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从八字看你何时结婚?
一、看流年冲、合配偶宫断为结婚年。人出生的那一天有一个天干和地支,这个地支就是这个人的配偶宫。比如今天的干支为为甲子,这个干支中的“子”就是今天出生人的配偶宫。凡是到了能结婚的年龄,流年又出现冲、合出生日地支的现象,就是动了婚宫,发生的事情多与婚姻有关。如八字里有合日支的现象,在结婚年龄再逢流年冲日支,多为结婚之年;凡八字里有冲日支的现象,在结婚年龄再逢流年合日支,多为结婚之年。有时候也会是在流年刑、穿日支的时候出现结婚的情况。
二、克制配偶星的字被制约的年限可断为结婚年。女命伤官旺,男命比劫旺是抑制命主走向结婚的因素,结合大运看,凡是出现能控制住这种不利于婚姻因素的流年,就是结婚之年。
三、日干被配偶星合或者与流年合化成配偶星所属五行的时候为成婚之期。凡是到了结婚年限,男命出生日的天干与财星相合、女命出生日的天干与官星相合的流年,或者结合大运看出生日的天干与流年合化为配偶星所属的财或官的流年,多是结婚之期。#算八字看命理八字合婚##算命八字占卜合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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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克制配偶星的字被制约的年限可断为结婚年。女命伤官旺,男命比劫旺是抑制命主走向结婚的因素,结合大运看,凡是出现能控制住这种不利于婚姻因素的流年,就是结婚之年。
三、日干被配偶星合或者与流年合化成配偶星所属五行的时候为成婚之期。凡是到了结婚年限,男命出生日的天干与财星相合、女命出生日的天干与官星相合的流年,或者结合大运看出生日的天干与流年合化为配偶星所属的财或官的流年,多是结婚之期。#算八字看命理八字合婚##算命八字占卜合婚#
【#怎么看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 【 起底#“唐山烧烤店打人案”#9名涉案者:至少5人有刑事案底 3人近年才刑满释放】“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持续引发关注。据中国之声报道,唐山市公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9名涉案人员以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警方初步查明,涉案人员中多人有前科劣迹,其前科多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
6月11日晚间,据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通报,根据河北省公安厅指定管辖,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
红星新闻记者综合司法机关、媒体等渠道发布的信息发现,9名涉案人员中,有5人有刑事案底,罪名涉及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其中多名涉案者或关系密切,且刑满释放时间距今较近。
多名涉案人员关系密切
3人近年才刑满释放
6月12日上午,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发布通报称,陈某志等9名犯罪嫌疑人已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执行逮捕。据新华社消息,这9人中有7名男性、2名女性,案发时多人实施了暴力行为。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迅速逃离现场,其中几人外逃到江苏。9名涉案人员于6月11日被全部抓获归案。
9名犯罪嫌疑人当中,陈某志与刘某两人均为唐山本地人,曾两次出现在同一裁判文书中,多处信源显示,两人关系密切。逃离外省的沈某俊、陈某亮、马某齐、李某4人于6月10日晚间驾驶奔驰迈巴赫逃往江苏,其中除李某以外,其他3人均为江苏兴化人。
↑刘某故意伤人案二审裁定书↑刘某故意伤人案二审裁定书
在2015年刘某(唐山涉案者)故意伤害商某一案中,刘某对商某实施殴打后,将其强行带至陈某志(唐山涉案者)位于开平东外环的厂房大院内;2017年,刘某无驾驶证连撞8车后弃车逃逸,刘某当时所开车辆便为陈某志实际所有,且事发后,陈某志表示自愿承担应由刘某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综合警方布控信息、相关裁判文书与媒体报道,开车逃往江苏的沈某俊、陈某亮、马某齐均为江苏省兴化市戴南镇人,3人近年间均因涉嫌赌博或开设赌场而被刑事立案。
红星新闻记者从一知情人士处获悉,陈某亮、沈某俊是同乡。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中,几个唐山籍打人者曾到戴南镇做生意,他们与陈某亮、沈某俊有生意上的往来,后来他们叫这两人去唐山玩。
此外,沈某俊与马某齐或早已相识。据财新网报道,马云齐或为沈某俊组织的聚众赌博站岗放风,并与另一间赌场人员聚众斗殴。
根据上述判决计算,若无减刑情况,涉案人员刘某、陈某亮、马某齐刑满释放时间应为2020年或2021年。陈某志与沈某俊的判刑情况目前还未有公开信息可以查实。
