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美岐工作室回应陈令韬#8月27日,孟美岐突然通过工作室发文回应,字里行间充满了怒气。直指陈令韬说话前后矛盾,狗P不通,还引用了最近很红的那句话“希望所有女生都能远离渣男!”
原来是因为一位网友为孟美岐鸣不平,称陈令韬欺骗并坏了孟美岐的口碑,致使孟美岐商业价值掉光,几乎走向毁灭。
而陈令韬回复了该网友,并否认曾欺骗过孟美岐,所以才有了今天孟美岐工作室的愤怒发文。
这也给所有女孩提了个醒,确定恋爱关系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否则即便是被动的,也难以洗脱不道德的嫌疑。
而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如此,对待感情需要慎之又慎,否则一旦有了负面新闻,的确无异于自毁前程。
不知道孟美岐此举能否挽回一些声誉呢?不过仍有网友质疑,孟美岐作为女团成员不该偷偷谈恋爱。
原来是因为一位网友为孟美岐鸣不平,称陈令韬欺骗并坏了孟美岐的口碑,致使孟美岐商业价值掉光,几乎走向毁灭。
而陈令韬回复了该网友,并否认曾欺骗过孟美岐,所以才有了今天孟美岐工作室的愤怒发文。
这也给所有女孩提了个醒,确定恋爱关系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否则即便是被动的,也难以洗脱不道德的嫌疑。
而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如此,对待感情需要慎之又慎,否则一旦有了负面新闻,的确无异于自毁前程。
不知道孟美岐此举能否挽回一些声誉呢?不过仍有网友质疑,孟美岐作为女团成员不该偷偷谈恋爱。
【#证监会就签署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答记者问#】#中国与美国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协议# 1.问:签署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的意义是什么?
答:签署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是双方在解决中美审计监管合作问题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为双方依法对共同监管范围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日常检查和执法合作建立了监管合作机制,为下一步双方在符合各自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对等、高效开展合作奠定了基础,符合资本市场监管合作的国际通行做法。中美双方开展审计监管合作,对于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也有助于为企业依法依规开展跨境上市活动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2.问: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签署的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是在双方2013年执法合作谅解备忘录及2016年试点检查合作备忘录的基础上,根据双方国内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参照相关国际通行做法,总结以往双方合作经验,经过反复磋商达成的。合作协议主要就双方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开展日常检查与执法调查作出了具体安排,约定了合作目的、合作范围、合作形式、信息使用、特定数据保护等重要事项。
合作协议包括以下重点内容:一是确立对等原则。协议条款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中美双方均可依据法定职责,对另一方辖区内相关事务所开展检查和调查,被请求方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力提供充分协助。二是明确合作范围。合作协议范围包括协助对方开展对相关事务所的检查和调查。其中,中方提供协助的范围也涉及部分为中概股提供审计服务、且审计底稿存放在内地的香港事务所。三是明确协作方式。双方将提前就检查和调查活动计划进行沟通协调,美方须通过中方监管部门获取审计底稿等文件,在中方参与和协助下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开展访谈和问询。
3.问:开展跨境审计监管合作的目的是什么?
答:企业在资本市场发行证券和上市,应定期公开发布财务报告,为投资者知情决策提供信息。各国法律法规均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要求监管机构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管,以确保其依法依规履行好“守门人”职责,提高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企业跨境上市的情形下,为这些企业提供审计服务的本地会计师事务所一般需要在上市地注册,并接受上市地监管部门的监管。由于这些事务所可能遍布全球各地,上市地监管部门为对它们实施监管,必须通过与相关事务所本地的监管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开展跨境监管合作,这是全球资本市场的通行做法。如不能有效开展跨境审计监管合作,就难以确信相关事务所审计工作是否符合监管要求,相关上市公司财报质量就缺少一层保障,会引发投资者质疑,甚至根据上市地法律法规,相关公司证券无法继续在该地上市交易。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逐步深化,企业跨境上市和会计师事务所跨境展业日益频繁,目前,有超过200家中国公司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市,有30余家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在PCAOB注册,能够为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PCAOB为履行对上述事务所的审计监管职责,需要与中国监管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实施跨境监管合作。同样,中国监管机构有需要对自身监管范围内的美国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监管的,也要通过监管合作机制进行。这是国际惯例,双方都需要这个机制。保留中概股在美上市,对投资者有利,对上市公司有利,对中美双方都有利,是一种多赢的制度安排。这是双方能够坐下来谈判并达成协议的一个重要基础。
4.问:审计工作底稿在跨境审计监管合作中的作用是什么?
