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
“浦外于1996年在李嘉诚的捐助下设立,是一所以外语教育为特色的寄宿制学校。学校为完全中学,共设立7个年级,由浦东新区政府主管。此外,上外浦附拥有教育部授权的重点大学外语专业保送名额,约占每年高三毕业生的20%。
此前上外浦附高中部生源全部来自本校初中部直升渠道,但是并不是进入初中部就高枕无忧了,每年大约只有50%的学生能够通过直升,其余学生参加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统一考试,升入其他学校。
每年学校都自动有推荐到大学读语言系的保送名额。国家教育部授予学校每年向全国重点大学外语专业保送约20%高三毕业生的资格。
浦外高中部招生160人,全部来自于本校初中部直升,不向外招生一人。而初中部有320人,虽然直升的人只有一半,但离开的同学绝大部分也都能考入区重点。浦外的初中与高中都是转制公办,收的是公办学费,而浦外小学是民办学校。
小学录取率在8%。浦外附小一直以来有40%直升浦外,但是现在已经不承诺了,全部统一考试。
[许愿星]学校简称
浦外
[许愿星]所在区域
浦东新区达尔文路91号
[许愿星]学制设置
七年(中预年级至高三年级)
[许愿星]学校特色
外语教育为特色的现代化寄宿制学校开设英、德、法等多种外语课程,每年向全国重点大学外语类专业推荐保送20%以上的优秀毕业生
[许愿星]招生计划
招收非浦东生源60名,浦东生源290名。
[许愿星]学费
每生3000元/学期
[许愿星]招生对象
1.应届小学五年级毕业生(以浦东新区为主),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
(2)非本市户籍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父母一方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3)在沪台胞、港澳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
[许愿星]三公的招生流程
网报→初审→面谈→正式录取。每一步都在大量筛人,能通过网报初审,拿到面单的已经是牛娃,通过面谈录取的更是学霸中的学神。
[许愿星]如有以下证书,更容易获得三公的青睐。
[送花花]英语证书
PET,FCE,小托福,基口(2019年开始未成年人不可报名),演讲比赛,拼词比赛等;
[送花花]语文证书
古诗文大赛一等奖,文新杯一等奖,鲁迅文学奖一等奖,冰心文学奖二等奖,中文自修二等奖,文慧杯,中国青少年国学大会等;
[送花花]其他
科创证书,钢琴全国金奖,C++编程全国二等奖,健美操全国市级赛一等奖,上海少儿马拉松第三名,游泳全国及上海各项比赛前三名,演讲主持人奖等。
评论留言告诉我你想了解的学校#初中##小学##上海##上海[超话]##教育##studyaccount[超话]##生活的模样##带着微博去旅行#
“浦外于1996年在李嘉诚的捐助下设立,是一所以外语教育为特色的寄宿制学校。学校为完全中学,共设立7个年级,由浦东新区政府主管。此外,上外浦附拥有教育部授权的重点大学外语专业保送名额,约占每年高三毕业生的20%。
此前上外浦附高中部生源全部来自本校初中部直升渠道,但是并不是进入初中部就高枕无忧了,每年大约只有50%的学生能够通过直升,其余学生参加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统一考试,升入其他学校。
每年学校都自动有推荐到大学读语言系的保送名额。国家教育部授予学校每年向全国重点大学外语专业保送约20%高三毕业生的资格。
浦外高中部招生160人,全部来自于本校初中部直升,不向外招生一人。而初中部有320人,虽然直升的人只有一半,但离开的同学绝大部分也都能考入区重点。浦外的初中与高中都是转制公办,收的是公办学费,而浦外小学是民办学校。
小学录取率在8%。浦外附小一直以来有40%直升浦外,但是现在已经不承诺了,全部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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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外
[许愿星]所在区域
浦东新区达尔文路91号
[许愿星]学制设置
七年(中预年级至高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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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教育为特色的现代化寄宿制学校开设英、德、法等多种外语课程,每年向全国重点大学外语类专业推荐保送20%以上的优秀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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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非浦东生源60名,浦东生源29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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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3000元/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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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届小学五年级毕业生(以浦东新区为主),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
