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心”、“忘心”同时又是心灵的自我觉醒与超越,决不是回到无意识或前意识状态,崇拜所谓纯粹的自发性。“心斋”、“坐忘”作为修养方法,需要某种高度的自觉,并不是一切放任。只有经过自觉,才能进入自发态,实现所谓“本体体验”。荀子说,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其实是知其一,不知其二。庄子对人的主体性特征是非常重视的。
庄子是主张神形合一的,但他又认为,人的形体生命是有变化的,人的心灵境界则具有永久价值,可以“不死”。“其形化,其心与之化,可不谓大哀乎!” 形体不能逃离自然界的物质变化(即“物化”),但心灵却有自主性、独立性,不能随之而变化。“哀莫大于心死”同“人相忘乎道术”一样,是庄子哲学中最重要的命题。有些人虽然活着,但心已经死了,这是人生最大的悲哀。所谓“心死”,并不是心脏停止了跳动,而是丧失了人的主体精神,没有精神境界。“心死”之人同“官天地,府万物,直寓六骸,象耳目,一知之所知,而心未尝死者”,不可同日而语。后者是具有“天人合一”境界之人,也是发挥了主体精神之人,其主体性的核心,就是意志自由。“官天地,府万物”之心,是超越的无限心,这样的心当然“不死”。
这样的心,就是“真君”。庄子否定有所谓客观的“真宰”,但他并不否定“真君”的存在。心灵的活动是受“真君”支配的,心灵的境界是由“真君”实现的。“真君”就是人的主体精神。庄子用“天籁”、“地籁”形容自然界的变化,“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已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意思是没有一个“真宰”在那里发动一切,指挥一切。但是就“人籁”而言,则是有意志有目的活动,“其有真君存焉,如求得其情与不得,无益损乎其真”。对于这一点,庄子没有丝毫怀疑。“真君”就在六骸(形体)之内,不在其外。《德充符》讲了一个故事:“申徒嘉兀者也,而与郑子产同师于伯昏无人。子产谓申徒嘉曰:‘我先出则子止,子先出则我止。’其明日,又与合堂同席而坐,子产谓申徒嘉日:‘我先出则子止,子先出则我止,今我将出,子可以止乎其未邪?且子见执政而不违,子齐执政乎?’申徒嘉曰:‘先生之门,故有执政焉,如此哉?子而说(同悦——笔者)子之执政而后人者也。……吾与夫子游十九年矣,而未尝知吾兀者也。今子与我游于形骸之内,而子索我于形骸之外,不亦过乎!’子产蹴然改容更貌日:‘子无乃称。’”子产以自己为郑国执政而不愿与残者申徒嘉同行,所以申徒嘉批评其以“执政”而得意,却把人放在最后。既然同游于大贤之门,就是游于“形骸之内”,即以心灵境界相交游,而不应求于“形骸之外”,即以职位相要求。兀者虽受过刑,但其心灵境界未必不如执政者。境界的高低取决于心灵的自主性,不取决于外在的任何东西,更不受任何礼俗的限制。在申徒嘉看来,子产并不自由,因为他受到官职和礼俗的束缚。
但是,既然能“游”于“形骸之内”,就说明心灵境界是可以相通的,并具有客观意义。这就是“道术”。它既是主观的、内在的,又是客观的、外在的,它本无内外、天人之分,就是说,内在的自由与外在的自然是合而为一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庄子提出“天在内、人在外”、“人与天一也”等命题。但是,庄子提出游于“形骸之内”,毕竟是指主体内在的心灵境界而言,而且是完全自由的,不受外在条件的任何限制。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道,所谓自然,不过是心灵境界的超越性,即客观普遍性而已,也就是主观境界的客观化而已。到了魏晋玄学,便有“放浪于形骸之外”的说法。“放浪于形骸之外”与“游于形骸之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前者是就“心”来说境界,后者是就“道”来说境界。
自由境界的实现,归根到底是由自然之道决定的,这就是庄子强调“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无以人灭天,无以人灭命”的真正原因。这也是主观意志同客观原则的统一。从主观方面说,它是意志自由,是无目的的目的性;从客观方面说,它是道,是自然,是普遍性法则。但这普遍性法则只具有形式意义,它本身是无定向的,不能构成“绝对命令”一类东西。自然之道固然是本源性的存在范畴,同时也是功能范畴,其特点是开放的、无限的、光明的,而且是活动的。它不是通常所谓客观必然性或客观规律,而是自在的本体存在,通过人的意志而实现。自由与自然的统一就是自在与自为的统一。所谓自然的潜在目的性,只是就生命的实现与完成而言,并不具有任何其他意义。人的生命又是以个体化为特征的。意志自由之成为境界,就在于它打通了内外与天人的界限,因而是自由的,又是自然的。