另据唐山警方于6月11日凌晨发布的通报称,抓获李某瑞等3名涉案人员。红星新闻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由陈某志全资持股的唐山某公司的监事,恰好名为李某瑞。该公司已于2021年3月25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陈某志:
疑涉刑案,民事纠纷缠身
红星新闻记者以“陈某志”与“唐山”为限定词,检索裁判文书网,发现其涉及多起民事纠纷,以及一起疑似非法拘禁案。
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无证驾驶的刘某驾驶陈某志实际所有的客车,连撞8车后弃车逃离现场。陈某志表示自愿承担应由刘某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后陈某志却未能完全履行相关赔偿。据一份案号为(2018)冀02执6992号的执行文书显示,该案一位司机曾对陈某志申请强制执行,但因其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而告终。
民事纠纷案中,陈某志除了不履行民事赔偿责任,还因多次未能按时还款而被起诉至法院。
根据裁判文书网的公开信息,2019年一位女士曾因陈某志拖欠机票款而选择起诉。判决书显示,陈某志从2015年到2016年间赊欠该女士的机票款尚有33640元未还,该女士向法院称,“他总是有各种事情推诿,不肯见面”。
同年,陈某志因没有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先后被当地银行和金融公司告上法院,判决书显示,两次违约的贷款本金分别为50万元和20万元。
除了上述民事纠纷,陈某志疑似涉及一起2015年的非法拘禁案。一份案号为(2019)冀02刑终216号的刑事裁定书注明,陈某志为“刑拘在逃”,该文书的落款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
但是,6月12日,陈某志妻子接受媒体采访时在回应网传陈某志的犯罪前科情况时表示,网传的涉案涉黑情况都不属实。
刘某:
故意伤人后无证驾驶连撞8车
据唐山警方6月10日通报,案发时犯罪嫌疑人陈某志进入烧烤店内对正在用餐的四名女子中的一人进行骚扰并殴打对方,随后陈某志同行用餐人员刘某等冲入店内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并将受害人拖至店外继续殴打。
刘某于2015年涉及一起故意伤人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2015年12月12日,刘某伙同他人,以追讨索要抵押车辆的债务为由,在唐山市某小区,使用方向盘锁,对被害人商某的头部等部位实施殴打。
这致使商某身体部位出现多处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等伤情。后经鉴定,被害人商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
案发时,刘某等人强行将商某带到“刑拘在逃”的陈某志的厂房大院内。次日12时,商某趁人不备逃脱并报警。
该刑事裁定书还表明,刘某于2018年3月21日才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刑事拘留。在2015年案发至2018年被刑拘期间,刘某还曾无证驾驶,与8辆车接连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逃逸。
↑陈某志、刘某有关交通事故纠纷民事判决↑陈某志、刘某有关交通事故纠纷民事判决
根据2018年4月16日判决的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一审案号为(2017)冀0203民初1294号的民事判决。
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显示,2017年2月4日晚,刘某无证驾驶小型客车在一路段行驶,接连与8辆汽车相撞,致道路中央护栏、树木、上述车辆不同程序受损。事发后,刘某弃车逃逸。交警认定,刘某无证驾驶其他号牌的车辆超速行驶,并在事故发生后弃车逃离,负事故全部责任。
2015年刘某犯下的故意伤人案,2019年3月11日,法院二审裁定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1个月。
外省涉案者:
大都涉嫌赌博或开设赌场案
6月11日,一份发自无锡市公安局的布控协查信息在网上流传,其中列明了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中4名涉案人员的身份信息,包括同为江苏省兴化市戴南镇人的沈某俊、陈某亮和马某齐。
据唐山警方通报,6月11日下午1点左右,唐山打人事件最后1名嫌疑人沈某俊在江苏盐城落网。
此前有网传信息称,沈某俊来自江苏省兴化市戴南镇董北村。对此,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该村村民。与沈某俊同村的一名知情人向红星新闻记者确认,唐山事件发生后,网上流传的打人视频铺天盖地,他们发现视频中“胖胖的穿黑衣服的”就是本村的沈某俊。
知情人表示,沈某俊有时候脾气暴一点,有点冲动,但人脉不错。早些年他跟着父亲在北京开店做买卖,村里人很少见到他,只有他的老婆孩子常年在家。知情人表示,他最近一次见到沈某俊是在一周前,打招呼还蛮客气。
