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狼入室!上海闵行,一男子招聘了一名女员工,得知女员工没有住处之后,便让她住在自己家中的次卧。万万没想到,女员工上班没两天便将男子家中的财物洗略一空、逃之夭夭。男子只能赶紧报警,希望追回财物。
原来,在今年10月28日,男子常某收到了女子殷某的简历。经过面试,常某觉得殷某符合自己的要求,便让殷某在当天入职。殷某虽然高兴,但还是向常某表达了自己的困难之处,由于身无分文,自己没有住处。
见新员工如此困难,常某动了恻隐之心,想起自己另外一名员工在自己的次卧居住后,常某提议殷某跟这名员工同住。殷某同意之后,便跟着常某来到他的住处。
但仅仅上了一天班,殷某觉得太累不想干了,便准备直接离开。但想到自己无钱傍身后,殷某打起了盗窃常某财物的主意。趁常某及其妻子离开之后,殷某来到主卧,将主卧的首饰、现金、平板电脑等物品悉数拿走。
常某回家之后发现财物被盗,随之不见的还有殷某及其行李。意识到不对劲之后,常某选择报警。很快,民警将殷某抓获。目前,殷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当地警方刑拘。
作为老板,常某既提供工作,又提供住处,不可谓不仁义。尽管殷某有选择自由,但也不用采取这种以恶报善的做法,完全可以正常离职,何必弄成这个局面,使自己可能留下一个犯罪记录,真是得不偿失啊!
我们知道,盗窃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自以为秘密的手段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或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多次盗窃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中,殷某虽然是在居住常某家中时盗窃他们的财物,但由于殷某是合法进入的常某家中。所以,殷某并不是入户盗窃。
那既然殷某被当地警方采取了刑拘措施,警方应该是初步判断殷某所窃取的财物价值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在上海地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1千元以上就是数额较大,本案中的殷某应该很容易就满足这个标准。
上海高院发布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千元,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所以,根据前述规定,如果殷某盗窃财物的价值在1千元以上不足3万元的,她的法定刑将在3个月拘役至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确定。
当然,这前述这个情形下,殷某还是有机会不被刑事处罚的。司法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所以,如果殷某真的盗窃财物的数额在较大的范围内,她应该主动让民警联系上自己的亲属,主动向常某退赃退赔,取得常某的谅解。拿到谅解书之后,好让办案机关判断是否有继续追究殷某刑事责任的必要,尽可能地避免自己背上案底。
这时,可能有的网友想起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和解的诉讼程序,通过这种程序来使殷某得到从宽处理。但是在本案中,殷某好像并不符合适用这个程序的条件。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从前述规定来看,适用这个程序,不仅要求殷某真诚悔罪,还要求常某同意自愿和解,同时要求双方是因为民间纠纷产生的争端。但在本案中,殷某与常某之间并不存在工资纠纷,是殷某单方面不想干了想离开,然后产生的盗窃常某财物的事实,说明双方之前并不存在纠纷。
所以,殷某不用考虑这个途径,还是如实考虑前面一个方案,争取让常某出具谅解书,好进一步被宽大处理!
日常生活中,我们时刻在与他人相处。相处的过程中,我们不可避免地会看到或接触到其他人的财物。即使之后动了心,我们也应该明确一个所有权的基本概念,那是别人的,自己拿了是违法的,不能为了这些东西而使自己陷入危险的边缘,这样只能让自己难以自拔,只能让自己在之后追悔莫及!
