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 药师经 》有关
「 往生净土 」 之文有感 ( 一 )
《 药师经 》有关
「 往生净土 」 的原文
上文论析作结 :
愿生净土者,
唯愿生阿弥陀佛的西方极乐净土;
又愿生极乐净土者,
唯以 「 专念弥陀名号得生 」 的
「 正法 」,
即得生弥陀净土的正确方法。
今试以善导大师净土思想,
详释 《 药师经 》
有关往生净土一段经文,
引申弥陀净土法门的往生
「 正行 」,
是 「 专称弥陀佛名 」,
而不夹杂余佛名号,
也不夹杂余行诸行。
虽然释迦牟尼佛曾在诸经介绍过十方诸佛及其净土,
并劝人求生净土,
但值得留意的是,
除了阿弥陀佛及其极乐净土,
世尊从没有如斯详述得生净土的方法。
我们不妨细阅在
《 药师经 》
有关往生净土之一段经文,
看看释尊介绍如何称药师名号而得生净土,
云 :
若有四众 :
苾刍、
苾刍尼、
邬波索迦、
邬波斯迦,
及余净信善男子、
善女人等,
有能受持八分斋戒,
或经一年、
或覆三月受持学处,
以此善根,
愿生西方极乐世界无量寿佛所,
听闻正法而未定者,
若闻世尊药师琉璃光如来名号,
临命终时,
有八大菩萨,
其名曰 :
文殊师利菩萨,
观世音菩萨等八大菩萨,
乘空而来,
示其道路,
即于彼界,
种种杂色众宝华中,
自然化生。
行者净土
「 要门 」之机,
起码是中品中生的
「 小乘下善凡夫人 」
从以上经文得知 :
就此等称药师名号而求生净土者,
有以下的基本要求、
或 「 最低条件 」,
一者皆是释迦僧团的
「 四众弟子 」,
二者起码是
「 净信 」
善男子、
善女人,
三者不但有净信,
而且能以自修持力受持八分斋戒。
简单来説,
行者是受释迦教化、
具有出世的佛法善根,
起码是堪受戒法的
「 戒子 」。
以上根机的人,
大致上相当于
《 观经 》 的中品中生者 :
若有众生,
若一日一夜持八戒斋;
若一日一夜持沙弥戒;
若一日一夜持具足戒,
威仪无缺。
按善导大师判定此品根机为
「 小乘下善凡夫人 」,
他们以三福为正因,
九品为正行,
即循释尊广开净土之
「要门」,
迴此善根,
求愿往生净土。
再推而析之,
以上根机的人,
也类似于
《 无量寿经 》
所说阿弥陀佛的
「 来迎接引 」
第十九愿所摄之机众 :
设我得佛,
十方众生,
发菩提心,
修诸功德,
至心发愿。
不同之处是此愿涵盖
「 十方众生 」,
不问善根具与不具,
或不论威仪缺与无缺;
就摄机广狭方面,
略有别于前者。
先要认清自己的根机、
身份或辈品,
和辨定相应的行持方法
这点很重要,
要认清自己的根机,
决定以什么身份或辈品,
和决定以甚么行持方法,
愿求得生净土!
释迦世尊在
《 药师经 》明言 :
称药师名号而求生净土者的基本要求或最低条件在先,
必有其因由,
佛弟子读经时宜对号入座,
辨定自己的根机,
以相应法来修持,
才得法益。
若然机不应法,
犹如症不对药,
未必受益,
乃至如煮沙成饭,
无有是处。
例如,
我等虽受了三皈、
五戒的释迦弟子,
但随即犯戒、
破戒,
枉论以自修持力 ( 自力 )
修其他定慧之学,
岂有出世的佛法善根,
并愿求生净土呢?
又,
若然我们没有具备上述基本要求或最低条件,
就老老实实地确认知自己,
不是称药师名号而得生净土之机,
再往下看亦不切实际。
很多初接触净土法门的六道凡夫,
误以为自己是堪受释尊善法的
「 法子 」,
欲迴所修
「 杂毒之善 」,
作为「 出世的佛法善根 」
求生净土,
但善导大师在
「 至诚心 」 释指岀 :
此必不可也!