答: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监管,必然涉及到审计工作底稿。以日常检查为例,监管机构除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体系外,还需要抽查部分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以检验事务所的工作质量。审计工作底稿是事务所开展审计过程中,对其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等所作的“工作记录”。审计工作底稿的主要功能是记载审计师是否依照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验证企业收入支出等财务信息准确性,因此一般并不包括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企业底层数据等敏感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审计监管的直接对象是会计师事务所,而非其审计的上市公司。从跨境审计监管合作的国际实践看,上市地监管机构一般每年抽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并在受检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中抽查有代表性或有潜在审计质量风险的审计项目加以验证,以评估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质量。对于中美审计监管合作而言,也是如此,无须每年检查全部在美上市公司审计项目。
5.问:在合作协议框架下,审计工作底稿如含有一些敏感信息,能否得到必要的保护?
答:近年来,我国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陆续施行,相关市场主体的信息安全责任更加明确,操作上更加有章可循。企业无论上市与否,都有义务严格遵守本国法律法规。
近期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完善了境外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规定,对规范审计工作底稿信息安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落实了上市公司信息安全的主体责任,同时为上市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依规保管和处理涉密敏感信息提供了更加细化和可执行的指引,有助于在满足会计审计要求的前提下做好底稿编制工作,并依法保护相关信息安全。
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将双方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和调查活动纳入合作框架下开展,双方将充分做好事前沟通协调,美方须查看的审计工作底稿等文件通过中方监管机构协助调取并提供。同时,合作协议对于审计监管合作中可能涉及敏感信息的处理和使用作出了明确约定,针对个人信息等特定数据设置了专门的处理程序,为双方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同时保护相关信息安全提供了可行路径。
6.问: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的达成是否意味着中概股自美退市的风险已经解除?
答: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通过加强合作解决中概股审计监管问题迈出了关键一步,符合市场的期盼和预期。下一步双方将根据合作协议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开展日常检查与调查活动,并对合作效果作出客观评估。如果后续合作可以满足各自监管需求,则有望解决中概股审计监管问题,从而避免自美被动退市。我们期待与美方监管部门以专业务实的态度积极推进合作,共同努力实现积极的成果。(证监会)
答:签署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是双方在解决中美审计监管合作问题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为双方依法对共同监管范围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日常检查和执法合作建立了监管合作机制,为下一步双方在符合各自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对等、高效开展合作奠定了基础,符合资本市场监管合作的国际通行做法。中美双方开展审计监管合作,对于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也有助于为企业依法依规开展跨境上市活动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2.问: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签署的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是在双方2013年执法合作谅解备忘录及2016年试点检查合作备忘录的基础上,根据双方国内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参照相关国际通行做法,总结以往双方合作经验,经过反复磋商达成的。合作协议主要就双方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开展日常检查与执法调查作出了具体安排,约定了合作目的、合作范围、合作形式、信息使用、特定数据保护等重要事项。
合作协议包括以下重点内容:一是确立对等原则。协议条款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中美双方均可依据法定职责,对另一方辖区内相关事务所开展检查和调查,被请求方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力提供充分协助。二是明确合作范围。合作协议范围包括协助对方开展对相关事务所的检查和调查。其中,中方提供协助的范围也涉及部分为中概股提供审计服务、且审计底稿存放在内地的香港事务所。三是明确协作方式。双方将提前就检查和调查活动计划进行沟通协调,美方须通过中方监管部门获取审计底稿等文件,在中方参与和协助下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开展访谈和问询。
3.问:开展跨境审计监管合作的目的是什么?