本案的发生提醒我们,日常生活中,一定要管住自己的这双手,不能脑袋发热似地拿别人的东西,这样只能让自己陷入不利境地,到头来可能损失的东西会更多。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原来,在今年10月28日,男子常某收到了女子殷某的简历。经过面试,常某觉得殷某符合自己的要求,便让殷某在当天入职。殷某虽然高兴,但还是向常某表达了自己的困难之处,由于身无分文,自己没有住处。
见新员工如此困难,常某动了恻隐之心,想起自己另外一名员工在自己的次卧居住后,常某提议殷某跟这名员工同住。殷某同意之后,便跟着常某来到他的住处。
但仅仅上了一天班,殷某觉得太累不想干了,便准备直接离开。但想到自己无钱傍身后,殷某打起了盗窃常某财物的主意。趁常某及其妻子离开之后,殷某来到主卧,将主卧的首饰、现金、平板电脑等物品悉数拿走。
常某回家之后发现财物被盗,随之不见的还有殷某及其行李。意识到不对劲之后,常某选择报警。很快,民警将殷某抓获。目前,殷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当地警方刑拘。
作为老板,常某既提供工作,又提供住处,不可谓不仁义。尽管殷某有选择自由,但也不用采取这种以恶报善的做法,完全可以正常离职,何必弄成这个局面,使自己可能留下一个犯罪记录,真是得不偿失啊!
我们知道,盗窃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自以为秘密的手段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或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多次盗窃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中,殷某虽然是在居住常某家中时盗窃他们的财物,但由于殷某是合法进入的常某家中。所以,殷某并不是入户盗窃。
那既然殷某被当地警方采取了刑拘措施,警方应该是初步判断殷某所窃取的财物价值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在上海地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1千元以上就是数额较大,本案中的殷某应该很容易就满足这个标准。
上海高院发布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千元,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所以,根据前述规定,如果殷某盗窃财物的价值在1千元以上不足3万元的,她的法定刑将在3个月拘役至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确定。
当然,这前述这个情形下,殷某还是有机会不被刑事处罚的。司法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所以,如果殷某真的盗窃财物的数额在较大的范围内,她应该主动让民警联系上自己的亲属,主动向常某退赃退赔,取得常某的谅解。拿到谅解书之后,好让办案机关判断是否有继续追究殷某刑事责任的必要,尽可能地避免自己背上案底。
这时,可能有的网友想起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和解的诉讼程序,通过这种程序来使殷某得到从宽处理。但是在本案中,殷某好像并不符合适用这个程序的条件。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从前述规定来看,适用这个程序,不仅要求殷某真诚悔罪,还要求常某同意自愿和解,同时要求双方是因为民间纠纷产生的争端。但在本案中,殷某与常某之间并不存在工资纠纷,是殷某单方面不想干了想离开,然后产生的盗窃常某财物的事实,说明双方之前并不存在纠纷。
所以,殷某不用考虑这个途径,还是如实考虑前面一个方案,争取让常某出具谅解书,好进一步被宽大处理!
日常生活中,我们时刻在与他人相处。相处的过程中,我们不可避免地会看到或接触到其他人的财物。即使之后动了心,我们也应该明确一个所有权的基本概念,那是别人的,自己拿了是违法的,不能为了这些东西而使自己陷入危险的边缘,这样只能让自己难以自拔,只能让自己在之后追悔莫及!