又如《 阿弥陀经 》云 :
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缘,
得生彼国!
换言之,
佛弟子在没有受持释尊
「 善法 」,
并具有
「 善根 」 的情况下,
根本不是净土
「 要门 」 之机,
难以自修持力之定善、
散善之行业,
迴愿求生净土!
《 药师经 》
有关往生净土一段经文最令人费解的一句
上述 《 药师经 》
有关往生净土一段经文,
最令人费解的一句话是 :
法子虽
「 愿生西方极乐世界无量寿佛所 」,
但 「 听闻正法而未定者 」。
这里有三个问题 :
一者释迦世尊既在
《 药师经 》 说
「 法子 」 愿生净土时,
为甚么不说东方琉璃光净土药师佛所,
而扯到说西方极乐世界无量寿佛所?
究竟 「 法子 」
将会往生琉璃光净土,
还是极乐净土呢?
二者,
「 法子 」
听闻正法,
是甚么
「 正法 」?
若不正确了解释尊在净土三经的宗体,
恐难知道往生西方净土的
「 正法 」,
正因、
正行、
正念、
正定等。
这个 「 正 」 字是指正邪、
正杂,
还是有甚么意思?
若没有全面及深入地了解善导大师的净土思想,
恐难解惑释疑!
三者,
「 法子 」
听闻正法而未定者,
何谓 「 未定 」
往生西方极乐世界的正法 」?
要 「 定 」 甚么呢?
这个 「 定 」 字可圈可点,
又具多义,
如辨定、
选定、
决定、
正定,
还是坚定等,
怎样解释较为合情合理呢?
其实,
若依善导大师的净土思想去解释,
理路清晰,
脉胳相承,
一点都含煳!
解读经典不能依文解字,
必须顺次序来理解上下文意,
如上述经文,
行者在闻药师琉璃光如来名号之前,
已是以善根迴愿生西方极乐净土的佛弟子,
善男信女,
而非一般愚恶凡夫。
再者,
行者因为听闻正法而未定,
才岀现
「 闻世尊药师琉璃光如来名号 」
在后。
所以,
这个 「 未定 」 背后必有一个隐义,
才显岀
「 闻世尊药师琉璃光如来名号 」 之言,
两者是相关连的。
「 往生净土 」 之文有感 ( 一 )
《 药师经 》有关
「 往生净土 」 的原文
上文论析作结 :
愿生净土者,
唯愿生阿弥陀佛的西方极乐净土;
又愿生极乐净土者,
唯以 「 专念弥陀名号得生 」 的
「 正法 」,
即得生弥陀净土的正确方法。
今试以善导大师净土思想,
详释 《 药师经 》
有关往生净土一段经文,
引申弥陀净土法门的往生
「 正行 」,
是 「 专称弥陀佛名 」,
而不夹杂余佛名号,
也不夹杂余行诸行。
虽然释迦牟尼佛曾在诸经介绍过十方诸佛及其净土,
并劝人求生净土,
但值得留意的是,
除了阿弥陀佛及其极乐净土,
世尊从没有如斯详述得生净土的方法。
我们不妨细阅在
《 药师经 》
有关往生净土之一段经文,
看看释尊介绍如何称药师名号而得生净土,
云 :
若有四众 :
苾刍、
苾刍尼、
邬波索迦、
邬波斯迦,
及余净信善男子、
善女人等,
有能受持八分斋戒,
或经一年、
或覆三月受持学处,
以此善根,
愿生西方极乐世界无量寿佛所,
听闻正法而未定者,
若闻世尊药师琉璃光如来名号,
临命终时,
有八大菩萨,
其名曰 :
文殊师利菩萨,
观世音菩萨等八大菩萨,
乘空而来,
示其道路,
即于彼界,
种种杂色众宝华中,
自然化生。
行者净土
「 要门 」之机,
起码是中品中生的
「 小乘下善凡夫人 」
从以上经文得知 :
就此等称药师名号而求生净土者,
有以下的基本要求、
或 「 最低条件 」,
一者皆是释迦僧团的
「 四众弟子 」,
二者起码是
