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优化调整隔离管理措施##广东将安排在管符合条件人员解除隔离# 】11月15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发布关于优化调整隔离管理措施的紧急通知。全文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做好隔离措施调整实施期间的工作有序衔接,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即时优化调整四类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一)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由隔离场所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管理措施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由社区“三人小组”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由隔离场所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由社区“三人小组”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
(四)高风险岗位人员。高风险岗位人员离岗轮休时,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由社区上门采样。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其他隔离管控政策按照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
二、及时安排在管符合条件人员解除隔离
对当前在管的集中隔离管理满8天,且符合“人、物、环境”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即时解除集中隔离;对集中隔离管理满5天但不足8天,且“人、物、环境”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可解除集中隔离,闭环接转返回社区后继续完成1-3天居家隔离。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在管的密接的密接立即解除隔离。
三、做好解除集中隔离人员转居家隔离衔接工作
集中隔离人员在入住后2天内填报目的地信息,目的地社区在接收信息后及时予以确认。对集中隔离满5天的人员,经目的地社区确认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由目的地防控指挥办安排“点对点”闭环接转至目的地居家隔离,不可搭乘飞机、火车、高铁、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属地社区“三人小组”督促落实好居家隔离措施。不具备条件的,在原隔离场所继续完成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切实落实各项应对风险防范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周密组织实施,加强政策培训、力量统筹和物资保障。有力有序推进隔离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发现不符合现行政策措施的要及时纠正、立行立改。要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环节,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应对。(新京报)
各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做好隔离措施调整实施期间的工作有序衔接,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即时优化调整四类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一)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由隔离场所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管理措施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由社区“三人小组”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由隔离场所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由社区“三人小组”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
(四)高风险岗位人员。高风险岗位人员离岗轮休时,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由社区上门采样。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其他隔离管控政策按照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
二、及时安排在管符合条件人员解除隔离
对当前在管的集中隔离管理满8天,且符合“人、物、环境”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即时解除集中隔离;对集中隔离管理满5天但不足8天,且“人、物、环境”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可解除集中隔离,闭环接转返回社区后继续完成1-3天居家隔离。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在管的密接的密接立即解除隔离。
三、做好解除集中隔离人员转居家隔离衔接工作
集中隔离人员在入住后2天内填报目的地信息,目的地社区在接收信息后及时予以确认。对集中隔离满5天的人员,经目的地社区确认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由目的地防控指挥办安排“点对点”闭环接转至目的地居家隔离,不可搭乘飞机、火车、高铁、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属地社区“三人小组”督促落实好居家隔离措施。不具备条件的,在原隔离场所继续完成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切实落实各项应对风险防范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周密组织实施,加强政策培训、力量统筹和物资保障。有力有序推进隔离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发现不符合现行政策措施的要及时纠正、立行立改。要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环节,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应对。(新京报)
【#广东优化调整隔离管理措施# #广东将安排在管符合条件人员解除隔离# 】11月15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发布关于优化调整隔离管理措施的紧急通知。全文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做好隔离措施调整实施期间的工作有序衔接,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即时优化调整四类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一)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由隔离场所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管理措施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由社区“三人小组”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由隔离场所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由社区“三人小组”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