(2)非本市户籍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父母一方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3)在沪台胞、港澳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
[许愿星]三公的招生流程
网报→初审→面谈→正式录取。每一步都在大量筛人,能通过网报初审,拿到面单的已经是牛娃,通过面谈录取的更是学霸中的学神。
[许愿星]如有以下证书,更容易获得三公的青睐。
[送花花]英语证书
PET,FCE,小托福,基口(2019年开始未成年人不可报名),演讲比赛,拼词比赛等;
[送花花]语文证书
古诗文大赛一等奖,文新杯一等奖,鲁迅文学奖一等奖,冰心文学奖二等奖,中文自修二等奖,文慧杯,中国青少年国学大会等;
[送花花]其他
科创证书,钢琴全国金奖,C++编程全国二等奖,健美操全国市级赛一等奖,上海少儿马拉松第三名,游泳全国及上海各项比赛前三名,演讲主持人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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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安装地锁占用邻居家车位,被警方处以拘留5日,胡先生不服,他认为这只是民事纠纷。并不违法,行政复议未果后,胡先生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案例来源:上海闵行法院)
胡先生家住的小区设计是同一排的房子下面都有一个地下室,地下室外面是产权车位。由于胡先生自家地下室前方的车位,一直都未售出,所以胡先生平时都把停放于此处。
2019年2月,物业通知胡先生,该车位已经被邻居丁先生买下。
虽然丁先生已经买下此车位,但由于他一直未入住,所以胡先生便一直继续将车停放于这个车位上。
要说丁先生没入住,胡先生把车停在那,也无妨。
可是2019年的8月,丁先生搬进去住以后,胡先生还长期霸占着丁先生家的车位。
本来丁先生还是想着邻居之间,和睦相处的,但经多次交涉无果后,丁先生只好报警求助。民警到场处置后,胡先生把车挪走。
后来,丁先生为了避免再次发生自家车位被霸占的事情发生,于是丁先生在车位上,安装了一把地锁。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胡先生居然去买了一把更大的地锁,也装在了丁先生家的私人车位上。
丁先生回家发现后,肺都要气炸了,这不摆明挑事么?所以这次丁先生也就不和他交涉了。直接报警求助。而这次民警也觉得胡先生是寻寻衅滋事了,因此将胡先生行政拘留了5天。
可胡先生不服,只承认这是民事纠纷,并不违法,因此行政复议未果后,直接告上法庭,请法院来给评评理。其理由有两个:
一、胡先生称家中孕妇的预产期快到了,他当时在丁先生的车位上加地锁,只是为了保障家里有紧急状态时,可以随时通行,主观上并无侵占胡先生车位的故意,实际上也没有对丁先生造成严重的危害与损失。
二、即便在丁先生的车位上加了地锁,有所不妥,也属于民事纠纷。胡先生可以通过救济措施,起诉维权。因此他认为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属于“越位执法”。
总而言之,胡先生并没有认为他错了,如果丁先生认为他侵权了,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警方不需要介入,更不应该拘留他。
那么胡先生的诉求合理么?
其实胡先生家中有孕妇,并不是他违法的理由。更主要的是,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是属于不同的法律责任。即同一行为违反了不同的法律,可以同时追究不同的法律责任。
比如说,《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即只要实施了这种行为,造成了被侵害人身体遭受损伤的,除了要处罚行为人外。被侵害人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胡先生多次侵占丁先生的车位,不仅是民事侵权,同时还违法。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无理取闹,占用公私财物的,构成寻衅滋事,可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过错行为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他人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丁先生在警方行政处罚胡先生的同时,还可以起诉胡先生,要求他赔偿侵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胡先生长期故意占用他人车位,经多方交涉无果后,还采用加装地锁的方式,寻衅滋事。因此公安机关对胡先生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据此,驳回胡先生的诉讼请求。
有人说胡先生构成抢劫罪,实则不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的本质是指采用暴力手段,将他人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本案中,胡先生只是通过加装地锁的方式,恶意不让对车位拥有产权的丁先生,无法正常使用的,寻衅滋事行为。
当然,寻衅滋事达到情节严重的,也构成犯罪,可以根据《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本案警方认定胡先生只是违法行为,而且系情节较轻的,因此只处5日行政拘留。
最后,邻居之间理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如果胡先生能做到这一点,他家里的孕妇,紧急情况需要到医院时,相信丁先生也不会不施予援手!大家认为,对么?
