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钱塘区出台纾困助企政策22条!减免税收、支出补贴、房租减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全力帮助各市场主体恢复发展,钱塘区特制定以下政策。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1、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2、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3、减免部分税收。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4、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缓缴。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依据市医疗保障局具体办法执行。(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税务局)
5、住房公积金缓缴、工会经费返还。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依据市公积金中心具体办法执行。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对小微企业缴纳的2021年度工会经费进行全额返还。(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总工会)
6、水、气费缓缴。对受疫情影响且缴纳水、气费用困难的企业,不停止供应;可由企业申请办理延期缴费,具体以市水务集团、市燃气集团出台办法执行。(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水务及燃气等单位)
7 、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其中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到90%。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享受。(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税务局)
8、减免市场主体租金。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区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用房的,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鼓励村、社区等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减免或延期收取租金。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产业集团、各行政事业单位、各街道)
9、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给予服务业小微企业2022年防疫、消杀支出不超过50%补贴,具体按照杭州市政策执行。减轻进口物品企业防疫负担,对上线“物防在线”“工业物防链”的进口物品企业产生的进口物品和环境核酸检测费用、消杀费用支出,按照实际支出的10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单个综合体商超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商品交易市场产生的进口商品、非进口商品和环境核酸检测费用、消杀费用支出,按照实际支出的100%予以补助,单个农贸市场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单个非进口商品专业市场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个进口商品专业市场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科技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社会发展局)
10、 加大金融稳企业力度。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高业务额度,简化审批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担保费降至1%及以下,涉及保就业、保市场主体“双保”业务担保费直接按0.8%。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市场主体按照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保持合理流动性。(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1、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对全区用电设备容量在200千瓦以下的中小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计量装置及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鼓励用电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工商业用户,现货市场运行时,不承担辅助服务、成本补偿等市场分摊费用。园区管理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对承租市场主体收取电费等相关费用。(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供电公司)
行业领域精准纾困扶持措施
餐饮业

12、鼓励保险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展因疫情导致餐饮企业营业中断损失保险,提升理赔效率,提高对餐饮企业的保障程度。(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13、支持数字化改革。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加装阳光厨房并接入省“防疫餐饮在线”“浙江外卖在线”等数字化改革中的成本,每家予以360元补助,总额200万元用完即止。(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4、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在省市区原政策基础上,技能等级认定企业职工初次取得职业能力证书,按每20本2万元的标准,对企业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企业新培育高级工的,按每人300元的标准对企业给予奖励;区内培训机构培训职工并初次取得职业能力证书300本以上的,按每本200元-400元的标准,对培训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职工自行参加培训或职业技能竞赛并初次取得职业能力证书的,分别按照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的标准,对职工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零售业

15、支持居民消费促进。对区商务局牵头组织的消费促进活动,商贸服务企业组织参与活动,按照实际投资额的8%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上年度区内大型商业综合体因地制宜推动夜间特色美食街区、夜间经济聚集区新建或改造提升的给予奖励,按照实际投资额50%,最高不超过20万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文化产业

16、加强对重点文艺项目、文创产品创作指导和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省市各类文艺基金、专项资金,支持将反映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文艺创作项目(含作品提升项目)、文化创意产品纳入范畴,对重点项目重点产品给予倾斜,加强社会宣传推广与动态管理,实现精准扶持。(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17、给予电影院补贴。对区内营业影院,经主管部门认定,按座位数予以3个月补贴,每个座位每月补贴25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制造业

18、加大对突出贡献企业的支持力度。二季度设立2000万元助企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经审核,对于2022年二季度工业产值(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根据企业用人规模,给予1000人以上的企业每家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给予500-1000人的企业每家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给予300-500人的企业每家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给予100-300人的企业每家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具体兑现额度原则上与企业二季度产值(营业收入)总额、增速及税收相关,并由企业自行分配。(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人社局)
19、加大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支持力度。对入库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值同比增长6.5-14%(含14%),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产值同比增长14%以上的,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2万元。对入库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值同比增长14%以上的,营收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

