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姚女士的卡里突然收到了3850000元,震惊之下她赶紧查看来源。只见转账备注:付信托本金!姚女士确实买了300万的信托产品,可才4个月的时间怎么可能赚85万?后来,她因“不当得利”被银行告上法庭!
姚女士今年46岁,原来是高中老师,现在是家庭妇女。去年的5月份,信托公司的负责人推荐她购买了300万的信托产品,约定年限20个月。可是,她在去年的9月26日,晚上8点57分,突然收到了385万的转账。当时她并不是高兴,而是感觉不正常!
首先,当天是周日,而且还是晚上,正常打款一般不会在这个时间操作。而且,作为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她也很清楚,4个月是不可能有85万的收益。于是,她赶紧联系信托公司的经理,对方告知:今天周日没上班,明天周一上班再帮你问下情况。
次日早上,信托公司告知是银行转错钱了,还给她发了一个公告,称信托公司确实要提前将信托本金退回各投资者,但只退回19.3%的本金,公告上面的落款日期是9月24号。
姚女士认为,这是信托公司事后补的公告,如果在打钱之前,把公告发给自己,那自己肯定会退回多余的本金。但在27号早上给自己发一个落款为24日的公告,而且钱也已经打了,还备注了“付信托本金”,那这笔钱就应该视为他们对自己的正常兑付。
但信托公司说,他们给银行的电子指令没有错误,是银行这个“猪队友”把他们公司给坑了,多转了钱。但姚女士不这么认为,她觉得银行的划款都是由信托公司来操作的,而且付款留言写得很清楚,就是‘付信托本金’,所以不能出尔反尔。
这里还有一个插曲,原来姚女士在9月10日看到新闻,自己投资的这个信托产品爆雷,是一个风险项目。很多人主动要求退钱都拿不回,现在信托公司主动把本金返回,她决定留下自己300万的本金,把多收的85万退回信托公司的账户!
可她万万没想到,银行会把自己告上法庭,说她构成不当得利!姚女士无法理解,这事情明明是自己和信托公司的事情,银行只是一个代付的通道而已,银行有什么资格来告她?而且,自己没有偷,没有抢,拿回自己的本金也有错了吗?
后来,双方对簿公堂,银行认为姚女士拒绝返回多收的242万余元构成不当得利,要求其退回!
银行解释,他们收到信托公司的电子指令后,没有按照对方的正确指令转钱,给姚女士多转了钱。现在银行先赔付给了信托公司,而姚女士不把多收的钱退回,此举给银行造成损失。现在姚女士多收的钱不是信托公司的,而是银行的,所以姚女士要把这不当得利归还。
姚女士当庭要求银行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解释清楚,这385万究竟是怎么打出来的?信托公司给的指令到底是385万元,还是578978.7元?还要求将信托公司追加为第三人,因为她是和信托公司签订的合同。
这是民事诉讼,银行作为原告,负有举证的义务,但是银行却说这是他们的系统错误,电子指令不能发,涉及客户的隐私,更不同意让信托公司也出席,让姚女士另案起诉!
这在姚女士看来,银行之所以拒绝把信托公司作为第三人,是怕得罪信托公司这个大客户。而信托公司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让银行和自己打官司,非常阴险。如果没有信托公司这个‘因’,哪有银行这个‘果’呢?
一审没有结果,姚女士选择向银监会投诉,她认为自己没有错!就算是银行打错款,但没有向自己道歉,还把自己告上法庭,太欺负人了!甚至银行选择在打官司之前,还威胁姚女士,如果不归还钱,就让她的孩子上不了学,她的爱人和父母也会被查。
我认为,要审理好这个案件,银行首先要出示证据证明信托公司发给他们的指令到底是多少!如果信托公司发的指令就是385万元,且不违背信托公司与姚女士所签的合同约定,而银行按385万元向姚女士划款,那么姚女士的行为就不构成不当得利,可以不退款!
