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是王源22岁的生日,生日这天当然少不了圈内好友们的祝福。这不,TFBOYS的另外两位易烊千玺和王俊凯都不约而同地在个人的社交媒体平台上线发文为他庆生。
这已经是易烊千玺和王俊凯连续九年为王源庆生,而且此次二人的发文时间点都卡得很准,他们俩都在零点时分准时为好兄弟王源送上了自己的生日祝福。
王俊凯:“兄弟生日快乐,22岁的每一天都开开心心,越来越好,一起期待《客厅狂欢》!”
易烊千玺祝愿:“源哥,生日快乐,和《客厅狂欢》一起步入更加美好的22岁。
不仅在时间点的选择上花了心思,在零点第一时间送祝福,就连生日祝福里,王俊凯和易烊千玺同时都还不忘为他的新作打call,他们都提到了王源的新专辑《客厅狂欢》。
就连P图都是让人熟悉的亲切感,王俊凯和易烊千玺都在王源最新的宣传照上P上了生日蛋糕,一看就是精心准备过的。
看到如此默契和有心的庆生方式,连粉丝都忍不住慨叹易烊千玺、王俊凯和王源三人“一起长大的友谊”真的是情比金坚,仅仅是一句简单的祝福也都承载了满满的感动和回忆,让人泪目。
自从三个人成立组合以来,他们每年的生日都会互相祝福,即便是在外地拍戏,也要在第一时间隔空送上自己的问候。可以说这么多年了,三小只的情谊从未变过。
不过如今,曾经的三小只都已经长大了,在不同的领域开花结果,无论是演艺事业,还是音乐事业各自都发展得很好,都很优秀!只不过,对于粉丝而言,很久没有看到他们的合体舞台,不知道何时才能再看到他们三人合体在舞台上演出呢?
这已经是易烊千玺和王俊凯连续九年为王源庆生,而且此次二人的发文时间点都卡得很准,他们俩都在零点时分准时为好兄弟王源送上了自己的生日祝福。
王俊凯:“兄弟生日快乐,22岁的每一天都开开心心,越来越好,一起期待《客厅狂欢》!”
易烊千玺祝愿:“源哥,生日快乐,和《客厅狂欢》一起步入更加美好的22岁。
不仅在时间点的选择上花了心思,在零点第一时间送祝福,就连生日祝福里,王俊凯和易烊千玺同时都还不忘为他的新作打call,他们都提到了王源的新专辑《客厅狂欢》。
就连P图都是让人熟悉的亲切感,王俊凯和易烊千玺都在王源最新的宣传照上P上了生日蛋糕,一看就是精心准备过的。
看到如此默契和有心的庆生方式,连粉丝都忍不住慨叹易烊千玺、王俊凯和王源三人“一起长大的友谊”真的是情比金坚,仅仅是一句简单的祝福也都承载了满满的感动和回忆,让人泪目。
自从三个人成立组合以来,他们每年的生日都会互相祝福,即便是在外地拍戏,也要在第一时间隔空送上自己的问候。可以说这么多年了,三小只的情谊从未变过。
不过如今,曾经的三小只都已经长大了,在不同的领域开花结果,无论是演艺事业,还是音乐事业各自都发展得很好,都很优秀!只不过,对于粉丝而言,很久没有看到他们的合体舞台,不知道何时才能再看到他们三人合体在舞台上演出呢?
