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派出所成功打掉一“技术开锁”入室盗窃团伙
自郸城县公安局召开打防“盗抢”犯罪冬季攻势动员部署会以来,新城派出所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不等不靠、主动出击,打击违法犯罪,坚持以高压态势打击“盗抢”类案件。近日,新城派出所在局合成作战中心、刑警大队的大力支持下,成功打掉一入室盗窃的流窜作案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员2名。
9月29日晚,新城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在郸城县某小区内家中的财物被盗。接警后新城派出所指导员王昆龙带领民警郭鹏迅速出警,火速赶往现场进行侦查。
经现场勘查,发现被盗人家窗户严丝合缝,防盗门也没有被撬痕迹,现场没有遗留有价值的线索。民警分析这很可能是一起技术开锁入室盗窃案件。办案民警随即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调查,并调取小区及周边卡口影像资料进行回放调阅。通过对大量卡口信息与监控视频的梳理研判,发现两名形迹可疑的男子在案发现场周边多次徘徊,经小区保安和住户辨认,两名男子均不是该小区的住户,随即办案民警迅速摸清该两人的活动轨迹,发现两人作案出小区后,乘坐一辆车出租车离开了县城。
为尽快将嫌疑人抓获归案,在合成作战中心、刑警大队五中队大力支持及综合研判下,很快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系太康县的续某某、王某,并确定其在太康的落脚点。11月1日,新城派出所指导员王昆龙、民警郭鹏,刑警五中队民警王宝贵等人赶往太康县布控追捕续某某与王某。经过一天一夜的蹲守,于11月2日中午,在两人回其落脚点休息时,办案民警一拥而上将两人当场抓获。
经突审,续某某、王某对9月29日在郸城入室盗窃一案供认不讳,目前二人已被郸城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自郸城县公安局召开打防“盗抢”犯罪冬季攻势动员部署会以来,新城派出所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不等不靠、主动出击,打击违法犯罪,坚持以高压态势打击“盗抢”类案件。近日,新城派出所在局合成作战中心、刑警大队的大力支持下,成功打掉一入室盗窃的流窜作案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员2名。
9月29日晚,新城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在郸城县某小区内家中的财物被盗。接警后新城派出所指导员王昆龙带领民警郭鹏迅速出警,火速赶往现场进行侦查。
经现场勘查,发现被盗人家窗户严丝合缝,防盗门也没有被撬痕迹,现场没有遗留有价值的线索。民警分析这很可能是一起技术开锁入室盗窃案件。办案民警随即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调查,并调取小区及周边卡口影像资料进行回放调阅。通过对大量卡口信息与监控视频的梳理研判,发现两名形迹可疑的男子在案发现场周边多次徘徊,经小区保安和住户辨认,两名男子均不是该小区的住户,随即办案民警迅速摸清该两人的活动轨迹,发现两人作案出小区后,乘坐一辆车出租车离开了县城。
为尽快将嫌疑人抓获归案,在合成作战中心、刑警大队五中队大力支持及综合研判下,很快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系太康县的续某某、王某,并确定其在太康的落脚点。11月1日,新城派出所指导员王昆龙、民警郭鹏,刑警五中队民警王宝贵等人赶往太康县布控追捕续某某与王某。经过一天一夜的蹲守,于11月2日中午,在两人回其落脚点休息时,办案民警一拥而上将两人当场抓获。
经突审,续某某、王某对9月29日在郸城入室盗窃一案供认不讳,目前二人已被郸城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赣州身边事# 【严禁!赣州发布重要通告!】近日,赣州市文物局发布关于加强水下出露文物保护管理的通告,严禁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进行水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活动!
关于加强水下出露文物保护管理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今年夏季以来,我市受持续晴热少雨的天气影响,市域内江、河、湖泊水位出现明显下降,特别是章、贡两江有出露文物的现象。为加强水下出露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水下文物的义务。严禁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进行水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活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方式发现疑似水下文物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或者就近的文物部门,并上交已经打捞出水的文物。广大市民朋友们应主动将发现、搜集的文物上交属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保管,对盗捞、哄抢、隐匿、贩卖文物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主动上交文物和举报文物犯罪线索有功人员,我局将予以奖励。同时,我局将会同公安部门开展打击防范水下出露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对私自收购水下出露文物,将文物出售给文物贩子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赣州市文物局
2022年11月2日
附件1:市、县文物部门联系方式
转发扩散!
来源:江西赣州文旅
关于加强水下出露文物保护管理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今年夏季以来,我市受持续晴热少雨的天气影响,市域内江、河、湖泊水位出现明显下降,特别是章、贡两江有出露文物的现象。为加强水下出露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水下文物的义务。严禁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进行水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活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方式发现疑似水下文物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或者就近的文物部门,并上交已经打捞出水的文物。广大市民朋友们应主动将发现、搜集的文物上交属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保管,对盗捞、哄抢、隐匿、贩卖文物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主动上交文物和举报文物犯罪线索有功人员,我局将予以奖励。同时,我局将会同公安部门开展打击防范水下出露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对私自收购水下出露文物,将文物出售给文物贩子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赣州市文物局
2022年11月2日
附件1:市、县文物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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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赣州文旅
#济宁# 【悬赏公告】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坚实迈进。任城法院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化解执行难题,发布悬赏公告,鼓励广大群众提供线索,让被执行人处于全社会的监督下,促使其履行债务。通过悬赏的方式进一步拓宽发现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的渠道,更好的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下列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希望知其财产线索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因下列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希望知其财产线索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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