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静和动】
道家哲学,首先是“躁”或者说“动”的哲学。老子说:“反者道之动。”按照这个观点,“动”或者“躁”是绝对的,无条件的;“静”是相对的,有条件的。道家哲学承认事物的运动是永恒的,所以才有“反者道之动”这样高度抽象而精确的命题。事实上,当孔子站在河边感叹“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时候,他实际上也是在坦承物质世界的永恒运动呀!
但是,老子又强调,“致虚极,守静笃”,并且明确指出:“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按照老子的思想,静统帅躁,这是没有问题的。庄子在《缮性》中言:“当时命而大行乎天下,则反一无迹;不当时命而大穷乎天下,则深根宁极而待。”“深根宁极”四字,可谓对“静”最佳诠释。
苏东坡被贬黄州,月夜泛舟赤壁之下,对人生有了新的感悟。他说:“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这个感悟是老子式的。他看到了物质世界变动不居的特性,所以才会在遭遇人生重大变故(“乌台诗案”)的关口,及时调整自己的心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这种调整,个人的感觉,是老子“静为躁君”这一思想的一次成功运用。外在物质生活是变动不居的,有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所谓“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就是外在物质生活的“躁”的集中体现。但是,苏东坡的伟大,是用内心的“静”来制外在的“躁”,强调“静为躁君”,这就是他接下来说的后半句:“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而又何羡乎!”从“躁”的观念看,“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赫拉克利特);从“静”的观念看,河流永远是河流,不会消失。就这个意义言,“静为躁君”,微观物质世界虽然一刻不停地在变动,但宏观物质世界却永恒存在。苏东坡感悟到了这一点,活着的信心也就更足了。所谓“一蓑烟雨任平生”,就是这种坦然自信心态的表现。
“以静制动”因此成为中国文化中一种非常高妙的人生哲学。当老子将“重为轻根”与“静为躁君”并置时,我感觉,在老子的想法里,“静”是重的,“躁”是轻的,所以“静”才能胜“躁”,才能统帅“躁”。中国文化非常注重一个人的“静气”,“每临大事有静气,不信今时无古贤”,是清代三朝帝师翁同龢的一副对联。“静气”就是一种沉稳劲健之气,与一个人的“躁气”也就是虚浮之气不可同日而语。所以说,“静为躁君”,就是要消除人的“躁气”,锤炼人的“静气”。“躁气”就像天上的云,轻飘飘的,没有分量,所以有躁气的人在做人上就没有根蒂,老子因此说:“轻则失根,躁则失君。”“君”是什么?“静气”。人失掉了“君”,做事做人就没有定准,恣意妄为,无逻辑可言,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得到大家的认同?因此老子在第四十五章接着说:“静胜躁,寒胜热,清静为天下正。”
今天的中国社会,因为处于一个大变革时代,一个剧烈的转型期,各种思潮冲突尖锐,表现在人心上,就是“躁”得厉害。“躁”有其好处,那就是古人说的“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最怕的是一潭死水,一个声音。正因为有各种思潮的交流碰撞,才会有真理的火花闪现。所以,当代社会,不怕“躁”,但是需要用“静”来统帅“躁”,遏制“躁”的负面影响。这个“静”,个人以为,不是墨家的“尚同”,而是儒家的“和而不同”。承认每个人生命的独立价值,允许每个人发表自己的想法,无论那想法是成熟的还是不成熟的,而又在法律的框架内和平共享身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彼此和谐相处。这就是“和而不同”,这就是“静”的最高境界。
事实上,当我们读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时,我们就可以感受到魏晋人对个体生命独立性的尊重。王羲之在文中写道:“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悟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你可以选择“静”的人生,我可以选择“躁”,这里面没有高低优劣之分,同样可以获得人生的快乐。魏晋人不愿将人生圈定在一个固定的狭窄的圈子里,他们希望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是不受羁绊的,这种想法是多么好。虽然我们肯定老子的“静为躁君”,肯定人的内心的静气,肯定人心应该有的那份沉稳厚重,但是,在人的外部生活中,我们并不提倡“槁木死灰”。我们希望人的外部生活是活跃的,丰富的,富有变化的。所谓“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应该是我们的一种自觉的追求。我们羡慕西方文化的冒险精神,许多科学上地理上的大发现,都源于这种冒险精神,源于外在生活的“躁”,源于对运动的天然爱好,我们中国人同样可以做到。所以,外在的物质生活无妨“躁”一点,多在外面走走看看,多体验;内在的精神生活无妨“静”一些,少点对名利的贪欲,多点对生命本质和尊严的体悟和尊重。这样一来,既做到“静噪结合”,又做到“静噪有别”“以静制躁”,真正如苏轼所言:“静故了群动,空故纳万境。”以动衬静,那静是何等恢弘而博大?
按照孔子的说法,智者乐水,仁者乐山。智者动,仁者静。智者乐,仁者寿。静噪岂可偏废?乃自制对联一副,以为结束:静噪本一体,唇亡则齿寒。
道家哲学,首先是“躁”或者说“动”的哲学。老子说:“反者道之动。”按照这个观点,“动”或者“躁”是绝对的,无条件的;“静”是相对的,有条件的。道家哲学承认事物的运动是永恒的,所以才有“反者道之动”这样高度抽象而精确的命题。事实上,当孔子站在河边感叹“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时候,他实际上也是在坦承物质世界的永恒运动呀!
