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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专家认为,之前深圳前海也实行境外人才个税只承担15%的税率,但力度还不够,还应在全市实行。深圳作为科技创新型城市,人才需求非常大,所以这次政策的发布也是非常及时的。
作者 | 黄琼
治国经邦,人才为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样如此,为了延揽人才,各地纷纷出台优惠政策,并迅速落地。
7月2日晚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了两份文件,一份是《关于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另一份是《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19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下称《申报指南》)。
两份文件的出台,是对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3月14日发布的《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及2019年6月18日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解释说明,也意味着针对境外(含港澳台)高端紧缺人才个税优惠政策正式落地。
其中《申报指南》涵盖了十分详细的申报资格、办理要求等具体内容。文件还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下称“个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并对补贴免征个税。
100万收入只需缴纳个税15万
《申报指南》指出,在2019年纳税年度内,申报人在深圳已纳税额减去测算税额,即为申报人可申请的个税补贴额。
测算税额是指在2019年纳税年度内申报人在深圳的个人所得按照香港的税法测算的应纳税额。2019年测算税额按标准税率法测算,即测算税额=申报人在深圳应纳税所得额×15%。
假设某境外(含港澳台)高端紧缺人才2019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是100万元,按照原阶梯税率对应的个税为45万元(税率45%),而按照现个税补贴办法,其实际应缴纳个税仅为15万元(税率15%),可以补贴30万元。
“人才大战是目前最关键的一战。”中国城市经济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宋丁对第一财经表示,现全国各地人才竞争十分激烈,例如海南自贸港此前也出台了个税优惠政策。
宋丁认为,之前深圳前海也实行境外人才个税只承担15%的税率,但力度还不够,还应在全市实行。深圳作为科技创新型城市,人才需求非常大,所以这次政策的发布也是非常及时的。
海南自贸港个税政策惠及人群更广
各城市对于人才的争夺丝毫不肯落后。6月30日,海南省针对高端紧缺人才也出台了个税优惠政策。对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下称“自贸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海南自贸港和深圳市此次皆推出高端紧缺人才的个税优惠政策,到底哪个优惠力度更大?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汪蔚青对第一财经表示,深圳领先一步发布个税“优惠说明书”。6月30日海南出台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到目前只是发了这个大纲状的通知,具体的操作细则尚未出台。不过根据之前自贸港的优惠文件,大致可以肯定的是,其优惠力度很可能比粤港澳大湾区更大。
汪蔚青解释,深圳个税优惠仅限境外(含港澳台)的高端紧缺人才。海南自贸港是针对在海南自贸港工作的高端紧缺人才,没有境内外之分。而在深圳工作的来自境内其他地区的人才是无法享受这个补贴政策。
最后,汪蔚青补充道,海南自贸港是直接免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而深圳此次是先缴税,再申请退税补贴,这个也是有一点差别。
导读:专家认为,之前深圳前海也实行境外人才个税只承担15%的税率,但力度还不够,还应在全市实行。深圳作为科技创新型城市,人才需求非常大,所以这次政策的发布也是非常及时的。
作者 | 黄琼
治国经邦,人才为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样如此,为了延揽人才,各地纷纷出台优惠政策,并迅速落地。
7月2日晚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了两份文件,一份是《关于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另一份是《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19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下称《申报指南》)。
两份文件的出台,是对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3月14日发布的《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及2019年6月18日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解释说明,也意味着针对境外(含港澳台)高端紧缺人才个税优惠政策正式落地。
其中《申报指南》涵盖了十分详细的申报资格、办理要求等具体内容。文件还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下称“个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并对补贴免征个税。
100万收入只需缴纳个税15万
《申报指南》指出,在2019年纳税年度内,申报人在深圳已纳税额减去测算税额,即为申报人可申请的个税补贴额。
测算税额是指在2019年纳税年度内申报人在深圳的个人所得按照香港的税法测算的应纳税额。2019年测算税额按标准税率法测算,即测算税额=申报人在深圳应纳税所得额×15%。
假设某境外(含港澳台)高端紧缺人才2019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是100万元,按照原阶梯税率对应的个税为45万元(税率45%),而按照现个税补贴办法,其实际应缴纳个税仅为15万元(税率15%),可以补贴30万元。
“人才大战是目前最关键的一战。”中国城市经济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宋丁对第一财经表示,现全国各地人才竞争十分激烈,例如海南自贸港此前也出台了个税优惠政策。
宋丁认为,之前深圳前海也实行境外人才个税只承担15%的税率,但力度还不够,还应在全市实行。深圳作为科技创新型城市,人才需求非常大,所以这次政策的发布也是非常及时的。
海南自贸港个税政策惠及人群更广
各城市对于人才的争夺丝毫不肯落后。6月30日,海南省针对高端紧缺人才也出台了个税优惠政策。对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下称“自贸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海南自贸港和深圳市此次皆推出高端紧缺人才的个税优惠政策,到底哪个优惠力度更大?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汪蔚青对第一财经表示,深圳领先一步发布个税“优惠说明书”。6月30日海南出台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到目前只是发了这个大纲状的通知,具体的操作细则尚未出台。不过根据之前自贸港的优惠文件,大致可以肯定的是,其优惠力度很可能比粤港澳大湾区更大。