「 净信 」
善男子、
善女人,
三者不但有净信,
而且能以自修持力受持八分斋戒。
简单来説,
行者是受释迦教化、
具有出世的佛法善根,
起码是堪受戒法的
「 戒子 」。
以上根机的人,
大致上相当于
《 观经 》 的中品中生者 :
若有众生,
若一日一夜持八戒斋;
若一日一夜持沙弥戒;
若一日一夜持具足戒,
威仪无缺。
按善导大师判定此品根机为
「 小乘下善凡夫人 」,
他们以三福为正因,
九品为正行,
即循释尊广开净土之
「要门」,
迴此善根,
求愿往生净土。
再推而析之,
以上根机的人,
也类似于
《 无量寿经 》
所说阿弥陀佛的
「 来迎接引 」
第十九愿所摄之机众 :
设我得佛,
十方众生,
发菩提心,
修诸功德,
至心发愿。
不同之处是此愿涵盖
「 十方众生 」,
不问善根具与不具,
或不论威仪缺与无缺;
就摄机广狭方面,
略有别于前者。
先要认清自己的根机、
身份或辈品,
和辨定相应的行持方法
这点很重要,
要认清自己的根机,
决定以什么身份或辈品,
和决定以甚么行持方法,
愿求得生净土!
释迦世尊在
《 药师经 》明言 :
称药师名号而求生净土者的基本要求或最低条件在先,
必有其因由,
佛弟子读经时宜对号入座,
辨定自己的根机,
以相应法来修持,
才得法益。
若然机不应法,
犹如症不对药,
未必受益,
乃至如煮沙成饭,
无有是处。
例如,
我等虽受了三皈、
五戒的释迦弟子,
但随即犯戒、
破戒,
枉论以自修持力 ( 自力 )
修其他定慧之学,
岂有出世的佛法善根,
并愿求生净土呢?
又,
若然我们没有具备上述基本要求或最低条件,
就老老实实地确认知自己,
不是称药师名号而得生净土之机,
再往下看亦不切实际。
很多初接触净土法门的六道凡夫,
误以为自己是堪受释尊善法的
「 法子 」,
欲迴所修
「 杂毒之善 」,
作为「 出世的佛法善根 」
求生净土,
但善导大师在
「 至诚心 」 释指岀 :
此必不可也!
又如《 阿弥陀经 》云 :
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缘,
得生彼国!
换言之,
佛弟子在没有受持释尊
「 善法 」,
并具有
「 善根 」 的情况下,
根本不是净土
「 要门 」 之机,
难以自修持力之定善、
散善之行业,
迴愿求生净土!
《 药师经 》
有关往生净土一段经文最令人费解的一句
上述 《 药师经 》
有关往生净土一段经文,
最令人费解的一句话是 :
法子虽
「 愿生西方极乐世界无量寿佛所 」,
但 「 听闻正法而未定者 」。
这里有三个问题 :
一者释迦世尊既在
《 药师经 》 说
「 法子 」 愿生净土时,
为甚么不说东方琉璃光净土药师佛所,
而扯到说西方极乐世界无量寿佛所?
究竟 「 法子 」
将会往生琉璃光净土,
还是极乐净土呢?
二者,
「 法子 」
听闻正法,
是甚么
「 正法 」?
若不正确了解释尊在净土三经的宗体,
恐难知道往生西方净土的
「 正法 」,
正因、
正行、
正念、
正定等。
这个 「 正 」 字是指正邪、
正杂,
还是有甚么意思?
若没有全面及深入地了解善导大师的净土思想,
恐难解惑释疑!
三者,
「 法子 」
听闻正法而未定者,
何谓 「 未定 」
往生西方极乐世界的正法 」?
要 「 定 」 甚么呢?
这个 「 定 」 字可圈可点,
又具多义,
如辨定、
选定、
决定、
正定,
还是坚定等,
怎样解释较为合情合理呢?
其实,
若依善导大师的净土思想去解释,
理路清晰,
脉胳相承,
一点都含煳!