但是,老子又强调,“致虚极,守静笃”,并且明确指出:“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按照老子的思想,静统帅躁,这是没有问题的。庄子在《缮性》中言:“当时命而大行乎天下,则反一无迹;不当时命而大穷乎天下,则深根宁极而待。”“深根宁极”四字,可谓对“静”最佳诠释。
苏东坡被贬黄州,月夜泛舟赤壁之下,对人生有了新的感悟。他说:“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这个感悟是老子式的。他看到了物质世界变动不居的特性,所以才会在遭遇人生重大变故(“乌台诗案”)的关口,及时调整自己的心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这种调整,个人的感觉,是老子“静为躁君”这一思想的一次成功运用。外在物质生活是变动不居的,有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所谓“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就是外在物质生活的“躁”的集中体现。但是,苏东坡的伟大,是用内心的“静”来制外在的“躁”,强调“静为躁君”,这就是他接下来说的后半句:“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而又何羡乎!”从“躁”的观念看,“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赫拉克利特);从“静”的观念看,河流永远是河流,不会消失。就这个意义言,“静为躁君”,微观物质世界虽然一刻不停地在变动,但宏观物质世界却永恒存在。苏东坡感悟到了这一点,活着的信心也就更足了。所谓“一蓑烟雨任平生”,就是这种坦然自信心态的表现。
“以静制动”因此成为中国文化中一种非常高妙的人生哲学。当老子将“重为轻根”与“静为躁君”并置时,我感觉,在老子的想法里,“静”是重的,“躁”是轻的,所以“静”才能胜“躁”,才能统帅“躁”。中国文化非常注重一个人的“静气”,“每临大事有静气,不信今时无古贤”,是清代三朝帝师翁同龢的一副对联。“静气”就是一种沉稳劲健之气,与一个人的“躁气”也就是虚浮之气不可同日而语。所以说,“静为躁君”,就是要消除人的“躁气”,锤炼人的“静气”。“躁气”就像天上的云,轻飘飘的,没有分量,所以有躁气的人在做人上就没有根蒂,老子因此说:“轻则失根,躁则失君。”“君”是什么?“静气”。人失掉了“君”,做事做人就没有定准,恣意妄为,无逻辑可言,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得到大家的认同?因此老子在第四十五章接着说:“静胜躁,寒胜热,清静为天下正。”
今天的中国社会,因为处于一个大变革时代,一个剧烈的转型期,各种思潮冲突尖锐,表现在人心上,就是“躁”得厉害。“躁”有其好处,那就是古人说的“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最怕的是一潭死水,一个声音。正因为有各种思潮的交流碰撞,才会有真理的火花闪现。所以,当代社会,不怕“躁”,但是需要用“静”来统帅“躁”,遏制“躁”的负面影响。这个“静”,个人以为,不是墨家的“尚同”,而是儒家的“和而不同”。承认每个人生命的独立价值,允许每个人发表自己的想法,无论那想法是成熟的还是不成熟的,而又在法律的框架内和平共享身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彼此和谐相处。这就是“和而不同”,这就是“静”的最高境界。
事实上,当我们读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时,我们就可以感受到魏晋人对个体生命独立性的尊重。王羲之在文中写道:“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悟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你可以选择“静”的人生,我可以选择“躁”,这里面没有高低优劣之分,同样可以获得人生的快乐。魏晋人不愿将人生圈定在一个固定的狭窄的圈子里,他们希望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是不受羁绊的,这种想法是多么好。虽然我们肯定老子的“静为躁君”,肯定人的内心的静气,肯定人心应该有的那份沉稳厚重,但是,在人的外部生活中,我们并不提倡“槁木死灰”。我们希望人的外部生活是活跃的,丰富的,富有变化的。所谓“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应该是我们的一种自觉的追求。我们羡慕西方文化的冒险精神,许多科学上地理上的大发现,都源于这种冒险精神,源于外在生活的“躁”,源于对运动的天然爱好,我们中国人同样可以做到。所以,外在的物质生活无妨“躁”一点,多在外面走走看看,多体验;内在的精神生活无妨“静”一些,少点对名利的贪欲,多点对生命本质和尊严的体悟和尊重。这样一来,既做到“静噪结合”,又做到“静噪有别”“以静制躁”,真正如苏轼所言:“静故了群动,空故纳万境。”以动衬静,那静是何等恢弘而博大?