另外,通过转账单来看,银行不具备原告资格。付款账户是信托公司的账户,就是信托公司出的钱而不是银行的钱!按照银行的说法,打给姚女士的385万都是不当得利,那她退回去的这85万是信托公司收走了,还是银行收进口袋?这些不是都应该说清楚吗?
客户和信托公司之间是基于合同的关系,信托公司把钱从自己的账户退给客户的账户,银行就是个转账的渠道,姚女士怎么就成了不当得利了?她侵占银行什么利益了?就算打官司,也不应该是银行来当原告!
这个案件如果银行拿不出信托公司相关指令,或金额与之相符的指令,这家银行的信誉必将瓦解!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姚女士构成不当得利吗?
姚女士今年46岁,原来是高中老师,现在是家庭妇女。去年的5月份,信托公司的负责人推荐她购买了300万的信托产品,约定年限20个月。可是,她在去年的9月26日,晚上8点57分,突然收到了385万的转账。当时她并不是高兴,而是感觉不正常!
首先,当天是周日,而且还是晚上,正常打款一般不会在这个时间操作。而且,作为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她也很清楚,4个月是不可能有85万的收益。于是,她赶紧联系信托公司的经理,对方告知:今天周日没上班,明天周一上班再帮你问下情况。
次日早上,信托公司告知是银行转错钱了,还给她发了一个公告,称信托公司确实要提前将信托本金退回各投资者,但只退回19.3%的本金,公告上面的落款日期是9月24号。
姚女士认为,这是信托公司事后补的公告,如果在打钱之前,把公告发给自己,那自己肯定会退回多余的本金。但在27号早上给自己发一个落款为24日的公告,而且钱也已经打了,还备注了“付信托本金”,那这笔钱就应该视为他们对自己的正常兑付。
但信托公司说,他们给银行的电子指令没有错误,是银行这个“猪队友”把他们公司给坑了,多转了钱。但姚女士不这么认为,她觉得银行的划款都是由信托公司来操作的,而且付款留言写得很清楚,就是‘付信托本金’,所以不能出尔反尔。
这里还有一个插曲,原来姚女士在9月10日看到新闻,自己投资的这个信托产品爆雷,是一个风险项目。很多人主动要求退钱都拿不回,现在信托公司主动把本金返回,她决定留下自己300万的本金,把多收的85万退回信托公司的账户!
可她万万没想到,银行会把自己告上法庭,说她构成不当得利!姚女士无法理解,这事情明明是自己和信托公司的事情,银行只是一个代付的通道而已,银行有什么资格来告她?而且,自己没有偷,没有抢,拿回自己的本金也有错了吗?
后来,双方对簿公堂,银行认为姚女士拒绝返回多收的242万余元构成不当得利,要求其退回!
银行解释,他们收到信托公司的电子指令后,没有按照对方的正确指令转钱,给姚女士多转了钱。现在银行先赔付给了信托公司,而姚女士不把多收的钱退回,此举给银行造成损失。现在姚女士多收的钱不是信托公司的,而是银行的,所以姚女士要把这不当得利归还。
姚女士当庭要求银行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解释清楚,这385万究竟是怎么打出来的?信托公司给的指令到底是385万元,还是578978.7元?还要求将信托公司追加为第三人,因为她是和信托公司签订的合同。
这是民事诉讼,银行作为原告,负有举证的义务,但是银行却说这是他们的系统错误,电子指令不能发,涉及客户的隐私,更不同意让信托公司也出席,让姚女士另案起诉!
这在姚女士看来,银行之所以拒绝把信托公司作为第三人,是怕得罪信托公司这个大客户。而信托公司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让银行和自己打官司,非常阴险。如果没有信托公司这个‘因’,哪有银行这个‘果’呢?
一审没有结果,姚女士选择向银监会投诉,她认为自己没有错!就算是银行打错款,但没有向自己道歉,还把自己告上法庭,太欺负人了!甚至银行选择在打官司之前,还威胁姚女士,如果不归还钱,就让她的孩子上不了学,她的爱人和父母也会被查。
我认为,要审理好这个案件,银行首先要出示证据证明信托公司发给他们的指令到底是多少!如果信托公司发的指令就是385万元,且不违背信托公司与姚女士所签的合同约定,而银行按385万元向姚女士划款,那么姚女士的行为就不构成不当得利,可以不退款!