知情人坦言,知道沈某俊此前曾因打架被抓过两次,他就是有点冲动,在本村还好,“在外面可能跟朋友一起闹起来了。”
红星新闻记者根据沈某俊的身份信息,检索到一份兴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发现沈某俊自18岁起,就有多次刑事犯罪的经历,涉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
该起诉书显示,沈某俊生于1983年,小学一年级文化。2001年1月15日,18岁的沈某俊就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兴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沈某还因犯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于2003年4月28日被兴化市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执行有期徒刑4年;因犯聚众斗殴罪,于2010年3月19日被兴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犯寻衅滋事罪,于2013年10月24日刑满释放;因吸毒,于2014年8月21日被兴化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2017年10月9日,沈某俊又因涉嫌赌博罪,被兴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4日被批准逮捕,后因患病,于同年12月15日被取保候审。
根据陈某亮的身份信息,红星新闻记者在裁判文书网找到一份刑事裁定书,发现陈某亮曾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刑。
该裁定书显示,陈某亮生于1979年1月10日,中专文化,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后因陈某亮在服刑期间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经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去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后的刑期至2021年1月14日止。
红星新闻记者从一知情人士处获悉,陈某亮、沈某俊是同乡,都是兴化市戴南镇人。他们逃亡时驾驶的奔驰汽车,车主是陈某亮。这位知情人在唐山打人案的监控视频中辨认出了陈某亮和沈某俊两人。“视频中黑衣服的是沈某俊,红衣服的是陈某亮。”
该知情人士表示,陈某亮父亲在当地开小饭馆,陈某亮是独子。沈某俊曾和父亲在北京做不锈钢生意。
此外,布控信息显示,和陈某亮、沈某俊一同逃往江苏的马某齐亦为江苏兴化人,有网友反映称马某齐为兴化市戴南镇赵家村人。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兴化市戴南镇2017年发生的一起聚众斗殴、开设赌场案中出现了马某齐的身影。
据相关刑事判决书显示,徐某春、董某会于2017年1月至2月期间在兴化市戴南镇某租住房内,召集严某等人聚众赌博,多次共同故意实施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该判决书提到,马某齐伙同他人开设赌场,其行为亦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马某齐在聚众斗殴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马某齐有前科或劣迹,酌情从重处罚。
该案中,最终法院对马某齐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2个月。
6月11日晚间,据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通报,根据河北省公安厅指定管辖,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
红星新闻记者综合司法机关、媒体等渠道发布的信息发现,9名涉案人员中,有5人有刑事案底,罪名涉及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其中多名涉案者或关系密切,且刑满释放时间距今较近。
多名涉案人员关系密切
3人近年才刑满释放
6月12日上午,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发布通报称,陈某志等9名犯罪嫌疑人已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执行逮捕。据新华社消息,这9人中有7名男性、2名女性,案发时多人实施了暴力行为。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迅速逃离现场,其中几人外逃到江苏。9名涉案人员于6月11日被全部抓获归案。
9名犯罪嫌疑人当中,陈某志与刘某两人均为唐山本地人,曾两次出现在同一裁判文书中,多处信源显示,两人关系密切。逃离外省的沈某俊、陈某亮、马某齐、李某4人于6月10日晚间驾驶奔驰迈巴赫逃往江苏,其中除李某以外,其他3人均为江苏兴化人。