“我把钱存进银行赚利息,这怎么就违法了呢?”湖南岳阳,老王为了赚取高额贴息号召7位亲戚集资1210万存入银行,结果三个月后却发现余额仅剩10万元。
经查,老王的钱是被银行负责人王某擅自挪用了大,但由于其已经无力偿还,老王便要求银行承担责任。
老王是个生意人,因工作性质需要,他经常跟银行打交道。一来二往,就跟银行信贷经理张某相熟。
一次偶然的机会,张某告诉老王有个急需周转资金的大客户想要办理贷款,只要老王能把钱存进银行,他就能保证以银行的名义放贷给对方。
当然,这不是义务劳动,除了可以获得银行正常利息外,还能获得额外贴息。只需要短存三个月,就能获得66万元贴息。
对此,老王心动不已,毕竟是把钱存进银行的,应该不会有什么风险。而当得知要存入1210万元后,老万却表示很无奈,因为他没有这么多钱。
但经不住高额回报的诱惑,老王就拿出了自己的全部身价,另外又从7位亲友那里获取了集资,凑够1210万后,就按照张某的说法,把钱存入了银行。
手续办完后,银行方面为老王开具了一个为期三个月的存款单。可谁曾想,张某却在此期间,擅自将老王的存款取出,给了一家公司使用,并从主获利100多万。
而当三个月后,老王到银行取款时,却被告知余额仅剩10万元。经查询,原来他的钱是被张某伪造假手续给转走了。
得知这一消息后,老王就报了警,张某则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老王的存款,张某已然无力偿还了。
无奈之下,老王只好再次找到银行讨要说法,可对方却认为是老王跟张某是合谋赚取高息,并试图转嫁风险,遂不愿承担责任。
协商未果后,老王一纸诉状把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承担支付1210万元的本金及三个月的利息。
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作为原告的老王负有举证责任,他提交了以下上诉理由:
一、自己有银行出具的合法存款单,且这笔钱本人从未办理过取款手续,银行就必须如数兑付。
二、即便钱是被张某取走了,但张某是银行的公职人员,他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储户的资金,银行负有管理不善之责。
三、自己把钱存入银行,是出于对银行的信任,银行负有保障储户资金安全的义务。现资金出了问题,银行就必须承担责任。
《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第三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据此,老王认为银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遂主张法院判决银行如数支付自己的本息。
而对于老王的说法,银行方面却给出了不同的意见,并提出了自己的抗诉理由:
1、老王之所以在银行存钱,完全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这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出了问题应自行承担。
2、老王事先已经跟张某和涉事公司达成借款一致,他们是故意合谋将风险转嫁给银行。不过,此说法只是怀疑,银行方面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
3、老王的钱是被张某伪造手续转走的,既然他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 ,就应到承担附带的民事赔偿责任。
而这对双方各自不同观点和说法,法院审理后认为:即便老王无法证明银行方或张某存在高息揽存的欺诈行为,但基于存款事实及记录,银行与储户之间也存在储蓄合同关系,银行方应尽谨慎管理义务。
但考虑到老王为在短期内获得高利息,轻信张某所言办理存款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另外,根据银保监会和央行等部门联合下文,贴息存款icon是属于违规行为。
所谓的贴息存款是指: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除获得银行支付的存款利息外,根据存款金额、时限的不同,存款人另外获得一定比例利息的存款业务。
超出银行支付的存款利息外的部分利息即为“贴息”,存款人在资金存入后即可获得该笔“贴息”。“贴息存款”业务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阳光贴息存款”、“非阳光贴息存款”两大模式。
2018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应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改进绩效考评体系,加强存款的基础性工作,强化存款日均贡献考评,从根源上约束存款‘冲时点’行为。
根据《通知》中上述规定的精神,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存款的基础性工作”,实质上是对商业银行单纯为“冲时点”,为了“市场份额、排名或同业比较”等“购买”存款的行为进行了否定,对这一行为的实施主体应当囊括“银行”及“银行工作人员”。
不过,根据最高院对于类似案件的审理结果来看,高额利息仅是存款人存款的原因,其与银行之间存款合同的法律关系性质并未改变。
因此,不能仅以此认定存款人在存款合同项下存在过错。鉴于贴息的收取方式类似借贷行为中的“砍头息”,司法实践一般判定贴息冲抵本金。
据此,法院最终判决,扣除老王所得的66万元,银行支付1134万元及其利息。(注:图文无关)
经查,老王的钱是被银行负责人王某擅自挪用了大,但由于其已经无力偿还,老王便要求银行承担责任。
老王是个生意人,因工作性质需要,他经常跟银行打交道。一来二往,就跟银行信贷经理张某相熟。
一次偶然的机会,张某告诉老王有个急需周转资金的大客户想要办理贷款,只要老王能把钱存进银行,他就能保证以银行的名义放贷给对方。
当然,这不是义务劳动,除了可以获得银行正常利息外,还能获得额外贴息。只需要短存三个月,就能获得66万元贴息。
对此,老王心动不已,毕竟是把钱存进银行的,应该不会有什么风险。而当得知要存入1210万元后,老万却表示很无奈,因为他没有这么多钱。
但经不住高额回报的诱惑,老王就拿出了自己的全部身价,另外又从7位亲友那里获取了集资,凑够1210万后,就按照张某的说法,把钱存入了银行。