另外,通过转账单来看,银行不具备原告资格。付款账户是信托公司的账户,就是信托公司出的钱而不是银行的钱!按照银行的说法,打给姚女士的385万都是不当得利,那她退回去的这85万是信托公司收走了,还是银行收进口袋?这些不是都应该说清楚吗?
客户和信托公司之间是基于合同的关系,信托公司把钱从自己的账户退给客户的账户,银行就是个转账的渠道,姚女士怎么就成了不当得利了?她侵占银行什么利益了?就算打官司,也不应该是银行来当原告!
这个案件如果银行拿不出信托公司相关指令,或金额与之相符的指令,这家银行的信誉必将瓦解!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姚女士构成不当得利吗?
河南洛阳,姚女士的卡里突然收到了3850000元,震惊之下她赶紧查看来源。只见转账备注:付信托本金!姚女士确实买了300万的信托产品,可才4个月的时间怎么可能赚85万?后来,她因“不当得利”被银行告上法庭!
姚女士今年46岁,原来是高中老师,现在是家庭妇女。去年的5月份,信托公司的负责人推荐她购买了300万的信托产品,约定年限20个月。可是,她在去年的9月26日,晚上8点57分,突然收到了385万的转账。当时她并不是高兴,而是感觉不正常!
首先,当天是周日,而且还是晚上,正常打款一般不会在这个时间操作。而且,作为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她也很清楚,4个月是不可能有85万的收益。于是,她赶紧联系信托公司的经理,对方告知:今天周日没上班,明天周一上班再帮你问下情况。
次日早上,信托公司告知是银行转错钱了,还给她发了一个公告,称信托公司确实要提前将信托本金退回各投资者,但只退回19.3%的本金,公告上面的落款日期是9月24号。
姚女士认为,这是信托公司事后补的公告,如果在打钱之前,把公告发给自己,那自己肯定会退回多余的本金。但在27号早上给自己发一个落款为24日的公告,而且钱也已经打了,还备注了“付信托本金”,那这笔钱就应该视为他们对自己的正常兑付。
但信托公司说,他们给银行的电子指令没有错误,是银行这个“猪队友”把他们公司给坑了,多转了钱。但姚女士不这么认为,她觉得银行的划款都是由信托公司来操作的,而且付款留言写得很清楚,就是‘付信托本金’,所以不能出尔反尔。
这里还有一个插曲,原来姚女士在9月10日看到新闻,自己投资的这个信托产品爆雷,是一个风险项目。很多人主动要求退钱都拿不回,现在信托公司主动把本金返回,她决定留下自己300万的本金,把多收的85万退回信托公司的账户!
可她万万没想到,银行会把自己告上法庭,说她构成不当得利!姚女士无法理解,这事情明明是自己和信托公司的事情,银行只是一个代付的通道而已,银行有什么资格来告她?而且,自己没有偷,没有抢,拿回自己的本金也有错了吗?
后来,双方对簿公堂,银行认为姚女士拒绝返回多收的242万余元构成不当得利,要求其退回!
银行解释,他们收到信托公司的电子指令后,没有按照对方的正确指令转钱,给姚女士多转了钱。现在银行先赔付给了信托公司,而姚女士不把多收的钱退回,此举给银行造成损失。现在姚女士多收的钱不是信托公司的,而是银行的,所以姚女士要把这不当得利归还。
姚女士当庭要求银行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解释清楚,这385万究竟是怎么打出来的?信托公司给的指令到底是385万元,还是578978.7元?还要求将信托公司追加为第三人,因为她是和信托公司签订的合同。
这是民事诉讼,银行作为原告,负有举证的义务,但是银行却说这是他们的系统错误,电子指令不能发,涉及客户的隐私,更不同意让信托公司也出席,让姚女士另案起诉!