↑刘某故意伤人案二审裁定书↑刘某故意伤人案二审裁定书
在2015年刘某(唐山涉案者)故意伤害商某一案中,刘某对商某实施殴打后,将其强行带至陈某志(唐山涉案者)位于开平东外环的厂房大院内;2017年,刘某无驾驶证连撞8车后弃车逃逸,刘某当时所开车辆便为陈某志实际所有,且事发后,陈某志表示自愿承担应由刘某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综合警方布控信息、相关裁判文书与媒体报道,开车逃往江苏的沈某俊、陈某亮、马某齐均为江苏省兴化市戴南镇人,3人近年间均因涉嫌赌博或开设赌场而被刑事立案。
红星新闻记者从一知情人士处获悉,陈某亮、沈某俊是同乡。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中,几个唐山籍打人者曾到戴南镇做生意,他们与陈某亮、沈某俊有生意上的往来,后来他们叫这两人去唐山玩。
此外,沈某俊与马某齐或早已相识。据财新网报道,马云齐或为沈某俊组织的聚众赌博站岗放风,并与另一间赌场人员聚众斗殴。
根据上述判决计算,若无减刑情况,涉案人员刘某、陈某亮、马某齐刑满释放时间应为2020年或2021年。陈某志与沈某俊的判刑情况目前还未有公开信息可以查实。
另据唐山警方于6月11日凌晨发布的通报称,抓获李某瑞等3名涉案人员。红星新闻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由陈某志全资持股的唐山某公司的监事,恰好名为李某瑞。该公司已于2021年3月25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陈某志:
疑涉刑案,民事纠纷缠身
红星新闻记者以“陈某志”与“唐山”为限定词,检索裁判文书网,发现其涉及多起民事纠纷,以及一起疑似非法拘禁案。
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无证驾驶的刘某驾驶陈某志实际所有的客车,连撞8车后弃车逃离现场。陈某志表示自愿承担应由刘某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后陈某志却未能完全履行相关赔偿。据一份案号为(2018)冀02执6992号的执行文书显示,该案一位司机曾对陈某志申请强制执行,但因其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而告终。
民事纠纷案中,陈某志除了不履行民事赔偿责任,还因多次未能按时还款而被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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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陈某志因没有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先后被当地银行和金融公司告上法院,判决书显示,两次违约的贷款本金分别为50万元和20万元。
除了上述民事纠纷,陈某志疑似涉及一起2015年的非法拘禁案。一份案号为(2019)冀02刑终216号的刑事裁定书注明,陈某志为“刑拘在逃”,该文书的落款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
但是,6月12日,陈某志妻子接受媒体采访时在回应网传陈某志的犯罪前科情况时表示,网传的涉案涉黑情况都不属实。
刘某:
故意伤人后无证驾驶连撞8车
据唐山警方6月10日通报,案发时犯罪嫌疑人陈某志进入烧烤店内对正在用餐的四名女子中的一人进行骚扰并殴打对方,随后陈某志同行用餐人员刘某等冲入店内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并将受害人拖至店外继续殴打。
刘某于2015年涉及一起故意伤人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2015年12月12日,刘某伙同他人,以追讨索要抵押车辆的债务为由,在唐山市某小区,使用方向盘锁,对被害人商某的头部等部位实施殴打。
这致使商某身体部位出现多处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等伤情。后经鉴定,被害人商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
案发时,刘某等人强行将商某带到“刑拘在逃”的陈某志的厂房大院内。次日12时,商某趁人不备逃脱并报警。
该刑事裁定书还表明,刘某于2018年3月21日才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刑事拘留。在2015年案发至2018年被刑拘期间,刘某还曾无证驾驶,与8辆车接连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逃逸。
↑陈某志、刘某有关交通事故纠纷民事判决↑陈某志、刘某有关交通事故纠纷民事判决
根据2018年4月16日判决的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一审案号为(2017)冀0203民初1294号的民事判决。