手续办完后,银行方面为老王开具了一个为期三个月的存款单。可谁曾想,张某却在此期间,擅自将老王的存款取出,给了一家公司使用,并从主获利100多万。
而当三个月后,老王到银行取款时,却被告知余额仅剩10万元。经查询,原来他的钱是被张某伪造假手续给转走了。
得知这一消息后,老王就报了警,张某则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老王的存款,张某已然无力偿还了。
无奈之下,老王只好再次找到银行讨要说法,可对方却认为是老王跟张某是合谋赚取高息,并试图转嫁风险,遂不愿承担责任。
协商未果后,老王一纸诉状把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承担支付1210万元的本金及三个月的利息。
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作为原告的老王负有举证责任,他提交了以下上诉理由:
一、自己有银行出具的合法存款单,且这笔钱本人从未办理过取款手续,银行就必须如数兑付。
二、即便钱是被张某取走了,但张某是银行的公职人员,他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储户的资金,银行负有管理不善之责。
三、自己把钱存入银行,是出于对银行的信任,银行负有保障储户资金安全的义务。现资金出了问题,银行就必须承担责任。
《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第三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据此,老王认为银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遂主张法院判决银行如数支付自己的本息。
而对于老王的说法,银行方面却给出了不同的意见,并提出了自己的抗诉理由:
1、老王之所以在银行存钱,完全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这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出了问题应自行承担。
2、老王事先已经跟张某和涉事公司达成借款一致,他们是故意合谋将风险转嫁给银行。不过,此说法只是怀疑,银行方面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
3、老王的钱是被张某伪造手续转走的,既然他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 ,就应到承担附带的民事赔偿责任。
而这对双方各自不同观点和说法,法院审理后认为:即便老王无法证明银行方或张某存在高息揽存的欺诈行为,但基于存款事实及记录,银行与储户之间也存在储蓄合同关系,银行方应尽谨慎管理义务。
但考虑到老王为在短期内获得高利息,轻信张某所言办理存款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另外,根据银保监会和央行等部门联合下文,贴息存款icon是属于违规行为。
所谓的贴息存款是指: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除获得银行支付的存款利息外,根据存款金额、时限的不同,存款人另外获得一定比例利息的存款业务。
超出银行支付的存款利息外的部分利息即为“贴息”,存款人在资金存入后即可获得该笔“贴息”。“贴息存款”业务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阳光贴息存款”、“非阳光贴息存款”两大模式。
2018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应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改进绩效考评体系,加强存款的基础性工作,强化存款日均贡献考评,从根源上约束存款‘冲时点’行为。
根据《通知》中上述规定的精神,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存款的基础性工作”,实质上是对商业银行单纯为“冲时点”,为了“市场份额、排名或同业比较”等“购买”存款的行为进行了否定,对这一行为的实施主体应当囊括“银行”及“银行工作人员”。
不过,根据最高院对于类似案件的审理结果来看,高额利息仅是存款人存款的原因,其与银行之间存款合同的法律关系性质并未改变。
因此,不能仅以此认定存款人在存款合同项下存在过错。鉴于贴息的收取方式类似借贷行为中的“砍头息”,司法实践一般判定贴息冲抵本金。
据此,法院最终判决,扣除老王所得的66万元,银行支付1134万元及其利息。(注:图文无关)
话说,巴西队昨天公布的卡塔尔世界杯26人名单里有英超、西甲、意甲和法甲球员,五大联赛中唯独德甲缺席了。这已经是巴西队连续两届世界杯的大名单里没有德甲球员了,但上届好歹还有菲尔米诺、道格拉斯·科斯塔、雷纳托·奥古斯托、杰罗梅尔、法格纳这几位踢过德甲的球员,而这届甚至连一个前德甲球员都没有,因为菲尔米诺、库蒂尼奥、库尼亚也落选了。
其实这完全在预料之中,毕竟如今德甲只剩下5个巴西球员了——勒沃库森边锋保利尼奥(图2)、法兰克福中卫图塔(图3)、沃尔夫斯堡左后卫保罗·奥塔维奥(图4)、奥格斯堡左后卫亚戈(图5)以及波鸿左后卫达尼洛·苏亚雷斯(图6)。保利尼奥是去年奥运会男足金牌得主,但在勒沃库森的发展一直很差,今夏转会失败才滞留下来,分分钟冬窗就要被卖掉了,国家队的边都摸不着。不过除了保利尼奥,4名后卫都是各自俱乐部的主力。亚戈也入选过国奥队,但没有大国脚经历。奥塔维奥最近几轮在狼堡表现非常出色。他们之中,大概也就23岁的图塔有入选国家队的潜力和希望了。
巴西是德甲历史上最大的外援输出国。按照转会市场的统计,德甲的巴西外援累计达到167人(图7)。像埃尔伯、泽·罗伯托、马塞利尼奥、艾尔顿、迭戈、格拉菲特等巴西攻击手一度是德甲的招牌球星(艾尔顿还是历史上首位外籍的“德国足球先生”,格拉菲特也当选过),而像卢西奥、纳尔多、博尔东、胡安等人也是德甲历史上排得上号的优秀中卫。但最近10年,德甲基本可以说是“全盘去巴西化”了,无论是拥有使用巴西外援传统的两强拜仁和勒沃库森,抑或是一些中下游球队,基本都不再从巴西淘宝了,因为成材率实在是太低了,而成名的或者一早就公认潜力巨大的新星又买不起,总之就是性价比太低了,不再适合德甲这个“经济适用型联赛”——当初巴西外援大行其道,不就是因为性价比高吗?