按照孔子的说法,智者乐水,仁者乐山。智者动,仁者静。智者乐,仁者寿。静噪岂可偏废?乃自制对联一副,以为结束:静噪本一体,唇亡则齿寒。
《金刚经》诸相具足即非具足
第二十四段(第二十品)#离色离相分#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佛说:须菩提!你意下如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须菩提回答说: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佛说:是何缘故不应以具足色身见呢?须菩提说: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这里说的“色身”是什么意思呢?色身就是父母所生的肉体之身,此身外表被皮肤包裹,皮肤有颜色,由颜色可分为黄种人、白种人、黑种人等,故名色身。有生命活力的色身是由五个基本元素所构成的,这五个基本元素必须要蕴合在一起,才会形成一个有生命的色身,所以这个色身又称名“五蕴身”。那么是哪五蕴形成的这个色身呢?是“色、受、想、行、识”这五蕴所形成的,其形成状态如下:
1、色蕴:色蕴总括形成色身的五根及外尘五境,扩大点说,包括整个物质世界。色义为质碍,有变坏之义、变碍之义。质碍是指有形质之物互起障碍;变坏是指转变破坏。诸色法中,独取五境中之色尘,名色。五根是指眼、耳、鼻、舌、身根;五境是指色、声、香、味、触境。色蕴为眼耳鼻舌诸根和合积聚,故名色蕴。
2、受蕴:受是对一切事物外境的接受和领纳,是识心的作用。一般将有所接受分为三领纳,三领纳都是通过触景生情来表现的,即:一、乐:乐是快乐,快乐是一种非常愉快的心情,从心想事成的满意中获取。二、苦:苦是痛苦,是一种非常难过的心情,来自于意外的灾难或失意的情景。三、不苦不乐:既不感觉苦、也不感觉乐,是一种非常短暂的无对境的觉受。
这三领纳在身心上表现为六种受,名六受身。即眼触所生受、耳闻所生受、鼻嗅所生受、舌尝所生受、身触所生受、意想所生受。此三领纳与六所受聚合在一起,名受蕴。
3、想蕴:想能对六尘外境及一切事物现象生想象,是识心的作用。想就是思想,指意识与六尘相应,而成六想。想能取像为体,能执取青、黄、长、短、男、女、怨、亲苦乐等相,于此加以分别,成色声香味触法这六想身,此六想和合积聚,故名想蕴。
4、行蕴:行能对其他之境,如贪嗔等善恶诸法起造作,是一切心的作用。是指除了色受想识这些没有造作功能的四蕴以外,余下的就是有造作功能的一切行为,行为是通过身口意的造作来完成的,因为内心涉及外境,就能产生行为,一切有为法之因缘集起,迁流于三世,也是行的作用。造作有为法之因缘而迁流于三世,三世中所有的行为聚合在一起,名为行蕴。
5、识蕴:识是对六尘外境及一切事物现象有了别、识知的作用。识有八种,即眼耳鼻舌身意各一识,加末那识和阿赖耶识,共计为八种。其中阿赖耶识为心王,能生一切法,前七识都是阿赖耶识所生,所生之前五识仅有能见能听等功能,而有分别认知等作用的则是第六意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所有行为,都是第六识的作用。第七识只有执取一切事物景象的功能,作用都是靠第六识来完成。心王不仅是一切心识的王,也是天地万物之王,是我们要认识的永恒不灭的自我真心。心王所生之法有种种差别,这些差别集于一所,故名识蕴。
“色身”就是由这五蕴所构成,五蕴为因缘所生,因缘聚则生、散则灭,故知色身为生灭之身,生灭之身不是真实的自我,真实的自我是不生不灭,涅槃妙心,也就是八识心王。学佛之人的所有修行,都是为了找到八识心王这个真实的自我,那么怎么做才能找到呢?需破除五蕴色身即可找到。怎么破呢?首先要对色身生厌离心。怎样才能生厌离心呢?可修不净观等法门。
首先是观自身不净:观肉身是因四大缘识,和合而成之五蕴身,内有烦恼业因的不净种子、外有父母精血的不净种子,在母胎中十月不净,由此几不净,形成了体表与体内各有十二种不净物、体表有“皮、肤、血、筋、脉、骨、髓、肪、膏、脑、膜”这十二种不净物;体内有“肝、胆、肠、胃、脾、肾、心、肺、生藏、熟藏、赤痰、白痰”这十二种不净物;外相有“发、毛、爪、齿、眵、泪、涎、唾、屎、尿、垢、汗”这十二种外相不净物。还有人死后特别是水淹死后,尸体胖胀臭烂的究竟不净相等,这所有的不净,都是起观处。
由此观而知我不净,从而领悟生死无常,一切法必竟无我,对此虚幻不净之身,生起厌离,离此虚幻不净之身,而回归真实的清净自性,进而将这些不净作他观,观他不净,就不会对对方的姿色、美貌、情爱等产生贪欲和触乐,以伏灭心中的欲望和淫念。继而修白骨观、白骨流光观、白骨生肌观、至灭尽定,最后修成三昧真火,灰身灭智,到此已破除五蕴色身,色身即破,法身现前,烦恼不生,生灭永灭,得自在解脱。
以上所说,即是认识色身的意义,认识色身的意义在于正确理解须菩提回答世尊的问话时说: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因为如来应化来世,是托胎而来,具足肉体色身,但这个肉体色身不是如来真身,如来真身是无形无相的法身,也就是说:色身不是法身,只有见到法身才能见到如来,要见到法身,只能在心内见,心外见到的如来都不是真如来。所以,须菩提说“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
佛说:须菩提!是何缘故说“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呢?须菩提说:因为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也就是说:具足眼耳鼻舌身意的这个色身,不是真实之身,是五蕴聚合而成的假我之身,正是这个假我之色身,障碍了自己真实法身的显现,致使一切众生沦落生死,不得解脱,就是因为没有认识到具足色身不是具足色身的道理,如果明白了这个道理,就会领悟到,具足色身,只是一个名称而已,毫无实义。
佛说:须菩提!你意下如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须菩提回答说: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佛说:是何缘故说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呢?须菩提说:因为如来所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那么什么是诸相具足呢?诸相具足的如来有哪些相呢?粗说有法报化三身相、灵身十相、三十二相;细说有无量多的相,因为如来可化现三界六道十二类众生相,十二类众生有无量无边之多,如来都可以各现其相,这些各现之相都集于如来一身,此名诸相具足。
如来虽然具足诸相,但所有的相都是变化无常的,无有一相是恒常不变的。如果说如来的法身相是恒常不变的,那么法身这两个字已落文字相了,落文字相的法身就不是真法身,岂有不变之理!