这在姚女士看来,银行之所以拒绝把信托公司作为第三人,是怕得罪信托公司这个大客户。而信托公司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让银行和自己打官司,非常阴险。如果没有信托公司这个‘因’,哪有银行这个‘果’呢?
一审没有结果,姚女士选择向银监会投诉,她认为自己没有错!就算是银行打错款,但没有向自己道歉,还把自己告上法庭,太欺负人了!甚至银行选择在打官司之前,还威胁姚女士,如果不归还钱,就让她的孩子上不了学,她的爱人和父母也会被查。
我认为,要审理好这个案件,银行首先要出示证据证明信托公司发给他们的指令到底是多少!如果信托公司发的指令就是385万元,且不违背信托公司与姚女士所签的合同约定,而银行按385万元向姚女士划款,那么姚女士的行为就不构成不当得利,可以不退款!
另外,通过转账单来看,银行不具备原告资格。付款账户是信托公司的账户,就是信托公司出的钱而不是银行的钱!按照银行的说法,打给姚女士的385万都是不当得利,那她退回去的这85万是信托公司收走了,还是银行收进口袋?这些不是都应该说清楚吗?
客户和信托公司之间是基于合同的关系,信托公司把钱从自己的账户退给客户的账户,银行就是个转账的渠道,姚女士怎么就成了不当得利了?她侵占银行什么利益了?就算打官司,也不应该是银行来当原告!
这个案件如果银行拿不出信托公司相关指令,或金额与之相符的指令,这家银行的信誉必将瓦解!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姚女士构成不当得利吗?
姚女士今年46岁,原来是高中老师,现在是家庭妇女。去年的5月份,信托公司的负责人推荐她购买了300万的信托产品,约定年限20个月。可是,她在去年的9月26日,晚上8点57分,突然收到了385万的转账。当时她并不是高兴,而是感觉不正常!
首先,当天是周日,而且还是晚上,正常打款一般不会在这个时间操作。而且,作为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她也很清楚,4个月是不可能有85万的收益。于是,她赶紧联系信托公司的经理,对方告知:今天周日没上班,明天周一上班再帮你问下情况。
次日早上,信托公司告知是银行转错钱了,还给她发了一个公告,称信托公司确实要提前将信托本金退回各投资者,但只退回19.3%的本金,公告上面的落款日期是9月24号。
姚女士认为,这是信托公司事后补的公告,如果在打钱之前,把公告发给自己,那自己肯定会退回多余的本金。但在27号早上给自己发一个落款为24日的公告,而且钱也已经打了,还备注了“付信托本金”,那这笔钱就应该视为他们对自己的正常兑付。
但信托公司说,他们给银行的电子指令没有错误,是银行这个“猪队友”把他们公司给坑了,多转了钱。但姚女士不这么认为,她觉得银行的划款都是由信托公司来操作的,而且付款留言写得很清楚,就是‘付信托本金’,所以不能出尔反尔。
这里还有一个插曲,原来姚女士在9月10日看到新闻,自己投资的这个信托产品爆雷,是一个风险项目。很多人主动要求退钱都拿不回,现在信托公司主动把本金返回,她决定留下自己300万的本金,把多收的85万退回信托公司的账户!
可她万万没想到,银行会把自己告上法庭,说她构成不当得利!姚女士无法理解,这事情明明是自己和信托公司的事情,银行只是一个代付的通道而已,银行有什么资格来告她?而且,自己没有偷,没有抢,拿回自己的本金也有错了吗?
后来,双方对簿公堂,银行认为姚女士拒绝返回多收的242万余元构成不当得利,要求其退回!
银行解释,他们收到信托公司的电子指令后,没有按照对方的正确指令转钱,给姚女士多转了钱。现在银行先赔付给了信托公司,而姚女士不把多收的钱退回,此举给银行造成损失。现在姚女士多收的钱不是信托公司的,而是银行的,所以姚女士要把这不当得利归还。
姚女士当庭要求银行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解释清楚,这385万究竟是怎么打出来的?信托公司给的指令到底是385万元,还是578978.7元?还要求将信托公司追加为第三人,因为她是和信托公司签订的合同。
这是民事诉讼,银行作为原告,负有举证的义务,但是银行却说这是他们的系统错误,电子指令不能发,涉及客户的隐私,更不同意让信托公司也出席,让姚女士另案起诉!