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各项保障措施

20、建立健全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强化区领导联系重点项目、重大企业协调等机制,开展“大走访、大服务”活动,具体安排由企业和项目管理归口单位负责。(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
21、强化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应急保障。制定区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应急保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全力协调重点企业面临的产业链供应链断链断供、物流不畅等问题,确保钱塘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区疫情防控办、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各平台)
22、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加快涉企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做到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抓好政策落地实施,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发布机制,进一步完善钱塘区一站式涉企服务平台功能,完成“钱塘企服新干线”2.0迭代升级,确保各类惠企资金精准、及时直达企业。(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浙江之声记者应广宇)

【涉及上上东、学府名城、宝鼎世嘉...石家庄第三批次8个烂尾楼进展公示】#石家庄第三批次烂尾楼#
一、裕华区藏龙国际D座项目

(一)基本情况
藏龙国际项目位于裕华区谈固南大街以东、东岗路以北,为大马村旧村改造商业项目,总占地53.73亩,规划面积15万平方米,由双子星写字楼及7层商业裙楼组成,为超高层地标建筑,由河北鑫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动工建设,2014年因鑫海天公司投资的海南项目不能及时回笼资金,后续建设资金无法及时到位,导致该项目资金链断裂,项目被迫停工。停工时主体结构已施工至19层,水、电、暖通等专业工程预留预埋同步施工至19层。

(二)处置过程
2019年该项目纳入市“烂尾楼”整治范围,为解决项目资金问题,裕华区委、区政府多次协调调度,多措并举、寻求合作单位,最终引入河北东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彻底解决项目资金链断裂问题,2020年1月19日公司股东变更为河北东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所有因工程款涉诉基本解决,并已达成一致意见。资金到位后,裕华区委、区政府领导带头,各职能部门联动,安排专人负责现场指导,通过易房、协议付款、合作等途径,用最短时间快速解决了项目遗留的诸多难题。

(三)处置进展情况
裕华区采取专人负责、专人盯办等方式,研究政策依据,积极跑办前期手续,现项目土地、规划、施工手续齐全,并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项目单位通过考察上海、杭州等类似项目的外立面效果、运营等情况,采取了各种措施,优化设计方案,提升项目品质,持续加快施工进度,将项目建设成为裕华区的地标性建筑。目前项目主体已封顶,室外装修、室内水电安装、消防安装、电梯安装完成80%,水电气外网完成50%,计划2022年7月底前交付使用。

二、裕华区学府名城项目

(一)基本情况
学府名城项目位于裕华区仓丰路以北、仓兴街以西,占地33.45亩,总建筑面积9.45万平方米,共4栋住宅楼、地下车库、A#配套楼等,由河北广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年开工建设,2014年因项目手续不全责令停工。

(二)处置过程
因项目建设手续不全,2013年纳入市房地产专项整治范围,2017年列入市房地产解遗“入住难”项目范围,2017年9月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约谈督办项目负责人积极筹措资金完善项目手续,2018年底依据相关解遗政策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019年该项目纳入市“烂尾楼”整治范围,裕华区委、区政府加大督办协调力度,项目单位积极主动配合,建设手续和施工进度进展顺利。2021年4月,为彻底解决项目遗留问题,经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在原有解遗政策基础上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为项目3号楼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项目实现销售回款,并通过招拍挂取得了土地手续。

(三)处置进展情况

裕华区政府正在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完善项目全部手续,加快施工进度,保质保量按期交付。目前,该项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3号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正在办理1、2、4号楼预售许可手续。现项目1、2号楼已完工;3、4号楼主体已封顶,二次结构、室内外装修、水电安装基本完成,电梯安装、消防安装完成40-50%。计划2022年8月底前交付使用。