这变化无常的无量无边多的相里,哪一个相是如来呢?这是无法确定的,无法确定是因为哪一个相都不是如来,既然哪一个相都不是如来,就不能在具足诸相中见到如来。所以须菩提回答如来说: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诸相具足,不是诸相具足,所谓的诸相具足,只是一个名称而已,没有实义。
认识“色身”和“诸相”的目的,就是要破色身、见法身;离诸相、见实相。由此而悟入中道实义,开悟自性,实取涅槃,涅槃在自心,如囊中探物,又何愁道不现!
第二十四段(第二十品)#离色离相分#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佛说:须菩提!你意下如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须菩提回答说: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佛说:是何缘故不应以具足色身见呢?须菩提说: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这里说的“色身”是什么意思呢?色身就是父母所生的肉体之身,此身外表被皮肤包裹,皮肤有颜色,由颜色可分为黄种人、白种人、黑种人等,故名色身。有生命活力的色身是由五个基本元素所构成的,这五个基本元素必须要蕴合在一起,才会形成一个有生命的色身,所以这个色身又称名“五蕴身”。那么是哪五蕴形成的这个色身呢?是“色、受、想、行、识”这五蕴所形成的,其形成状态如下:
1、色蕴:色蕴总括形成色身的五根及外尘五境,扩大点说,包括整个物质世界。色义为质碍,有变坏之义、变碍之义。质碍是指有形质之物互起障碍;变坏是指转变破坏。诸色法中,独取五境中之色尘,名色。五根是指眼、耳、鼻、舌、身根;五境是指色、声、香、味、触境。色蕴为眼耳鼻舌诸根和合积聚,故名色蕴。
2、受蕴:受是对一切事物外境的接受和领纳,是识心的作用。一般将有所接受分为三领纳,三领纳都是通过触景生情来表现的,即:一、乐:乐是快乐,快乐是一种非常愉快的心情,从心想事成的满意中获取。二、苦:苦是痛苦,是一种非常难过的心情,来自于意外的灾难或失意的情景。三、不苦不乐:既不感觉苦、也不感觉乐,是一种非常短暂的无对境的觉受。
这三领纳在身心上表现为六种受,名六受身。即眼触所生受、耳闻所生受、鼻嗅所生受、舌尝所生受、身触所生受、意想所生受。此三领纳与六所受聚合在一起,名受蕴。
3、想蕴:想能对六尘外境及一切事物现象生想象,是识心的作用。想就是思想,指意识与六尘相应,而成六想。想能取像为体,能执取青、黄、长、短、男、女、怨、亲苦乐等相,于此加以分别,成色声香味触法这六想身,此六想和合积聚,故名想蕴。
4、行蕴:行能对其他之境,如贪嗔等善恶诸法起造作,是一切心的作用。是指除了色受想识这些没有造作功能的四蕴以外,余下的就是有造作功能的一切行为,行为是通过身口意的造作来完成的,因为内心涉及外境,就能产生行为,一切有为法之因缘集起,迁流于三世,也是行的作用。造作有为法之因缘而迁流于三世,三世中所有的行为聚合在一起,名为行蕴。
5、识蕴:识是对六尘外境及一切事物现象有了别、识知的作用。识有八种,即眼耳鼻舌身意各一识,加末那识和阿赖耶识,共计为八种。其中阿赖耶识为心王,能生一切法,前七识都是阿赖耶识所生,所生之前五识仅有能见能听等功能,而有分别认知等作用的则是第六意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所有行为,都是第六识的作用。第七识只有执取一切事物景象的功能,作用都是靠第六识来完成。心王不仅是一切心识的王,也是天地万物之王,是我们要认识的永恒不灭的自我真心。心王所生之法有种种差别,这些差别集于一所,故名识蕴。
“色身”就是由这五蕴所构成,五蕴为因缘所生,因缘聚则生、散则灭,故知色身为生灭之身,生灭之身不是真实的自我,真实的自我是不生不灭,涅槃妙心,也就是八识心王。学佛之人的所有修行,都是为了找到八识心王这个真实的自我,那么怎么做才能找到呢?需破除五蕴色身即可找到。怎么破呢?首先要对色身生厌离心。怎样才能生厌离心呢?可修不净观等法门。
首先是观自身不净:观肉身是因四大缘识,和合而成之五蕴身,内有烦恼业因的不净种子、外有父母精血的不净种子,在母胎中十月不净,由此几不净,形成了体表与体内各有十二种不净物、体表有“皮、肤、血、筋、脉、骨、髓、肪、膏、脑、膜”这十二种不净物;体内有“肝、胆、肠、胃、脾、肾、心、肺、生藏、熟藏、赤痰、白痰”这十二种不净物;外相有“发、毛、爪、齿、眵、泪、涎、唾、屎、尿、垢、汗”这十二种外相不净物。还有人死后特别是水淹死后,尸体胖胀臭烂的究竟不净相等,这所有的不净,都是起观处。
由此观而知我不净,从而领悟生死无常,一切法必竟无我,对此虚幻不净之身,生起厌离,离此虚幻不净之身,而回归真实的清净自性,进而将这些不净作他观,观他不净,就不会对对方的姿色、美貌、情爱等产生贪欲和触乐,以伏灭心中的欲望和淫念。继而修白骨观、白骨流光观、白骨生肌观、至灭尽定,最后修成三昧真火,灰身灭智,到此已破除五蕴色身,色身即破,法身现前,烦恼不生,生灭永灭,得自在解脱。
以上所说,即是认识色身的意义,认识色身的意义在于正确理解须菩提回答世尊的问话时说: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因为如来应化来世,是托胎而来,具足肉体色身,但这个肉体色身不是如来真身,如来真身是无形无相的法身,也就是说:色身不是法身,只有见到法身才能见到如来,要见到法身,只能在心内见,心外见到的如来都不是真如来。所以,须菩提说“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
佛说:须菩提!是何缘故说“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呢?须菩提说:因为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也就是说:具足眼耳鼻舌身意的这个色身,不是真实之身,是五蕴聚合而成的假我之身,正是这个假我之色身,障碍了自己真实法身的显现,致使一切众生沦落生死,不得解脱,就是因为没有认识到具足色身不是具足色身的道理,如果明白了这个道理,就会领悟到,具足色身,只是一个名称而已,毫无实义。
佛说:须菩提!你意下如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须菩提回答说: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佛说:是何缘故说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呢?须菩提说:因为如来所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那么什么是诸相具足呢?诸相具足的如来有哪些相呢?粗说有法报化三身相、灵身十相、三十二相;细说有无量多的相,因为如来可化现三界六道十二类众生相,十二类众生有无量无边之多,如来都可以各现其相,这些各现之相都集于如来一身,此名诸相具足。
如来虽然具足诸相,但所有的相都是变化无常的,无有一相是恒常不变的。如果说如来的法身相是恒常不变的,那么法身这两个字已落文字相了,落文字相的法身就不是真法身,岂有不变之理!