当然,即便是德甲最喜欢用巴西外援的那些年,巴西国家队中的德甲球员其实也只是凤毛麟角,因为大多在德甲打拼的巴西球员都不是国脚(艾尔顿就没入选过国家队),即便像埃尔伯、马塞利尼奥这样的“德甲顶流”,也只是边缘到不能再边缘的国脚,因此不能简单地通过巴西(世界杯)国脚数量来判断德甲对于巴西外援使用的热度,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如今,确实是既没热度,更没国脚。
从1990年世界杯大名单首次有德甲球员以来,巴西队中的德甲球员数量最多的也就2006年的4人——卢西奥、泽·罗伯托(拜仁)、胡安(勒沃库森)和吉尔伯托(柏林赫塔)。恰巧那是德国世界杯,算是给东道主面子?开个玩笑。其他几届,德甲球员一般就一两个,最多3个:1990年是尤尔金霍(拜仁),1994年是尤尔金霍(拜仁)、邓加(斯图加特)和保罗·塞尔吉奥(勒沃库森),1998年是埃默森(勒沃库森),2002年是卢西奥(勒沃库森),2010年是若苏埃和格拉菲特(沃尔夫斯堡),2014年是丹特(拜仁)和路易斯·古斯塔沃(沃尔夫斯堡)。
猜一猜,下一届世界杯时,巴西队会重新有德甲球员吗?
#巴西公布26人世界杯大名单##卡塔尔世界杯##德甲联赛##世界杯#
其实这完全在预料之中,毕竟如今德甲只剩下5个巴西球员了——勒沃库森边锋保利尼奥(图2)、法兰克福中卫图塔(图3)、沃尔夫斯堡左后卫保罗·奥塔维奥(图4)、奥格斯堡左后卫亚戈(图5)以及波鸿左后卫达尼洛·苏亚雷斯(图6)。保利尼奥是去年奥运会男足金牌得主,但在勒沃库森的发展一直很差,今夏转会失败才滞留下来,分分钟冬窗就要被卖掉了,国家队的边都摸不着。不过除了保利尼奥,4名后卫都是各自俱乐部的主力。亚戈也入选过国奥队,但没有大国脚经历。奥塔维奥最近几轮在狼堡表现非常出色。他们之中,大概也就23岁的图塔有入选国家队的潜力和希望了。
巴西是德甲历史上最大的外援输出国。按照转会市场的统计,德甲的巴西外援累计达到167人(图7)。像埃尔伯、泽·罗伯托、马塞利尼奥、艾尔顿、迭戈、格拉菲特等巴西攻击手一度是德甲的招牌球星(艾尔顿还是历史上首位外籍的“德国足球先生”,格拉菲特也当选过),而像卢西奥、纳尔多、博尔东、胡安等人也是德甲历史上排得上号的优秀中卫。但最近10年,德甲基本可以说是“全盘去巴西化”了,无论是拥有使用巴西外援传统的两强拜仁和勒沃库森,抑或是一些中下游球队,基本都不再从巴西淘宝了,因为成材率实在是太低了,而成名的或者一早就公认潜力巨大的新星又买不起,总之就是性价比太低了,不再适合德甲这个“经济适用型联赛”——当初巴西外援大行其道,不就是因为性价比高吗?
当然,即便是德甲最喜欢用巴西外援的那些年,巴西国家队中的德甲球员其实也只是凤毛麟角,因为大多在德甲打拼的巴西球员都不是国脚(艾尔顿就没入选过国家队),即便像埃尔伯、马塞利尼奥这样的“德甲顶流”,也只是边缘到不能再边缘的国脚,因此不能简单地通过巴西(世界杯)国脚数量来判断德甲对于巴西外援使用的热度,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如今,确实是既没热度,更没国脚。
从1990年世界杯大名单首次有德甲球员以来,巴西队中的德甲球员数量最多的也就2006年的4人——卢西奥、泽·罗伯托(拜仁)、胡安(勒沃库森)和吉尔伯托(柏林赫塔)。恰巧那是德国世界杯,算是给东道主面子?开个玩笑。其他几届,德甲球员一般就一两个,最多3个:1990年是尤尔金霍(拜仁),1994年是尤尔金霍(拜仁)、邓加(斯图加特)和保罗·塞尔吉奥(勒沃库森),1998年是埃默森(勒沃库森),2002年是卢西奥(勒沃库森),2010年是若苏埃和格拉菲特(沃尔夫斯堡),2014年是丹特(拜仁)和路易斯·古斯塔沃(沃尔夫斯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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