解读经典不能依文解字,
必须顺次序来理解上下文意,
如上述经文,
行者在闻药师琉璃光如来名号之前,
已是以善根迴愿生西方极乐净土的佛弟子,
善男信女,
而非一般愚恶凡夫。
再者,
行者因为听闻正法而未定,
才岀现
「 闻世尊药师琉璃光如来名号 」
在后。
所以,
这个 「 未定 」 背后必有一个隐义,
才显岀
「 闻世尊药师琉璃光如来名号 」 之言,
两者是相关连的。
大妈整理丈夫遗物,发现他在临终前向前女友转账3455000元,原因竟然是他心中有愧?想到自己和丈夫结婚10年多,他还把300多万转给自己的前女友,大妈越想越委屈,把他的前女友告上法院。可没想到前女士道出的原委,令人动容,而法院的判决更是亮了!
2020年元旦刚过,上海浦东的王老伯就因病去世。后来,李阿姨整理他的遗物和遗产发现了一个秘密。原来,王老伯生前一直往一个陌生账户转账,2016年到2019年期间,多笔转账金额累计345.5万元,最大一笔是160万!李阿姨知道这事后,吓了一跳,她非常好奇这个收钱的人到底是谁?
后来,经过李阿姨的调查,发现该账户是一名张姓女子的账户,而且她居然是王老伯的前女友。想到丈夫擅自把巨额钱款转给他的前女友,李阿姨非常地委屈。李阿姨和王老伯是重组家庭,王老伯从2000年开始下海经商,存了不少钱。两人在2010年相遇结婚,在一起已经有10多年的时间,可没想到丈夫心里一直念着别的女人,还把钱转给她。
于是,憋不下气的李阿姨,就把张阿姨告上法庭。她认为,王老伯瞒着她在婚内把钱转给张阿姨,这种行为是擅自将夫妻财产转赠给他人,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要求张阿姨返回345.5万元。
那么,王老伯为什么要给张阿姨这么多钱呢?这背后究竟有什么隐情呢?
张阿姨被起诉后,她哭着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原来,70年代的时候,作为下乡知青的她,遇上同是下乡知青的王老伯。俩人在插队的时候心生爱慕,成为男女关系,并且未婚先孕。得知张阿姨怀孕,王老伯把这好消息告诉自己的父母,没想到父母强烈反对,说看不上张阿姨,硬生生地逼俩人分开了。
被拆散后,张阿姨只能哭着流掉了孩子,可是却丧失了生育的能力。不过,她也知道王老伯心里很难受,也不愿意再打扰他,就一直自己默默地承受着这份痛苦。后来,张阿姨嫁给了别人,可她公因为她不能生孩子,和她离了婚,她就一直过着单身的生活。
几年前,王老伯和张阿姨重逢,当他知道这几年发生在张阿姨身上的事情后,心里非常地愧疚。就一直偷偷转钱补偿她。但整件事情,李阿姨一直都不知情。
那么,收到钱的张阿姨,愿意把这笔钱返回给李阿姨吗?
张阿姨认为,王老伯转给她的钱,是一种基于道德性质的补偿,而且这钱是王老伯和李阿姨婚前就赚到的,这属于王老伯的婚前财产,所以没有伤害李阿姨的合法权益。
此案,法院会怎么判罚呢?这钱该还吗?
上海浦东法院经过调查,认为张阿姨所说的事情属实,对她受赠的理由予以采纳。不过,张阿姨收钱的理由虽然是合理的,但并不意味着合法。王老伯和李阿姨是夫妻关系,他不能没经过李阿姨的同意,给张阿姨转钱,这涉及到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所以,该案的关键点,在于这钱是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后来,法院经过多次调查走访,做出如下认定:虽然王老伯瞒着李阿姨在婚内把钱转给张阿姨,但不能单纯以转账时间来判定其性质为婚前或是婚后的财产。
经过综合考虑,法院酌情认定345.5万元,有一半属于王老伯的婚前财产,有一半是婚后财产。所以,王老伯将个人婚前的钱赠与张阿姨合法的,但婚后部分无效,依法予以撤销,判决张阿姨返还李阿姨受赠钱款172.75万元!