答:企业在资本市场发行证券和上市,应定期公开发布财务报告,为投资者知情决策提供信息。各国法律法规均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要求监管机构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管,以确保其依法依规履行好“守门人”职责,提高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企业跨境上市的情形下,为这些企业提供审计服务的本地会计师事务所一般需要在上市地注册,并接受上市地监管部门的监管。由于这些事务所可能遍布全球各地,上市地监管部门为对它们实施监管,必须通过与相关事务所本地的监管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开展跨境监管合作,这是全球资本市场的通行做法。如不能有效开展跨境审计监管合作,就难以确信相关事务所审计工作是否符合监管要求,相关上市公司财报质量就缺少一层保障,会引发投资者质疑,甚至根据上市地法律法规,相关公司证券无法继续在该地上市交易。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逐步深化,企业跨境上市和会计师事务所跨境展业日益频繁,目前,有超过200家中国公司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市,有30余家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在PCAOB注册,能够为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PCAOB为履行对上述事务所的审计监管职责,需要与中国监管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实施跨境监管合作。同样,中国监管机构有需要对自身监管范围内的美国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监管的,也要通过监管合作机制进行。这是国际惯例,双方都需要这个机制。保留中概股在美上市,对投资者有利,对上市公司有利,对中美双方都有利,是一种多赢的制度安排。这是双方能够坐下来谈判并达成协议的一个重要基础。
4.问:审计工作底稿在跨境审计监管合作中的作用是什么?
答: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监管,必然涉及到审计工作底稿。以日常检查为例,监管机构除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体系外,还需要抽查部分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以检验事务所的工作质量。审计工作底稿是事务所开展审计过程中,对其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等所作的“工作记录”。审计工作底稿的主要功能是记载审计师是否依照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验证企业收入支出等财务信息准确性,因此一般并不包括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企业底层数据等敏感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审计监管的直接对象是会计师事务所,而非其审计的上市公司。从跨境审计监管合作的国际实践看,上市地监管机构一般每年抽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并在受检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中抽查有代表性或有潜在审计质量风险的审计项目加以验证,以评估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质量。对于中美审计监管合作而言,也是如此,无须每年检查全部在美上市公司审计项目。
5.问:在合作协议框架下,审计工作底稿如含有一些敏感信息,能否得到必要的保护?
答:近年来,我国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陆续施行,相关市场主体的信息安全责任更加明确,操作上更加有章可循。企业无论上市与否,都有义务严格遵守本国法律法规。
近期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完善了境外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规定,对规范审计工作底稿信息安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落实了上市公司信息安全的主体责任,同时为上市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依规保管和处理涉密敏感信息提供了更加细化和可执行的指引,有助于在满足会计审计要求的前提下做好底稿编制工作,并依法保护相关信息安全。
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将双方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和调查活动纳入合作框架下开展,双方将充分做好事前沟通协调,美方须查看的审计工作底稿等文件通过中方监管机构协助调取并提供。同时,合作协议对于审计监管合作中可能涉及敏感信息的处理和使用作出了明确约定,针对个人信息等特定数据设置了专门的处理程序,为双方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同时保护相关信息安全提供了可行路径。
6.问: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的达成是否意味着中概股自美退市的风险已经解除?
答: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通过加强合作解决中概股审计监管问题迈出了关键一步,符合市场的期盼和预期。下一步双方将根据合作协议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开展日常检查与调查活动,并对合作效果作出客观评估。如果后续合作可以满足各自监管需求,则有望解决中概股审计监管问题,从而避免自美被动退市。我们期待与美方监管部门以专业务实的态度积极推进合作,共同努力实现积极的成果。(证监会)
协和星原计划 | 散瞳验光会伤害眼睛吗?协和医生答疑解惑
“孩子年龄小,散瞳会不会伤害眼睛?”“快速散瞳好,还是用慢速散瞳?”马上就要迎来开学季了,眼科也迎来了就诊高峰,很多家长怕孩子在暑假期间近视加深或出现近视,所以前往医院进行屈光检查,散瞳验光就成为“规定动作”,但也引起一些家长的担忧。北京协和医院眼科“协”守光明科普团队提醒,散瞳验光可保证验光检查的客观、准确、稳定,而且是对眼睛无害的。
为什么要散瞳验光?
我们的眼睛之所以能够既可看清近处,又可看清远处,是因为眼睛内部的睫状肌在进行调节。眼睛的调节力,年龄越小越强,随着年龄增大逐渐减弱。但活跃的眼睛调节,对于屈光度的检查不利。特别是小朋友及一部分成年人,具备很强的调节力。所以这部分人群,验光时通常采用散瞳验光的方法。
散瞳验光的实质是麻痹睫状肌,使调节松弛下来,以得到眼睛静止状态下的客观屈光度。而散大瞳孔,应该说是表象。
有种情形在常瞳下表现为近视,但散瞳后近视消失,被俗称“假性近视”。这其实是因为调节过度反应,持续时间过长,在短时间内难以恢复到调节放松的状态,造成的近视假象,在散瞳后即自行消退了。
所以为了验光检查的客观、准确、稳定,儿童甚至部分成年人在进行验光时需遵照医嘱进行散瞳验光。
散瞳验光是否对眼睛有害?