汪蔚青解释,深圳个税优惠仅限境外(含港澳台)的高端紧缺人才。海南自贸港是针对在海南自贸港工作的高端紧缺人才,没有境内外之分。而在深圳工作的来自境内其他地区的人才是无法享受这个补贴政策。
最后,汪蔚青补充道,海南自贸港是直接免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而深圳此次是先缴税,再申请退税补贴,这个也是有一点差别。
【“六大方面”持续发力 #云南#大力支持#自贸试验区# 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孙贵升) 6月1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云南省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为支持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云南将从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推动产业聚集、持续推进金融对外开放、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规划土地支撑、打造国际化人才环境等方面“发力”,推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在赋予改革自主权方面,以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提升自贸试验区内生动力。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完善以支持改革创新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赋予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省级和州(市)级经济管理权限、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自主权;通过加快“智慧政务”建设、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区域评估工作、推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信用监管等举措,着力打造自贸试验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在推动产业聚集方面,以强力举措推动自贸试验区产业集聚发展。奖励对地方经济贡献突出的贸易类企业、设立外向型中小企业资金池;探索“互联网+边境贸易”、尝试集群注册登记管理等举措,促进贸易转型升级;鼓励区内企业参与境外园区建设,推进智慧口岸建设、推动自贸试验区国际产能合作;探索设立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和制度创新成果,同步下放省级管理权限;支持各片区开展市场化招商引资,创新招商引资方法,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在推进金融对外开放方面,以金融对外开放拓展自贸试验区发展空间。对新设立的外商独资法人金融机构或境外金融分支机构、合资法人金融机构、合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给予奖励;大力培育、发展融资租赁企业,支持商业银行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理财子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对境内外资金进行集中运营管理,开展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管理、经营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净额结算等业务。
在加大财税支持方面,以财税支持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资金保障。设立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专项资金,综合运用发改、科技、工信、商务等部门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各级财政通过税收留用、转移支付、债券支持等方式确保对各片区综合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对于各片区产生的税收收入,采取省、州(市)分享部分超2017年增量留存片区的方式给予自贸试验区建设充分的资金支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减税降费政策,规范税收征管流程;搭建片区资本运营公司,加大政府专项债券对各片区支持力度,多措并举支持自贸试验区加快创新发展。
在强化土地规划方面,以土地规划与管理引领自贸试验区发展。对云南自贸试验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予以优先保障,支持自贸试验区及各片区产业联动发展区规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不低于1万亩;统筹安排和布局自贸试验区的建设用地指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重大项目用地需求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省级专项支持,污染物排放指标由省级统筹;鼓励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按规定以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取得产业用地;区内现有工业用地依法依规按程序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其范围内优先发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给予优惠政策。
在打造国际化人才环境方面,以人才支持赋予自贸试验区强力动能。实行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对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专业性较强的公务员职位采用聘任制,实行协议年薪,并进一步探索更大力度的激励措施;引进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快推进相关单位业务骨干到自贸试验区交流任职、挂职锻炼;逐步下放薪酬管理权限,制定差异化绩效评价办法。支持自贸试验区加挂“云南省人才特区”,下放人才管理行政审批权;在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等人才项目申报中给予倾斜;对符合自贸试验区鼓励发展产业的开发战略合作伙伴、招商合作伙伴,对其高管、骨干科研人才以及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予以奖励。对在自贸试验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紧缺人才给予财政补贴支持。
转载请注明来源《民族时报》