(四)高风险岗位人员。高风险岗位人员离岗轮休时,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由社区上门采样。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其他隔离管控政策按照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
二、及时安排在管符合条件人员解除隔离
对当前在管的集中隔离管理满8天,且符合“人、物、环境”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即时解除集中隔离;对集中隔离管理满5天但不足8天,且“人、物、环境”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可解除集中隔离,闭环接转返回社区后继续完成1-3天居家隔离。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在管的密接的密接立即解除隔离。
三、做好解除集中隔离人员转居家隔离衔接工作
集中隔离人员在入住后2天内填报目的地信息,目的地社区在接收信息后及时予以确认。对集中隔离满5天的人员,经目的地社区确认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由目的地防控指挥办安排“点对点”闭环接转至目的地居家隔离,不可搭乘飞机、火车、高铁、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属地社区“三人小组”督促落实好居家隔离措施。不具备条件的,在原隔离场所继续完成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切实落实各项应对风险防范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周密组织实施,加强政策培训、力量统筹和物资保障。有力有序推进隔离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发现不符合现行政策措施的要及时纠正、立行立改。要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环节,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应对。
各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做好隔离措施调整实施期间的工作有序衔接,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即时优化调整四类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一)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由隔离场所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管理措施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由社区“三人小组”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由隔离场所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由社区“三人小组”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
(四)高风险岗位人员。高风险岗位人员离岗轮休时,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由社区上门采样。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其他隔离管控政策按照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
二、及时安排在管符合条件人员解除隔离
对当前在管的集中隔离管理满8天,且符合“人、物、环境”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即时解除集中隔离;对集中隔离管理满5天但不足8天,且“人、物、环境”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可解除集中隔离,闭环接转返回社区后继续完成1-3天居家隔离。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在管的密接的密接立即解除隔离。
三、做好解除集中隔离人员转居家隔离衔接工作
集中隔离人员在入住后2天内填报目的地信息,目的地社区在接收信息后及时予以确认。对集中隔离满5天的人员,经目的地社区确认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由目的地防控指挥办安排“点对点”闭环接转至目的地居家隔离,不可搭乘飞机、火车、高铁、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属地社区“三人小组”督促落实好居家隔离措施。不具备条件的,在原隔离场所继续完成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切实落实各项应对风险防范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周密组织实施,加强政策培训、力量统筹和物资保障。有力有序推进隔离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发现不符合现行政策措施的要及时纠正、立行立改。要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环节,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应对。
【邹平:基本公共服务·居住环境篇】
守护绿水青山 筑牢群众“幸福靠山”
邹平市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聚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开展扬尘源、工业源、移动源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对15个空气站点周边开展不间断排查,实行污染源动态管控;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全面梳理我市涉VOCs企业清单。1至10月,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80.9%,同比上升9.6个百分点;二氧化氮浓度同比上升3.2%,二氧化硫、PM10、PM2.5、一氧化碳日、臭氧浓度同比分别改善14.3%、7.7%、12.2%、6.7%、4.2%;综合指数4.40,改善率6.60%。
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落实“四水四定”要求,认真落实河长制、段长制,充分发挥6个新建、11个扩项水质自动监测站作用,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数量及其分布,做好29家重点涉水污染源企业常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督促宏利热电有限公司按要求实施提标改造工作,做好魏桥纺织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标准化建设试点;启用地表水净水厂,推动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有效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水平,打造黄河流域生态标杆。1至9月,市水质指数6.9237,同比改善6.30%;其中,国控断面唐口桥断面水质指数为6.5203,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省控断面张官庄、四马桥断面水质指数分别为8.3031、5.9477,均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以上3个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类型目标均达到上级部门对我市下达的任务要求。1至9月份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得分18分(满分),全滨州市排名第1位。
