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扩展BNO入籍权!港人想变英国公民?英国网友:别来!】「香港国安法」6月30日生效后,英国政府又坐不住了,决心就香港「BNO护照问题」炒作到底。
当地时间7月1日,英国下议院召开会议,期间就「香港区国安法」刊宪生效一事大放厥词。英国首相约翰逊在会上表示,将向300万有资格申请BNO(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的香港人提供入籍途径。
实际上,英国这个所谓的BNO签证权利,对于那些持有BNO的乱港废青来说,真的是看上去很美。
BNO身份是英国与中国签署《中英联合声明》确认移交香港主权后,透过《1985年香港法案》制定的一种英国「国籍」。
只有在1997年主权移交前通过出生或登记而与香港有联系的人方可取得BNO身份,而有关登记已经在主权移交后永久结束。英国驻香港总领事馆表示,目前共有约30万人拥有BNO护照。
还记得今年3月,一群「黄丝」港人不顾疫情,执意赴秘鲁旅游,甚至在当地展示「港独」标语,但滞留秘鲁无法回家后,他们又向中国驻秘鲁大使馆求助。
有滞留秘鲁的港人表示,秘鲁发出通知,持中国护照可以出境,自己承担机票钱。若是拿BNO护照,需要有英国大使馆的同意才能走,但现在英国大使馆不管,有8个人属于这种情况。网友当时就称,「让他们摇英国国旗,现在要死了吧。」(全文详见:香港商报微信公众号)
https://t.cn/A6yZ4I7H
当地时间7月1日,英国下议院召开会议,期间就「香港区国安法」刊宪生效一事大放厥词。英国首相约翰逊在会上表示,将向300万有资格申请BNO(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的香港人提供入籍途径。
实际上,英国这个所谓的BNO签证权利,对于那些持有BNO的乱港废青来说,真的是看上去很美。
BNO身份是英国与中国签署《中英联合声明》确认移交香港主权后,透过《1985年香港法案》制定的一种英国「国籍」。
只有在1997年主权移交前通过出生或登记而与香港有联系的人方可取得BNO身份,而有关登记已经在主权移交后永久结束。英国驻香港总领事馆表示,目前共有约30万人拥有BNO护照。
还记得今年3月,一群「黄丝」港人不顾疫情,执意赴秘鲁旅游,甚至在当地展示「港独」标语,但滞留秘鲁无法回家后,他们又向中国驻秘鲁大使馆求助。
有滞留秘鲁的港人表示,秘鲁发出通知,持中国护照可以出境,自己承担机票钱。若是拿BNO护照,需要有英国大使馆的同意才能走,但现在英国大使馆不管,有8个人属于这种情况。网友当时就称,「让他们摇英国国旗,现在要死了吧。」(全文详见:香港商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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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若反制 持BNO港人或失中国籍
“港区国安法”触发激烈中英角力,英国首相约翰逊及外相蓝韬文多次表明要扩大持BNO香港人的权利,方便他们赴英工作、最终获得居留权机会。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表示,倘英方执意单方面改变有关做法,不仅违背自身立场和承诺,也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中方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
消息人士透露,如果英政府最终决定BNO护照持有人是英国公民,不排除北京会对此作出反制——包括宣布接受英国政府安排的港人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和香港居留权,投票权亦可能被取消。
BNO全称“英国国民(海外)护照 BritishNational (Overseas) Passport”,是英国与中国签署《中英联合声明》确认移交香港主权后,通过《1985年香港法案》制定的一种英国“身分”。
只有在1997年主权移交前,通过出生或登记而与香港有联系的人方可取得BNO身分,而有关登记已经在主权移交后永久结束。
英国驻香港总领事馆表示,目前共有约35万人拥有BNO护照,但估计实际有260万人有资格拥有这种护照,但他们无法将这一身分转移给子女。
BNO实际是是一种旅行证件,目前可入境英国停留6个月,持有人不能使用包括政府福利金在内的英国公共资金。
