.cn/A6feaT22 ,核酸检测结果不会上载至澳门健康码,亦不可作为出入境用途。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因应气象部门已发出一号风球信号,并预料本澳天气转趋不稳定,黄码人士出门前留意天气情况,倘因天气转差不宜急于出门前往核酸检测站,如因天气影响而未能按时到站的人士,可持原有的预约凭证于当天稍后时间,直接前往原预约地点接受采样,无需重新预约。
另外,上述人士在出门前须进行一次快速抗原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到核检站进行核酸检测;若检测结果为阳性,除在澳门健康码作出申报外,不论是否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等不适,应尽快召唤救护车(电话:119、120或2857 2222),本人及同住人必须留在家中耐心等候当局安排的救护车运送至检疫地点。
来源:澳门头条客户端
阳春市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认定单位、人选公布!
南方阳春 2022-06-28 20:56 发表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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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重农、爱农、助农的社会风尚,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持续不懈奋斗,凝心聚力投身“三农”事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全面发展、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更大贡献。根据《阳春市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方案》(春农组〔2022〕5号)精神,经各单位推荐,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初评审核,局班子会议研究,拟认定市纪委监委等40个单位为阳春市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关振南等80人为阳春市乡村振兴先进个人。现对拟认定单位及人选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6月28日-7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阳春市乡村振兴局反映,并签署本人姓名,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联系电话:0662-7777536,电子邮箱:ycfpb002@126.com,联系地址:阳春市城东大道与茶山路交叉口东50米。
附件:阳春市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认定单位、人选名单.xlsx
序号 参评奖项 组织类别 候选组织全称
1 先进集体 市直机关 市纪委监委
2 先进集体 市直机关 市委办公室
3 先进集体 市直机关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4 先进集体 市直机关 市委组织部
5 先进集体 市直机关 市财政局
6 先进集体 市直机关 市交通运输局
7 先进集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类 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
8 先进集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类 恒豐实业有限公司
9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河朗镇凌霄村民委员会
10 先进集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类 广东绿科建材有限公司
11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松柏镇青山村民委员会
12 先进集体 镇(街道)党政机关 中共石望镇委员会
13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春湾镇自由村民委员会
14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春湾镇那星村民委员会
15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春湾镇大垌村民委员会
16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合水镇竹园村民委员会
17 先进集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合水镇嘉嘉乐农场
18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合水镇高河村民委员会
19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春城街道岗脊村民委员会
20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春城街道头堡村民委员会
21 先进集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丰乐种养专业合作社
22 先进集体 社会组织 河西街道商会
23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圭岗镇山根村民委员会
24 先进集体 镇所属机构 陂面镇乡村振兴办
25 先进集体 镇所属机构 永宁镇乡村振兴办
26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永宁镇文村村民委员会
27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岗美镇潭簕村民委员会
28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马水镇马兰村民委员会
29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马水镇中岗村民委员会
30 先进集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广东澳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1 先进集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类 祥丰种养专业合作社
32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河口镇金堡村民委员会
33 先进集体 社会组织 河口镇教育促进会
34 先进集体 镇所属机构 三甲镇乡村振兴办
35 先进集体 其他企业 东鸵牧业有限公司
36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潭水镇双凤村民委员会
37 先进集体 镇(街道)党政机关 中共八甲镇委员会
38 先进集体 社会组织 八甲镇发展和教育促进会
39 先进集体 镇所属机构 双滘镇乡村振兴办
40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双滘镇垌头村民委员会
阳春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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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春政府网
南方阳春 2022-06-28 20:56 发表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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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重农、爱农、助农的社会风尚,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持续不懈奋斗,凝心聚力投身“三农”事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全面发展、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更大贡献。根据《阳春市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方案》(春农组〔2022〕5号)精神,经各单位推荐,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初评审核,局班子会议研究,拟认定市纪委监委等40个单位为阳春市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关振南等80人为阳春市乡村振兴先进个人。现对拟认定单位及人选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6月28日-7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阳春市乡村振兴局反映,并签署本人姓名,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联系电话:0662-7777536,电子邮箱:ycfpb002@126.com,联系地址:阳春市城东大道与茶山路交叉口东50米。
附件:阳春市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认定单位、人选名单.xlsx
序号 参评奖项 组织类别 候选组织全称
1 先进集体 市直机关 市纪委监委
2 先进集体 市直机关 市委办公室
3 先进集体 市直机关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4 先进集体 市直机关 市委组织部
5 先进集体 市直机关 市财政局
6 先进集体 市直机关 市交通运输局
7 先进集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类 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
8 先进集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类 恒豐实业有限公司
9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河朗镇凌霄村民委员会
10 先进集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类 广东绿科建材有限公司
11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松柏镇青山村民委员会
12 先进集体 镇(街道)党政机关 中共石望镇委员会
13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春湾镇自由村民委员会
14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春湾镇那星村民委员会
15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春湾镇大垌村民委员会