本案的发生提醒我们,日常生活中,一定要管住自己的这双手,不能脑袋发热似地拿别人的东西,这样只能让自己陷入不利境地,到头来可能损失的东西会更多。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今天呢,我去和我爸爸聊了一会,看看聊天记录还停留在我生日那天。听着当时的语音觉得自己挺不是人的。自己都记不住父母的生日还想让她们记住我的生日。换位思考,那天爸爸也是在工作的吧,也许他会在工地上忙里偷闲偷偷拿出手机听我的语音。爸爸永远是我的避风港,我以前的所有所有都可以和爸爸说。我累了没钱了遇到困难了,小时候总是拿爷爷手机和爸爸打电话哭诉。但是爸爸从来没有在我们面前说过累。是什么时候我们的聊天全变成了钱了?沟通越来越少,一旦聊天句句不离钱。其实很早我就发现了,所以我在尽量和她们找话题。但是我又怕打扰爸爸工作,妈妈那边每次聊天都是弟弟,她都在楼上打牌久而久之我就没再和妈妈聊天 渐渐和奶奶断了联系。读书在外,一定要多和家人沟通,家人之间不仅仅只有钱可以聊。没有话题可以找话题,生活杂事都可以分享。怕没有时间可以提前问。沟通不难,只是看沟通的双方有没有这个心。#家庭##孩子也要关心父母##父母和孩子之间该如何表达爱#
想想最近:
“周四下午上了一节实验课,拆了一个减速器,除了知道叫减速器,其他的一无所知。请了假,档案到了,但是没有退伍证,真的很难过。回了家,很幸福,每次回家爸爸都会开车来接我,路途中的天空很美,我真的很爱拍天。还是家里最让我感到安心,想到当初一部分为了逃离一些生活和状态,选择离开,本以为会从此发生变化,但一切都不在我们的掌控之中,两年以后还是回到了这个看似熟悉却很陌生的校园。说实话,外面的确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美好,也没有什么自由,不知道疫情什么时候可以结束,有时候也回想起来一些,但怀念的也仅仅是和她们在一起的时候。
很惭愧,爸爸11.7周一的生日,我竟然到周三才想起来…昨天和爸爸妈妈去了商场花了几千块钱给妈妈买了衣服,给爸爸买了鞋,看起来支付的那一刻还是有些许心疼,但是想想他们又为我花了多少个几千。
很难过,也是在昨天,数不清和他吵了多少次架,但是吵那么凶的时候还是屈指可数,吵完过后的时间我已经想不起来他到底说了些什么,只记得很大声,我很委屈..上一次这种感觉我还在单位,还能想起来当时的场景..我也很奇怪,对于他我的忍耐极限到底会是什么时候…
第一次发微博写了这么多废话,就当个记录叭!单曲循环着《漠河舞厅》,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心情,还有26天就要22岁了,还有48天2022年就结束了,昨天晚上还参加了院里的分享会,我也真的很尴尬,还被推荐去选校级的感恩之星,一些再普通不过、再平凡不过的经历又何能去影响别人…
一批一批又一批,更新迭代,永远有人在继续。
再想想自己的未来,还是会觉得焦虑,还没有开始,没有行动也没有很快乐,我想我可能需要去跑一个十公里!”
“周四下午上了一节实验课,拆了一个减速器,除了知道叫减速器,其他的一无所知。请了假,档案到了,但是没有退伍证,真的很难过。回了家,很幸福,每次回家爸爸都会开车来接我,路途中的天空很美,我真的很爱拍天。还是家里最让我感到安心,想到当初一部分为了逃离一些生活和状态,选择离开,本以为会从此发生变化,但一切都不在我们的掌控之中,两年以后还是回到了这个看似熟悉却很陌生的校园。说实话,外面的确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美好,也没有什么自由,不知道疫情什么时候可以结束,有时候也回想起来一些,但怀念的也仅仅是和她们在一起的时候。
很惭愧,爸爸11.7周一的生日,我竟然到周三才想起来…昨天和爸爸妈妈去了商场花了几千块钱给妈妈买了衣服,给爸爸买了鞋,看起来支付的那一刻还是有些许心疼,但是想想他们又为我花了多少个几千。
很难过,也是在昨天,数不清和他吵了多少次架,但是吵那么凶的时候还是屈指可数,吵完过后的时间我已经想不起来他到底说了些什么,只记得很大声,我很委屈..上一次这种感觉我还在单位,还能想起来当时的场景..我也很奇怪,对于他我的忍耐极限到底会是什么时候…
第一次发微博写了这么多废话,就当个记录叭!单曲循环着《漠河舞厅》,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心情,还有26天就要22岁了,还有48天2022年就结束了,昨天晚上还参加了院里的分享会,我也真的很尴尬,还被推荐去选校级的感恩之星,一些再普通不过、再平凡不过的经历又何能去影响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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