三、裕华区御珑湾2号楼项目
(一)基本情况
御珑湾2号楼项目位于裕华区建通街8号,由石家庄中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开工建设,规划为地下三层、地上17层,建筑面积2.85万平方米。该项目启动后违规建至21层,2016年被责令停工。

(二)处置过程
2015年该项目纳入市房地产专项整治范围,2019年纳入市“烂尾楼”整治范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某、股东郭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裕华区公安分局于2020年11月立案侦查,并于2021年9月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行深入侦查。该项目17层以下手续齐全,超建部分按照市专项整治政策解决。项目已按解遗政策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正在按照专项整治政策办理平衡容积率土地出让手续。该公司已收储的相邻河北电机厂地块土地出让成本返还资金可用于解决后续资金问题。

(三)处置进展情况
裕华区政府正在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完善项目全部手续,加快施工进度,保质保量按期交付。目前,正在完善规划手续,相邻河北电机厂地块正在拆迁腾地,加快进行土地出让;项目正在按照施工计划进行建设,现主体已封顶,二次结构、外窗安装、室内装修已完成,正在进行水电安装、电梯安装及消防安装施工,进度70%以上,准备进行水电气外网和绿化施工,计划2022年7月底前交付使用。

四、裕华区宝鼎世嘉项目
(一)基本情况
宝鼎世嘉项目位于裕华区槐安路以南、东二环路以西,由河北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底开工建设,项目占地34.41亩,规划建设6栋高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10.04万平方米。2014年底因建设手续不全,被责令停工整改,后因公司资金问题,项目停工,停工时1、2、6号楼主体封顶,3号楼主体施工至12层,4号楼主体建至11层,5号楼主体建至18层。

(二)处置过程
该项目2015年纳入市房地产专项整治范围,2017年7月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裕华区公安分局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齐某某立案调查,现采取监视居住。该项目已按照专项整治政策取得复工手续,后按照解遗政策办理施工许可手续。2019年纳入市“烂尾楼”整治项目范围,经过裕华区委、区政府约谈协调、重点解决了法人及股东关系问题,并通过区政法专班打击督办,督促项目单位积极寻找投资合作单位,现已引入融资担保公司解决了资金问题,项目恢复施工建设。

(三)处置进展情况
裕华区政府正在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完善项目土地、规划手续,加快施工进度,保质保量按期交付。目前,项目土地已出让,已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正在缴纳土地契税,缴清后办理土地证,随后完善规划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现6栋楼主体已封顶,其中,1、2、3、6号楼二次结构及室内外装修已完成,水电安装已完成70-80%;4、5号楼正在进行二次结构施工,进度过半;计划2022年8月底前交付使用。

五、长安区锦城北区商业项目

(一)基本情况
锦城北区商业项目位于长安区东二环中山路交口东北角,由河北中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开工建设,占地约5亩,规划建设1栋商业,建筑面积约3.95万平方米,为白佛口村回迁商业。由于项目单位开发资金不足,2013年12月停工。

(二)处置过程
2019年该项目纳入市“烂尾楼”整治范围,长安区委、区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多次专题研究,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推进锦城北区商业项目问题解决。长安区持续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建立了“三个清单”,明确责任,制订后续施工计划,确保早日竣工交付。

(三)处置进展情况
目前,项目已取得土地、规划、施工手续,正在核算缴纳相关配套费。现项目已建至16层主体封顶,二次结构基本完工,正在进行外墙框架、玻璃幕墙等外部装修和水、电、消防安装,计划2022年6月底前交付使用。

六、长安区佳地佳座项目

(一)基本情况
佳地佳座项目位于长安区平安北大街以东、圆明路以南、交通局宿舍以西、房管局以北,由石家庄市裕通运输有限公司和河北佳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于2010年开工建设,于2009至2010年期间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产权单位为裕通运输公司,土地性质为商服用地。项目占地约17.85亩,规划建设一栋27层双塔写字楼,地上面积6.27万平方米,地下2层约1.17万平方米。2013年因佳地公司资金链断裂,项目停工。

