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爆料# #聊城住房# 近日,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柳园街道东土城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0年6月5日起,至2020年7月4日止。内容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柳园街道东土城村土地。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7271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全部为农村宅基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东昌府区第二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8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63.2577万元(人民币大写:陆拾叁万贰仟伍佰柒拾柒元整),全部为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已在拆迁补偿中落实,不再另行补偿。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地全部为建设用地,住宅成片拆迁,已按东昌府区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不再另行补偿,无其他地上附着物。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居)委会协商,拟对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安置。
(一)拆迁补偿安置: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居民住宅成片拆迁,按东昌府区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安置。
(二)社保安置: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16.3598万元,由东昌府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村委会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
联系人:周士刚
联系电话:0635-2119796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柳园街道东土城村土地。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7271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全部为农村宅基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东昌府区第二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8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63.2577万元(人民币大写:陆拾叁万贰仟伍佰柒拾柒元整),全部为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已在拆迁补偿中落实,不再另行补偿。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地全部为建设用地,住宅成片拆迁,已按东昌府区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不再另行补偿,无其他地上附着物。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居)委会协商,拟对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安置。
(一)拆迁补偿安置: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居民住宅成片拆迁,按东昌府区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安置。
(二)社保安置: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16.3598万元,由东昌府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村委会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
联系人:周士刚
联系电话:0635-2119796
#聊城爆料# #聊城住房# 【关于【住房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条件及手续】,聊城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官方回复】[拳头][拳头][拳头]
请问购买住房时房产开发商不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办理的商业贷款,在满足什么条件时可以转为组合贷款?具体的手续和步骤是怎样的?谢谢
接到“市民热线网上受理平台”来件后,立即转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聊城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落实情况答复如下:2020年5月29日,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排贷款科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如下:市民描述5月份购买期房选择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咨询目前我市是否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的政策以及相关手续。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没有相关的政策依据,因此无法开展这项业务。我市于2019年8月12日出台了《聊城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聊住金〔2019〕19号)文件,对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办理方式进行了优化。目前商转公贷款办理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借款人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前结清后的一个月内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种是借款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未提前结清的,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结清。已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前结清后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执行聊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并且不得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前结清时的剩余本金余额。未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结清即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最高额度执行聊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并且不得超过申请时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余额减去3个月应还贷款本息。若市民需办理该业务,可以赴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或致电公积金服务热线0635-1232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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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市民热线网上受理平台”来件后,立即转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聊城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落实情况答复如下:2020年5月29日,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排贷款科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如下:市民描述5月份购买期房选择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咨询目前我市是否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的政策以及相关手续。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没有相关的政策依据,因此无法开展这项业务。我市于2019年8月12日出台了《聊城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聊住金〔2019〕19号)文件,对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办理方式进行了优化。目前商转公贷款办理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借款人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前结清后的一个月内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种是借款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未提前结清的,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结清。已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前结清后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执行聊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并且不得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前结清时的剩余本金余额。未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结清即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最高额度执行聊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并且不得超过申请时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余额减去3个月应还贷款本息。若市民需办理该业务,可以赴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或致电公积金服务热线0635-12329咨询。