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强化62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确保全年土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加快推进1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工程进度,深入整治17处农村黑臭水体,截至目前,12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开工建设,6个村庄已完成治理;17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招标已完成,8处已完成治理;持续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各镇街组建秸秆禁烧执法队伍,设立瞭望哨、工作站、搭建驻点478个,充分利用高空瞭望系统51个监控摄像头全覆盖实时监控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四个专项督导巡查组开展现场督导巡查16次,安排现场巡查人员6000余人,出动宣传车1500余车次,悬挂张贴标语2580余条,发放宣传册20000余份,充分调动群众的禁烧积极性。
人居环境大改善幸福指数大提升
今年以来,邹平市严格按照邹平市委“11269”总体思路和要求,围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解放思想,守正创新,积极推动城市公园建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和全面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各项事业在原有基础上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
围绕创建文明城市,狠抓以城市“十乱”为重点的市容秩序综合整治。一是按照“机动巡查+徒步执法+网格管理”的模式,开展全区域集中排查整治,累计整治各类市容问题上万件,做到执法管理无死角、全覆盖。二是疏堵结合,高标准设置“西瓜地图”瓜果蔬菜便民服务点16处,实现占道商贩有效疏导、规范管理,让城市管理不仅有力度、深度,更有温度、高度。
加强环卫保洁,提升城市环境卫生面貌。一是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准,坚持“机械三洒三刷,人工四次普扫,全天候巡回捡拾保洁”的模式,同时对重点路段进行循环联合机械化清扫作业(冲洗+洗扫),确保了城区80%以上主次干道达到深度保洁标准。二是采用全新的“桶桶对接”、“车箱对接”和沿街上门收集模式,做好了城区311个居民小区和218个单位及沿街商铺的5200余个垃圾桶的日常清运。
做好市政管护,保障良好的出行环境。一是加强路灯相关设施巡查、维护和维修,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保持城区路灯亮灯率和相关设施完好率都在98%以上,主干道亮灯率在99%以上。二是完成了对黛溪三路等15条路段的常规养护;对黄山一路等14条路段人行道进行了集中维修;完成老城区非机动停车位复划11300余米。
实施绿化PPP提升项目,城市环境更加美丽。我市依托邹平市园林景观绿化提升工程PPP项目,大力推动园林绿化提档升级,累计投资约4亿元,新增绿化面积约47.56万平方米,累计改造老旧绿地166.06万平方米。其中对黄山公园、黛溪湖公园、市民公园三处综合型公园进行扩建和提升,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同时在公园、道路节点增设景观小品。城区公园绿地形成以小代大、多点开花、点状辐射、线性串联、以线框面的格局,有效扩大了我市城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因地制宜,探索形成了垃圾分类工作的新路径。一是镇街以“一十百千”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行“撤桶并点+上门收集+集中清运”新模式。全市累计投资2000余万元,建设、改建垃圾中转站4处,更换11处垃圾中转站压缩箱体设备,安装垃圾分类亭320个,购置上门收集电瓶车290辆,发放分类垃圾桶8500个。韩店镇46个村已完成撤桶并点,基本实现农村垃圾分类全部覆盖,其他镇街也正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二是城区在实施上门收集、静音收集的基础上,在西王美郡、东方华城、示范小区等小区建设“两网融合”服务点30个,引进智能分类设备,创新实施智能投放,推广垃圾分类工作。
以“绣花功夫”打造让人民满意的高品质城市
邹平市始终把提升群众满意度作为民生工作的“助推器”、优化居住环境提升工作的“磨刀石”,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做好民生实事,唱好工作“三部曲”,努力打造环境宜人、基础设施完善的居住环境。
▲鹤伴一路供热管道铺设。
强基础、提品质,在城市更新上取得突破。投资4.9亿元,改造113个老旧小区,改造户数7790户,改造面积80万平方米。投资6.8亿元,实施城市集中供热提升二期工程,实施魏桥供热首站、高温水管网、小区供热管网改造、智能化提升等8个供热项目,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5万平方米。截止目前,魏桥供热首站主体建成,智慧供热调度中心投入使用,高温水主管网完成铺设28.5公里,新接入集中供热小区31个,改造提升供热小区116个,实现直供到户4.3万余户,城市供热实现供热“一城一网”整体布局。投资7.6亿元,新建联通路、广场东路等9条道路,改建月河三路、月河四路2条道路,续建鹤伴一路东延等4条道路,总长度22.6公里,投资1900万元,打造黛溪二路1100米精品示范街,让城市更靓丽。
▲高新小区“旧貌换新颜”。
增福祉、惠民生,在城乡生活品质提升上取得突破。按照“以能定改”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定了以“煤改电”为主、“煤改气”为辅的改造技术路线,今年的改造计划数为18727户,其中“煤改气”2711户,“煤改电”16016户,涉及16个镇街的557个村,建立了年度清洁取暖建设计划台账。截至9月底,已完成2.42万户清洁取暖改造,超额完成上级任务。4至9月份对2017—2021年改造用户进行逐户排查,共排查10万余户,消除安全隐患。
▲好生街道新建公厕。
重服务、抓创新,在行业高质量发展上取得突破。扎实推进“渤海红色物业”,依托各社区,在有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建立住宅小区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截至目前,达到“红色物业”条件的小区30个。“阳光透明酬金制”物业管理模式普遍推广,全市已成立业主委员会126个,物业管理委员会43个。启动智慧物业管理平台试点,扩大试点小区数量,全面推广智慧物业管理平台。
▲鹤伴六路通车。
守护绿水青山 筑牢群众“幸福靠山”
邹平市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聚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开展扬尘源、工业源、移动源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对15个空气站点周边开展不间断排查,实行污染源动态管控;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全面梳理我市涉VOCs企业清单。1至10月,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80.9%,同比上升9.6个百分点;二氧化氮浓度同比上升3.2%,二氧化硫、PM10、PM2.5、一氧化碳日、臭氧浓度同比分别改善14.3%、7.7%、12.2%、6.7%、4.2%;综合指数4.40,改善率6.60%。