有些家长误认为,散瞳会危害孩子的视力,心存顾虑,拒绝给孩子散瞳。其实散瞳是药物的临时作用,散瞳后孩子会出现暂时怕光、视近困难等症状,经过一段时间后可自行恢复,即使多次散瞳也不会给眼睛带来危害。所以,家长可以放心,只要经过眼科医生判断,没有禁忌症。散瞳验光,是对眼睛无害的。但要特别提醒,散瞳不能佩戴隐形眼镜。
三种散瞳药物的对比
1%硫酸阿托品眼膏(眼用凝胶)散瞳验光
1%硫酸阿托品眼膏(眼用凝胶)以下简称阿托品是一种力量比较强的睫状肌麻痹剂,多用于调节力强的,如低龄儿童验光检查。眼科采用的剂型是凝胶或眼膏。
用法:每日早中晚各一次,适量(药滴小米粒大小)涂双眼下睑结膜囊内(就是眼睛向头顶看,用手轻翻开下眼皮,将药涂抹在下方白眼球上),涂药后用手指肚按压内眼角5~10分钟后,睁开双眼,如此连用五天。第六天不涂药,到医院检查。
注意避免阿托品的不良反应: 阿托品使瞳孔散大,使用者易出现怕光、视近困难的现象。散瞳期间应避免强光刺激,户外活动应戴遮阳帽或太阳镜。药物作用在停药后2~3周会自行缓解;少数使用者用药后出现颜面潮红、口渴,可适当增加内眼角按压时间,并多饮水,但无需停药;极少数使用者用药后出现发热、头痛、恶心呕吐、幻视、兴奋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不过, 用药后可以游泳。
速散验光
使用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验光前双眼点药4次,每两次间隔5~10分钟,最后一次点药后30~60分钟检查。点药期间请闭眼等候,但不要睡觉。速散的药物作用,在停药后6-8小时自行缓解。散瞳验光检查后,次日至2周内进行散瞳后复验。复验时不点散瞳药。一般来说, 极少病例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盐酸环喷托酯散瞳验光
使用盐酸环喷托酯滴眼液,散瞳前双眼点药3次,每两次间隔5分钟。有时在盐酸环喷托酯滴眼液用药后再加用2次速散。点药后30~60分钟检查。药物作用在停药2天后,逐渐自行消退。
散瞳验光检查后,3天至2周内进行散瞳后复验。复验时不点散瞳药。特别提醒,点药后部分使用者出现眼红,少数使用者主诉眼痛,是否继续用药,须遵医嘱。
特别提醒,无论应用哪种散瞳药物,请勿自作主张,均需遵医嘱。
为什么要进行散瞳后复验?
经散瞳验光检查出的度数,被认为是准确的,但这个结果是客观的。眼睛的屈光度,会受主观因素的影响,与客观状态略有不同。确定最终度数,要在散瞳检查数据的基础上,加入主观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到。所以,要进行散瞳后复验。
在复验前,不要戴隐形眼镜,也尽量避开炎症活动期、过敏发作期等眼病。
“协”守光明科普团队
“协”守光明科普团队汇聚了来自眼科医、技、护各岗位的骨干精英,关注全年龄段、全生命周期的眼健康,分享眼科常见疾病的全方位科普知识,守护“睛”彩“视”界,点亮“光”明未来。
文字/“协”守光明科普团队 李东辉
图片/自网络
“孩子年龄小,散瞳会不会伤害眼睛?”“快速散瞳好,还是用慢速散瞳?”马上就要迎来开学季了,眼科也迎来了就诊高峰,很多家长怕孩子在暑假期间近视加深或出现近视,所以前往医院进行屈光检查,散瞳验光就成为“规定动作”,但也引起一些家长的担忧。北京协和医院眼科“协”守光明科普团队提醒,散瞳验光可保证验光检查的客观、准确、稳定,而且是对眼睛无害的。
为什么要散瞳验光?