(案例来源:上海闵行法院)
胡先生家住的小区设计是同一排的房子下面都有一个地下室,地下室外面是产权车位。由于胡先生自家地下室前方的车位,一直都未售出,所以胡先生平时都把停放于此处。
2019年2月,物业通知胡先生,该车位已经被邻居丁先生买下。
虽然丁先生已经买下此车位,但由于他一直未入住,所以胡先生便一直继续将车停放于这个车位上。
要说丁先生没入住,胡先生把车停在那,也无妨。
可是2019年的8月,丁先生搬进去住以后,胡先生还长期霸占着丁先生家的车位。
本来丁先生还是想着邻居之间,和睦相处的,但经多次交涉无果后,丁先生只好报警求助。民警到场处置后,胡先生把车挪走。
后来,丁先生为了避免再次发生自家车位被霸占的事情发生,于是丁先生在车位上,安装了一把地锁。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胡先生居然去买了一把更大的地锁,也装在了丁先生家的私人车位上。
丁先生回家发现后,肺都要气炸了,这不摆明挑事么?所以这次丁先生也就不和他交涉了。直接报警求助。而这次民警也觉得胡先生是寻寻衅滋事了,因此将胡先生行政拘留了5天。
可胡先生不服,只承认这是民事纠纷,并不违法,因此行政复议未果后,直接告上法庭,请法院来给评评理。其理由有两个:
一、胡先生称家中孕妇的预产期快到了,他当时在丁先生的车位上加地锁,只是为了保障家里有紧急状态时,可以随时通行,主观上并无侵占胡先生车位的故意,实际上也没有对丁先生造成严重的危害与损失。
二、即便在丁先生的车位上加了地锁,有所不妥,也属于民事纠纷。胡先生可以通过救济措施,起诉维权。因此他认为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属于“越位执法”。
总而言之,胡先生并没有认为他错了,如果丁先生认为他侵权了,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警方不需要介入,更不应该拘留他。
那么胡先生的诉求合理么?
其实胡先生家中有孕妇,并不是他违法的理由。更主要的是,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是属于不同的法律责任。即同一行为违反了不同的法律,可以同时追究不同的法律责任。
比如说,《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即只要实施了这种行为,造成了被侵害人身体遭受损伤的,除了要处罚行为人外。被侵害人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胡先生多次侵占丁先生的车位,不仅是民事侵权,同时还违法。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无理取闹,占用公私财物的,构成寻衅滋事,可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过错行为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他人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丁先生在警方行政处罚胡先生的同时,还可以起诉胡先生,要求他赔偿侵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胡先生长期故意占用他人车位,经多方交涉无果后,还采用加装地锁的方式,寻衅滋事。因此公安机关对胡先生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据此,驳回胡先生的诉讼请求。
有人说胡先生构成抢劫罪,实则不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的本质是指采用暴力手段,将他人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本案中,胡先生只是通过加装地锁的方式,恶意不让对车位拥有产权的丁先生,无法正常使用的,寻衅滋事行为。
当然,寻衅滋事达到情节严重的,也构成犯罪,可以根据《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本案警方认定胡先生只是违法行为,而且系情节较轻的,因此只处5日行政拘留。
最后,邻居之间理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如果胡先生能做到这一点,他家里的孕妇,紧急情况需要到医院时,相信丁先生也不会不施予援手!大家认为,对么?
