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拍中国第四季#
【航拍中国第四季—重庆观后感】
《航拍中国》真的从第一季一直追到现在,记得上一次看关于重庆的纪录片,还在讲二号线的蓝花楹。央视的纪录片一直给我一种感觉,好像只有央视的纪录片才能把振奋人心的力量推到最大。
《航拍中国》的拍摄质量依旧强硬,而在短短的五十分钟里,传递的内容量极大,表面是人民的安居乐业,重庆的特色:基于吊脚楼建筑和地形而建的洪崖洞,到处的高楼,而在楼顶、街道、坝坝、小巷里,充斥着喝茶的、打麻将的、吃火锅的人们,反映的是重庆人的率真真诚的个性。此外,在影片的一开始,还关注了重庆棒棒的日常。接着沿着航拍路线,从人到自然景观,有大自然鬼斧神工的杰作,仙女山、金佛山,有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兼容,有人们的因地制宜,巫山机场的建立。
而在这片土地,自然是其特色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是历史的造就。过去屈辱的历史给予重庆人民血性,以及不忘历史的坚定。正如片中所讲,重庆的云云卷云舒,而这段历史无法云淡风轻。在沉稳有力量的解说之下,让重庆的桥、山、坝,都成了有个性、有活力的个体。整个五十分钟,由表及里,由浅入深,一场视觉盛宴之上,是从今至古的挖掘,是层层递进的情绪,纪实自然风光,呈现中国大好河山,历史的回顾与人民如今的安居乐业 ,更是民族复兴、乡村振兴的证明和继续推动的决心!
在疫情肆虐的今日,足不出户享受视觉盛宴是一种幸福。记得几年前,我并不是一个喜欢纪录片的人,因为纪录片时间一般较长,而我常常没有耐心。直到第一部改变我的纪录片《纪实七十二小时》的出现,当时由于乡土情怀,我选择了重庆的一期。那天中午,我在宿舍的床上泪湿满襟,我还记得当时记录的是交通茶馆,除了记录交通茶馆的现况和历史,他们还关注到了茶馆的杯橱,里面的每一个杯子,都盛满了一个人的漫长故事。如果杯子很久都没有被取走,那就说明,杯子的故事到了尽头。我被这一细节打动得不能自已,我想这是我下决心做纪录片的开始。
与《航拍中国》一样,所有纪录片,都有一个共性,无论摄影机飞地多高,飞地多远,它们所记录的都是低处的故事,一片土地上发生的故事,而这种关注,关注人间烟火,关注世事百态,才是最动人心之处。或许纪录片不能改变什么,但问题的解决不应该是一些人的事情,而是所有人的事情,把许多看不见的带到观众面前,本就是一种勇气和坚持。
重庆这片土地还有许多不为人知的,应该被人知道的,美景、人情。愿我能有善于发现的眼睛,把更多带向世间。有些征途,能此刻开启。
PS.今天还很高兴地收到了阿宝宝送来的冬天的第一杯奶茶!还在晚间开层长会议前,跟大家一起聊《打火机和公主裙》!也太快乐了吧!
关于重庆棒棒,有一部纪录片叫《最后的棒棒》推荐给大家,一部真实的佳作,了解我们最熟悉又陌生的人群。
【航拍中国第四季—重庆观后感】
《航拍中国》真的从第一季一直追到现在,记得上一次看关于重庆的纪录片,还在讲二号线的蓝花楹。央视的纪录片一直给我一种感觉,好像只有央视的纪录片才能把振奋人心的力量推到最大。
《航拍中国》的拍摄质量依旧强硬,而在短短的五十分钟里,传递的内容量极大,表面是人民的安居乐业,重庆的特色:基于吊脚楼建筑和地形而建的洪崖洞,到处的高楼,而在楼顶、街道、坝坝、小巷里,充斥着喝茶的、打麻将的、吃火锅的人们,反映的是重庆人的率真真诚的个性。此外,在影片的一开始,还关注了重庆棒棒的日常。接着沿着航拍路线,从人到自然景观,有大自然鬼斧神工的杰作,仙女山、金佛山,有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兼容,有人们的因地制宜,巫山机场的建立。
而在这片土地,自然是其特色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是历史的造就。过去屈辱的历史给予重庆人民血性,以及不忘历史的坚定。正如片中所讲,重庆的云云卷云舒,而这段历史无法云淡风轻。在沉稳有力量的解说之下,让重庆的桥、山、坝,都成了有个性、有活力的个体。整个五十分钟,由表及里,由浅入深,一场视觉盛宴之上,是从今至古的挖掘,是层层递进的情绪,纪实自然风光,呈现中国大好河山,历史的回顾与人民如今的安居乐业 ,更是民族复兴、乡村振兴的证明和继续推动的决心!