(二)处置过程
2019年该项目纳入市“烂尾楼”整治范围,长安区委、区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多次专题研究,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积极推进佳地佳座项目问题解决。同时,因佳地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嫌挪用项目资金,公安机关依法对佳地公司及项目人员进行侦办,2022年1月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某因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被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当中,公安机关正在依法追缴被挪用资金。为彻底解决项目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长安区政府已对原施工单位工程量进行了界定,长安区人民法院已确定了司法拍卖评估单位,对该项目启动司法拍卖程序,长安区组织区国有平台公司参加项目拍卖,完成后续建设。

(三)处置进展情况
目前,项目两栋塔楼已建至27层主体封顶,正在进行二次结构、内外装施工及管网配套建设等后期工程。同时,长安区人民法院正在进行司法拍卖涉及的勘验等有关工作,长安区委、区政府将依法依规推动佳地佳座项目问题解决,力争项目早日完工交付,计划2023年5月底前交付使用。

七、长安区上上东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上上东项目位于长安区东二环与和平路西北角,由石家庄鑫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占用石家庄市工信局下属企业银利塑料制品厂国有划拨工业用地约23.54亩,建设3栋高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5.77万平方米。项目于2011年1月开工建设,2013年11月停工。

(二)处置过程
2019年该项目纳入市“烂尾楼”整治范围,长安区委、区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多次专题研究,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积极推进上上东项目问题解决。为保证项目持续施工和后期办理手续资金,长安区在督促项目单位正常施工的同时,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建立监管机制,对开发单位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保证后续建设顺利进行。

(三)处置进展情况
因项目占压城市总规绿地,目前规划部门已将该项目纳入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修编方案,待修编方案批复后办理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长安区将加强项目后续施工的监管,确保项目持续施工,现项目3栋楼已封顶,正在进行二次结构和内外装,计划2023年11月底前交付使用。

八、鹿泉区香木林C区项目

(一)基本情况
香木林C区项目位于鹿泉区裕华路西延线与上庄中街东北角,由河北宏扬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为住宅项目。项目占地57.7亩,规划建设7栋住宅楼,其中,1-3号楼未开工建设,4、5号楼在建烂尾,1-5号楼规划建筑面积为10.58万平方米(含地下储藏室及商业),6、7号楼已建成入住。该项目2008年7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5年1月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5年11月4、5号楼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6年2月因其母公司涉省融投案件,账户和资产被多家法院查封冻结,开发单位资金链断裂导致停工,造成烂尾,停工时4号楼封顶、5号楼主体建至14层。

(二)处置过程
宏扬置地公司为河北宏扬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宏扬集团为唐山路桥集团八家子公司之一。因唐山路桥集团八家子公司涉及多起债务纠纷,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多家法院将唐山路桥集团、宏扬集团、宏扬置地公司所有资产冻结。路桥系企业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期间先后向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各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因大多数子公司在唐山市,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交由唐山市路北区法院集中审理。

2019年1月17日,宏扬置地公司因涉及省融投担保纠纷资不抵债,向鹿泉区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4月9日,鹿泉区人民法院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函同意,裁定将本案移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2019年5月6日,经路北区法院裁定受理,于2019年5月30日指定河北勤有功律师事务所作为宏扬置地公司重整案管理人。2019年12月唐山路北区法院裁定路桥系八家企业合并重整。2020年6月唐山中级法院复议裁定维持合并重整。

2020年9月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原计划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确定战略投资方,后因原申报3家单位均于会前取消投资意向,只得再次招募战略投资方,管理人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了重组方案评选会议,投票确定唐山成建诚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方。