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显示,2017年2月4日晚,刘某无证驾驶小型客车在一路段行驶,接连与8辆汽车相撞,致道路中央护栏、树木、上述车辆不同程序受损。事发后,刘某弃车逃逸。交警认定,刘某无证驾驶其他号牌的车辆超速行驶,并在事故发生后弃车逃离,负事故全部责任。
2015年刘某犯下的故意伤人案,2019年3月11日,法院二审裁定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1个月。
外省涉案者:
大都涉嫌赌博或开设赌场案
6月11日,一份发自无锡市公安局的布控协查信息在网上流传,其中列明了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中4名涉案人员的身份信息,包括同为江苏省兴化市戴南镇人的沈某俊、陈某亮和马某齐。
据唐山警方通报,6月11日下午1点左右,唐山打人事件最后1名嫌疑人沈某俊在江苏盐城落网。
此前有网传信息称,沈某俊来自江苏省兴化市戴南镇董北村。对此,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该村村民。与沈某俊同村的一名知情人向红星新闻记者确认,唐山事件发生后,网上流传的打人视频铺天盖地,他们发现视频中“胖胖的穿黑衣服的”就是本村的沈某俊。
知情人表示,沈某俊有时候脾气暴一点,有点冲动,但人脉不错。早些年他跟着父亲在北京开店做买卖,村里人很少见到他,只有他的老婆孩子常年在家。知情人表示,他最近一次见到沈某俊是在一周前,打招呼还蛮客气。
知情人坦言,知道沈某俊此前曾因打架被抓过两次,他就是有点冲动,在本村还好,“在外面可能跟朋友一起闹起来了。”
红星新闻记者根据沈某俊的身份信息,检索到一份兴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发现沈某俊自18岁起,就有多次刑事犯罪的经历,涉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
该起诉书显示,沈某俊生于1983年,小学一年级文化。2001年1月15日,18岁的沈某俊就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兴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沈某还因犯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于2003年4月28日被兴化市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执行有期徒刑4年;因犯聚众斗殴罪,于2010年3月19日被兴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犯寻衅滋事罪,于2013年10月24日刑满释放;因吸毒,于2014年8月21日被兴化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2017年10月9日,沈某俊又因涉嫌赌博罪,被兴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4日被批准逮捕,后因患病,于同年12月15日被取保候审。
根据陈某亮的身份信息,红星新闻记者在裁判文书网找到一份刑事裁定书,发现陈某亮曾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刑。
该裁定书显示,陈某亮生于1979年1月10日,中专文化,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后因陈某亮在服刑期间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经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去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后的刑期至2021年1月14日止。
红星新闻记者从一知情人士处获悉,陈某亮、沈某俊是同乡,都是兴化市戴南镇人。他们逃亡时驾驶的奔驰汽车,车主是陈某亮。这位知情人在唐山打人案的监控视频中辨认出了陈某亮和沈某俊两人。“视频中黑衣服的是沈某俊,红衣服的是陈某亮。”
该知情人士表示,陈某亮父亲在当地开小饭馆,陈某亮是独子。沈某俊曾和父亲在北京做不锈钢生意。
此外,布控信息显示,和陈某亮、沈某俊一同逃往江苏的马某齐亦为江苏兴化人,有网友反映称马某齐为兴化市戴南镇赵家村人。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兴化市戴南镇2017年发生的一起聚众斗殴、开设赌场案中出现了马某齐的身影。
据相关刑事判决书显示,徐某春、董某会于2017年1月至2月期间在兴化市戴南镇某租住房内,召集严某等人聚众赌博,多次共同故意实施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该判决书提到,马某齐伙同他人开设赌场,其行为亦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马某齐在聚众斗殴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马某齐有前科或劣迹,酌情从重处罚。
该案中,最终法院对马某齐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2个月。