此案引起网友热议,有人说,王老伯有情有义,是个有责任心的男人!当初分开后,可能他心里爱得一直还是张阿姨,只是无奈自己已婚了,只能用这种方式,补偿张阿姨。
还有人说,一对情侣被家人拆散,又丧失了生育能力,又孤独终生,真的很可怜,王老伯给他补偿是应该的。但是我认为黄老伯根本不爱前任,愧疚不是爱,但可能比爱靠谱。要爱怎么都得在一起,更何况对方因为自己落得如此,更会拼命在一起。
也有网友说,不管怎样,现在的妻子得知这结果崩溃了吧!一生走到尽头了却得知丈夫心里一辈子补偿着前女友,前女友是幸福了,现妻子是可怜了!实际上,王老伯辜负了两个人!
我觉得,愧疚可以直言跟妻子明说,能转出300多万的话,家里经济条件应该不错的,妻子明白事理也会支持他,这样才会让妻子心里舒坦,坦然接受,如果刻意隐瞒,对妻子就是一种欺瞒伤害,特别不公平。
有人说,除了生离死别 任何原因的分开都是不够爱。但对这种说法,我不认可,这世界有太多的错过,爱不是风雨无阻地在一起,我们在生活里不得不各种委曲求全。爱是放下,是默默地关注,或者干脆放在心底。疯狂的爱,可能带来不好的结果,甚至是毁灭。
那么,你觉得王老伯爱得是谁呢?你支持他的做法吗?
2020年元旦刚过,上海浦东的王老伯就因病去世。后来,李阿姨整理他的遗物和遗产发现了一个秘密。原来,王老伯生前一直往一个陌生账户转账,2016年到2019年期间,多笔转账金额累计345.5万元,最大一笔是160万!李阿姨知道这事后,吓了一跳,她非常好奇这个收钱的人到底是谁?
后来,经过李阿姨的调查,发现该账户是一名张姓女子的账户,而且她居然是王老伯的前女友。想到丈夫擅自把巨额钱款转给他的前女友,李阿姨非常地委屈。李阿姨和王老伯是重组家庭,王老伯从2000年开始下海经商,存了不少钱。两人在2010年相遇结婚,在一起已经有10多年的时间,可没想到丈夫心里一直念着别的女人,还把钱转给她。
于是,憋不下气的李阿姨,就把张阿姨告上法庭。她认为,王老伯瞒着她在婚内把钱转给张阿姨,这种行为是擅自将夫妻财产转赠给他人,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要求张阿姨返回345.5万元。
那么,王老伯为什么要给张阿姨这么多钱呢?这背后究竟有什么隐情呢?
张阿姨被起诉后,她哭着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原来,70年代的时候,作为下乡知青的她,遇上同是下乡知青的王老伯。俩人在插队的时候心生爱慕,成为男女关系,并且未婚先孕。得知张阿姨怀孕,王老伯把这好消息告诉自己的父母,没想到父母强烈反对,说看不上张阿姨,硬生生地逼俩人分开了。
被拆散后,张阿姨只能哭着流掉了孩子,可是却丧失了生育的能力。不过,她也知道王老伯心里很难受,也不愿意再打扰他,就一直自己默默地承受着这份痛苦。后来,张阿姨嫁给了别人,可她公因为她不能生孩子,和她离了婚,她就一直过着单身的生活。
几年前,王老伯和张阿姨重逢,当他知道这几年发生在张阿姨身上的事情后,心里非常地愧疚。就一直偷偷转钱补偿她。但整件事情,李阿姨一直都不知情。
那么,收到钱的张阿姨,愿意把这笔钱返回给李阿姨吗?
张阿姨认为,王老伯转给她的钱,是一种基于道德性质的补偿,而且这钱是王老伯和李阿姨婚前就赚到的,这属于王老伯的婚前财产,所以没有伤害李阿姨的合法权益。
此案,法院会怎么判罚呢?这钱该还吗?