这变化无常的无量无边多的相里,哪一个相是如来呢?这是无法确定的,无法确定是因为哪一个相都不是如来,既然哪一个相都不是如来,就不能在具足诸相中见到如来。所以须菩提回答如来说: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诸相具足,不是诸相具足,所谓的诸相具足,只是一个名称而已,没有实义。
认识“色身”和“诸相”的目的,就是要破色身、见法身;离诸相、见实相。由此而悟入中道实义,开悟自性,实取涅槃,涅槃在自心,如囊中探物,又何愁道不现!
吕有祥教授:
佛教辩证思维略析
佛教中包含着丰富的辩证思维内容。
佛教的无常观中阐发了万物人生生灭变化的普遍性、客观必然性和外在常态与内在变化的连结。
佛教的因缘说中表达了因果关系的诸种形态及事物之间的相互依存和普遍联系。
佛教的中道观触及到认识的相对性问题,
显示了真理的认识是在不断排除独断与偏见中前进的思想,
它作为一种认识方法,对于打破绝对主义、防止思想僵化,具有重要意义。
佛教的二谛论是对中道否定性思维方法的发展,
它将否定与肯定、破与立结合起来,
辨证地表达了认识过程中低一级认识和高一级认识之间的关系。
佛教的圆融无碍观涉及到矛盾的同一性问题,
体现了大而容之、
圆而通之的精神和境界。
1 .辩证
2 .无常
3 .因缘
4 .中道
5 .二谛
6 .圆融
在世界性几个大宗教中,
佛教可以说得上是非常具有哲学思辩的宗教,
在佛教的哲学思辩中蕴含了丰富的辩证思维或者说辩证法思想,
它是人类认识的成果之一,
是佛教对人类认识的贡献。
那么,佛教中蕴涵着哪些辨证思维,具有什么特点呢?
对此,已有学者作过一些论述,但似言犹未尽,
本文想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再作一些探讨,以求正于方家。
一 、无常观
辩证法思想的一个根本观点,
是用变化的发展的观点看待事物和问题。
当我们用这一观点考察古代中西哲学的时候,
赫拉克利特的 “ 一切皆流,无物常住 ”,
“ 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
《老子》的
“ 物壮则老 ”,
“ 反者道之动 ”,
《周易》的 “ 生生之谓易 ” 的思想常被人们所称道,
而佛教中与之相同或相似的思想却往往被人们所漠视。
其实佛教关于发展变化的思想是十分丰富、全面而有深度的。
佛教对世界的第一个根本看法或第一个基本观点就是 “ 诸行无常 ”
或 “ 一切行无常 ”,
即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是迁流无常的。
例如:
《杂阿含经》云:
当观知所有色,
若过去、
若未来、
若现在,
若内若外、
若粗若细、
若好若丑、
若远若近,
彼一切皆无常。
…… 如是观受想行识,
若过去、
若未来、
若现在,
若内若外、
若粗若细、
若好若丑、
若远若近,
彼一切皆无常。
《大智度论》云:
诸法无常,故无住时。
《大般涅槃经》云:
一切有为皆是无常。
当知心法必定无常。
“ 色 ” 即物质现象,“ 受想行识 ”
“ 心法 ” 即精神现象,
“ 法 ” 指一切现象。
在佛教看来,
不论物质现象还是精神现象、
不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
不论内部还是外部、
不论宏观还是微观、
不论近处还是远处,
一切都在变化之中,世界上没有常存不变之物,
无物不变、
无时不变、
无处不变,
变化普遍存在于一切时间和空间。
这种变化观可以说是相当全面的。
佛教不仅强调无常变化的普遍性,
而且提出无常变化有两种情形,
即 “ 念念灭 ” 之无常和
“ 相续坏 ” 之无常。
《大智度论》云:
“ 无常亦有两种 :
一者念念灭一切有为法不过一念住;
二者相续坏故,名为无常。”
“ 相续坏 ” 之无常,
指一个前后相续的较长过程的完结,
“ 如人命尽,若火烧草木,如煎水消尽,若初发心菩萨行,是相续断粗无常。”
相当于渐进过程的中断,
由于这种变化的过程较长而明显,
因而称为 “ 相续断粗无常 ”。
“ 念念灭 ” 之无常,指在一念的瞬间有迅速生灭变化,
佛教常用石火电光作比喻,
一切事物都具有这种性质,
特别是人的思想意识活动更是如此。
佛教明确认识到生灭变化是万物人生的必然客观规律,
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任何人都不能违背或抗拒这个规律。
《佛说本生经》反覆强调这一道理,
如说:“ 生者在世,安可长存,有诸思想缘起之法,必当归尽,坏败永没。
法当崩败,法应当坏。
欲使不坏,终不可得。”
又说:“ 人生有终,物有成败,合则有散。