我们的眼睛之所以能够既可看清近处,又可看清远处,是因为眼睛内部的睫状肌在进行调节。眼睛的调节力,年龄越小越强,随着年龄增大逐渐减弱。但活跃的眼睛调节,对于屈光度的检查不利。特别是小朋友及一部分成年人,具备很强的调节力。所以这部分人群,验光时通常采用散瞳验光的方法。
散瞳验光的实质是麻痹睫状肌,使调节松弛下来,以得到眼睛静止状态下的客观屈光度。而散大瞳孔,应该说是表象。
有种情形在常瞳下表现为近视,但散瞳后近视消失,被俗称“假性近视”。这其实是因为调节过度反应,持续时间过长,在短时间内难以恢复到调节放松的状态,造成的近视假象,在散瞳后即自行消退了。
所以为了验光检查的客观、准确、稳定,儿童甚至部分成年人在进行验光时需遵照医嘱进行散瞳验光。
散瞳验光是否对眼睛有害?
有些家长误认为,散瞳会危害孩子的视力,心存顾虑,拒绝给孩子散瞳。其实散瞳是药物的临时作用,散瞳后孩子会出现暂时怕光、视近困难等症状,经过一段时间后可自行恢复,即使多次散瞳也不会给眼睛带来危害。所以,家长可以放心,只要经过眼科医生判断,没有禁忌症。散瞳验光,是对眼睛无害的。但要特别提醒,散瞳不能佩戴隐形眼镜。
三种散瞳药物的对比
1%硫酸阿托品眼膏(眼用凝胶)散瞳验光
1%硫酸阿托品眼膏(眼用凝胶)以下简称阿托品是一种力量比较强的睫状肌麻痹剂,多用于调节力强的,如低龄儿童验光检查。眼科采用的剂型是凝胶或眼膏。
用法:每日早中晚各一次,适量(药滴小米粒大小)涂双眼下睑结膜囊内(就是眼睛向头顶看,用手轻翻开下眼皮,将药涂抹在下方白眼球上),涂药后用手指肚按压内眼角5~10分钟后,睁开双眼,如此连用五天。第六天不涂药,到医院检查。
注意避免阿托品的不良反应: 阿托品使瞳孔散大,使用者易出现怕光、视近困难的现象。散瞳期间应避免强光刺激,户外活动应戴遮阳帽或太阳镜。药物作用在停药后2~3周会自行缓解;少数使用者用药后出现颜面潮红、口渴,可适当增加内眼角按压时间,并多饮水,但无需停药;极少数使用者用药后出现发热、头痛、恶心呕吐、幻视、兴奋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不过, 用药后可以游泳。
速散验光
使用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验光前双眼点药4次,每两次间隔5~10分钟,最后一次点药后30~60分钟检查。点药期间请闭眼等候,但不要睡觉。速散的药物作用,在停药后6-8小时自行缓解。散瞳验光检查后,次日至2周内进行散瞳后复验。复验时不点散瞳药。一般来说, 极少病例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盐酸环喷托酯散瞳验光
使用盐酸环喷托酯滴眼液,散瞳前双眼点药3次,每两次间隔5分钟。有时在盐酸环喷托酯滴眼液用药后再加用2次速散。点药后30~60分钟检查。药物作用在停药2天后,逐渐自行消退。
散瞳验光检查后,3天至2周内进行散瞳后复验。复验时不点散瞳药。特别提醒,点药后部分使用者出现眼红,少数使用者主诉眼痛,是否继续用药,须遵医嘱。
特别提醒,无论应用哪种散瞳药物,请勿自作主张,均需遵医嘱。
为什么要进行散瞳后复验?
经散瞳验光检查出的度数,被认为是准确的,但这个结果是客观的。眼睛的屈光度,会受主观因素的影响,与客观状态略有不同。确定最终度数,要在散瞳检查数据的基础上,加入主观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到。所以,要进行散瞳后复验。
在复验前,不要戴隐形眼镜,也尽量避开炎症活动期、过敏发作期等眼病。
“协”守光明科普团队
“协”守光明科普团队汇聚了来自眼科医、技、护各岗位的骨干精英,关注全年龄段、全生命周期的眼健康,分享眼科常见疾病的全方位科普知识,守护“睛”彩“视”界,点亮“光”明未来。
文字/“协”守光明科普团队 李东辉
图片/自网络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