这在姚女士看来,银行之所以拒绝把信托公司作为第三人,是怕得罪信托公司这个大客户。而信托公司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让银行和自己打官司,非常阴险。如果没有信托公司这个‘因’,哪有银行这个‘果’呢?
一审没有结果,姚女士选择向银监会投诉,她认为自己没有错!就算是银行打错款,但没有向自己道歉,还把自己告上法庭,太欺负人了!甚至银行选择在打官司之前,还威胁姚女士,如果不归还钱,就让她的孩子上不了学,她的爱人和父母也会被查。
我认为,要审理好这个案件,银行首先要出示证据证明信托公司发给他们的指令到底是多少!如果信托公司发的指令就是385万元,且不违背信托公司与姚女士所签的合同约定,而银行按385万元向姚女士划款,那么姚女士的行为就不构成不当得利,可以不退款!
另外,通过转账单来看,银行不具备原告资格。付款账户是信托公司的账户,就是信托公司出的钱而不是银行的钱!按照银行的说法,打给姚女士的385万都是不当得利,那她退回去的这85万是信托公司收走了,还是银行收进口袋?这些不是都应该说清楚吗?
客户和信托公司之间是基于合同的关系,信托公司把钱从自己的账户退给客户的账户,银行就是个转账的渠道,姚女士怎么就成了不当得利了?她侵占银行什么利益了?就算打官司,也不应该是银行来当原告!
这个案件如果银行拿不出信托公司相关指令,或金额与之相符的指令,这家银行的信誉必将瓦解!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姚女士构成不当得利吗?
57岁时李连杰将20亿给了智利,但糟糠妻却住了10年的地下室,于是有人忍不住在节目里问李连杰为什么抛弃黄秋燕?
李连杰说:”我见到另一个女人,我爱她,我可以为她不要名不要利,我可以为她死,我可以断送所谓的一切前程,因为那个时候我每一天的血管都热血沸腾。”
所以为了利智,他可以深守十年之约。
在爱情中总有一个人更爱另一个人,这句话在李连杰的前妻黄秋燕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李连杰与黄秋燕在体校相识,也算是青梅竹马。
那时李连杰还是个毛头小子,小小年纪就多次拿下全能武术冠军。
但在这荣光之后却也有无尽伤痛,16岁时李连杰就满身伤病,还因膝盖磨损过度住了院。
黄秋燕作为李连杰的师姐一直对他照顾有加。
平时就经常给李连杰塞零食,还时不时地请李连杰去家中做客。
李连杰受伤黄秋燕也总是第一个跑上去关心。
一来二去的,两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亲密。
时间久了,两个人也分不清,彼此之间是爱情多一些,还是亲情多一些。
1987年,两人悄悄地领了结婚证。
婚后,两人一起去美国发展,当时李连杰教拳,黄秋燕就帮忙料理家务。
这时候,他们的大女儿出生了。
后来,李连杰收到了来自国内的工作邀请,黄秋燕怀上了二胎。
