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这两年冲浪脾气已经够好了,越来越杂食,雷点越来越高,很多雷的cp和角色都能权当没看见,但这几天二刷天之下看划线实在是给我恶心坏了,虽然划线表达读后感应该是自由的,但一些(这是定语,麻烦不要对号入座)明粉太tnnd能ky和拉踩了,而且拉踩辱骂的是俺妹夫[怒]还有一些不好判断是哪个粉,但思维方式里那股社达主义欺软怕硬精致利己真冲出屏幕了,我觉得有这脑子还是别看武侠小说了吧[可爱]贴两个正常人的评论
#众乐乐娱乐法日历# 高仿也猖狂
要说《陈情令》是2019年暑期大爆剧一点也不为过。肖战、王一博二人作为主演人气大增,两人戏外互动也备受关注。王一博在其22岁生日微博下回复了“肖战”的祝福。只是此“肖战”非彼肖战,王一博回复的是肖战微博的高仿号,引得肖战本人亲自打假,回复王一博“哥!这假的!我服!”。
近年来,使用微博的人越来越多,根据2019年微博发布的第一季财报显示,微博月活跃用户达4.65亿,活跃用户有2.03亿之多。不知道经常玩微博的朋友们有没有发现,微博上出现了一波像前述故事中的“高仿号”,为网络世界造就了虚假繁荣。
何谓“高仿号”
什么是“高仿号”呢?高仿号就是模仿明星的微博号,他们挂着和明星真的微博一样的头像,有的还在头像上加上大V的符号,微博简介和资料也和本尊一摸一样,一时间让人难分真假。比如,孙俪本人的微博名称为“turbosun”,她的高仿号就改几个字母为“turbousn”。就算换成每天都能接触到的汉字,也能把你骗得团团转。陈建州的微博名称为“黑人建州”,而他的高仿号名称直接为“黑入建州”;林更新的微博名称为“林更新”,他的高仿号则为“林更斩”。所以,是“人”还是“入”、是“新”还是“斩”,你分清楚了吗?
这些年,因为高仿号,闹出了不少乌龙。Ella,陈坤,冯小刚等不少名人也和王一博一样回复过高仿号,宋祖儿ins高仿号的粉丝数甚至超过了本尊。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2018年林依晨表示自己开通了个人社交账号,众多粉丝才发现,活跃了6年多的的“官方账号”竟然也是高仿!
高仿号的危害及维权对策
如今,流量就是商机。据调查,一条一万赞的评论可以带来几百万的粉丝,而粉丝超过10万的微博号发布一条广告就可以获得上千元以上的收入。高仿号就是通过刷赞吸粉,再接广告植入或者推广,推销出售产品,完成引流和流量的变现。久而久之,微博上已经形成了高仿号的黑色产业链。
实际上,高仿号不仅欺骗粉丝,于知名人物而言也是不堪其扰。周杰伦、孟美岐、尼格买提都曾亲自发声“打假”。岳云鹏还在微博上怒斥:“请高仿号离开,请骗赞离开。”那么,面对“肆意妄为”的高仿号,除了公开发声,明星就真的束手无策了吗?其实不是,明星还可以通过肖像权、姓名权方向的维权,抑或是通过分析其是否满足不正当竞争来寻求法律的帮助。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使用公民的肖像。高仿号若是未经同意,使用明星照片从事宣传经营活动,就极可能侵犯明星的肖像权,承担肖像权的侵权责任。《民法典》一千零一十四条、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了公民姓名权不容盗用冒用,且规定有一定知名度的艺名网名的保护等同姓名权。高仿号利用读音、字形相似,或者直接以明星名义参与民事活动的行为,也存在侵犯明星姓名权的可能。
除了上述两种,明星还可以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来打击高仿号。《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对混淆行为进行了规定,拿姚明与大鲨鱼体育用品案来说吧,二审法院针对明星是否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竞争主体展开了说明。法院认为明星形象的经济利益即产生于商业价值的引导性消费与明星形象的交换之中。此时其个人的形象及影响力就是商品,明星就可以作为广告市场的商品经营者成为适格主体。因此,按照此逻辑可以认为,如果高仿号使用与明星本人账号和肖像相似甚至相同元素经营自己的社交账号,并且还在自己的 社交账号上发布相关商品信息,就有可能导致消费者和网友误以为明星与该商品存在代言关系等特殊联系,从而引导消费者购买,这种情况就可能落入《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范围内。
然而,仅通过搭明星流量的便车进行产品宣传营利的行为,还不是最严重的。如果通过高仿号进行诈骗,给公众造成财产损失,就可能触犯《刑法》,受到法律的制裁。
明星高仿号泛滥,从法律上存在打击的途径,但如何定位,找到账号背后的主体存在难度和成本。解决高仿号问题,一方面,需要明星个人树立维权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主动抵制高仿号。另一方面,事后补救往往不如事前预防,社交账号平台作为第三方,应当逐步建立对仿冒账号的监管和处理机制,防患于未然,杜绝“山寨”账号。最后,网友上网冲浪还得提高警惕,擦亮眼睛。相信在法律、明星、账号平台以及社会舆论的多重夹击下,能够还网络一片“净土”。
要说《陈情令》是2019年暑期大爆剧一点也不为过。肖战、王一博二人作为主演人气大增,两人戏外互动也备受关注。王一博在其22岁生日微博下回复了“肖战”的祝福。只是此“肖战”非彼肖战,王一博回复的是肖战微博的高仿号,引得肖战本人亲自打假,回复王一博“哥!这假的!我服!”。
近年来,使用微博的人越来越多,根据2019年微博发布的第一季财报显示,微博月活跃用户达4.65亿,活跃用户有2.03亿之多。不知道经常玩微博的朋友们有没有发现,微博上出现了一波像前述故事中的“高仿号”,为网络世界造就了虚假繁荣。
何谓“高仿号”
什么是“高仿号”呢?高仿号就是模仿明星的微博号,他们挂着和明星真的微博一样的头像,有的还在头像上加上大V的符号,微博简介和资料也和本尊一摸一样,一时间让人难分真假。比如,孙俪本人的微博名称为“turbosun”,她的高仿号就改几个字母为“turbousn”。就算换成每天都能接触到的汉字,也能把你骗得团团转。陈建州的微博名称为“黑人建州”,而他的高仿号名称直接为“黑入建州”;林更新的微博名称为“林更新”,他的高仿号则为“林更斩”。所以,是“人”还是“入”、是“新”还是“斩”,你分清楚了吗?
