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精神,为贯彻落实最新疫情防控措施,经专家研判,海口市龙华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12日12时起,将海乐花园小区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调整后龙华区无高风险区,转为常态化防控。
#警情通报#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周村两人被立案侦查】11月11日,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发布关于对李某、于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的情况通报。
关于对李某、于某某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的情况通报
2022年11月10日,周村公安分局依法对李某(男,50岁,周村区人)、于某某(女,54岁,周村区人)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工作中发现,青年路街道居民李某、于某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在明知其儿子一家从境外回国需居家隔离的情况下,仍到其家中探视,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风险,致我区多人被隔离观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二人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我局立案侦查。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共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对不遵守居家隔离管理规定,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
2022年11月11日
#淄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关于对李某、于某某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的情况通报
2022年11月10日,周村公安分局依法对李某(男,50岁,周村区人)、于某某(女,54岁,周村区人)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工作中发现,青年路街道居民李某、于某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在明知其儿子一家从境外回国需居家隔离的情况下,仍到其家中探视,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风险,致我区多人被隔离观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二人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我局立案侦查。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共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对不遵守居家隔离管理规定,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
2022年11月11日
#淄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关于鸠江区1名省外来芜风险人员核酸检测阳性情况的通报】详情点击:https://t.cn/A6odV98z
关于鸠江区1名省外来芜风险人员核酸检测阳性情况的通报
11月11日,我区在隔离管控的省外来芜风险人员核酸筛查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经疾控中心复核阳性,该人员陈某某已转定点医院隔离医学管理。
接报后,我区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全面开展流调排查、采样检测、隔离管控、场所消杀等防疫措施。
经流调显示,该人员11月9日以来活动轨迹如下:
11月9日12:11陈某某与其朋友李某某从兰州西站乘坐G1876次列车4车厢来芜。11月9日21:57到达芜湖火车站,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陈某某11月10日在隔离点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在上述时间段、地点与该名人员活动轨迹有重合的居民,请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配合落实相应防疫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鸠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2日
关于鸠江区1名省外来芜风险人员核酸检测阳性情况的通报
11月11日,我区在隔离管控的省外来芜风险人员核酸筛查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经疾控中心复核阳性,该人员陈某某已转定点医院隔离医学管理。
接报后,我区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全面开展流调排查、采样检测、隔离管控、场所消杀等防疫措施。
经流调显示,该人员11月9日以来活动轨迹如下:
11月9日12:11陈某某与其朋友李某某从兰州西站乘坐G1876次列车4车厢来芜。11月9日21:57到达芜湖火车站,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陈某某11月10日在隔离点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在上述时间段、地点与该名人员活动轨迹有重合的居民,请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配合落实相应防疫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鸠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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