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一名女子在网上买了水杯,收货后,她就用来装水了,不料,水喝到一半,她就发现不对劲,把水倒出来一看,竟然是绿色的。女子吓得赶紧停止饮用,她立马重新洗了一遍,又倒了些开水,结果水一进杯子还是变绿了,这一幕把她吓得不轻。
梅女士买的是一款保温杯,具体牌子不详!但她表示,这个保温杯有问题,当时她收到货后,也没仔细检查,简单地清洗过后,就拿来装开水了!
谁也不想到保温杯有问题,梅女士往杯子里装了温开水,随后就拿来饮用。喝水时,自己也没有仔细看杯子里的情况,就直接喝下去了。但是,过了一会儿,她再次喝水时,才发现水是绿色的。
难道是杯子没洗干净?梅女士心里一沉,赶紧倒掉绿色的水,又重新洗了一遍,然后再倒入开水观察,果然,水刚倒进去的时候还是透明色的,结果她拿起杯子一摇,水立马变浑浊了,颜色是水绿水绿的。
梅女士已经喝了一部分水,担心自己健康出问题,她立马找到商家反映了问题。但是,客服人员表示:
“以前重来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很多,需要寄送核验后才能确定原因!”
双方协商2天,商家表示寄过去核验,可以赔付1000元。但梅女士也担心一个问题:保温杯寄过去了谁监督呢?万一商家收到后毁灭了证据,那自己的证据不就缺失了吗?
客服人员表示:“质保的话,都是按照官方要求来售后的,如果确实是我们的问题,那么肯定会给客户处理退款的,但是,前提还是得先寄过去核验。”
双方互相质疑,梅女士最终没有把保温杯寄过去!她表示,自己对商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后续会抽空找当地检测机构进行第三方的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再考虑是否维权!
随后,梅女士把自己的网购经历发到了网上,大家也是议论纷纷!
有一位网友表示,保温杯的质量也是参差不齐的,现在保温杯内胆都是不锈钢做的,但是有的不锈钢质量伪劣,有可能氧化铁含量过高,与水反应就变绿了。
也有网友表示,自己也碰到过类似的情形,在超市买的304水杯,用了一段时间,居然还生锈了!
甚至还有网友担心,这个不是退款的事情,这种绿色的水是否影响健康?要追究伪劣产品的责任。
说实话,保温杯几乎是家家必备的生活用品,但是,像这种情况的确实是第一次见!但是,既然问题出现了,那么就要引起重视,毕竟这些商品都是批量生产,数量可能不少!
保温杯遇水变绿,主要有2种可能。一是材质伪劣,导致不锈钢内胆中的化学元素与水发生了反应,因此会呈现水绿色。二是杯子喷了保护膜类的制剂,梅女士没洗干净,所以有水绿色!
从梅女士的描述来看,基本上排除了第二种可能,因为她后续也清洗了多次,但是水还是会变绿!如果真是材质的问题,那么就需要鉴定了!梅女士也可以把问题反映给相关部门。
按照《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保温杯如果是质量问题,还造成了梅女士健康方面的损害,那么她可以要求商家赔偿。
其次,梅女士担心寄过去证据丢失是正常的,因为这是她唯一的证据。
那么,这个保温杯到底是不是质量上的问题呢?这个绿色的水又是什么成分?
这个视频发到网上后,品牌方生产部的工作人员也解释:
“我们的杯子是高压电解的,电解的时候有电解水,电解水属于偏绿色的液体,它会流到焊接缝里,也就是漏到真空层里面去,电解水进去后,没有清理干净,长时间在里面就变成粉末状态了,所以后续倒水,就把它溶解出来了。”
创始人表示:“这是我们生产流程中的品质出现了问题,我们经过了3次检验,但是生产检验的时候没发现问题,这一块确实是我们的疏忽!非常抱歉,对梅女士表示歉意!以后肯定会更注重品质细节!”
对此,品牌方也表示,凡是出现杯身烫手的情况,都可以联系客服退货处理。仓库也会连夜筛查现有产品!不让类似情况再发生!
工作人员的解释倒是说得通,毕竟电解水确实偏绿色。但是,即便是检验上的问题,也属于生产问题,而且电解水也有毒,如果梅女士因此受到了损害,那么商家依然要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暂不清楚是个例问题,还是批次产品的问题,不过,既然品牌方出来表态,那么后续的问题就好解决了,买到同样产品的消费者,可以和商家沟通解决!
也提醒大家:市面上的保温杯种类太多,价格也是天差地别!目前,带有304或者316钢印的保温杯都可以,购买时要注意标识,以免买到伪劣产品!
梅女士买的是一款保温杯,具体牌子不详!但她表示,这个保温杯有问题,当时她收到货后,也没仔细检查,简单地清洗过后,就拿来装开水了!
谁也不想到保温杯有问题,梅女士往杯子里装了温开水,随后就拿来饮用。喝水时,自己也没有仔细看杯子里的情况,就直接喝下去了。但是,过了一会儿,她再次喝水时,才发现水是绿色的。
难道是杯子没洗干净?梅女士心里一沉,赶紧倒掉绿色的水,又重新洗了一遍,然后再倒入开水观察,果然,水刚倒进去的时候还是透明色的,结果她拿起杯子一摇,水立马变浑浊了,颜色是水绿水绿的。
梅女士已经喝了一部分水,担心自己健康出问题,她立马找到商家反映了问题。但是,客服人员表示:
“以前重来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很多,需要寄送核验后才能确定原因!”
双方协商2天,商家表示寄过去核验,可以赔付1000元。但梅女士也担心一个问题:保温杯寄过去了谁监督呢?万一商家收到后毁灭了证据,那自己的证据不就缺失了吗?