【中国科学家利用范德华异质结研发高分辨#微型光谱仪# ,可实现更宽的#光谱探测# 范围,提升光谱准确度和分辨率】
如今,光谱仪已成为工业检测、#化学# 、#生物分析# 以及#地质勘探# 等领域不可缺少的重要仪器。由于各种便携设备和片上集成系统发展迅速,对微型化、高性能(包括高分辨率及宽带响应等)光谱仪的需求日益迫切。
近期,研究者将计算重构光谱技术应用于光谱仪微型化,通过预校准并根据测量数据特征,可实现基于计算重构算法的未知光谱重构。
但是,这些基于计算重构算法的微型化光谱仪的性能还十分受限,分辨率和工作带宽通常会受到探测器数量及工作温度等条件的影响。因此,科学家于近日开发出一种新型可调范德华异质结的超微型光谱仪,尺寸仅为数微米。
今日,相关论文以《带有可调谐范德华结的小型化光谱仪》(Miniaturized spectrometers with a tunable van der Waals junction)为题发表于 Science 期刊。
该论文由芬兰阿尔托大学(Aalto University)孙志培院士团队、上海交通大学蔡伟伟教授团队、浙江大学杨宗银教授团队、四川大学崔汉骁教授团队以及英国剑桥大学的陶菲克·哈桑(Tawfique Hasan)教授团队等合作完成。值得一提的是,这篇论文是该国际合作团队在 Science 上发表的关于微型光谱仪的第三篇论文。
孙志培院士评论说:“该种方式相比于基于阵列探测器的光谱仪能进一步减小尺寸。另外,该方案可通过改变材料实现更宽的光谱探测范围。”
传统的光谱仪微型化技术路径通过牺牲部分性能,利用先进微纳米加工技术将传统分光元件尽可能缩小至毫米量级,但要想进一步小型化仍然具有极大的挑战。
为解决这项难题,研究人员利用二维材料优异的光电响应特性,以及其构成范德华异质结时丰富的可选性,制造出全新的基于计算重构算法的高性能微型光谱仪。
该微型光谱仪拥有许多创新之处。具体来说,研究团队首次提出并实现范德华异质结光谱仪,突破了传统光谱仪尺寸极限,在微米量级单个异质结中实现了光谱探测。
戳链接查看详情:https://t.cn/A6oXRadK
如今,光谱仪已成为工业检测、#化学# 、#生物分析# 以及#地质勘探# 等领域不可缺少的重要仪器。由于各种便携设备和片上集成系统发展迅速,对微型化、高性能(包括高分辨率及宽带响应等)光谱仪的需求日益迫切。
近期,研究者将计算重构光谱技术应用于光谱仪微型化,通过预校准并根据测量数据特征,可实现基于计算重构算法的未知光谱重构。
但是,这些基于计算重构算法的微型化光谱仪的性能还十分受限,分辨率和工作带宽通常会受到探测器数量及工作温度等条件的影响。因此,科学家于近日开发出一种新型可调范德华异质结的超微型光谱仪,尺寸仅为数微米。
今日,相关论文以《带有可调谐范德华结的小型化光谱仪》(Miniaturized spectrometers with a tunable van der Waals junction)为题发表于 Science 期刊。
该论文由芬兰阿尔托大学(Aalto University)孙志培院士团队、上海交通大学蔡伟伟教授团队、浙江大学杨宗银教授团队、四川大学崔汉骁教授团队以及英国剑桥大学的陶菲克·哈桑(Tawfique Hasan)教授团队等合作完成。值得一提的是,这篇论文是该国际合作团队在 Science 上发表的关于微型光谱仪的第三篇论文。
孙志培院士评论说:“该种方式相比于基于阵列探测器的光谱仪能进一步减小尺寸。另外,该方案可通过改变材料实现更宽的光谱探测范围。”
传统的光谱仪微型化技术路径通过牺牲部分性能,利用先进微纳米加工技术将传统分光元件尽可能缩小至毫米量级,但要想进一步小型化仍然具有极大的挑战。
为解决这项难题,研究人员利用二维材料优异的光电响应特性,以及其构成范德华异质结时丰富的可选性,制造出全新的基于计算重构算法的高性能微型光谱仪。
该微型光谱仪拥有许多创新之处。具体来说,研究团队首次提出并实现范德华异质结光谱仪,突破了传统光谱仪尺寸极限,在微米量级单个异质结中实现了光谱探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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