(三)处置进展情况
为了解决香木林C区项目复工建设问题,鹿泉区委、区政府积极与唐山路北区法院及项目管理人沟通,并多次赴唐山参加项目重整会议。2020年9月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 由鹿泉区政府通过共益债方式借款2000万元给管理人,于2020年9月30日复工建设。2021年12月29日的债权人会议,通过了战略投资方的重整方案,唐山市路北区法院正式裁定唐山成建诚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战略投资方。现唐山成建诚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项目管理人已完成交接手续,继续由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目前,1-3号楼及地下车库进行了部分土方的开挖,4、5号楼主体施工已封顶,正在进行二次结构阳台栏板及墙体砌筑施工,计划2024年6月底前交付使用。

#石家庄烂尾楼整顿# 石家庄第三批次8个烂尾楼进展公示
一、裕华区藏龙国际D座项目
(一)基本情况
藏龙国际项目位于裕华区谈固南大街以东、东岗路以北,为大马村旧村改造商业项目,总占地53.73亩,规划面积15万平方米,由双子星写字楼及7层商业裙楼组成,为超高层地标建筑,由河北鑫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动工建设,2014年因鑫海天公司投资的海南项目不能及时回笼资金,后续建设资金无法及时到位,导致该项目资金链断裂,项目被迫停工。停工时主体结构已施工至19层,水、电、暖通等专业工程预留预埋同步施工至19层。

(二)处置过程
2019年该项目纳入市“烂尾楼”整治范围,为解决项目资金问题,裕华区委、区政府多次协调调度,多措并举、寻求合作单位,最终引入河北东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彻底解决项目资金链断裂问题,2020年1月19日公司股东变更为河北东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所有因工程款涉诉基本解决,并已达成一致意见。资金到位后,裕华区委、区政府领导带头,各职能部门联动,安排专人负责现场指导,通过易房、协议付款、合作等途径,用最短时间快速解决了项目遗留的诸多难题。

(三)处置进展情况
裕华区采取专人负责、专人盯办等方式,研究政策依据,积极跑办前期手续,现项目土地、规划、施工手续齐全,并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项目单位通过考察上海、杭州等类似项目的外立面效果、运营等情况,采取了各种措施,优化设计方案,提升项目品质,持续加快施工进度,将项目建设成为裕华区的地标性建筑。目前项目主体已封顶,室外装修、室内水电安装、消防安装、电梯安装完成80%,水电气外网完成50%,计划2022年7月底前交付使用。

二、裕华区学府名城项目
(一)基本情况
学府名城项目位于裕华区仓丰路以北、仓兴街以西,占地33.45亩,总建筑面积9.45万平方米,共4栋住宅楼、地下车库、A#配套楼等,由河北广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年开工建设,2014年因项目手续不全责令停工。

(二)处置过程
因项目建设手续不全,2013年纳入市房地产专项整治范围,2017年列入市房地产解遗“入住难”项目范围,2017年9月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约谈督办项目负责人积极筹措资金完善项目手续,2018年底依据相关解遗政策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019年该项目纳入市“烂尾楼”整治范围,裕华区委、区政府加大督办协调力度,项目单位积极主动配合,建设手续和施工进度进展顺利。2021年4月,为彻底解决项目遗留问题,经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在原有解遗政策基础上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为项目3号楼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项目实现销售回款,并通过招拍挂取得了土地手续。

(三)处置进展情况
裕华区政府正在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完善项目全部手续,加快施工进度,保质保量按期交付。目前,该项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3号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正在办理1、2、4号楼预售许可手续。现项目1、2号楼已完工;3、4号楼主体已封顶,二次结构、室内外装修、水电安装基本完成,电梯安装、消防安装完成40-50%。计划2022年8月底前交付使用。

三、裕华区御珑湾2号楼项目
(一)基本情况
御珑湾2号楼项目位于裕华区建通街8号,由石家庄中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开工建设,规划为地下三层、地上17层,建筑面积2.85万平方米。该项目启动后违规建至21层,2016年被责令停工。