客服人员表示:“质保的话,都是按照官方要求来售后的,如果确实是我们的问题,那么肯定会给客户处理退款的,但是,前提还是得先寄过去核验。”
双方互相质疑,梅女士最终没有把保温杯寄过去!她表示,自己对商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后续会抽空找当地检测机构进行第三方的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再考虑是否维权!
随后,梅女士把自己的网购经历发到了网上,大家也是议论纷纷!
有一位网友表示,保温杯的质量也是参差不齐的,现在保温杯内胆都是不锈钢做的,但是有的不锈钢质量伪劣,有可能氧化铁含量过高,与水反应就变绿了。
也有网友表示,自己也碰到过类似的情形,在超市买的304水杯,用了一段时间,居然还生锈了!
甚至还有网友担心,这个不是退款的事情,这种绿色的水是否影响健康?要追究伪劣产品的责任。
说实话,保温杯几乎是家家必备的生活用品,但是,像这种情况的确实是第一次见!但是,既然问题出现了,那么就要引起重视,毕竟这些商品都是批量生产,数量可能不少!
保温杯遇水变绿,主要有2种可能。一是材质伪劣,导致不锈钢内胆中的化学元素与水发生了反应,因此会呈现水绿色。二是杯子喷了保护膜类的制剂,梅女士没洗干净,所以有水绿色!
从梅女士的描述来看,基本上排除了第二种可能,因为她后续也清洗了多次,但是水还是会变绿!如果真是材质的问题,那么就需要鉴定了!梅女士也可以把问题反映给相关部门。
按照《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保温杯如果是质量问题,还造成了梅女士健康方面的损害,那么她可以要求商家赔偿。
其次,梅女士担心寄过去证据丢失是正常的,因为这是她唯一的证据。
那么,这个保温杯到底是不是质量上的问题呢?这个绿色的水又是什么成分?
这个视频发到网上后,品牌方生产部的工作人员也解释:
“我们的杯子是高压电解的,电解的时候有电解水,电解水属于偏绿色的液体,它会流到焊接缝里,也就是漏到真空层里面去,电解水进去后,没有清理干净,长时间在里面就变成粉末状态了,所以后续倒水,就把它溶解出来了。”
创始人表示:“这是我们生产流程中的品质出现了问题,我们经过了3次检验,但是生产检验的时候没发现问题,这一块确实是我们的疏忽!非常抱歉,对梅女士表示歉意!以后肯定会更注重品质细节!”
对此,品牌方也表示,凡是出现杯身烫手的情况,都可以联系客服退货处理。仓库也会连夜筛查现有产品!不让类似情况再发生!
工作人员的解释倒是说得通,毕竟电解水确实偏绿色。但是,即便是检验上的问题,也属于生产问题,而且电解水也有毒,如果梅女士因此受到了损害,那么商家依然要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暂不清楚是个例问题,还是批次产品的问题,不过,既然品牌方出来表态,那么后续的问题就好解决了,买到同样产品的消费者,可以和商家沟通解决!
也提醒大家:市面上的保温杯种类太多,价格也是天差地别!目前,带有304或者316钢印的保温杯都可以,购买时要注意标识,以免买到伪劣产品!
【#别让母婴室成哺乳期女性的隐私漏洞#】在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不仅是对妇女儿童的尊重和关爱,也是人性化公共服务理念的彰显。用心落实更加具体的保护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在法律层面保障母婴室使用者的隐私权和人身安全,才能让有需求的妈妈更加安全、放心地进行哺乳。(李华锡)https://t.cn/A6oBX1lY
【银保监会:#更好发挥保险保障基金防范化解风险作用#】记者10日从银保监会获悉,为更好发挥保险保障基金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的作用,维护保单持有人合法权益,近日,银保监会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修订并发布《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具体来看,办法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
一是修改了保险保障基金筹集条款。将现行的保险保障基金固定费率制调整为风险导向费率制,明确保险保障基金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费率的确定和调整由银保监会提出方案,商有关部门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二是明确保险保障基金相关财务要求。要求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和保险保障基金各自作为独立会计主体进行核算,严格分离;延续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对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基金分账管理、分别使用等规定;进一步允许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保障基金之间可相互拆借。
三是优化保险保障基金的使用管理。赋予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参与风险处置方案和使用办法的拟定”的权利;新增“保险公司在获得保险保障基金支持期限内,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视情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限制向股东分红等必要监管措施”的表述。
四是完善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规定。界定保单利益的范围;明确短期健康保险、短期意外伤害保险适用于财产保险同样的救助规定;明确自保公司经营的保险业务不属于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范围,不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五是加强保险保障基金相关监督管理。明确保险公司被处置并使用保险保障基金时,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负有报告、说明、配合有关工作等应尽义务。(新华社)
具体来看,办法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
一是修改了保险保障基金筹集条款。将现行的保险保障基金固定费率制调整为风险导向费率制,明确保险保障基金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费率的确定和调整由银保监会提出方案,商有关部门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二是明确保险保障基金相关财务要求。要求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和保险保障基金各自作为独立会计主体进行核算,严格分离;延续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对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基金分账管理、分别使用等规定;进一步允许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保障基金之间可相互拆借。
三是优化保险保障基金的使用管理。赋予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参与风险处置方案和使用办法的拟定”的权利;新增“保险公司在获得保险保障基金支持期限内,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视情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限制向股东分红等必要监管措施”的表述。
四是完善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规定。界定保单利益的范围;明确短期健康保险、短期意外伤害保险适用于财产保险同样的救助规定;明确自保公司经营的保险业务不属于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范围,不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五是加强保险保障基金相关监督管理。明确保险公司被处置并使用保险保障基金时,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负有报告、说明、配合有关工作等应尽义务。(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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