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这种行为将被罚款!】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交警大队东安屯网格在亚泰大街与长春大街交会处开展行动,两个小时内,7名行人因为闯红灯被处罚。
当日8点,亚泰大街与长春大街交会处路口通行十分繁忙,这时,两名大人领着两个孩子沿长春大街由东向西穿越亚泰大街,刚要过马路时信号灯已转为红灯,但这四人却没有停下脚步,而是闯红灯通过。在路口执勤的交警赵志强立刻拦下他们,告知其闯红灯了,按规定要进行处罚,两名大人羞愧不已。
8点30分,一名年轻女子闯红灯过亚泰大街,期间险象环生。赵志强见状后立刻上前将其带至安全地带,并指出其违法行为,女子显得很不好意思。
长春是“全国文明城市”
而行人闯红灯不仅不文明
还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为了我们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请对闯红灯说不
小编提醒:
行人有以下这几个行为的也要注意了!!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元罚款:
1、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或者没有人行道不靠路边行走的;
2、横过机动车道,不从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人行横道通过的;
3、横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的机动车道,不直行通过或者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中途倒退、折返的;
4、通过铁路道口时,不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的;
5、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或者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元罚款:
1、不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先行的;
2、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3、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
4、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元罚款:
1、进入高速公路的;
2、追车、扒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的;
3.在道路上发放广告、销售商品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
来源:掌上长春、城市晚报
当日8点,亚泰大街与长春大街交会处路口通行十分繁忙,这时,两名大人领着两个孩子沿长春大街由东向西穿越亚泰大街,刚要过马路时信号灯已转为红灯,但这四人却没有停下脚步,而是闯红灯通过。在路口执勤的交警赵志强立刻拦下他们,告知其闯红灯了,按规定要进行处罚,两名大人羞愧不已。
8点30分,一名年轻女子闯红灯过亚泰大街,期间险象环生。赵志强见状后立刻上前将其带至安全地带,并指出其违法行为,女子显得很不好意思。
长春是“全国文明城市”
而行人闯红灯不仅不文明
还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为了我们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请对闯红灯说不
小编提醒:
行人有以下这几个行为的也要注意了!!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元罚款:
1、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或者没有人行道不靠路边行走的;
2、横过机动车道,不从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人行横道通过的;
3、横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的机动车道,不直行通过或者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中途倒退、折返的;
4、通过铁路道口时,不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的;
5、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或者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元罚款:
1、不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先行的;
2、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3、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
4、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元罚款:
1、进入高速公路的;
2、追车、扒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的;
3.在道路上发放广告、销售商品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
来源:掌上长春、城市晚报
【在长春,这种行为将被罚款!】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交警大队东安屯网格在亚泰大街与长春大街交会处开展行动,两个小时内,7名行人因为闯红灯被处罚。
当日8点,亚泰大街与长春大街交会处路口通行十分繁忙,这时,两名大人领着两个孩子沿长春大街由东向西穿越亚泰大街,刚要过马路时信号灯已转为红灯,但这四人却没有停下脚步,而是闯红灯通过。在路口执勤的交警赵志强立刻拦下他们,告知其闯红灯了,按规定要进行处罚,两名大人羞愧不已。
8点30分,一名年轻女子闯红灯过亚泰大街,期间险象环生。赵志强见状后立刻上前将其带至安全地带,并指出其违法行为,女子显得很不好意思。
长春是“全国文明城市”
而行人闯红灯不仅不文明
还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为了我们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请对闯红灯说不
小编提醒:
行人有以下这几个行为的也要注意了!!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元罚款:
1、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或者没有人行道不靠路边行走的;
2、横过机动车道,不从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人行横道通过的;
3、横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的机动车道,不直行通过或者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中途倒退、折返的;
4、通过铁路道口时,不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的;
5、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或者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元罚款:
1、不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先行的;
2、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3、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
4、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元罚款:
1、进入高速公路的;
2、追车、扒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的;
3.在道路上发放广告、销售商品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
来源:掌上长春、城市晚报
当日8点,亚泰大街与长春大街交会处路口通行十分繁忙,这时,两名大人领着两个孩子沿长春大街由东向西穿越亚泰大街,刚要过马路时信号灯已转为红灯,但这四人却没有停下脚步,而是闯红灯通过。在路口执勤的交警赵志强立刻拦下他们,告知其闯红灯了,按规定要进行处罚,两名大人羞愧不已。
8点30分,一名年轻女子闯红灯过亚泰大街,期间险象环生。赵志强见状后立刻上前将其带至安全地带,并指出其违法行为,女子显得很不好意思。
长春是“全国文明城市”
而行人闯红灯不仅不文明
还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为了我们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请对闯红灯说不
小编提醒:
行人有以下这几个行为的也要注意了!!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元罚款:
1、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或者没有人行道不靠路边行走的;
2、横过机动车道,不从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人行横道通过的;
3、横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的机动车道,不直行通过或者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中途倒退、折返的;
4、通过铁路道口时,不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的;
5、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或者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元罚款:
1、不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先行的;
2、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3、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
4、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元罚款:
1、进入高速公路的;
2、追车、扒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的;
3.在道路上发放广告、销售商品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
来源:掌上长春、城市晚报
【长春各高校学生陆续返校】新学期即将到来,长春各大高校学生陆续返校,大学生来自全国各地,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依然是重中之重,许多高校不仅发布了开学时间,还要求到校学生做好防护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到校。
据了解,吉林大学新生报到日期为9月18日和9月19日,新生报到期间,学校在长春火车站北出站口设新生接待咨询站昼夜为学生服务。长春理工大学本科生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5日,在校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返校时间为8月27日至8月30日,返校前14天内,要求学生返校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进行连续14天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如实上报学校。长春科技学院2017-2019级在校本、专科生于8月21日、8月22日、8月23日三天时间返校,具体返校批次按照各学院的通知要求执行。2020级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另行安排。(城市晚报)
据了解,吉林大学新生报到日期为9月18日和9月19日,新生报到期间,学校在长春火车站北出站口设新生接待咨询站昼夜为学生服务。长春理工大学本科生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5日,在校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返校时间为8月27日至8月30日,返校前14天内,要求学生返校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进行连续14天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如实上报学校。长春科技学院2017-2019级在校本、专科生于8月21日、8月22日、8月23日三天时间返校,具体返校批次按照各学院的通知要求执行。2020级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另行安排。(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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