(二)处置过程
2015年该项目纳入市房地产专项整治范围,2019年纳入市“烂尾楼”整治范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某、股东郭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裕华区公安分局于2020年11月立案侦查,并于2021年9月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行深入侦查。该项目17层以下手续齐全,超建部分按照市专项整治政策解决。项目已按解遗政策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正在按照专项整治政策办理平衡容积率土地出让手续。该公司已收储的相邻河北电机厂地块土地出让成本返还资金可用于解决后续资金问题。

(三)处置进展情况
裕华区政府正在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完善项目全部手续,加快施工进度,保质保量按期交付。目前,正在完善规划手续,相邻河北电机厂地块正在拆迁腾地,加快进行土地出让;项目正在按照施工计划进行建设,现主体已封顶,二次结构、外窗安装、室内装修已完成,正在进行水电安装、电梯安装及消防安装施工,进度70%以上,准备进行水电气外网和绿化施工,计划2022年7月底前交付使用。

四、裕华区宝鼎世嘉项目
(一)基本情况
宝鼎世嘉项目位于裕华区槐安路以南、东二环路以西,由河北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底开工建设,项目占地34.41亩,规划建设6栋高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10.04万平方米。2014年底因建设手续不全,被责令停工整改,后因公司资金问题,项目停工,停工时1、2、6号楼主体封顶,3号楼主体施工至12层,4号楼主体建至11层,5号楼主体建至18层。

(二)处置过程
该项目2015年纳入市房地产专项整治范围,2017年7月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裕华区公安分局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齐某某立案调查,现采取监视居住。该项目已按照专项整治政策取得复工手续,后按照解遗政策办理施工许可手续。2019年纳入市“烂尾楼”整治项目范围,经过裕华区委、区政府约谈协调、重点解决了法人及股东关系问题,并通过区政法专班打击督办,督促项目单位积极寻找投资合作单位,现已引入融资担保公司解决了资金问题,项目恢复施工建设。

(三)处置进展情况
裕华区政府正在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完善项目土地、规划手续,加快施工进度,保质保量按期交付。目前,项目土地已出让,已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正在缴纳土地契税,缴清后办理土地证,随后完善规划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现6栋楼主体已封顶,其中,1、2、3、6号楼二次结构及室内外装修已完成,水电安装已完成70-80%;4、5号楼正在进行二次结构施工,进度过半;计划2022年8月底前交付使用。

五、长安区锦城北区商业项目
(一)基本情况
锦城北区商业项目位于长安区东二环中山路交口东北角,由河北中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开工建设,占地约5亩,规划建设1栋商业,建筑面积约3.95万平方米,为白佛口村回迁商业。由于项目单位开发资金不足,2013年12月停工。

(二)处置过程
2019年该项目纳入市“烂尾楼”整治范围,长安区委、区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多次专题研究,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推进锦城北区商业项目问题解决。长安区持续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建立了“三个清单”,明确责任,制订后续施工计划,确保早日竣工交付。

(三)处置进展情况
目前,项目已取得土地、规划、施工手续,正在核算缴纳相关配套费。现项目已建至16层主体封顶,二次结构基本完工,正在进行外墙框架、玻璃幕墙等外部装修和水、电、消防安装,计划2022年6月底前交付使用。

六、长安区佳地佳座项目
(一)基本情况
佳地佳座项目位于长安区平安北大街以东、圆明路以南、交通局宿舍以西、房管局以北,由石家庄市裕通运输有限公司和河北佳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于2010年开工建设,于2009至2010年期间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产权单位为裕通运输公司,土地性质为商服用地。项目占地约17.85亩,规划建设一栋27层双塔写字楼,地上面积6.27万平方米,地下2层约1.17万平方米。2013年因佳地公司资金链断裂,项目停工。

(二)处置过程
2019年该项目纳入市“烂尾楼”整治范围,长安区委、区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多次专题研究,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积极推进佳地佳座项目问题解决。同时,因佳地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嫌挪用项目资金,公安机关依法对佳地公司及项目人员进行侦办,2022年1月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某因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被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当中,公安机关正在依法追缴被挪用资金。为彻底解决项目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长安区政府已对原施工单位工程量进行了界定,长安区人民法院已确定了司法拍卖评估单位,对该项目启动司法拍卖程序,长安区组织区国有平台公司参加项目拍卖,完成后续建设。