在庄子哲学中,“逍遥”与“齐物”、自由与平等也是互相对应不可缺一的。“逍遥”或自由是超越的心灵境界,“齐物”或平等则是自由境界观照下的万事万物。“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以“道”的境界观照万物,万物各适其性,各顺其情,互相平等,无贵贱之分。如果没有这种境界,情况就完全不同。因此,有没有“道”的境界,决定了观察万物的截然不同的“视界”,人的生命价值也就由此而决定。所谓自由不自由,是一个价值选择与判断的问题,所谓平等不平等,也是一个价值评价问题,不是简单的事实问题。就客观事实而言,庄子决不会否定万物之“不齐”,物之所以不齐,也是自然决定的,有些则是由“人为”决定的。但是,“事实”本身并不能说明什么,更不能说明事物的价值和意义。生命的真正意义和价值在于心灵境界,有了自由境界,便能打破“贵贱”之分、“君子小人”之别,从而树立人格的独立与自由,即所谓“相忘乎道术”。所以,庄子的心灵哲学是一个价值意味很浓的境界形态的哲学,并不是什么自然哲学,也不是什么实体论哲学
庄子是主张神形合一的,但他又认为,人的形体生命是有变化的,人的心灵境界则具有永久价值,可以“不死”。“其形化,其心与之化,可不谓大哀乎!” 形体不能逃离自然界的物质变化(即“物化”),但心灵却有自主性、独立性,不能随之而变化。“哀莫大于心死”同“人相忘乎道术”一样,是庄子哲学中最重要的命题。有些人虽然活着,但心已经死了,这是人生最大的悲哀。所谓“心死”,并不是心脏停止了跳动,而是丧失了人的主体精神,没有精神境界。“心死”之人同“官天地,府万物,直寓六骸,象耳目,一知之所知,而心未尝死者”,不可同日而语。后者是具有“天人合一”境界之人,也是发挥了主体精神之人,其主体性的核心,就是意志自由。“官天地,府万物”之心,是超越的无限心,这样的心当然“不死”。
这样的心,就是“真君”。庄子否定有所谓客观的“真宰”,但他并不否定“真君”的存在。心灵的活动是受“真君”支配的,心灵的境界是由“真君”实现的。“真君”就是人的主体精神。庄子用“天籁”、“地籁”形容自然界的变化,“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已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意思是没有一个“真宰”在那里发动一切,指挥一切。但是就“人籁”而言,则是有意志有目的活动,“其有真君存焉,如求得其情与不得,无益损乎其真”。对于这一点,庄子没有丝毫怀疑。“真君”就在六骸(形体)之内,不在其外。《德充符》讲了一个故事:“申徒嘉兀者也,而与郑子产同师于伯昏无人。子产谓申徒嘉曰:‘我先出则子止,子先出则我止。’其明日,又与合堂同席而坐,子产谓申徒嘉日:‘我先出则子止,子先出则我止,今我将出,子可以止乎其未邪?且子见执政而不违,子齐执政乎?’申徒嘉曰:‘先生之门,故有执政焉,如此哉?子而说(同悦——笔者)子之执政而后人者也。……吾与夫子游十九年矣,而未尝知吾兀者也。今子与我游于形骸之内,而子索我于形骸之外,不亦过乎!’子产蹴然改容更貌日:‘子无乃称。’”子产以自己为郑国执政而不愿与残者申徒嘉同行,所以申徒嘉批评其以“执政”而得意,却把人放在最后。既然同游于大贤之门,就是游于“形骸之内”,即以心灵境界相交游,而不应求于“形骸之外”,即以职位相要求。兀者虽受过刑,但其心灵境界未必不如执政者。境界的高低取决于心灵的自主性,不取决于外在的任何东西,更不受任何礼俗的限制。在申徒嘉看来,子产并不自由,因为他受到官职和礼俗的束缚。
但是,既然能“游”于“形骸之内”,就说明心灵境界是可以相通的,并具有客观意义。这就是“道术”。它既是主观的、内在的,又是客观的、外在的,它本无内外、天人之分,就是说,内在的自由与外在的自然是合而为一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庄子提出“天在内、人在外”、“人与天一也”等命题。但是,庄子提出游于“形骸之内”,毕竟是指主体内在的心灵境界而言,而且是完全自由的,不受外在条件的任何限制。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道,所谓自然,不过是心灵境界的超越性,即客观普遍性而已,也就是主观境界的客观化而已。到了魏晋玄学,便有“放浪于形骸之外”的说法。“放浪于形骸之外”与“游于形骸之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前者是就“心”来说境界,后者是就“道”来说境界。
自由境界的实现,归根到底是由自然之道决定的,这就是庄子强调“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无以人灭天,无以人灭命”的真正原因。这也是主观意志同客观原则的统一。从主观方面说,它是意志自由,是无目的的目的性;从客观方面说,它是道,是自然,是普遍性法则。但这普遍性法则只具有形式意义,它本身是无定向的,不能构成“绝对命令”一类东西。自然之道固然是本源性的存在范畴,同时也是功能范畴,其特点是开放的、无限的、光明的,而且是活动的。它不是通常所谓客观必然性或客观规律,而是自在的本体存在,通过人的意志而实现。自由与自然的统一就是自在与自为的统一。所谓自然的潜在目的性,只是就生命的实现与完成而言,并不具有任何其他意义。人的生命又是以个体化为特征的。意志自由之成为境界,就在于它打通了内外与天人的界限,因而是自由的,又是自然的。