股市:主力到底进场还是出逃?“成交量”已经全部告诉你了
股市中庄家也是这个市场上的投资者,也要遵循这个市场上的交易原则。投资者首先可以对庄家有全面的认识,了解庄家常用的骗术;之后可以了解庄家整个坐庄过程中每一步的操盘目标、操盘手法和盘面特点;最后可以从自身角度出发,制定合理的跟庄策略。
一、解析突然放量
所谓突放巨量,是指个股走势原本正常,但某日成交量突然达到前日成交量或前段时间平均成交量的10倍之多。这往往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现象。当然,限制流通股开始上市和配送股首日流通是个例外,也需要引起注意。
突放巨量的过程可能会是一天,也可能会是几天,但都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即在放量前后的成交量往往不大。从图表上看,突放巨量会形成一个突兀的“电线杆"。突然放巨量的原因往往是主力进行对敲的结果。此外,在市场出现巨大的利空或利好信息,或是股价处于重要的阻力位或支撑位,而同时市场的多、空意见分歧很大时,也容易出现突放巨量的现象。
突放巨量往往出现在持续性下跌途中或无量横盘之中,是主力集中资金诱骗散户跟风的结果。无论其目的是否达到,个股后续的成交量又会陷入过去的常态。此外,突放巨量即使在某种情况下属于正常状态,但由于多方消耗的资金太多,往往个股后期的走势也不被看好。
二、解析间歇性放量
所谓间歇性放量,是指成交量虽然明显放大,但缺乏连续性,常常是放量一到两天后,再缩量几天,然后再放大一到两天。市场不可能在某一个时间段几乎停止交易,而在另一个时间段又疯狂交易,间歇性放量的合理解释就是盘中有主力在做对敲的动作,以告诉散户量增价涨、后市“看好"。
由于间歇性放量通常是主力对敲出货的结果,所以它往往出现在以下三个阶段。
1.高位的滞涨期
在高位滞涨期,主力通过对敲放量使交易者以为个股还会继续放量上涨,欺骗交易者介入,同时稳住持股者,而自己则在暗中抛售。由于主力出货不是几天的事情,因此,这种动作会往复出现一段时间,比如一周或一个月不等。于是,就出现了间歇性的放量现状。
2.高位的横盘期或阴跌期
当个股在高位进行横盘整理的时候,或者是当个股在持续阴跌的时候,主力往往急于出货,于是为了吸引市场注意,主力就会通过对敲来制造交易活跃的现象,蒙蔽交易者的判断能力,吸引市场跟风参与。
3.股价急挫后的“筑底”期
当股价从高处急跌到某一阶段性的低位时(比如跌去了50%的涨幅),股价往往会出现强势的横盘状态,给人以跌不动、有资金建仓的“筑底”假象,而此时间歇性的成交量多为主力对敲所为,一旦交易者大量买入后,主力就会全身而退。
三、解析放量滞涨
所谓放量滞涨是指成交量在某个价位附近出现持续放大的状况,这些持续放大的成交量堆集在一起就像一堆山丘。此阶段的股价总体来说并没有上涨多少,更多的是在强势震荡,上蹿下跳。堆量的目的就是制造成交量巨大、股价将要上涨的假象,以吸引交易者跟风。
放量滞涨往往出现在两个地方。
1.高位的滞涨期
当股价处于高位时,往往是主力全力出货的时期,但由于筹码太多,主力通常需要一周甚至几个月才能将筹码处理完,于是个股就容易在高位出现堆量滞涨的现象。在高位对敲堆量的过程中,主力的出货量往往会占到当日成交量的30%,同时还会新增10%的筹码,所以主力每日的实际出货量只能占到当日成交量的20%左右。也就是说,即使每日换手率达到了10%,主力也需要25天才能将50%的筹码出完。因此,只要个股有过巨大而稳健的涨幅,那么其高位常常会出现一个月左右的震荡期,并在部分阶段形成高位的堆量滞涨现象。
2.刚刚除权的股票
股票除权的当天,股价都会降下来,10送10的股票,其降价的幅度甚至会达到50%。于是,很多交易者会认为该股很便宜,有买入的冲动。与此同时,主力也会利用现在股价“低廉”的假象,开始在成交量上做文章,通过持续的堆量,给交易者制造该股即将被“填权”的想象,吸引跟风者进入。事实上,很多除权后出现堆量的股票,往往会持续走低。
四、底部放量三态
由于长时间的套牢,这部分投资者已经麻木,几乎没有售卖的欲望,所以,股价在底部是不会有大成交量的。失去了卖方的供应量,即使买方很强悍也不会得到太多的筹码,相反,股价涨得越快,持股者就越惜售。所以,除非个股有基本面上的巨大变化或大盘出现了暴跌而部分主力极力看好(即使有个别机构忍无可忍地在股价底部进行了抛售,个股也不可能在此时出现集体抛售的行为),否则底部放量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出现的。
在排除了个股有基本面上的巨大变化或大盘出现暴跌的因素后,若个股仍然在底部出现了大成交量的行为,那么往往属于不正常的异动行为,而且是主力刻意营造的结果。股价的运行只会有上涨、下跌、盘整这三种趋势,底部放量时的股价走势也不例外,只是这时的三种趋势往往是主力预谋的结果,而不是市场的自然选择。
1.底部放量上涨
这往往是主力对倒放量的结果,此时主力正在讲述“放量会涨”的故事。主力为了吸引投资者来购买低价筹码,在底部制造放量,主要是由于:
①主力属于超级短线的游资,不希望继续增加筹码,但又希望在有了一定的底部筹码后有人共同参与;
②尾货没处理完的主力急于抽身,于是以对倒做量的方式来吸引市场跟风,但这也意味着此处并不是股价的底部。