上海浦东法院经过调查,认为张阿姨所说的事情属实,对她受赠的理由予以采纳。不过,张阿姨收钱的理由虽然是合理的,但并不意味着合法。王老伯和李阿姨是夫妻关系,他不能没经过李阿姨的同意,给张阿姨转钱,这涉及到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所以,该案的关键点,在于这钱是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后来,法院经过多次调查走访,做出如下认定:虽然王老伯瞒着李阿姨在婚内把钱转给张阿姨,但不能单纯以转账时间来判定其性质为婚前或是婚后的财产。
经过综合考虑,法院酌情认定345.5万元,有一半属于王老伯的婚前财产,有一半是婚后财产。所以,王老伯将个人婚前的钱赠与张阿姨合法的,但婚后部分无效,依法予以撤销,判决张阿姨返还李阿姨受赠钱款172.75万元!
此案引起网友热议,有人说,王老伯有情有义,是个有责任心的男人!当初分开后,可能他心里爱得一直还是张阿姨,只是无奈自己已婚了,只能用这种方式,补偿张阿姨。
还有人说,一对情侣被家人拆散,又丧失了生育能力,又孤独终生,真的很可怜,王老伯给他补偿是应该的。但是我认为黄老伯根本不爱前任,愧疚不是爱,但可能比爱靠谱。要爱怎么都得在一起,更何况对方因为自己落得如此,更会拼命在一起。
也有网友说,不管怎样,现在的妻子得知这结果崩溃了吧!一生走到尽头了却得知丈夫心里一辈子补偿着前女友,前女友是幸福了,现妻子是可怜了!实际上,王老伯辜负了两个人!
我觉得,愧疚可以直言跟妻子明说,能转出300多万的话,家里经济条件应该不错的,妻子明白事理也会支持他,这样才会让妻子心里舒坦,坦然接受,如果刻意隐瞒,对妻子就是一种欺瞒伤害,特别不公平。
有人说,除了生离死别 任何原因的分开都是不够爱。但对这种说法,我不认可,这世界有太多的错过,爱不是风雨无阻地在一起,我们在生活里不得不各种委曲求全。爱是放下,是默默地关注,或者干脆放在心底。疯狂的爱,可能带来不好的结果,甚至是毁灭。
那么,你觉得王老伯爱得是谁呢?你支持他的做法吗?
大妈整理丈夫遗物,发现他在临终前向前女友转账3455000元,原因竟然是他心中有愧?想到自己和丈夫结婚10年多,他还把300多万转给自己的前女友,大妈越想越委屈,把他的前女友告上法院。可没想到前女士道出的原委,令人动容,而法院的判决更是亮了!
2020年元旦刚过,上海浦东的王老伯就因病去世。后来,李阿姨整理他的遗物和遗产发现了一个秘密。原来,王老伯生前一直往一个陌生账户转账,2016年到2019年期间,多笔转账金额累计345.5万元,最大一笔是160万!李阿姨知道这事后,吓了一跳,她非常好奇这个收钱的人到底是谁?
后来,经过李阿姨的调查,发现该账户是一名张姓女子的账户,而且她居然是王老伯的前女友。想到丈夫擅自把巨额钱款转给他的前女友,李阿姨非常地委屈。李阿姨和王老伯是重组家庭,王老伯从2000年开始下海经商,存了不少钱。两人在2010年相遇结婚,在一起已经有10多年的时间,可没想到丈夫心里一直念着别的女人,还把钱转给她。
于是,憋不下气的李阿姨,就把张阿姨告上法庭。她认为,王老伯瞒着她在婚内把钱转给张阿姨,这种行为是擅自将夫妻财产转赠给他人,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要求张阿姨返回345.5万元。
那么,王老伯为什么要给张阿姨这么多钱呢?这背后究竟有什么隐情呢?
