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爆料#【晋城一老板被绑架!详情公开![吃惊]】被不起诉人杜某某,男,1988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08831988********,汉族,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山西**能源有限公司工作,户籍所在地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镇**街**号,现住河南省焦作市**区**小区。因涉嫌绑架罪,于2019年12月4日被高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1月9日,我院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日,高平市公安局对其取保候审。
本案由高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杜某某涉嫌绑架罪(预备),于2020年6月2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11月中旬,王某某(拟提起公诉)因在网上赌博输钱,产生了绑架他人的想法,并将同村开洗煤厂的老板李某某作为绑架目标。因其认为仅凭其个人的身高和力量控制不了被害人李某某,遂在网上寻找同案犯。后其在网上找到了被不起诉人杜某某,将绑架李某某的想法告诉杜某某,杜某某表示同意。王某某与被不起诉人杜某某开始在网上商量绑架李某某的工具、路线、赎金等,并约定了见面的时间与地点。
2019年11月25日,王某某与被不起人杜某某各自驾驶车辆到事先约定的高平市高速路口见面。见面后二人在王某某的车上共同商量了绑架的相关事宜,后二人离开。之后,二人又在网上继续商量购买作案工具,王某某让杜某某在网上购买头套,杜某某答应并在网上搜索后将相关头套面具图片发给王某某。2019年12月4日,王某某与被不起诉人杜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杜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其为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较小,且认罪认罚,有悔改表现,根据《中华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杜某某不起诉。
高平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4日https://t.cn/R2WxSKZ
本案由高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杜某某涉嫌绑架罪(预备),于2020年6月2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11月中旬,王某某(拟提起公诉)因在网上赌博输钱,产生了绑架他人的想法,并将同村开洗煤厂的老板李某某作为绑架目标。因其认为仅凭其个人的身高和力量控制不了被害人李某某,遂在网上寻找同案犯。后其在网上找到了被不起诉人杜某某,将绑架李某某的想法告诉杜某某,杜某某表示同意。王某某与被不起诉人杜某某开始在网上商量绑架李某某的工具、路线、赎金等,并约定了见面的时间与地点。
2019年11月25日,王某某与被不起人杜某某各自驾驶车辆到事先约定的高平市高速路口见面。见面后二人在王某某的车上共同商量了绑架的相关事宜,后二人离开。之后,二人又在网上继续商量购买作案工具,王某某让杜某某在网上购买头套,杜某某答应并在网上搜索后将相关头套面具图片发给王某某。2019年12月4日,王某某与被不起诉人杜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杜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其为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较小,且认罪认罚,有悔改表现,根据《中华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杜某某不起诉。
高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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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示范区党工委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制定印发《防范和抵御宗教进校园的工作方案》,开展“未成年人拒绝封建迷信宗教活动主题班会”活动,从思想上引导学生不进教堂、不参加宗教活动。
——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针对未成年人进入教堂事件,给予古城街道党工委全区通报批评,给予古城街道分管负责人张某某诫勉谈话、古城村支部书记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古城街道宗教工作助理员夏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同时,撤销古城教会管理组成员职位,重新推选新的管理组成员。
https://t.cn/A6Uti1KR
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制定印发《防范和抵御宗教进校园的工作方案》,开展“未成年人拒绝封建迷信宗教活动主题班会”活动,从思想上引导学生不进教堂、不参加宗教活动。
——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针对未成年人进入教堂事件,给予古城街道党工委全区通报批评,给予古城街道分管负责人张某某诫勉谈话、古城村支部书记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古城街道宗教工作助理员夏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同时,撤销古城教会管理组成员职位,重新推选新的管理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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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大喜讯# 【我校辅导员获评第七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话筒]】近日,由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第七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十二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结果揭晓,我校历史文化学院辅导员原方获得“第七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详情戳下图https://t.cn/A6U4EW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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