(三)处置进展情况
目前,项目两栋塔楼已建至27层主体封顶,正在进行二次结构、内外装施工及管网配套建设等后期工程。同时,长安区人民法院正在进行司法拍卖涉及的勘验等有关工作,长安区委、区政府将依法依规推动佳地佳座项目问题解决,力争项目早日完工交付,计划2023年5月底前交付使用。

七、长安区上上东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上上东项目位于长安区东二环与和平路西北角,由石家庄鑫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占用石家庄市工信局下属企业银利塑料制品厂国有划拨工业用地约23.54亩,建设3栋高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5.77万平方米。项目于2011年1月开工建设,2013年11月停工。

(二)处置过程
2019年该项目纳入市“烂尾楼”整治范围,长安区委、区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多次专题研究,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积极推进上上东项目问题解决。为保证项目持续施工和后期办理手续资金,长安区在督促项目单位正常施工的同时,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建立监管机制,对开发单位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保证后续建设顺利进行。

(三)处置进展情况
因项目占压城市总规绿地,目前规划部门已将该项目纳入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修编方案,待修编方案批复后办理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长安区将加强项目后续施工的监管,确保项目持续施工,现项目3栋楼已封顶,正在进行二次结构和内外装,计划2023年11月底前交付使用。

八、鹿泉区香木林C区项目
(一)基本情况
香木林C区项目位于鹿泉区裕华路西延线与上庄中街东北角,由河北宏扬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为住宅项目。项目占地57.7亩,规划建设7栋住宅楼,其中,1-3号楼未开工建设,4、5号楼在建烂尾,1-5号楼规划建筑面积为10.58万平方米(含地下储藏室及商业),6、7号楼已建成入住。该项目2008年7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5年1月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5年11月4、5号楼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6年2月因其母公司涉省融投案件,账户和资产被多家法院查封冻结,开发单位资金链断裂导致停工,造成烂尾,停工时4号楼封顶、5号楼主体建至14层。

(二)处置过程
宏扬置地公司为河北宏扬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宏扬集团为唐山路桥集团八家子公司之一。因唐山路桥集团八家子公司涉及多起债务纠纷,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多家法院将唐山路桥集团、宏扬集团、宏扬置地公司所有资产冻结。路桥系企业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期间先后向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各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因大多数子公司在唐山市,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交由唐山市路北区法院集中审理。

2019年1月17日,宏扬置地公司因涉及省融投担保纠纷资不抵债,向鹿泉区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4月9日,鹿泉区人民法院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函同意,裁定将本案移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2019年5月6日,经路北区法院裁定受理,于2019年5月30日指定河北勤有功律师事务所作为宏扬置地公司重整案管理人。2019年12月唐山路北区法院裁定路桥系八家企业合并重整。2020年6月唐山中级法院复议裁定维持合并重整。

2020年9月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原计划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确定战略投资方,后因原申报3家单位均于会前取消投资意向,只得再次招募战略投资方,管理人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了重组方案评选会议,投票确定唐山成建诚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方。

(三)处置进展情况
为了解决香木林C区项目复工建设问题,鹿泉区委、区政府积极与唐山路北区法院及项目管理人沟通,并多次赴唐山参加项目重整会议。2020年9月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 由鹿泉区政府通过共益债方式借款2000万元给管理人,于2020年9月30日复工建设。2021年12月29日的债权人会议,通过了战略投资方的重整方案,唐山市路北区法院正式裁定唐山成建诚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战略投资方。现唐山成建诚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项目管理人已完成交接手续,继续由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目前,1-3号楼及地下车库进行了部分土方的开挖,4、5号楼主体施工已封顶,正在进行二次结构阳台栏板及墙体砌筑施工,计划2024年6月底前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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