英国首相约翰逊所指“修改移民政策”,涉两个改变:一是延长BNO持有人的逗留期限,由原本的6个月增至12个月;二是容许相关人士工作,好为日后申请居留权铺路。
有观察人士指出,逗留期限延长至一年,有助于英国消费。这样的盘算,对持此护照的香港人是“廉价诱惑”,对中国和港府是政治伎俩,对英国则是名利双收。申请BNO一本要上千港币,如果31万人申请就是4亿;去英国12个月平均每月消费20万港币……英国政府一点损失都没有,反而解决了因脱欧导致的资金流出问题。
不过这样的盘算未必能如愿。一方面,要让持有BNO护照的香港人拥有居英权,英国国内需要复杂博弈。
所以,英国首相和外相只是发出了看上去很好的诱惑,并未给出具体执行的路径。
“港区国安法”触发激烈中英角力,英国首相约翰逊及外相蓝韬文多次表明要扩大持BNO香港人的权利,方便他们赴英工作、最终获得居留权机会。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表示,倘英方执意单方面改变有关做法,不仅违背自身立场和承诺,也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中方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
消息人士透露,如果英政府最终决定BNO护照持有人是英国公民,不排除北京会对此作出反制——包括宣布接受英国政府安排的港人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和香港居留权,投票权亦可能被取消。
BNO全称“英国国民(海外)护照 BritishNational (Overseas) Passport”,是英国与中国签署《中英联合声明》确认移交香港主权后,通过《1985年香港法案》制定的一种英国“身分”。
只有在1997年主权移交前,通过出生或登记而与香港有联系的人方可取得BNO身分,而有关登记已经在主权移交后永久结束。
英国驻香港总领事馆表示,目前共有约35万人拥有BNO护照,但估计实际有260万人有资格拥有这种护照,但他们无法将这一身分转移给子女。
BNO实际是是一种旅行证件,目前可入境英国停留6个月,持有人不能使用包括政府福利金在内的英国公共资金。
英国首相约翰逊所指“修改移民政策”,涉两个改变:一是延长BNO持有人的逗留期限,由原本的6个月增至12个月;二是容许相关人士工作,好为日后申请居留权铺路。
有观察人士指出,逗留期限延长至一年,有助于英国消费。这样的盘算,对持此护照的香港人是“廉价诱惑”,对中国和港府是政治伎俩,对英国则是名利双收。申请BNO一本要上千港币,如果31万人申请就是4亿;去英国12个月平均每月消费20万港币……英国政府一点损失都没有,反而解决了因脱欧导致的资金流出问题。
不过这样的盘算未必能如愿。一方面,要让持有BNO护照的香港人拥有居英权,英国国内需要复杂博弈。
所以,英国首相和外相只是发出了看上去很好的诱惑,并未给出具体执行的路径。
【欧洲历史上的今天】1953年1月11日,英国外交官璧约翰去世,终年69岁。璧约翰爵士,又作白利安,英国外交官和“中国通”,1930年至1937年担任英国驻上海总领事。来自外交家庭的璧约翰拥有英格兰和爱尔兰血统,1883年生于大清盛京将军辖区牛庄。他的父亲布廉恩长年任职于大清海关总税务司署、叔父璧利南于1899年至1901年间同样曾任英国驻沪总领事,另外二弟和四弟也是外交官出身。璧约翰1903年加入外交部,在暹罗任职两年后于1905年转调中国,曾先后于天津、福州、北平、南京和上海等地任职。此外,他于1913年从英国中殿律师学院取得执业大律师资格,以及在1917年至1918年间随华工兵团前赴欧洲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1926年至1929年,璧约翰署任英国驻广州总领事,任内参与缓解1925年爆发的省港大罢工,并积极改善中英和中港的双边关系,当中包括促成香港总督金文泰爵士在1928年3月官式访问广州。1930年至1937年在任英国驻沪总领事任内,他采取对华亲善的立场,更在1932年一二八事变期间参与调停工作,使他在同年获英廷册封为爵士。然而由于时局日益不稳,璧约翰在任后期屡有在沪英人受日方袭击的事件,他于1937年3月卸任离沪后不久,日本就于1937年7月策动芦沟桥事变,标志着第二次中日战争的全面展开。璧约翰返回英国后担任外交部中国事务顾问,就对华事务向当局发表权威意见。#近距离看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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