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应急管理局疫情防控期间线上监管不断线】当前正处于复工复产期,抢进度、赶工期的情况,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现象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近期疫情形势严峻,受此影响,安全监管人员难以深入企业现场检查,南阳市应急管理局创新工作方法,依托信息化技术平台,充分利用线上巡查系统,督促提醒属地监管部门、重点企业落实好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常态化运行工作有关要求,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化工园区每月制定巡查抽查值班人员表、每日报送线上巡查抽查情况,市应急管理局通报每日巡查检查情况。坚持全员参与原则,分管领导每月巡查抽查不少于两次,业务科室负责人每月巡查不少于四次,其他所有从事危化监管的人员都要参与,保证巡查工作不落空。
二是强化线上巡查。利用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系统常态化应用落实情况和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主要对企业实时在线、每日安全承诺等七个方面问题的进行抽查检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做到巡查全覆盖。
三是做好服务保障。针对部分危化企业包保责任人履职完成率不高、系统上传数据质量不高等技术问题及时联系省安科院有关技术人员,帮助企业解决系统实际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难题。通过线上监管服务,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率、视频在线率、承诺率等数据保持100%的工作目标,多次及时处理安全隐患,有效确保了疫情封控期间监管不断线。(南阳市应急管理局)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化工园区每月制定巡查抽查值班人员表、每日报送线上巡查抽查情况,市应急管理局通报每日巡查检查情况。坚持全员参与原则,分管领导每月巡查抽查不少于两次,业务科室负责人每月巡查不少于四次,其他所有从事危化监管的人员都要参与,保证巡查工作不落空。
二是强化线上巡查。利用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系统常态化应用落实情况和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主要对企业实时在线、每日安全承诺等七个方面问题的进行抽查检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做到巡查全覆盖。
三是做好服务保障。针对部分危化企业包保责任人履职完成率不高、系统上传数据质量不高等技术问题及时联系省安科院有关技术人员,帮助企业解决系统实际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难题。通过线上监管服务,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率、视频在线率、承诺率等数据保持100%的工作目标,多次及时处理安全隐患,有效确保了疫情封控期间监管不断线。(南阳市应急管理局)
保险法律实务分享:爸爸妈妈在替小学三年级的孩子买保险时,可以直接帮孩子在被保险人栏位签名吗?
先讲答案,答案是不可以的,这样会让这张保险契约无效。
一、无行为能力人
依照现行法,行为能力分为未满七岁的无行为能力人、满七岁未满十八岁(民国112年开始)的限制行为能力人、满十八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
无行为能力人,可以直接由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父母亲代为法律行为,直接代为在被保险人栏位签名。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可以由法定代理人直接代为签名。
因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只是为法律行为时,原则上应该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但限制行为能力人不是无行为能力,只是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所以不可以由法定代理人直接代为签名。
因此,这张保单必须由限制行为能力人与法定代理人分别亲自签名。
依照保险法第105条第1项之规定,“由第三人订立之死亡保险契约,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约定保险金额,其契约无效。”
所以如果法定代理人直接帮限制行为能力人在被保险人栏位签名,等于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这张保险契约是无效的。
限制行为能力人,就是满七岁,就是小学二年级左右,一直到高三毕业满十八岁为止。
虽然爸爸妈妈很难想像帮小学三年级的孩子买保险,要特地让孩子在被保险人栏位签名,但这就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很多人不知道的误区。
三、完全行为能力人
至于满十八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就是高三毕业、读大学以后的孩子,就是一个法律上的成年人,父母亲根本无权代为签名。
父母亲连法定代理人都不是了......