【#山东#2020年公务员招录笔试公告来了!笔试定于7月19日举行】#2020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 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经研究,2020年我省公务员招录笔试定于2020年7月19日举行。现将笔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19日上午。具体安排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9︰00—10︰30,申论科目10︰30—12︰3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19日下午14︰30—16︰30。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9日15︰00,报名缴费人员可登陆山东省2020年度公务员招录考生报名平台(https://t.cn/A6wroHO2)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自7月20日起,可联系相应人事考试机构办理考试退费手续。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来鲁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鲁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鲁的人员,应于6月24日前向考点所在城市有关部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5、因6月25日后旅居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而无法来鲁的考生,可依据当地村居(社区)出具的情况说明,联系相应人事考试机构办理考试退费手续。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关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使用、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山东省公务员局
2020年6月5日
附件
关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使用、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如何申请办理和使用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
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三种途径办理。一是微信关注“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进入“防疫专区”办理;二是下载“爱山东”APP,进入首页“热点应用”办理;三是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健康通行卡”办理。经实名认证后,填写申报信息获取“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其中:
1.山东省居民可直接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选中“通行码申请”,按照提示,仅需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国籍(地区)、居住地址、14天内接触史7项基本信息,并作出承诺后,即可领取健康通行码。
2.外省来鲁(返鲁)人员,到达我省后须通过“来鲁申报”模块转码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持绿码一律通行。
3.自境外入鲁(返鲁)人员隔离期满后,经检测合格的通过“来鲁申报”模块申领健康通行码,经大数据比对自动赋码。
省外考生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转换有问题的,可拨打咨询电话0531-67605180或0531-12345。
二、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管理有关规定
按照规定,自省外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来鲁人员至少于抵达前3天(不晚于6月24日)向流入地所在村居(社区)报告流入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来鲁的人员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按照有关要求进行集中(居家)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具体要求请联系各地疾控部门。
三、如何查询所在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
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s://t.cn/A6we2s6X,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四、各市疾控部门联系方式
济南市 0531-81278816
青岛市 0532-85661011
淄博市 0533-2184550
枣庄市 0632-3255857、3698916
东营市 0546-8336030、8336080
烟台市0535-6700925
潍坊市 0536-8789665
济宁市 0537-2655350
泰安市0538-8489800
威海市 0631-5300012
日照市 0633-7965028
临沂市 0539-8314692
德州市 0534-2628324
聊城市 0635-8436502、8222703
滨州市 0543-3182298
菏泽市 0530-5969828
五、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省人事考试中心 0531-88597886
济南市 0531-82568206
青岛市 15588683585
淄博市 0533-3169575
枣庄市 0632-3362789
东营市 0546-6378682
烟台市 0535-6683333
潍坊市 0536-8256126
济宁市 0537-2967978
泰安市 0538-8298459
威海市 0631-5226661
日照市 0633-8777835
临沂市 0539-8609928
德州市 0534-2365758
聊城市 0635-2188036
滨州市 0543-8173697
菏泽市 0530-5310309
一、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19日上午。具体安排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9︰00—10︰30,申论科目10︰30—12︰3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19日下午14︰30—16︰30。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9日15︰00,报名缴费人员可登陆山东省2020年度公务员招录考生报名平台(https://t.cn/A6wroHO2)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自7月20日起,可联系相应人事考试机构办理考试退费手续。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来鲁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鲁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鲁的人员,应于6月24日前向考点所在城市有关部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5、因6月25日后旅居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而无法来鲁的考生,可依据当地村居(社区)出具的情况说明,联系相应人事考试机构办理考试退费手续。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关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使用、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山东省公务员局
2020年6月5日
附件
关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使用、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如何申请办理和使用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
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三种途径办理。一是微信关注“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进入“防疫专区”办理;二是下载“爱山东”APP,进入首页“热点应用”办理;三是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健康通行卡”办理。经实名认证后,填写申报信息获取“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其中:
1.山东省居民可直接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选中“通行码申请”,按照提示,仅需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国籍(地区)、居住地址、14天内接触史7项基本信息,并作出承诺后,即可领取健康通行码。
2.外省来鲁(返鲁)人员,到达我省后须通过“来鲁申报”模块转码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持绿码一律通行。
3.自境外入鲁(返鲁)人员隔离期满后,经检测合格的通过“来鲁申报”模块申领健康通行码,经大数据比对自动赋码。
省外考生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转换有问题的,可拨打咨询电话0531-67605180或0531-12345。
二、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管理有关规定
按照规定,自省外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来鲁人员至少于抵达前3天(不晚于6月24日)向流入地所在村居(社区)报告流入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来鲁的人员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按照有关要求进行集中(居家)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具体要求请联系各地疾控部门。
三、如何查询所在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
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s://t.cn/A6we2s6X,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四、各市疾控部门联系方式
济南市 0531-81278816
青岛市 0532-85661011
淄博市 0533-2184550
枣庄市 0632-3255857、3698916
东营市 0546-8336030、8336080
烟台市0535-6700925
潍坊市 0536-8789665
济宁市 0537-2655350
泰安市0538-8489800
威海市 0631-5300012
日照市 0633-7965028
临沂市 0539-8314692
德州市 0534-2628324
聊城市 0635-8436502、8222703
滨州市 0543-3182298
菏泽市 0530-5969828
五、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省人事考试中心 0531-88597886
济南市 0531-82568206
青岛市 15588683585
淄博市 0533-3169575
枣庄市 0632-3362789
东营市 0546-6378682
烟台市 0535-6683333
潍坊市 0536-8256126
济宁市 0537-2967978
泰安市 0538-8298459
威海市 0631-5226661
日照市 0633-8777835
临沂市 0539-8609928
德州市 0534-2365758
聊城市 0635-2188036
滨州市 0543-8173697
菏泽市 0530-53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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