张阿姨被起诉后,她哭着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原来,70年代的时候,作为下乡知青的她,遇上同是下乡知青的王老伯。俩人在插队的时候心生爱慕,成为男女关系,并且未婚先孕。得知张阿姨怀孕,王老伯把这好消息告诉自己的父母,没想到父母强烈反对,说看不上张阿姨,硬生生地逼俩人分开了。
被拆散后,张阿姨只能哭着流掉了孩子,可是却丧失了生育的能力。不过,她也知道王老伯心里很难受,也不愿意再打扰他,就一直自己默默地承受着这份痛苦。后来,张阿姨嫁给了别人,可她公因为她不能生孩子,和她离了婚,她就一直过着单身的生活。
几年前,王老伯和张阿姨重逢,当他知道这几年发生在张阿姨身上的事情后,心里非常地愧疚。就一直偷偷转钱补偿她。但整件事情,李阿姨一直都不知情。
那么,收到钱的张阿姨,愿意把这笔钱返回给李阿姨吗?
张阿姨认为,王老伯转给她的钱,是一种基于道德性质的补偿,而且这钱是王老伯和李阿姨婚前就赚到的,这属于王老伯的婚前财产,所以没有伤害李阿姨的合法权益。
此案,法院会怎么判罚呢?这钱该还吗?
上海浦东法院经过调查,认为张阿姨所说的事情属实,对她受赠的理由予以采纳。不过,张阿姨收钱的理由虽然是合理的,但并不意味着合法。王老伯和李阿姨是夫妻关系,他不能没经过李阿姨的同意,给张阿姨转钱,这涉及到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所以,该案的关键点,在于这钱是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后来,法院经过多次调查走访,做出如下认定:虽然王老伯瞒着李阿姨在婚内把钱转给张阿姨,但不能单纯以转账时间来判定其性质为婚前或是婚后的财产。
经过综合考虑,法院酌情认定345.5万元,有一半属于王老伯的婚前财产,有一半是婚后财产。所以,王老伯将个人婚前的钱赠与张阿姨合法的,但婚后部分无效,依法予以撤销,判决张阿姨返还李阿姨受赠钱款172.75万元!
此案引起网友热议,有人说,王老伯有情有义,是个有责任心的男人!当初分开后,可能他心里爱得一直还是张阿姨,只是无奈自己已婚了,只能用这种方式,补偿张阿姨。
还有人说,一对情侣被家人拆散,又丧失了生育能力,又孤独终生,真的很可怜,王老伯给他补偿是应该的。但是我认为黄老伯根本不爱前任,愧疚不是爱,但可能比爱靠谱。要爱怎么都得在一起,更何况对方因为自己落得如此,更会拼命在一起。
也有网友说,不管怎样,现在的妻子得知这结果崩溃了吧!一生走到尽头了却得知丈夫心里一辈子补偿着前女友,前女友是幸福了,现妻子是可怜了!实际上,王老伯辜负了两个人!
我觉得,愧疚可以直言跟妻子明说,能转出300多万的话,家里经济条件应该不错的,妻子明白事理也会支持他,这样才会让妻子心里舒坦,坦然接受,如果刻意隐瞒,对妻子就是一种欺瞒伤害,特别不公平。
有人说,除了生离死别 任何原因的分开都是不够爱。但对这种说法,我不认可,这世界有太多的错过,爱不是风雨无阻地在一起,我们在生活里不得不各种委曲求全。爱是放下,是默默地关注,或者干脆放在心底。疯狂的爱,可能带来不好的结果,甚至是毁灭。
那么,你觉得王老伯爱得是谁呢?你支持他的做法吗?
2020年元旦刚过,上海浦东的王老伯就因病去世。后来,李阿姨整理他的遗物和遗产发现了一个秘密。原来,王老伯生前一直往一个陌生账户转账,2016年到2019年期间,多笔转账金额累计345.5万元,最大一笔是160万!李阿姨知道这事后,吓了一跳,她非常好奇这个收钱的人到底是谁?