所以这时如果父母亲还是自己代为签名的话,依照保险法第105条第1项之规定,这张保险契约就是无效的。
四、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是可以事后补正的
依照目前法院实务见解,保险法第105条第1项之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是可以由被保险人事后书面同意补正的。
所以,如果读者们有前面分析的无权代理签名的话,在未来保单无效争议发生前,赶快跟保险业务员联系,补正被保险人的书面签名即可。
先讲答案,答案是不可以的,这样会让这张保险契约无效。
一、无行为能力人
依照现行法,行为能力分为未满七岁的无行为能力人、满七岁未满十八岁(民国112年开始)的限制行为能力人、满十八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
无行为能力人,可以直接由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父母亲代为法律行为,直接代为在被保险人栏位签名。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可以由法定代理人直接代为签名。
因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只是为法律行为时,原则上应该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但限制行为能力人不是无行为能力,只是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所以不可以由法定代理人直接代为签名。
因此,这张保单必须由限制行为能力人与法定代理人分别亲自签名。
依照保险法第105条第1项之规定,“由第三人订立之死亡保险契约,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约定保险金额,其契约无效。”
所以如果法定代理人直接帮限制行为能力人在被保险人栏位签名,等于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这张保险契约是无效的。
限制行为能力人,就是满七岁,就是小学二年级左右,一直到高三毕业满十八岁为止。
虽然爸爸妈妈很难想像帮小学三年级的孩子买保险,要特地让孩子在被保险人栏位签名,但这就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很多人不知道的误区。
三、完全行为能力人
至于满十八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就是高三毕业、读大学以后的孩子,就是一个法律上的成年人,父母亲根本无权代为签名。
父母亲连法定代理人都不是了......
所以这时如果父母亲还是自己代为签名的话,依照保险法第105条第1项之规定,这张保险契约就是无效的。
四、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是可以事后补正的
依照目前法院实务见解,保险法第105条第1项之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是可以由被保险人事后书面同意补正的。
所以,如果读者们有前面分析的无权代理签名的话,在未来保单无效争议发生前,赶快跟保险业务员联系,补正被保险人的书面签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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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行为能力人
依照现行法,行为能力分为未满七岁的无行为能力人、满七岁未满十八岁(民国112年开始)的限制行为能力人、满十八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
无行为能力人,可以直接由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父母亲代为法律行为,直接代为在被保险人栏位签名。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可以由法定代理人直接代为签名。
因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只是为法律行为时,原则上应该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但限制行为能力人不是无行为能力,只是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所以不可以由法定代理人直接代为签名。
因此,这张保单必须由限制行为能力人与法定代理人分别亲自签名。
依照保险法第105条第1项之规定,“由第三人订立之死亡保险契约,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约定保险金额,其契约无效。”
所以如果法定代理人直接帮限制行为能力人在被保险人栏位签名,等于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这张保险契约是无效的。
限制行为能力人,就是满七岁,就是小学二年级左右,一直到高三毕业满十八岁为止。
虽然爸爸妈妈很难想像帮小学三年级的孩子买保险,要特地让孩子在被保险人栏位签名,但这就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很多人不知道的误区。
三、完全行为能力人
至于满十八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就是高三毕业、读大学以后的孩子,就是一个法律上的成年人,父母亲根本无权代为签名。
父母亲连法定代理人都不是了......
所以这时如果父母亲还是自己代为签名的话,依照保险法第105条第1项之规定,这张保险契约就是无效的。
四、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是可以事后补正的
依照目前法院实务见解,保险法第105条第1项之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是可以由被保险人事后书面同意补正的。
所以,如果读者们有前面分析的无权代理签名的话,在未来保单无效争议发生前,赶快跟保险业务员联系,补正被保险人的书面签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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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行为能力人
依照现行法,行为能力分为未满七岁的无行为能力人、满七岁未满十八岁(民国112年开始)的限制行为能力人、满十八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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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可以由法定代理人直接代为签名。
因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只是为法律行为时,原则上应该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但限制行为能力人不是无行为能力,只是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所以不可以由法定代理人直接代为签名。
因此,这张保单必须由限制行为能力人与法定代理人分别亲自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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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全行为能力人
至于满十八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就是高三毕业、读大学以后的孩子,就是一个法律上的成年人,父母亲根本无权代为签名。
父母亲连法定代理人都不是了......
所以这时如果父母亲还是自己代为签名的话,依照保险法第105条第1项之规定,这张保险契约就是无效的。
四、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是可以事后补正的
依照目前法院实务见解,保险法第105条第1项之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是可以由被保险人事后书面同意补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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