应当灭尽坏败,欲使不尔,安得如意。
应当终没。
归于无常。”
又说:“ 法起有灭,
物成有败,
人生有终,
兴盛必衰。”
《法句经》也有类似的说法,
经云:“ 譬如陶家延直作器;
一切要坏,人命亦然。
如河驰流,
往而不返,
人命如是,
逝者不还。
…… 常者皆尽,
高者亦堕,
合会有离,
生者有死。”
这和孔子 “ 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
又何其相似乃尔。
佛教正是基于这种对世界万物及人生的辩证认识,
因而主张不必惧怕死亡,要从容地对待死亡。
《佛说本生经》中叙述了一个父亲因爱子夭亡而精神失常,
后被佛陀教以上述道理而解脱了精神痛苦的故事。
佛教不仅认为每一具体事物有生有灭、有盛有衰,
而且认为整个世界的变化是按
“ 成、住、坏、空 ” 四大阶段的过程,
周而复始,循环往复,无始无终的。
中国佛教徒还深刻指出事物外在常态与内在变化的连结,如僧肇说:
“ 人则谓少壮同体,百年一质,徒知年往,不觉形随。
…… 梵志曰:吾犹昔人,非昔人也。”
这与明清之际哲学家王夫之所说的
“ 今日之江河非昨日之江河 ”、
“ 质日代而形如一 ” 言异而义同。
它形象深刻地表达了事物每时每刻既是自身同时又是别的东西,
处于稳定性与变动性之中,
是自我与非我的同一,
是有与无的同一的辩证法思想。
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佛教的无常观是有一定局限的,
或者说是不彻底的,那就是佛教的无常观只适用于世俗世界,
而彼岸世界则是永恒不变的,寂然不动的,
叫作 “ 常乐我静 ”。
《大般涅槃经》说:
“ 一切有为,
皆是无常;
虚空无为,
是故无常,
佛性无为,
是故为常。”
“ 有生之法,
名曰无常;
无生之法乃名常。
如来无生,
是故为常。”
与此相关联,佛教对于动静也有独特的见解。
以被称之为 “ 中国佛教哲学无上精品 ” 的《肇论》为例,
其中的〈物不迁论〉篇,虽然主旨在于论释静为实质、动为假象,
但它反对将动静割裂开来、对立起来,
“ 岂释动以求静,
必求静于诸动,
…… 不释动以求静,故虽动而不离静,然则动静未始异而惑者不同。”
认为事物本身的动静从来是一体不二的,
静止寓于运动变化之中,没有离开运动的静止,
如果把动静分离开来,动是动、静是静,动中无静、静中无动,则是一种惑见。
这种动静一体不二论,与辩证的动静观不能说没有相通之处。
二 、因缘说
“ 因缘 ” 或 “ 缘起 ” 说是佛教的又一重要理论,
它是用于解释事物生灭原因和 “ 无自性 ” 的理论根据,
它表达了因果联系和普遍联系的思想。
佛教认为世界万物不是某个造物主
( 如婆罗门教的大梵天 ) 创造的,
也不是凭空出现的,也不是孤立自生自灭的,
而是由 “ 因缘 ” 决定的。
《杂阿含经》卷2说:
“ 有因有缘集世间,
有因有缘世间集,
有因有缘灭世间,
有因有缘世间灭。”
世间万物的生 ( 集起 ) 灭和变化决定于因缘的有无和变化。
所谓 “ 因缘 ”,狭义而言,
事物生灭的内在的直接原因为 “ 因 ”
又称 “ 亲因 ”,
事物生灭的外在的辅助原因为 “ 缘 ”
又称 “ 助缘 ”;
广义而言,因与缘都是事物生灭的原因,
因而可以互通互用。
事物由因缘而生起,称为 “ 缘起 ”。
印、中佛教各家各派都十分重视因缘或缘起,
提出了二因、五因、六因、七因、十因、四缘、六缘、十二缘生、业感缘起、阿赖耶识缘起、真如缘起、法界缘起等等不同理论,
从不同角度探讨了万物和人生的缘起以及因果关系的不同类型。
如《大般涅槃经》讲二因、五因。
二因者,“ 一者生因,二者了因。
…… 如谷子等是名生因,地水粪等是名了因。”
五因者,
“ 一者生因,
二者和合因,
三者住因,
四者增长因,
五者远因 ”
《阿毗达磨俱舍论》讲六种因:
“ 一能作因,
二俱有因,
三同类因,
四相应因,
五遍行因,
六异熟因 ”。
它为人们多视角地探究事物的原因提供了广阔的思路。
而龙树归纳的 “ 四缘 ” 最具有普遍意义,
他把因缘概括为四大类:
“ 因缘、
次第缘、
缘缘、
增上缘,
四缘生诸法,
更无第五缘。”
“ 一切所有缘,皆摄在四缘,
以是四缘,万物得生。”
“ 因缘 ” 含义如上述;
“ 次第缘 ” 又称 “ 等无间缘 ”,
指意识活动前灭后生,相续不断,
前一意识活动的消亡必然引起后一意识活动的产生,
前者为后者之缘,二者相续无间;
“ 缘缘 ” 又称 “ 所缘缘 ”,
指意识所攀缘的对象;
“ 增上缘 ” 指加速事物生灭的条件。
这四缘可以简要地解释为
内因、
外因、
主观原因、
客观原因、
加速原因,
是对事物发生原因的高度概括。
中国佛教华严宗把全部世界看作一个大缘起,
世界万物如因陀罗网,珠珠相映,相互摄入,互为缘起。