在庄子哲学中,“逍遥”与“齐物”、自由与平等也是互相对应不可缺一的。“逍遥”或自由是超越的心灵境界,“齐物”或平等则是自由境界观照下的万事万物。“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以“道”的境界观照万物,万物各适其性,各顺其情,互相平等,无贵贱之分。如果没有这种境界,情况就完全不同。因此,有没有“道”的境界,决定了观察万物的截然不同的“视界”,人的生命价值也就由此而决定。所谓自由不自由,是一个价值选择与判断的问题,所谓平等不平等,也是一个价值评价问题,不是简单的事实问题。就客观事实而言,庄子决不会否定万物之“不齐”,物之所以不齐,也是自然决定的,有些则是由“人为”决定的。但是,“事实”本身并不能说明什么,更不能说明事物的价值和意义。生命的真正意义和价值在于心灵境界,有了自由境界,便能打破“贵贱”之分、“君子小人”之别,从而树立人格的独立与自由,即所谓“相忘乎道术”。所以,庄子的心灵哲学是一个价值意味很浓的境界形态的哲学,并不是什么自然哲学,也不是什么实体论哲学
整理一下前段时间读的《偶像失格》:
看到偶像眼里的世界,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都和偶像共情,当偶像成了中心,便会丧失自我。但我又实在没有办法对书中本就在接受精神治疗,只有通过追星才能感觉到活着的主人公傲慢地说:你得树立自我,你不能将精神依托在他人身上。
偶像的生产与营销,“乱花渐欲迷人眼”,那些被包装起来的精致偶像,可能并不值得将精神托付于他,但半真半假的人设,营业,以及粉丝真情实感地投入与想象,让本就是凡人的偶像还是成为了粉丝心中的光与精神支柱。
正如作者所说,中心之外,也是生活。虽然偶像从生活里彻底消失,但是生活仍在,对于主人公来说,偶像消失的那种被抽空精神的痛楚是我们局外人所体会不到的,像是巨大的精神信仰突然崩塌,而她也踉踉跄跄地收拾好屋子,即便难过绝望,也开始新的生活。
希望每个追星人都快乐幸福,不止于偶像的眼睛与世界,也许我们可以依靠偶像所带来的光,发现自己身上的美好与力量,看到中心以外更广阔的世界。
看到偶像眼里的世界,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都和偶像共情,当偶像成了中心,便会丧失自我。但我又实在没有办法对书中本就在接受精神治疗,只有通过追星才能感觉到活着的主人公傲慢地说:你得树立自我,你不能将精神依托在他人身上。
偶像的生产与营销,“乱花渐欲迷人眼”,那些被包装起来的精致偶像,可能并不值得将精神托付于他,但半真半假的人设,营业,以及粉丝真情实感地投入与想象,让本就是凡人的偶像还是成为了粉丝心中的光与精神支柱。
正如作者所说,中心之外,也是生活。虽然偶像从生活里彻底消失,但是生活仍在,对于主人公来说,偶像消失的那种被抽空精神的痛楚是我们局外人所体会不到的,像是巨大的精神信仰突然崩塌,而她也踉踉跄跄地收拾好屋子,即便难过绝望,也开始新的生活。
希望每个追星人都快乐幸福,不止于偶像的眼睛与世界,也许我们可以依靠偶像所带来的光,发现自己身上的美好与力量,看到中心以外更广阔的世界。
#想要生活多姿多彩#
互联网时代
无数人将自己的现实生活映照在一个个账号之中
用户的关注与互动行为记录了现实生活的社交变化
更多人通过网络来证明并回忆自己的某方面存在
一个账号的消失像是有关一个人的记忆的消逝
然而证明我们活着的方式也不过是有人还记得
赛博坟墓的出现就如同现实中的离别
或许更为残忍
一个鲜活的账号最终化为一串苍白字符
沦为某不知名用户
永久封存的账号告诉我们一些记忆再也无法找回
所以在人人都想保护隐私的互联网中
我却不愿设置太多权限
因为对于互联网上的我们
也同样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临
至少自己给自己留有缅怀的余地
互联网时代
无数人将自己的现实生活映照在一个个账号之中
用户的关注与互动行为记录了现实生活的社交变化
更多人通过网络来证明并回忆自己的某方面存在
一个账号的消失像是有关一个人的记忆的消逝
然而证明我们活着的方式也不过是有人还记得
赛博坟墓的出现就如同现实中的离别
或许更为残忍
一个鲜活的账号最终化为一串苍白字符
沦为某不知名用户
永久封存的账号告诉我们一些记忆再也无法找回
所以在人人都想保护隐私的互联网中
我却不愿设置太多权限
因为对于互联网上的我们
也同样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临
至少自己给自己留有缅怀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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