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一、境外输入疫情
4月5日0~24时,我市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0例。
当日报告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0例。
截至4月5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5例,已治愈出院45例,目前住院0例;现有报告境外输入疑似病例0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0例。
二、本地疫情
4月5日0~24时,我市新增确诊病例7例(7例均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2例(丰泽10例、晋江12例)。
新增确诊病例具体情况如下:
确诊病例1:女,25岁,现住洛江区万安街道吉源小区,在定点医院经专家会诊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2:男,9岁,现住洛江区万安街道吉源小区,在定点医院经专家会诊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3:女,30岁,现住晋江市陈埭镇洋埭村,在定点医院经专家会诊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4:女,34岁,现住晋江市陈埭镇溪边村,在定点医院经专家会诊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5:女,59岁,现住丰泽区城东街道柏景湾,在定点医院经专家会诊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6:男,56岁,现住晋江市陈埭镇洋埭村,在定点医院经专家会诊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7:女,24岁,现住鲤城区金龙街道赤土街,在定点医院经专家会诊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轻型)。
自2022年3月13日以来,我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075例,目前住院631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尚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649例。
三、密切接触者
目前密切接触者已解除医学观察21168人,尚在医学隔离观察人员32762人。
温馨提示:
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要戴上口罩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一、境外输入疫情
4月5日0~24时,我市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0例。
当日报告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0例。
截至4月5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5例,已治愈出院45例,目前住院0例;现有报告境外输入疑似病例0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0例。
二、本地疫情
4月5日0~24时,我市新增确诊病例7例(7例均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2例(丰泽10例、晋江12例)。
新增确诊病例具体情况如下:
确诊病例1:女,25岁,现住洛江区万安街道吉源小区,在定点医院经专家会诊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2:男,9岁,现住洛江区万安街道吉源小区,在定点医院经专家会诊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3:女,30岁,现住晋江市陈埭镇洋埭村,在定点医院经专家会诊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4:女,34岁,现住晋江市陈埭镇溪边村,在定点医院经专家会诊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5:女,59岁,现住丰泽区城东街道柏景湾,在定点医院经专家会诊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6:男,56岁,现住晋江市陈埭镇洋埭村,在定点医院经专家会诊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7:女,24岁,现住鲤城区金龙街道赤土街,在定点医院经专家会诊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轻型)。
自2022年3月13日以来,我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075例,目前住院631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尚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649例。
三、密切接触者
目前密切接触者已解除医学观察21168人,尚在医学隔离观察人员32762人。
温馨提示:
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要戴上口罩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寿县警情通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2022年4月4日,寿县炎刘镇中心卫生院员工李某龙初筛为新冠病毒阳性。
李某龙,男,24岁,现住寿县寿春镇城南小区。3月26日到凤台县李冲乡期间有停留,回寿县后未按规定向单位报备,未向社区报告,未采取居家隔离措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4月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龙立案调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请全县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否则将依法惩处。
寿县公安局
2022年4月5日
2022年4月4日,寿县炎刘镇中心卫生院员工李某龙初筛为新冠病毒阳性。
李某龙,男,24岁,现住寿县寿春镇城南小区。3月26日到凤台县李冲乡期间有停留,回寿县后未按规定向单位报备,未向社区报告,未采取居家隔离措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4月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龙立案调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请全县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否则将依法惩处。
寿县公安局
2022年4月5日
【警方刚刚通报!淮南一卫生院员工阳性,已被立案调查! 】2022年4月4日,淮南市寿县炎刘中心卫生院员工李某龙被确诊为新冠阳性感染者。李某龙,男, 24岁,现住寿县寿春镇城南小区。3月26日到凤台县李冲乡期间有停留,回寿县后未按规定向单位报备,未向社区报告,未采取居家隔离措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4月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龙立案调查。https://t.cn/A66Y3H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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