后来,经过李阿姨的调查,发现该账户是一名张姓女子的账户,而且她居然是王老伯的前女友。想到丈夫擅自把巨额钱款转给他的前女友,李阿姨非常地委屈。李阿姨和王老伯是重组家庭,王老伯从2000年开始下海经商,存了不少钱。两人在2010年相遇结婚,在一起已经有10多年的时间,可没想到丈夫心里一直念着别的女人,还把钱转给她。
于是,憋不下气的李阿姨,就把张阿姨告上法庭。她认为,王老伯瞒着她在婚内把钱转给张阿姨,这种行为是擅自将夫妻财产转赠给他人,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要求张阿姨返回345.5万元。
那么,王老伯为什么要给张阿姨这么多钱呢?这背后究竟有什么隐情呢?
张阿姨被起诉后,她哭着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原来,70年代的时候,作为下乡知青的她,遇上同是下乡知青的王老伯。俩人在插队的时候心生爱慕,成为男女关系,并且未婚先孕。得知张阿姨怀孕,王老伯把这好消息告诉自己的父母,没想到父母强烈反对,说看不上张阿姨,硬生生地逼俩人分开了。
被拆散后,张阿姨只能哭着流掉了孩子,可是却丧失了生育的能力。不过,她也知道王老伯心里很难受,也不愿意再打扰他,就一直自己默默地承受着这份痛苦。后来,张阿姨嫁给了别人,可她公因为她不能生孩子,和她离了婚,她就一直过着单身的生活。
几年前,王老伯和张阿姨重逢,当他知道这几年发生在张阿姨身上的事情后,心里非常地愧疚。就一直偷偷转钱补偿她。但整件事情,李阿姨一直都不知情。
那么,收到钱的张阿姨,愿意把这笔钱返回给李阿姨吗?
张阿姨认为,王老伯转给她的钱,是一种基于道德性质的补偿,而且这钱是王老伯和李阿姨婚前就赚到的,这属于王老伯的婚前财产,所以没有伤害李阿姨的合法权益。
此案,法院会怎么判罚呢?这钱该还吗?
上海浦东法院经过调查,认为张阿姨所说的事情属实,对她受赠的理由予以采纳。不过,张阿姨收钱的理由虽然是合理的,但并不意味着合法。王老伯和李阿姨是夫妻关系,他不能没经过李阿姨的同意,给张阿姨转钱,这涉及到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所以,该案的关键点,在于这钱是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后来,法院经过多次调查走访,做出如下认定:虽然王老伯瞒着李阿姨在婚内把钱转给张阿姨,但不能单纯以转账时间来判定其性质为婚前或是婚后的财产。
经过综合考虑,法院酌情认定345.5万元,有一半属于王老伯的婚前财产,有一半是婚后财产。所以,王老伯将个人婚前的钱赠与张阿姨合法的,但婚后部分无效,依法予以撤销,判决张阿姨返还李阿姨受赠钱款172.75万元!
此案引起网友热议,有人说,王老伯有情有义,是个有责任心的男人!当初分开后,可能他心里爱得一直还是张阿姨,只是无奈自己已婚了,只能用这种方式,补偿张阿姨。
还有人说,一对情侣被家人拆散,又丧失了生育能力,又孤独终生,真的很可怜,王老伯给他补偿是应该的。但是我认为黄老伯根本不爱前任,愧疚不是爱,但可能比爱靠谱。要爱怎么都得在一起,更何况对方因为自己落得如此,更会拼命在一起。
也有网友说,不管怎样,现在的妻子得知这结果崩溃了吧!一生走到尽头了却得知丈夫心里一辈子补偿着前女友,前女友是幸福了,现妻子是可怜了!实际上,王老伯辜负了两个人!
我觉得,愧疚可以直言跟妻子明说,能转出300多万的话,家里经济条件应该不错的,妻子明白事理也会支持他,这样才会让妻子心里舒坦,坦然接受,如果刻意隐瞒,对妻子就是一种欺瞒伤害,特别不公平。
有人说,除了生离死别 任何原因的分开都是不够爱。但对这种说法,我不认可,这世界有太多的错过,爱不是风雨无阻地在一起,我们在生活里不得不各种委曲求全。爱是放下,是默默地关注,或者干脆放在心底。疯狂的爱,可能带来不好的结果,甚至是毁灭。
那么,你觉得王老伯爱得是谁呢?你支持他的做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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