依此理论,世界中每一物既是被产生者,是他物之果,
又是产生他物之因,每一物与他物联系着,
是因果链条中的一环。
应该说这是一种非常深刻的见解。
佛教辩证思维略析
佛教中包含着丰富的辩证思维内容。
佛教的无常观中阐发了万物人生生灭变化的普遍性、客观必然性和外在常态与内在变化的连结。
佛教的因缘说中表达了因果关系的诸种形态及事物之间的相互依存和普遍联系。
佛教的中道观触及到认识的相对性问题,
显示了真理的认识是在不断排除独断与偏见中前进的思想,
它作为一种认识方法,对于打破绝对主义、防止思想僵化,具有重要意义。
佛教的二谛论是对中道否定性思维方法的发展,
它将否定与肯定、破与立结合起来,
辨证地表达了认识过程中低一级认识和高一级认识之间的关系。
佛教的圆融无碍观涉及到矛盾的同一性问题,
体现了大而容之、
圆而通之的精神和境界。
1 .辩证
2 .无常
3 .因缘
4 .中道
5 .二谛
6 .圆融
在世界性几个大宗教中,
佛教可以说得上是非常具有哲学思辩的宗教,
在佛教的哲学思辩中蕴含了丰富的辩证思维或者说辩证法思想,
它是人类认识的成果之一,
是佛教对人类认识的贡献。
那么,佛教中蕴涵着哪些辨证思维,具有什么特点呢?
对此,已有学者作过一些论述,但似言犹未尽,
本文想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再作一些探讨,以求正于方家。
一 、无常观
辩证法思想的一个根本观点,
是用变化的发展的观点看待事物和问题。
当我们用这一观点考察古代中西哲学的时候,
赫拉克利特的 “ 一切皆流,无物常住 ”,
“ 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
《老子》的
“ 物壮则老 ”,
“ 反者道之动 ”,
《周易》的 “ 生生之谓易 ” 的思想常被人们所称道,
而佛教中与之相同或相似的思想却往往被人们所漠视。
其实佛教关于发展变化的思想是十分丰富、全面而有深度的。
佛教对世界的第一个根本看法或第一个基本观点就是 “ 诸行无常 ”
或 “ 一切行无常 ”,
即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是迁流无常的。
例如:
《杂阿含经》云:
当观知所有色,
若过去、
若未来、
若现在,
若内若外、
若粗若细、
若好若丑、
若远若近,
彼一切皆无常。
…… 如是观受想行识,
若过去、
若未来、
若现在,
若内若外、
若粗若细、
若好若丑、
若远若近,
彼一切皆无常。
《大智度论》云:
诸法无常,故无住时。
《大般涅槃经》云:
一切有为皆是无常。
当知心法必定无常。
“ 色 ” 即物质现象,“ 受想行识 ”
“ 心法 ” 即精神现象,
“ 法 ” 指一切现象。
在佛教看来,
不论物质现象还是精神现象、
不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
不论内部还是外部、
不论宏观还是微观、
不论近处还是远处,
一切都在变化之中,世界上没有常存不变之物,
无物不变、
无时不变、
无处不变,
变化普遍存在于一切时间和空间。
这种变化观可以说是相当全面的。
佛教不仅强调无常变化的普遍性,
而且提出无常变化有两种情形,
即 “ 念念灭 ” 之无常和
“ 相续坏 ” 之无常。
《大智度论》云:
“ 无常亦有两种 :
一者念念灭一切有为法不过一念住;
二者相续坏故,名为无常。”
“ 相续坏 ” 之无常,
指一个前后相续的较长过程的完结,
“ 如人命尽,若火烧草木,如煎水消尽,若初发心菩萨行,是相续断粗无常。”
相当于渐进过程的中断,
由于这种变化的过程较长而明显,
因而称为 “ 相续断粗无常 ”。
“ 念念灭 ” 之无常,指在一念的瞬间有迅速生灭变化,
佛教常用石火电光作比喻,
一切事物都具有这种性质,
特别是人的思想意识活动更是如此。
佛教明确认识到生灭变化是万物人生的必然客观规律,
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任何人都不能违背或抗拒这个规律。
《佛说本生经》反覆强调这一道理,
如说:“ 生者在世,安可长存,有诸思想缘起之法,必当归尽,坏败永没。
法当崩败,法应当坏。
欲使不坏,终不可得。”
又说:“ 人生有终,物有成败,合则有散。
应当灭尽坏败,欲使不尔,安得如意。
应当终没。
归于无常。”
又说:“ 法起有灭,
物成有败,
人生有终,
兴盛必衰。”
《法句经》也有类似的说法,
经云:“ 譬如陶家延直作器;
一切要坏,人命亦然。
如河驰流,
往而不返,
人命如是,
逝者不还。
…… 常者皆尽,
高者亦堕,
合会有离,
生者有死。”
