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司法共识,彰显检法担当 | 塔河县检法两院召开联席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检法工作协作配合,10月31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和塔河县人民法院召开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议。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小虎主持会议,塔河县人民法院相关庭室负责人及本院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检法两院就法律监督的目的、意义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讨,围绕当前民事、行政检察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对民事审判、执行监督及建立常态化的交流协作机制等多项具体工作达成共识。
王小虎检察长指出,一要树立整体性思维,促进法检理念共融。以系统观念、从全局角度看待双方工作,把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作为共同价值追求。检法两院要共同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构建良性共赢的新型法检关系,形成司法合力。二要加强沟通交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相向通行,争取最大公约数,绘出最大同心圆,在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信息互通互享等方面相互支持。开展检法两院深度对话,凝聚共识,消弭分歧,打破职业壁垒,构建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依法履职,深度融合社会治理工作。以检法执法办案为纽带,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强化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保护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推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与会法官表示,一要提高站位,正确认识法律监督的目的和意义。法检两院虽角色不同,但都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检察监督要立足于对民事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错误进行纠正,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二要密切沟通,增强协作实效。基于共同的司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协作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畅通信息交流反馈,推动问题切实解决。三是加强工作合力,提升司法水平。确定常态化召开法检两院联席工作会议的程序和标准,促进司法合力落地生根,提升司法质效;落实工作措施,在服务大局上协同发力,在司法能力上互帮互助,在业务上互学互鉴,共同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此次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增进了理解和交流,凝聚了检法共识。下一步,将持续加强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的互动,以共享检法数据、调阅卷宗、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民事诉讼监督、执行监督工作质效稳步提升,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平安法治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检法工作协作配合,10月31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和塔河县人民法院召开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议。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小虎主持会议,塔河县人民法院相关庭室负责人及本院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检法两院就法律监督的目的、意义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讨,围绕当前民事、行政检察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对民事审判、执行监督及建立常态化的交流协作机制等多项具体工作达成共识。
王小虎检察长指出,一要树立整体性思维,促进法检理念共融。以系统观念、从全局角度看待双方工作,把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作为共同价值追求。检法两院要共同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构建良性共赢的新型法检关系,形成司法合力。二要加强沟通交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相向通行,争取最大公约数,绘出最大同心圆,在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信息互通互享等方面相互支持。开展检法两院深度对话,凝聚共识,消弭分歧,打破职业壁垒,构建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依法履职,深度融合社会治理工作。以检法执法办案为纽带,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强化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保护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推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与会法官表示,一要提高站位,正确认识法律监督的目的和意义。法检两院虽角色不同,但都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检察监督要立足于对民事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错误进行纠正,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二要密切沟通,增强协作实效。基于共同的司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协作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畅通信息交流反馈,推动问题切实解决。三是加强工作合力,提升司法水平。确定常态化召开法检两院联席工作会议的程序和标准,促进司法合力落地生根,提升司法质效;落实工作措施,在服务大局上协同发力,在司法能力上互帮互助,在业务上互学互鉴,共同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此次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增进了理解和交流,凝聚了检法共识。下一步,将持续加强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的互动,以共享检法数据、调阅卷宗、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民事诉讼监督、执行监督工作质效稳步提升,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平安法治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忠诚铸魂、铁纪担当##南检动态# 【“益”心为公,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 “晒出”办案全过程】2022年11月3日,南江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波主持召开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县人大代表、林业部门代表、公益联络员全程参与听证。
嫌疑人何某为谋私利,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南江县某村民的自留山林木共计49株,折合立木蓄积24.321立方米。起诉审查过程中,何某主动承认了犯罪事实,并申请并缴纳了生态修复费用,南江县检察院认为其民事责任已履行完毕,拟作出终结案件处理。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现场展示了相关证据,结合案件事实提出了拟终结案件等处理意见。听证员围绕听证问题进行讨论并发表听证意见,一致认为该案事实、证据清楚,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并表示该院的拟处理意见体现了“益心为公”的公益诉讼办案思路,对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释放司法善意、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
嫌疑人何某为谋私利,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南江县某村民的自留山林木共计49株,折合立木蓄积24.321立方米。起诉审查过程中,何某主动承认了犯罪事实,并申请并缴纳了生态修复费用,南江县检察院认为其民事责任已履行完毕,拟作出终结案件处理。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现场展示了相关证据,结合案件事实提出了拟终结案件等处理意见。听证员围绕听证问题进行讨论并发表听证意见,一致认为该案事实、证据清楚,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并表示该院的拟处理意见体现了“益心为公”的公益诉讼办案思路,对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释放司法善意、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10月31日的时候,和朋友讨论了一下《指导意见》,一直相信初衷和用意是好的,但一切规定,执行的终究是人,如果任由个别别有用心之人公器私用达到个人目的,到么一切规定终将沦为“恶法”。
当然了,如果相关部门认为恶法亦法,依然要遵守和执行,我们也没有办法,但是,据说:
“恶法亦法”论反映了已取得并巩固了政权的资产阶级要求充分运用资产阶级的国家合法镇压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反抗斗争,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政治要求和愿望,它为资产阶级推行司法专横,实行对劳动人民的专政提供了理论依据。
这可不是我说的,是他们的好伙伴,百度说的。
另,现在也太智能了吧,语音转文字,竟然连表情都能带出来。
当然了,如果相关部门认为恶法亦法,依然要遵守和执行,我们也没有办法,但是,据说:
“恶法亦法”论反映了已取得并巩固了政权的资产阶级要求充分运用资产阶级的国家合法镇压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反抗斗争,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政治要求和愿望,它为资产阶级推行司法专横,实行对劳动人民的专政提供了理论依据。
这可不是我说的,是他们的好伙伴,百度说的。
另,现在也太智能了吧,语音转文字,竟然连表情都能带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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