无论是游资进场还是主力在处理尾货,此时的股价往往都处在半山腰,所以投资者只能从成交量上获得一些股价后期走势的答案,在起初是无法得知操作者身份的。若当时的成交量不是很大,说明市场的抛售压力还能够被买盘承接得住,后市股价可能还会继续上涨;若当时的成交量很大,则主力对倒出货的可能性比较大,后市股价可能会退回原地。这里的卖量除了主力占有1/3之外,另外2/3则属于被套者的割肉盘和抢反弹者的短线抛单,所以要考虑成交量是否放得很大。抢反弹者的特点是宜早不宜迟,往往是股价刚刚止跌时他们就会立即买进,若几天内股价不上涨,他们就会立刻把筹码还给市场。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放量是指不正常的特大量,如换手率达到了10%。当主力在底部启动行情时,为了消灭浮筹而采用的缓推式大阳线也会产生大量,但还不至于出现不可思议的大量,除非是大阳线碰到了某个关键的阻力位,或是当日有配送股或限售股上市。至于何谓正常的大量,何谓不正常的大量,就需要投资者的经验累积了。
2.底部放量下跌
大盘状况不好、公司业绩下降、个股题材透支等,会使股价从高位跌到底部。在这些利空的环境里,即使通过底部放量这些小动作,主力也是很难全身而退的,也很难减掉较多的仓位,而最终的结果则往往是账面亏损继续增加,交易佣金不断支付。
既然如此,那么主力还要在底部制造放量下跌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
(1)主力在进行最后的打压动作,即主力为了实施打压式建仓,通过一些利空消息,制造带量的破位图形,迫使最后的卖单涌出,自己则全盘接纳。若股票在带量急速下跌后,几天之内又能回到原价位,那么多半就属于这种原因。
(2)主力在强行出货。这往往是主力资金链断裂的后果,或是个股基本面出现了极度恶劣的情形。有时候,主力会在出货前将股价向上做个拉升的“试盘”动作,若市场买盘比较多,主力就会“先养再杀”;若市场买盘比较少,主力则往往会直接“杀鸡取卵”,这种情况会导致盘面出现数日或数十日的暴跌,最后个股常常跌得面目全非,而主力则是能拣回多少资金就是多少,其目的就是为了能卖一个好的价位。
(3)换人坐庄。有时候,主力会寻找新的买家介入,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无法从市场上全身而退了,而一旦找到新的买家,他们就会约定在盘中交换筹码。
3.底部放量盘整
个股在底部放量时却出现了价格盘整的现象,这往往有以下三种可能性。
(1)主力护盘
若同期大盘持续下跌而个股却出现了盘整的行情,那么多数是由于有主力在其中护盘,而且主力还必须承接大量的抛盘,因此个股就会出现放量的盘整现象。但投资者必须提高警惕,因为护盘的主力不见得都有护盘的决心和实力。
(2)主力分仓
有时候,主力会用几个账户来进行交易,因而需要将筹码进行分仓,于是就会出现几次特大单的成交行为,一旦分仓过程结束,股价就会继续盘整。分仓的特点是盘中多次出现大单成交的现象,但却没有致使股价高涨或急跌,股价震荡的幅度也不大(对敲则是一个阶段性的持续行为,且带有明显的拉升或打压股价的目的)。
(3)交换主力
若个股几日内的成交量非常大,那么也有可能是新、老主力在交换筹码。该行为的特点同分仓的特点类似,但是成交量和大笔成交的频率远高于分仓时的情况。一旦新、老主力交换之后,往往新主力还会在市场上继续收集筹码或进行打压震仓的动作。
股市中庄家也是这个市场上的投资者,也要遵循这个市场上的交易原则。投资者首先可以对庄家有全面的认识,了解庄家常用的骗术;之后可以了解庄家整个坐庄过程中每一步的操盘目标、操盘手法和盘面特点;最后可以从自身角度出发,制定合理的跟庄策略。
一、解析突然放量
所谓突放巨量,是指个股走势原本正常,但某日成交量突然达到前日成交量或前段时间平均成交量的10倍之多。这往往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现象。当然,限制流通股开始上市和配送股首日流通是个例外,也需要引起注意。
突放巨量的过程可能会是一天,也可能会是几天,但都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即在放量前后的成交量往往不大。从图表上看,突放巨量会形成一个突兀的“电线杆"。突然放巨量的原因往往是主力进行对敲的结果。此外,在市场出现巨大的利空或利好信息,或是股价处于重要的阻力位或支撑位,而同时市场的多、空意见分歧很大时,也容易出现突放巨量的现象。
突放巨量往往出现在持续性下跌途中或无量横盘之中,是主力集中资金诱骗散户跟风的结果。无论其目的是否达到,个股后续的成交量又会陷入过去的常态。此外,突放巨量即使在某种情况下属于正常状态,但由于多方消耗的资金太多,往往个股后期的走势也不被看好。
二、解析间歇性放量
所谓间歇性放量,是指成交量虽然明显放大,但缺乏连续性,常常是放量一到两天后,再缩量几天,然后再放大一到两天。市场不可能在某一个时间段几乎停止交易,而在另一个时间段又疯狂交易,间歇性放量的合理解释就是盘中有主力在做对敲的动作,以告诉散户量增价涨、后市“看好"。
由于间歇性放量通常是主力对敲出货的结果,所以它往往出现在以下三个阶段。
1.高位的滞涨期
在高位滞涨期,主力通过对敲放量使交易者以为个股还会继续放量上涨,欺骗交易者介入,同时稳住持股者,而自己则在暗中抛售。由于主力出货不是几天的事情,因此,这种动作会往复出现一段时间,比如一周或一个月不等。于是,就出现了间歇性的放量现状。
2.高位的横盘期或阴跌期
当个股在高位进行横盘整理的时候,或者是当个股在持续阴跌的时候,主力往往急于出货,于是为了吸引市场注意,主力就会通过对敲来制造交易活跃的现象,蒙蔽交易者的判断能力,吸引市场跟风参与。
3.股价急挫后的“筑底”期
当股价从高处急跌到某一阶段性的低位时(比如跌去了50%的涨幅),股价往往会出现强势的横盘状态,给人以跌不动、有资金建仓的“筑底”假象,而此时间歇性的成交量多为主力对敲所为,一旦交易者大量买入后,主力就会全身而退。
三、解析放量滞涨