她很支持丈夫回国发展事业,她自己就留在美国待产。
没想到,这个决定,却改变了他们今后的命运。
1989年,李连杰拍摄《龙在天涯》时,认识了大明星利智,当即被她迷住。
当时李连杰尽管已经和黄秋燕结婚,但是他并没有真正的心动过。
见到了利智,他才真正知道了什么是爱。
李连杰曾经在节目中坦言:“我遇到了另一个女人,我爱她,可以为她死,我可以为她不要名不要利,我可以断送所谓的一切前程。我每一天的血管都热血沸腾,我知道那个是爱。”
正是在这样强烈的爱的驱使下,他向黄秋燕提出了离婚。
黄秋燕很痛苦,但是还是成全了李连杰和他的爱情。
当时港媒是这样评价李连杰的:“情义千斤,不如胸前四两。”
脱离了婚姻的束缚,李连杰终于可以放开手脚全身心地追求利智了。
但是利智还是不怎么搭理他,还和李连杰定下了所谓的10年之约。
就是如果10年后二人都没有结婚,届时李连杰还爱她,那么她就嫁给李连杰。
后来利智投资失败,背负1200万的巨额债务。
李连杰的机会终于来了,他和向华强签下了“卖身契”。
1200万签了6部电影的合同,用这笔钱帮助利智偿还债务。
李连杰还向利智表白说,“如果你和我在一起,将来我所赚的钱,我的一切,全部都是你的。”
利智终于被李连杰感动了,两人正式在一起了。
1999年,在洛杉矶,李连杰风光迎娶利智,给了她一个盛世婚礼。
一个女人最大的体面最大的满足感,李连杰给不了前妻却通通给了利智。
就连李安力邀他出演《卧虎藏龙》李慕白一角时,因为利智孕吐反映强烈,需要陪伴而婉拒。
这也许就是爱与不爱的区别吧。
婚后三年利智连生两女,两个女儿都是被李连杰宠着长大的公主。
之前李连杰接受采访时说:
“为了感谢妻子利智对家庭的照顾,将把自己20亿家产全部交由她保管,让妻子得到最大的安全感。”
遗憾的是,独自在异国他乡的黄秋燕并没有“逆袭”。
美容院的工资只够勉强糊口,她为了让孩子有更好的前途,多年后还是把女儿交给了李连杰抚养。
李连杰把前妻生的2个女儿送回了老家。
孩子奶奶去世后,又转手给了李连杰的姐姐抚养。
而黄秋燕如今还和女儿联系着,2005年她嫁给了一个丧偶的小饭馆老板。
李连杰以女儿的名义送了5万美金贺礼。
同样都是姐弟恋,黄秋燕和利智都比李连杰大2岁,可她俩的婚姻结局却截然不同。
黄秋燕为了丈夫放弃了自己的事业,陪着他打拼吃尽了苦头,最后却是另一个女人享受了成果。
李连杰后来为了解释自己为什么结婚还不懂爱。
就自曝与黄秋燕结婚内幕:娶她就是为了冲喜,结了婚就可以改写命运。
让黄秋燕显得更加的可怜和卑微,不仅孕期被丈夫抛弃,连结婚原因都被曝光出来。
他可以深情地爱利智,但是也不能这样无情地对待前妻黄秋燕。
不过,在前妻再婚时,给予了补偿,也算他有心了。
现在的利智深入简出,虽然年过半百但依旧体态匀称,举手投足还是有女神当年的风范。
如今李连杰一心一意守住利智,黄秋燕和王先生也相依为命。
昔日的恋人都很好,也都放下了,都获得了自己的美满和幸福。
爱情究竟是长久的相伴?还是热烈的心跳?