本报讯(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孙贵升) 6月1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云南省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为支持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云南将从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推动产业聚集、持续推进金融对外开放、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规划土地支撑、打造国际化人才环境等方面“发力”,推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在赋予改革自主权方面,以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提升自贸试验区内生动力。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完善以支持改革创新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赋予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省级和州(市)级经济管理权限、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自主权;通过加快“智慧政务”建设、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区域评估工作、推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信用监管等举措,着力打造自贸试验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在推动产业聚集方面,以强力举措推动自贸试验区产业集聚发展。奖励对地方经济贡献突出的贸易类企业、设立外向型中小企业资金池;探索“互联网+边境贸易”、尝试集群注册登记管理等举措,促进贸易转型升级;鼓励区内企业参与境外园区建设,推进智慧口岸建设、推动自贸试验区国际产能合作;探索设立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和制度创新成果,同步下放省级管理权限;支持各片区开展市场化招商引资,创新招商引资方法,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在推进金融对外开放方面,以金融对外开放拓展自贸试验区发展空间。对新设立的外商独资法人金融机构或境外金融分支机构、合资法人金融机构、合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给予奖励;大力培育、发展融资租赁企业,支持商业银行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理财子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对境内外资金进行集中运营管理,开展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管理、经营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净额结算等业务。
在加大财税支持方面,以财税支持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资金保障。设立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专项资金,综合运用发改、科技、工信、商务等部门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各级财政通过税收留用、转移支付、债券支持等方式确保对各片区综合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对于各片区产生的税收收入,采取省、州(市)分享部分超2017年增量留存片区的方式给予自贸试验区建设充分的资金支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减税降费政策,规范税收征管流程;搭建片区资本运营公司,加大政府专项债券对各片区支持力度,多措并举支持自贸试验区加快创新发展。
在强化土地规划方面,以土地规划与管理引领自贸试验区发展。对云南自贸试验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予以优先保障,支持自贸试验区及各片区产业联动发展区规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不低于1万亩;统筹安排和布局自贸试验区的建设用地指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重大项目用地需求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省级专项支持,污染物排放指标由省级统筹;鼓励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按规定以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取得产业用地;区内现有工业用地依法依规按程序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其范围内优先发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给予优惠政策。
在打造国际化人才环境方面,以人才支持赋予自贸试验区强力动能。实行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对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专业性较强的公务员职位采用聘任制,实行协议年薪,并进一步探索更大力度的激励措施;引进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快推进相关单位业务骨干到自贸试验区交流任职、挂职锻炼;逐步下放薪酬管理权限,制定差异化绩效评价办法。支持自贸试验区加挂“云南省人才特区”,下放人才管理行政审批权;在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等人才项目申报中给予倾斜;对符合自贸试验区鼓励发展产业的开发战略合作伙伴、招商合作伙伴,对其高管、骨干科研人才以及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予以奖励。对在自贸试验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紧缺人才给予财政补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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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才支持赋予自贸试验区强力动能】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云南省商务厅厅长 赵瑞君:实行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对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专业性较强的公务员职位可采用聘任制,实行协议年薪,并进一步探索更大力度的激励措施。争取柔性引进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快推进相关单位业务骨干到自贸试验区交流任职、挂职锻炼。逐步下放薪酬管理权限,制定差异化绩效评价办法。支持自贸试验区加挂“云南省人才特区”,下放人才管理行政审批权。在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等人才项目申报中给予倾斜。将具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条件的系列(专业)相应评审权下放。对符合自贸试验区鼓励发展产业的开发战略合作伙伴、招商合作伙伴,对其高管、骨干科研人才以及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予以奖励。对在自贸试验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紧缺人才给予财政补贴支持。(云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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