这些年,因为高仿号,闹出了不少乌龙。Ella,陈坤,冯小刚等不少名人也和王一博一样回复过高仿号,宋祖儿ins高仿号的粉丝数甚至超过了本尊。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2018年林依晨表示自己开通了个人社交账号,众多粉丝才发现,活跃了6年多的的“官方账号”竟然也是高仿!
高仿号的危害及维权对策
如今,流量就是商机。据调查,一条一万赞的评论可以带来几百万的粉丝,而粉丝超过10万的微博号发布一条广告就可以获得上千元以上的收入。高仿号就是通过刷赞吸粉,再接广告植入或者推广,推销出售产品,完成引流和流量的变现。久而久之,微博上已经形成了高仿号的黑色产业链。
实际上,高仿号不仅欺骗粉丝,于知名人物而言也是不堪其扰。周杰伦、孟美岐、尼格买提都曾亲自发声“打假”。岳云鹏还在微博上怒斥:“请高仿号离开,请骗赞离开。”那么,面对“肆意妄为”的高仿号,除了公开发声,明星就真的束手无策了吗?其实不是,明星还可以通过肖像权、姓名权方向的维权,抑或是通过分析其是否满足不正当竞争来寻求法律的帮助。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使用公民的肖像。高仿号若是未经同意,使用明星照片从事宣传经营活动,就极可能侵犯明星的肖像权,承担肖像权的侵权责任。《民法典》一千零一十四条、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了公民姓名权不容盗用冒用,且规定有一定知名度的艺名网名的保护等同姓名权。高仿号利用读音、字形相似,或者直接以明星名义参与民事活动的行为,也存在侵犯明星姓名权的可能。
除了上述两种,明星还可以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来打击高仿号。《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对混淆行为进行了规定,拿姚明与大鲨鱼体育用品案来说吧,二审法院针对明星是否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竞争主体展开了说明。法院认为明星形象的经济利益即产生于商业价值的引导性消费与明星形象的交换之中。此时其个人的形象及影响力就是商品,明星就可以作为广告市场的商品经营者成为适格主体。因此,按照此逻辑可以认为,如果高仿号使用与明星本人账号和肖像相似甚至相同元素经营自己的社交账号,并且还在自己的 社交账号上发布相关商品信息,就有可能导致消费者和网友误以为明星与该商品存在代言关系等特殊联系,从而引导消费者购买,这种情况就可能落入《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范围内。
然而,仅通过搭明星流量的便车进行产品宣传营利的行为,还不是最严重的。如果通过高仿号进行诈骗,给公众造成财产损失,就可能触犯《刑法》,受到法律的制裁。
明星高仿号泛滥,从法律上存在打击的途径,但如何定位,找到账号背后的主体存在难度和成本。解决高仿号问题,一方面,需要明星个人树立维权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主动抵制高仿号。另一方面,事后补救往往不如事前预防,社交账号平台作为第三方,应当逐步建立对仿冒账号的监管和处理机制,防患于未然,杜绝“山寨”账号。最后,网友上网冲浪还得提高警惕,擦亮眼睛。相信在法律、明星、账号平台以及社会舆论的多重夹击下,能够还网络一片“净土”。
我真的只想自己好好在微博快乐冲浪和发疯。如果平时的朋友说要看我的微博我会立刻“达咩达咩”一整个说 “漏!”我删了微博啥也没有的状态。但要是我的微博亲友说要加我的QQ我会巨快乐,因为咱的QQ发疯和微博是两种样子。咱就是说,别管,我就是不同的地方发不同的疯啦[二哈]别问为啥不是微信,我的微信啥也没有,就是聊天表情包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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