在疫情肆虐的今日,足不出户享受视觉盛宴是一种幸福。记得几年前,我并不是一个喜欢纪录片的人,因为纪录片时间一般较长,而我常常没有耐心。直到第一部改变我的纪录片《纪实七十二小时》的出现,当时由于乡土情怀,我选择了重庆的一期。那天中午,我在宿舍的床上泪湿满襟,我还记得当时记录的是交通茶馆,除了记录交通茶馆的现况和历史,他们还关注到了茶馆的杯橱,里面的每一个杯子,都盛满了一个人的漫长故事。如果杯子很久都没有被取走,那就说明,杯子的故事到了尽头。我被这一细节打动得不能自已,我想这是我下决心做纪录片的开始。
与《航拍中国》一样,所有纪录片,都有一个共性,无论摄影机飞地多高,飞地多远,它们所记录的都是低处的故事,一片土地上发生的故事,而这种关注,关注人间烟火,关注世事百态,才是最动人心之处。或许纪录片不能改变什么,但问题的解决不应该是一些人的事情,而是所有人的事情,把许多看不见的带到观众面前,本就是一种勇气和坚持。
重庆这片土地还有许多不为人知的,应该被人知道的,美景、人情。愿我能有善于发现的眼睛,把更多带向世间。有些征途,能此刻开启。
PS.今天还很高兴地收到了阿宝宝送来的冬天的第一杯奶茶!还在晚间开层长会议前,跟大家一起聊《打火机和公主裙》!也太快乐了吧!
关于重庆棒棒,有一部纪录片叫《最后的棒棒》推荐给大家,一部真实的佳作,了解我们最熟悉又陌生的人群。
河北的王大爷,晒的腊肠被人连偷2次,一气之下就在腊肠里下毒,没想到真的把小偷给毒死了!事后,小偷家属报案,说王大爷故意把人给毒死了。警方找到王大爷,认为他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大爷:这怎么能怪我?他不偷我的腊肠,又怎么会死?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偶尔刷到一个2019年上映的节目,“但是还有书籍”,第五集的内容“快时代阅读指南”。朋友圈内也有朋友二十年前就这样做了,其实我大概十一二年前也就这么开始做,因为受一些前辈影响,其实当你读完很多一系列的书籍再去走这样内容体验的时候,感觉差别真是很大的。例如:读完关于“苏州园林”的很多文学作品和一些园林设计类的书籍,再去走“苏州园林”,那种由思维,记忆,眼镜,气味等等,带给你的感觉是让你单纯在走这些地方的时候,所体会不到的…前面我的一些微博也提到过…可能你会想沈复和芸娘在这个时间看过这个园林的景,当时该会是怎样呢?反正我当时去的时候,给的感觉就是,难怪他们会痴迷这种园林。去到某个园林你又会觉得文震亨难怪会研究得这么细致,文人喜欢寄志于山水,闭门即深山,道理很深。贝聿铭的祖宅原来是这样布局呀…难怪人才辈出…还有很多很多…看来是这类“特殊人群”越来越多了,我会不会没有那么特殊了…其实本来就不特殊,起码在朋友圈内…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本截图出自“但是还有书籍”如果有侵权行为,请私信告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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