这和孔子 “ 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
又何其相似乃尔。
佛教正是基于这种对世界万物及人生的辩证认识,
因而主张不必惧怕死亡,要从容地对待死亡。
《佛说本生经》中叙述了一个父亲因爱子夭亡而精神失常,
后被佛陀教以上述道理而解脱了精神痛苦的故事。
佛教不仅认为每一具体事物有生有灭、有盛有衰,
而且认为整个世界的变化是按
“ 成、住、坏、空 ” 四大阶段的过程,
周而复始,循环往复,无始无终的。
中国佛教徒还深刻指出事物外在常态与内在变化的连结,如僧肇说:
“ 人则谓少壮同体,百年一质,徒知年往,不觉形随。
…… 梵志曰:吾犹昔人,非昔人也。”
这与明清之际哲学家王夫之所说的
“ 今日之江河非昨日之江河 ”、
“ 质日代而形如一 ” 言异而义同。
它形象深刻地表达了事物每时每刻既是自身同时又是别的东西,
处于稳定性与变动性之中,
是自我与非我的同一,
是有与无的同一的辩证法思想。
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佛教的无常观是有一定局限的,
或者说是不彻底的,那就是佛教的无常观只适用于世俗世界,
而彼岸世界则是永恒不变的,寂然不动的,
叫作 “ 常乐我静 ”。
《大般涅槃经》说:
“ 一切有为,
皆是无常;
虚空无为,
是故无常,
佛性无为,
是故为常。”
“ 有生之法,
名曰无常;
无生之法乃名常。
如来无生,
是故为常。”
与此相关联,佛教对于动静也有独特的见解。
以被称之为 “ 中国佛教哲学无上精品 ” 的《肇论》为例,
其中的〈物不迁论〉篇,虽然主旨在于论释静为实质、动为假象,
但它反对将动静割裂开来、对立起来,
“ 岂释动以求静,
必求静于诸动,
…… 不释动以求静,故虽动而不离静,然则动静未始异而惑者不同。”
认为事物本身的动静从来是一体不二的,
静止寓于运动变化之中,没有离开运动的静止,
如果把动静分离开来,动是动、静是静,动中无静、静中无动,则是一种惑见。
这种动静一体不二论,与辩证的动静观不能说没有相通之处。
二 、因缘说
“ 因缘 ” 或 “ 缘起 ” 说是佛教的又一重要理论,
它是用于解释事物生灭原因和 “ 无自性 ” 的理论根据,
它表达了因果联系和普遍联系的思想。
佛教认为世界万物不是某个造物主
( 如婆罗门教的大梵天 ) 创造的,
也不是凭空出现的,也不是孤立自生自灭的,
而是由 “ 因缘 ” 决定的。
《杂阿含经》卷2说:
“ 有因有缘集世间,
有因有缘世间集,
有因有缘灭世间,
有因有缘世间灭。”
世间万物的生 ( 集起 ) 灭和变化决定于因缘的有无和变化。
所谓 “ 因缘 ”,狭义而言,
事物生灭的内在的直接原因为 “ 因 ”
又称 “ 亲因 ”,
事物生灭的外在的辅助原因为 “ 缘 ”
又称 “ 助缘 ”;
广义而言,因与缘都是事物生灭的原因,
因而可以互通互用。
事物由因缘而生起,称为 “ 缘起 ”。
印、中佛教各家各派都十分重视因缘或缘起,
提出了二因、五因、六因、七因、十因、四缘、六缘、十二缘生、业感缘起、阿赖耶识缘起、真如缘起、法界缘起等等不同理论,
从不同角度探讨了万物和人生的缘起以及因果关系的不同类型。
如《大般涅槃经》讲二因、五因。
二因者,“ 一者生因,二者了因。
…… 如谷子等是名生因,地水粪等是名了因。”
五因者,
“ 一者生因,
二者和合因,
三者住因,
四者增长因,
五者远因 ”
《阿毗达磨俱舍论》讲六种因:
“ 一能作因,
二俱有因,
三同类因,
四相应因,
五遍行因,
六异熟因 ”。
它为人们多视角地探究事物的原因提供了广阔的思路。
而龙树归纳的 “ 四缘 ” 最具有普遍意义,
他把因缘概括为四大类:
“ 因缘、
次第缘、
缘缘、
增上缘,
四缘生诸法,
更无第五缘。”
“ 一切所有缘,皆摄在四缘,
以是四缘,万物得生。”
“ 因缘 ” 含义如上述;
“ 次第缘 ” 又称 “ 等无间缘 ”,
指意识活动前灭后生,相续不断,
前一意识活动的消亡必然引起后一意识活动的产生,
前者为后者之缘,二者相续无间;
“ 缘缘 ” 又称 “ 所缘缘 ”,
指意识所攀缘的对象;
“ 增上缘 ” 指加速事物生灭的条件。
这四缘可以简要地解释为
内因、
外因、
主观原因、
客观原因、
加速原因,
是对事物发生原因的高度概括。
中国佛教华严宗把全部世界看作一个大缘起,
世界万物如因陀罗网,珠珠相映,相互摄入,互为缘起。
依此理论,世界中每一物既是被产生者,是他物之果,
又是产生他物之因,每一物与他物联系着,
是因果链条中的一环。
应该说这是一种非常深刻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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