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梅传播[超话]##时隔四年《流浪地球2》终定大年初一上映# 2020年,电影《流浪地球2》在金鸡百花电影节期间宣布定档2023年大年初一。时间走过两年之际,电影《流浪地球2》再次回到金鸡电影节,举办“小小白点”发布会,官宣电影演员全阵容——吴京、李雪健、沙溢、宁理、王智、朱颜曼滋领衔主演,刘德华先生特别演出。#海生博语#
发布会现场,前作《流浪地球》中人气角色人工智能MOSS到场与久违的观众朋友们见面。主演沙溢用视频连线的方式跟大家见面,原著作者及监制刘慈欣也发来VCR向大家问好。
《流浪地球2》经过三年的筹备与拍摄,目前正在紧锣密鼓的后期制作中,将于2023年大年初一上映。当日,发布会现场,郭帆导演率先登场,一上台便真诚道谢:“《流浪地球》来到第二部是因为我们一直走来都有很多人帮助我们,在座很多朋友们一步一步看到我们的影片成长,一步一步给予我们帮助。”
说到《流浪地球2》就不得不说前作《流浪地球》,这场科幻的冒险要从四年前甚至更早的时间开始说起,那时郭帆导演常说《流浪地球》是在摸着石头过河,是每一个参与者成就了影迷口中的“小破球”从无到有,从零到一。
《流浪地球》出品人宋歌也特别发来VCR,表达了对电影《流浪地球2》的祝福:“《流浪地球》是一群人的付出和奉献,现在《流浪地球》到了第二部,这群人又在一起了,不仅如此,还加入了新的伙伴,相信大家聚在一起,一定可以再次化压力为动力,我们和《流浪地球2》在一起。”
中影董事长、总经理傅若清,作为出品方代表进行了发言:“《流浪地球2》按照工业化流程进行,从剧本策划,到预览拍摄,到影片拍摄过程中,全部渗透了郭帆导演及剧组团队带来的全新制作理念和创作理念。同时,全体主创团队每个人团结在一起,用心完成这部中国科幻。”
作为《流浪地球2》与《流浪地球》的监制刘慈欣当天也发来祝福VCR:“看着自己的文字变为影像,这可能是作为文字工作者最幸福的时刻。谢谢每一位参与者让想象变为现实。希望《流浪地球2》可以陪伴每位观众。”
发布会现场,前作《流浪地球》中人气角色人工智能MOSS到场与久违的观众朋友们见面。主演沙溢用视频连线的方式跟大家见面,原著作者及监制刘慈欣也发来VCR向大家问好。
《流浪地球2》经过三年的筹备与拍摄,目前正在紧锣密鼓的后期制作中,将于2023年大年初一上映。当日,发布会现场,郭帆导演率先登场,一上台便真诚道谢:“《流浪地球》来到第二部是因为我们一直走来都有很多人帮助我们,在座很多朋友们一步一步看到我们的影片成长,一步一步给予我们帮助。”
说到《流浪地球2》就不得不说前作《流浪地球》,这场科幻的冒险要从四年前甚至更早的时间开始说起,那时郭帆导演常说《流浪地球》是在摸着石头过河,是每一个参与者成就了影迷口中的“小破球”从无到有,从零到一。
《流浪地球》出品人宋歌也特别发来VCR,表达了对电影《流浪地球2》的祝福:“《流浪地球》是一群人的付出和奉献,现在《流浪地球》到了第二部,这群人又在一起了,不仅如此,还加入了新的伙伴,相信大家聚在一起,一定可以再次化压力为动力,我们和《流浪地球2》在一起。”
中影董事长、总经理傅若清,作为出品方代表进行了发言:“《流浪地球2》按照工业化流程进行,从剧本策划,到预览拍摄,到影片拍摄过程中,全部渗透了郭帆导演及剧组团队带来的全新制作理念和创作理念。同时,全体主创团队每个人团结在一起,用心完成这部中国科幻。”
作为《流浪地球2》与《流浪地球》的监制刘慈欣当天也发来祝福VCR:“看着自己的文字变为影像,这可能是作为文字工作者最幸福的时刻。谢谢每一位参与者让想象变为现实。希望《流浪地球2》可以陪伴每位观众。”
【丰田牵头,日本8家企业合力开发车载半导体】
丰田、索尼、软银等8家日本企业为自主开发半导体齐心协力。新成立的公司再加上日本政府的帮助,实际上是以国家之力研制半导体。
以拉丁文意思为“快”的Rapidus 为名成立的新半导体公司是由丰田、索尼、NTT、软银、NEC、丹索、三菱UFJ银行等日本主要企业出资成立的。再加上日本政府决定支援研究开发据点整备费用等700亿日元。
据悉,世界第一汽车企业丰田在成立新公司方面起到了主导作用。据分析,这是为了确保本国国内稳定的半导体采购。
Rapidus量产新半导体的时间设定在5年后的2027年。计划集中开发高速处理超级计算机、自主行驶、人工智能(AI)、智能城等大量数据的尖端半导体技术。
还将聘请在海外工作的日本技术人员。计划以此推进2纳米以下半导体的生产。日本在半导体制造设备和材料方面有优势,但在尖端半导体开发及量产领域落后于韩国、中国台湾、美国等。
丰田、索尼、软银等8家日本企业为自主开发半导体齐心协力。新成立的公司再加上日本政府的帮助,实际上是以国家之力研制半导体。
以拉丁文意思为“快”的Rapidus 为名成立的新半导体公司是由丰田、索尼、NTT、软银、NEC、丹索、三菱UFJ银行等日本主要企业出资成立的。再加上日本政府决定支援研究开发据点整备费用等700亿日元。
据悉,世界第一汽车企业丰田在成立新公司方面起到了主导作用。据分析,这是为了确保本国国内稳定的半导体采购。
Rapidus量产新半导体的时间设定在5年后的2027年。计划集中开发高速处理超级计算机、自主行驶、人工智能(AI)、智能城等大量数据的尖端半导体技术。
还将聘请在海外工作的日本技术人员。计划以此推进2纳米以下半导体的生产。日本在半导体制造设备和材料方面有优势,但在尖端半导体开发及量产领域落后于韩国、中国台湾、美国等。
#网络直播准入不高乱象丛生#【#如何防止直播翻车#】今年“双十一”网络直播又迎来了一次“狂欢”。近年来,一面是“直播经济”方兴未艾、如火如荼,一面却是网络直播“翻车”不断、良莠不齐,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不断涌入法院。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自2019年至2021年期间,江西法院一审审理因网络直播引发的各类纠纷39起,其中2019年6起、2020年16起、2021年17起,呈逐年增长态势。
《法治日报》记者梳理发现,此类纠纷呈现以下4个特点:
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网络直播行业伴生着隐私权、财产权、名誉权等各类纠纷,法律主体涉及平台提供者、主播、经纪人、用户等,各主体间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尽相同,法律关系交织关联、错综复杂,容易引发矛盾纠纷乃至违法犯罪。
上述39起纠纷中,主播合约解除纠纷14起、打赏引发不当得利纠纷7起、名誉权纠纷6起、直播带货引发产品质量纠纷5起、演出合同纠纷2起、其他民事纠纷5起。
制度缺失维权不易。虽然我国目前已出台一系列与网络直播相关的法规,但却不尽完善,尚存法律位阶及效力不高、零碎且缺乏体系、权责划分较为笼统概括不明晰等问题。加之部分网络直播纠纷涉案地区广、涉案人数多以及智能化、虚拟化等特点,部分当事人举证意识和举证能力明显不足,以致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变得很难。
如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梁某诉请返还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梁某仅凭肉眼观察和直播间主播对翡翠原石的描述就决定交易,因其无法证明主播直播带货与实际收到产品存在差异,法院判令由梁某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并驳回其要求返还全部货款的诉请。
平台缺乏有效监管。网信部门与其他相关网络监管部门未形成联合协同监管机制,有关部门的权责划分不清晰,执法标准不统一,常出现多重监管、政出多门或者相互推诿产生监管空白等情形。加之受制于技术的局限性,直播平台多为人工审核,精准度较为欠缺,对用户身份识别不严,仅凭短信验证即可完成资金支付,为未成年人直播打赏创造了有利条件,更使得一些低俗、恶搞、暴力、色情、违规等内容乘虚而入,影响网络环境。
如吉安市吉州区法院审理的某传媒公司诉主播黄某返还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款项案,因平台缺乏有效监管导致主播收取未成年人打赏10万余元,最终法院判令主播返还相应打赏款项。
准入不高乱象丛生。一些直播平台出于逐利目的,降低直播行业准入门槛,导致直播行业泥沙俱下、混乱不堪,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鱼龙混杂。此外,网络主播随意解约私自跳槽、通过不良内容诱导用户打赏、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传播错误观点思潮、诱导青少年巨额打赏等直播乱象也频频发生。
如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审理的某文化公司诉刘某合同纠纷案中,直播艺人刘某不参加该公司安排的各项演艺及商业活动并擅自跳槽,因违反契约精神,构成单方违约,被判处返还该公司签约方3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10000元。
法治引领方能行稳致远,群策群力方能合力攻坚。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认为,对火热的“直播经济”而言,需要继续加强法治引领,整合现有的网络直播法律规范,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标准,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将网络直播纳入法治化发展轨道。
一方面,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多方合力协同监管,明确网信部门与公安、广电等相关网络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整合各部门行政资源,形成“1+X”的多部门联合协同监管体制,避免责任主体不明、执法标准不统一、政出多门等情况发生。
另一方面,夯实平台责任。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自律自治,明确直播营销平台、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主播、主播服务机构等各方责任义务,特别是直播营销平台落实身份、商品真实性审核义务,对于直播间经营状况进行动态管理,建立网络直播实名制和黑名单制度,并制定、发布关于直播内容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同时,在大数据的背景下,不断强化技术手段,建立网络交易监管系统、监测平台,加强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监管手段的运用;不断加强对网络主播、网络直播平台的法治教育,提高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契约精神;不断加强网络文明教育,提高群众维权意识和举证能力,引导群众自发抵制低俗、违法的网络直播行为。
相信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日益成熟,在法治、诚信、行业自律规则和社会责任的共同引领下,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技术部门和公民等网络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下,网络直播行业必将为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产品和体验,从而建立良好的网络营销环境,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全媒体记者 黄辉 通讯员 陶然)
《法治日报》记者梳理发现,此类纠纷呈现以下4个特点:
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网络直播行业伴生着隐私权、财产权、名誉权等各类纠纷,法律主体涉及平台提供者、主播、经纪人、用户等,各主体间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尽相同,法律关系交织关联、错综复杂,容易引发矛盾纠纷乃至违法犯罪。
上述39起纠纷中,主播合约解除纠纷14起、打赏引发不当得利纠纷7起、名誉权纠纷6起、直播带货引发产品质量纠纷5起、演出合同纠纷2起、其他民事纠纷5起。
制度缺失维权不易。虽然我国目前已出台一系列与网络直播相关的法规,但却不尽完善,尚存法律位阶及效力不高、零碎且缺乏体系、权责划分较为笼统概括不明晰等问题。加之部分网络直播纠纷涉案地区广、涉案人数多以及智能化、虚拟化等特点,部分当事人举证意识和举证能力明显不足,以致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变得很难。
如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梁某诉请返还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梁某仅凭肉眼观察和直播间主播对翡翠原石的描述就决定交易,因其无法证明主播直播带货与实际收到产品存在差异,法院判令由梁某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并驳回其要求返还全部货款的诉请。
平台缺乏有效监管。网信部门与其他相关网络监管部门未形成联合协同监管机制,有关部门的权责划分不清晰,执法标准不统一,常出现多重监管、政出多门或者相互推诿产生监管空白等情形。加之受制于技术的局限性,直播平台多为人工审核,精准度较为欠缺,对用户身份识别不严,仅凭短信验证即可完成资金支付,为未成年人直播打赏创造了有利条件,更使得一些低俗、恶搞、暴力、色情、违规等内容乘虚而入,影响网络环境。
如吉安市吉州区法院审理的某传媒公司诉主播黄某返还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款项案,因平台缺乏有效监管导致主播收取未成年人打赏10万余元,最终法院判令主播返还相应打赏款项。
准入不高乱象丛生。一些直播平台出于逐利目的,降低直播行业准入门槛,导致直播行业泥沙俱下、混乱不堪,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鱼龙混杂。此外,网络主播随意解约私自跳槽、通过不良内容诱导用户打赏、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传播错误观点思潮、诱导青少年巨额打赏等直播乱象也频频发生。
如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审理的某文化公司诉刘某合同纠纷案中,直播艺人刘某不参加该公司安排的各项演艺及商业活动并擅自跳槽,因违反契约精神,构成单方违约,被判处返还该公司签约方3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10000元。
法治引领方能行稳致远,群策群力方能合力攻坚。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认为,对火热的“直播经济”而言,需要继续加强法治引领,整合现有的网络直播法律规范,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标准,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将网络直播纳入法治化发展轨道。
一方面,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多方合力协同监管,明确网信部门与公安、广电等相关网络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整合各部门行政资源,形成“1+X”的多部门联合协同监管体制,避免责任主体不明、执法标准不统一、政出多门等情况发生。
另一方面,夯实平台责任。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自律自治,明确直播营销平台、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主播、主播服务机构等各方责任义务,特别是直播营销平台落实身份、商品真实性审核义务,对于直播间经营状况进行动态管理,建立网络直播实名制和黑名单制度,并制定、发布关于直播内容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同时,在大数据的背景下,不断强化技术手段,建立网络交易监管系统、监测平台,加强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监管手段的运用;不断加强对网络主播、网络直播平台的法治教育,提高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契约精神;不断加强网络文明教育,提高群众维权意识和举证能力,引导群众自发抵制低俗、违法的网络直播行为。
相信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日益成熟,在法治、诚信、行业自律规则和社会责任的共同引领下,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技术部门和公民等网络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下,网络直播行业必将为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产品和体验,从而建立良好的网络营销环境,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全媒体记者 黄辉 通讯员 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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