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落实“四水四定”要求,认真落实河长制、段长制,充分发挥6个新建、11个扩项水质自动监测站作用,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数量及其分布,做好29家重点涉水污染源企业常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督促宏利热电有限公司按要求实施提标改造工作,做好魏桥纺织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标准化建设试点;启用地表水净水厂,推动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有效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水平,打造黄河流域生态标杆。1至9月,市水质指数6.9237,同比改善6.30%;其中,国控断面唐口桥断面水质指数为6.5203,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省控断面张官庄、四马桥断面水质指数分别为8.3031、5.9477,均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以上3个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类型目标均达到上级部门对我市下达的任务要求。1至9月份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得分18分(满分),全滨州市排名第1位。
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强化62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确保全年土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加快推进1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工程进度,深入整治17处农村黑臭水体,截至目前,12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开工建设,6个村庄已完成治理;17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招标已完成,8处已完成治理;持续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各镇街组建秸秆禁烧执法队伍,设立瞭望哨、工作站、搭建驻点478个,充分利用高空瞭望系统51个监控摄像头全覆盖实时监控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四个专项督导巡查组开展现场督导巡查16次,安排现场巡查人员6000余人,出动宣传车1500余车次,悬挂张贴标语2580余条,发放宣传册20000余份,充分调动群众的禁烧积极性。
人居环境大改善幸福指数大提升
今年以来,邹平市严格按照邹平市委“11269”总体思路和要求,围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解放思想,守正创新,积极推动城市公园建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和全面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各项事业在原有基础上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
围绕创建文明城市,狠抓以城市“十乱”为重点的市容秩序综合整治。一是按照“机动巡查+徒步执法+网格管理”的模式,开展全区域集中排查整治,累计整治各类市容问题上万件,做到执法管理无死角、全覆盖。二是疏堵结合,高标准设置“西瓜地图”瓜果蔬菜便民服务点16处,实现占道商贩有效疏导、规范管理,让城市管理不仅有力度、深度,更有温度、高度。
加强环卫保洁,提升城市环境卫生面貌。一是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准,坚持“机械三洒三刷,人工四次普扫,全天候巡回捡拾保洁”的模式,同时对重点路段进行循环联合机械化清扫作业(冲洗+洗扫),确保了城区80%以上主次干道达到深度保洁标准。二是采用全新的“桶桶对接”、“车箱对接”和沿街上门收集模式,做好了城区311个居民小区和218个单位及沿街商铺的5200余个垃圾桶的日常清运。
做好市政管护,保障良好的出行环境。一是加强路灯相关设施巡查、维护和维修,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保持城区路灯亮灯率和相关设施完好率都在98%以上,主干道亮灯率在99%以上。二是完成了对黛溪三路等15条路段的常规养护;对黄山一路等14条路段人行道进行了集中维修;完成老城区非机动停车位复划11300余米。
实施绿化PPP提升项目,城市环境更加美丽。我市依托邹平市园林景观绿化提升工程PPP项目,大力推动园林绿化提档升级,累计投资约4亿元,新增绿化面积约47.56万平方米,累计改造老旧绿地166.06万平方米。其中对黄山公园、黛溪湖公园、市民公园三处综合型公园进行扩建和提升,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同时在公园、道路节点增设景观小品。城区公园绿地形成以小代大、多点开花、点状辐射、线性串联、以线框面的格局,有效扩大了我市城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因地制宜,探索形成了垃圾分类工作的新路径。一是镇街以“一十百千”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行“撤桶并点+上门收集+集中清运”新模式。全市累计投资2000余万元,建设、改建垃圾中转站4处,更换11处垃圾中转站压缩箱体设备,安装垃圾分类亭320个,购置上门收集电瓶车290辆,发放分类垃圾桶8500个。韩店镇46个村已完成撤桶并点,基本实现农村垃圾分类全部覆盖,其他镇街也正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二是城区在实施上门收集、静音收集的基础上,在西王美郡、东方华城、示范小区等小区建设“两网融合”服务点30个,引进智能分类设备,创新实施智能投放,推广垃圾分类工作。
以“绣花功夫”打造让人民满意的高品质城市
邹平市始终把提升群众满意度作为民生工作的“助推器”、优化居住环境提升工作的“磨刀石”,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做好民生实事,唱好工作“三部曲”,努力打造环境宜人、基础设施完善的居住环境。
▲鹤伴一路供热管道铺设。
强基础、提品质,在城市更新上取得突破。投资4.9亿元,改造113个老旧小区,改造户数7790户,改造面积80万平方米。投资6.8亿元,实施城市集中供热提升二期工程,实施魏桥供热首站、高温水管网、小区供热管网改造、智能化提升等8个供热项目,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5万平方米。截止目前,魏桥供热首站主体建成,智慧供热调度中心投入使用,高温水主管网完成铺设28.5公里,新接入集中供热小区31个,改造提升供热小区116个,实现直供到户4.3万余户,城市供热实现供热“一城一网”整体布局。投资7.6亿元,新建联通路、广场东路等9条道路,改建月河三路、月河四路2条道路,续建鹤伴一路东延等4条道路,总长度22.6公里,投资1900万元,打造黛溪二路1100米精品示范街,让城市更靓丽。
▲高新小区“旧貌换新颜”。
增福祉、惠民生,在城乡生活品质提升上取得突破。按照“以能定改”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定了以“煤改电”为主、“煤改气”为辅的改造技术路线,今年的改造计划数为18727户,其中“煤改气”2711户,“煤改电”16016户,涉及16个镇街的557个村,建立了年度清洁取暖建设计划台账。截至9月底,已完成2.42万户清洁取暖改造,超额完成上级任务。4至9月份对2017—2021年改造用户进行逐户排查,共排查10万余户,消除安全隐患。
▲好生街道新建公厕。
重服务、抓创新,在行业高质量发展上取得突破。扎实推进“渤海红色物业”,依托各社区,在有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建立住宅小区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截至目前,达到“红色物业”条件的小区30个。“阳光透明酬金制”物业管理模式普遍推广,全市已成立业主委员会126个,物业管理委员会43个。启动智慧物业管理平台试点,扩大试点小区数量,全面推广智慧物业管理平台。
▲鹤伴六路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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