其实也无法准确地下一个定义,但是我们可以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爱,不卑微也不骄傲
李连杰说:”我见到另一个女人,我爱她,我可以为她不要名不要利,我可以为她死,我可以断送所谓的一切前程,因为那个时候我每一天的血管都热血沸腾。”
所以为了利智,他可以深守十年之约。
在爱情中总有一个人更爱另一个人,这句话在李连杰的前妻黄秋燕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李连杰与黄秋燕在体校相识,也算是青梅竹马。
那时李连杰还是个毛头小子,小小年纪就多次拿下全能武术冠军。
但在这荣光之后却也有无尽伤痛,16岁时李连杰就满身伤病,还因膝盖磨损过度住了院。
黄秋燕作为李连杰的师姐一直对他照顾有加。
平时就经常给李连杰塞零食,还时不时地请李连杰去家中做客。
李连杰受伤黄秋燕也总是第一个跑上去关心。
一来二去的,两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亲密。
时间久了,两个人也分不清,彼此之间是爱情多一些,还是亲情多一些。
1987年,两人悄悄地领了结婚证。
婚后,两人一起去美国发展,当时李连杰教拳,黄秋燕就帮忙料理家务。
这时候,他们的大女儿出生了。
后来,李连杰收到了来自国内的工作邀请,黄秋燕怀上了二胎。
她很支持丈夫回国发展事业,她自己就留在美国待产。
没想到,这个决定,却改变了他们今后的命运。
1989年,李连杰拍摄《龙在天涯》时,认识了大明星利智,当即被她迷住。
当时李连杰尽管已经和黄秋燕结婚,但是他并没有真正的心动过。
见到了利智,他才真正知道了什么是爱。
李连杰曾经在节目中坦言:“我遇到了另一个女人,我爱她,可以为她死,我可以为她不要名不要利,我可以断送所谓的一切前程。我每一天的血管都热血沸腾,我知道那个是爱。”
正是在这样强烈的爱的驱使下,他向黄秋燕提出了离婚。
黄秋燕很痛苦,但是还是成全了李连杰和他的爱情。
当时港媒是这样评价李连杰的:“情义千斤,不如胸前四两。”
脱离了婚姻的束缚,李连杰终于可以放开手脚全身心地追求利智了。
但是利智还是不怎么搭理他,还和李连杰定下了所谓的10年之约。
就是如果10年后二人都没有结婚,届时李连杰还爱她,那么她就嫁给李连杰。
后来利智投资失败,背负1200万的巨额债务。
李连杰的机会终于来了,他和向华强签下了“卖身契”。
1200万签了6部电影的合同,用这笔钱帮助利智偿还债务。
李连杰还向利智表白说,“如果你和我在一起,将来我所赚的钱,我的一切,全部都是你的。”
利智终于被李连杰感动了,两人正式在一起了。
1999年,在洛杉矶,李连杰风光迎娶利智,给了她一个盛世婚礼。
一个女人最大的体面最大的满足感,李连杰给不了前妻却通通给了利智。
就连李安力邀他出演《卧虎藏龙》李慕白一角时,因为利智孕吐反映强烈,需要陪伴而婉拒。
这也许就是爱与不爱的区别吧。
婚后三年利智连生两女,两个女儿都是被李连杰宠着长大的公主。
之前李连杰接受采访时说:
“为了感谢妻子利智对家庭的照顾,将把自己20亿家产全部交由她保管,让妻子得到最大的安全感。”
遗憾的是,独自在异国他乡的黄秋燕并没有“逆袭”。
美容院的工资只够勉强糊口,她为了让孩子有更好的前途,多年后还是把女儿交给了李连杰抚养。
李连杰把前妻生的2个女儿送回了老家。
孩子奶奶去世后,又转手给了李连杰的姐姐抚养。
而黄秋燕如今还和女儿联系着,2005年她嫁给了一个丧偶的小饭馆老板。
李连杰以女儿的名义送了5万美金贺礼。
同样都是姐弟恋,黄秋燕和利智都比李连杰大2岁,可她俩的婚姻结局却截然不同。
黄秋燕为了丈夫放弃了自己的事业,陪着他打拼吃尽了苦头,最后却是另一个女人享受了成果。
李连杰后来为了解释自己为什么结婚还不懂爱。
就自曝与黄秋燕结婚内幕:娶她就是为了冲喜,结了婚就可以改写命运。
让黄秋燕显得更加的可怜和卑微,不仅孕期被丈夫抛弃,连结婚原因都被曝光出来。
他可以深情地爱利智,但是也不能这样无情地对待前妻黄秋燕。
不过,在前妻再婚时,给予了补偿,也算他有心了。
现在的利智深入简出,虽然年过半百但依旧体态匀称,举手投足还是有女神当年的风范。
如今李连杰一心一意守住利智,黄秋燕和王先生也相依为命。
昔日的恋人都很好,也都放下了,都获得了自己的美满和幸福。
爱情究竟是长久的相伴?还是热烈的心跳?
其实也无法准确地下一个定义,但是我们可以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爱,不卑微也不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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