16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合水镇竹园村民委员会
17 先进集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合水镇嘉嘉乐农场
18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合水镇高河村民委员会
19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春城街道岗脊村民委员会
20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春城街道头堡村民委员会
21 先进集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丰乐种养专业合作社
22 先进集体 社会组织 河西街道商会
23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圭岗镇山根村民委员会
24 先进集体 镇所属机构 陂面镇乡村振兴办
25 先进集体 镇所属机构 永宁镇乡村振兴办
26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永宁镇文村村民委员会
27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岗美镇潭簕村民委员会
28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马水镇马兰村民委员会
29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马水镇中岗村民委员会
30 先进集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广东澳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1 先进集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类 祥丰种养专业合作社
32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河口镇金堡村民委员会
33 先进集体 社会组织 河口镇教育促进会
34 先进集体 镇所属机构 三甲镇乡村振兴办
35 先进集体 其他企业 东鸵牧业有限公司
36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潭水镇双凤村民委员会
37 先进集体 镇(街道)党政机关 中共八甲镇委员会
38 先进集体 社会组织 八甲镇发展和教育促进会
39 先进集体 镇所属机构 双滘镇乡村振兴办
40 先进集体 村基层组织 双滘镇垌头村民委员会
阳春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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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春政府网
焦作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法考成绩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等资格审核工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河南省司法厅关于通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焦作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法律职业资格现场集中审核及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并按《河南省司法厅关于通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完成网上申请程序的人员。
二、工作安排
(一)审核时间:2022年7月12日、https://t.cn/A6a5k4WE ,下午15:00-18:00。
(二)审核地点:焦作市农业农村局八楼815房间。
(三)审核方式: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审核工作要求,焦作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现场对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审核要求
(一)审核程序
1、申请人需亲自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必须是2022年10月20号之后)、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等材料参加审核。
2、工作人员核验申请人身份信息,申请人扫描焦作防疫通用码确认合格后,对申请人进行人员和物品消毒,引导申请人排队依次办理审核。
3、申请人现场审核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毕业证书编号等网上填报信息,如发现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需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4、申请人完成审核后,应根据工作人员引导,迅速离开审核区域,不得在场所内聚集、逗留。
(二)疫情管控
1、符合审核条件的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焦作市疫情防控26号通告,符合通告相关要求方可参加审核。
2、申请人需接受焦作市司法局现场体温测量。体温未超过37.3度,无咳嗽、发热、气喘、乏力和呼吸道症状的,且焦作防疫一码通核验合格的申请人,应听从焦作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的引导,在指定区域排队等候。等候时,申请人彼此间距应不小于1米,不得交头接耳、聚集聊天。申请人除身份核验外,其余办理过程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以任何原因摘除口罩。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更改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学历证书信息等内容的,须出具公安机关或证件管理部门格式证明。
(二)申请人须本人按预约时间携带相关材料现场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三)为严格落实焦作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审核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审核,不可随意更改预约时间。因特殊情况需更改预约时间的,需提前电话告知焦作市司法局,协商确定审核时间。未经允许而变更预约时间的,焦作市司法局将延后办理。
(四)焦作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391-3569882。焦作市农业农村局地址:焦作市山阳区神州路1859号,可乘坐23、37路公交车在示范区管委会站下车。
焦作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8日
根据司法部、河南省司法厅关于通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焦作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法律职业资格现场集中审核及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并按《河南省司法厅关于通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完成网上申请程序的人员。
二、工作安排
(一)审核时间:2022年7月12日、https://t.cn/A6a5k4WE ,下午15:00-18:00。
(二)审核地点:焦作市农业农村局八楼815房间。
(三)审核方式: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审核工作要求,焦作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现场对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审核要求
(一)审核程序
1、申请人需亲自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必须是2022年10月20号之后)、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等材料参加审核。
2、工作人员核验申请人身份信息,申请人扫描焦作防疫通用码确认合格后,对申请人进行人员和物品消毒,引导申请人排队依次办理审核。
3、申请人现场审核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毕业证书编号等网上填报信息,如发现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需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4、申请人完成审核后,应根据工作人员引导,迅速离开审核区域,不得在场所内聚集、逗留。
(二)疫情管控
1、符合审核条件的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焦作市疫情防控26号通告,符合通告相关要求方可参加审核。
2、申请人需接受焦作市司法局现场体温测量。体温未超过37.3度,无咳嗽、发热、气喘、乏力和呼吸道症状的,且焦作防疫一码通核验合格的申请人,应听从焦作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的引导,在指定区域排队等候。等候时,申请人彼此间距应不小于1米,不得交头接耳、聚集聊天。申请人除身份核验外,其余办理过程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以任何原因摘除口罩。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更改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学历证书信息等内容的,须出具公安机关或证件管理部门格式证明。
(二)申请人须本人按预约时间携带相关材料现场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三)为严格落实焦作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审核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审核,不可随意更改预约时间。因特殊情况需更改预约时间的,需提前电话告知焦作市司法局,协商确定审核时间。未经允许而变更预约时间的,焦作市司法局将延后办理。
(四)焦作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391-3569882。焦作市农业农村局地址:焦作市山阳区神州路1859号,可乘坐23、37路公交车在示范区管委会站下车。
焦作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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