所谓放量滞涨是指成交量在某个价位附近出现持续放大的状况,这些持续放大的成交量堆集在一起就像一堆山丘。此阶段的股价总体来说并没有上涨多少,更多的是在强势震荡,上蹿下跳。堆量的目的就是制造成交量巨大、股价将要上涨的假象,以吸引交易者跟风。
放量滞涨往往出现在两个地方。
1.高位的滞涨期
当股价处于高位时,往往是主力全力出货的时期,但由于筹码太多,主力通常需要一周甚至几个月才能将筹码处理完,于是个股就容易在高位出现堆量滞涨的现象。在高位对敲堆量的过程中,主力的出货量往往会占到当日成交量的30%,同时还会新增10%的筹码,所以主力每日的实际出货量只能占到当日成交量的20%左右。也就是说,即使每日换手率达到了10%,主力也需要25天才能将50%的筹码出完。因此,只要个股有过巨大而稳健的涨幅,那么其高位常常会出现一个月左右的震荡期,并在部分阶段形成高位的堆量滞涨现象。
2.刚刚除权的股票
股票除权的当天,股价都会降下来,10送10的股票,其降价的幅度甚至会达到50%。于是,很多交易者会认为该股很便宜,有买入的冲动。与此同时,主力也会利用现在股价“低廉”的假象,开始在成交量上做文章,通过持续的堆量,给交易者制造该股即将被“填权”的想象,吸引跟风者进入。事实上,很多除权后出现堆量的股票,往往会持续走低。
四、底部放量三态
由于长时间的套牢,这部分投资者已经麻木,几乎没有售卖的欲望,所以,股价在底部是不会有大成交量的。失去了卖方的供应量,即使买方很强悍也不会得到太多的筹码,相反,股价涨得越快,持股者就越惜售。所以,除非个股有基本面上的巨大变化或大盘出现了暴跌而部分主力极力看好(即使有个别机构忍无可忍地在股价底部进行了抛售,个股也不可能在此时出现集体抛售的行为),否则底部放量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出现的。
在排除了个股有基本面上的巨大变化或大盘出现暴跌的因素后,若个股仍然在底部出现了大成交量的行为,那么往往属于不正常的异动行为,而且是主力刻意营造的结果。股价的运行只会有上涨、下跌、盘整这三种趋势,底部放量时的股价走势也不例外,只是这时的三种趋势往往是主力预谋的结果,而不是市场的自然选择。
1.底部放量上涨
这往往是主力对倒放量的结果,此时主力正在讲述“放量会涨”的故事。主力为了吸引投资者来购买低价筹码,在底部制造放量,主要是由于:
①主力属于超级短线的游资,不希望继续增加筹码,但又希望在有了一定的底部筹码后有人共同参与;
②尾货没处理完的主力急于抽身,于是以对倒做量的方式来吸引市场跟风,但这也意味着此处并不是股价的底部。
无论是游资进场还是主力在处理尾货,此时的股价往往都处在半山腰,所以投资者只能从成交量上获得一些股价后期走势的答案,在起初是无法得知操作者身份的。若当时的成交量不是很大,说明市场的抛售压力还能够被买盘承接得住,后市股价可能还会继续上涨;若当时的成交量很大,则主力对倒出货的可能性比较大,后市股价可能会退回原地。这里的卖量除了主力占有1/3之外,另外2/3则属于被套者的割肉盘和抢反弹者的短线抛单,所以要考虑成交量是否放得很大。抢反弹者的特点是宜早不宜迟,往往是股价刚刚止跌时他们就会立即买进,若几天内股价不上涨,他们就会立刻把筹码还给市场。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放量是指不正常的特大量,如换手率达到了10%。当主力在底部启动行情时,为了消灭浮筹而采用的缓推式大阳线也会产生大量,但还不至于出现不可思议的大量,除非是大阳线碰到了某个关键的阻力位,或是当日有配送股或限售股上市。至于何谓正常的大量,何谓不正常的大量,就需要投资者的经验累积了。
2.底部放量下跌
大盘状况不好、公司业绩下降、个股题材透支等,会使股价从高位跌到底部。在这些利空的环境里,即使通过底部放量这些小动作,主力也是很难全身而退的,也很难减掉较多的仓位,而最终的结果则往往是账面亏损继续增加,交易佣金不断支付。
既然如此,那么主力还要在底部制造放量下跌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
(1)主力在进行最后的打压动作,即主力为了实施打压式建仓,通过一些利空消息,制造带量的破位图形,迫使最后的卖单涌出,自己则全盘接纳。若股票在带量急速下跌后,几天之内又能回到原价位,那么多半就属于这种原因。
(2)主力在强行出货。这往往是主力资金链断裂的后果,或是个股基本面出现了极度恶劣的情形。有时候,主力会在出货前将股价向上做个拉升的“试盘”动作,若市场买盘比较多,主力就会“先养再杀”;若市场买盘比较少,主力则往往会直接“杀鸡取卵”,这种情况会导致盘面出现数日或数十日的暴跌,最后个股常常跌得面目全非,而主力则是能拣回多少资金就是多少,其目的就是为了能卖一个好的价位。
(3)换人坐庄。有时候,主力会寻找新的买家介入,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无法从市场上全身而退了,而一旦找到新的买家,他们就会约定在盘中交换筹码。
3.底部放量盘整
个股在底部放量时却出现了价格盘整的现象,这往往有以下三种可能性。
(1)主力护盘
若同期大盘持续下跌而个股却出现了盘整的行情,那么多数是由于有主力在其中护盘,而且主力还必须承接大量的抛盘,因此个股就会出现放量的盘整现象。但投资者必须提高警惕,因为护盘的主力不见得都有护盘的决心和实力。
(2)主力分仓
有时候,主力会用几个账户来进行交易,因而需要将筹码进行分仓,于是就会出现几次特大单的成交行为,一旦分仓过程结束,股价就会继续盘整。分仓的特点是盘中多次出现大单成交的现象,但却没有致使股价高涨或急跌,股价震荡的幅度也不大(对敲则是一个阶段性的持续行为,且带有明显的拉升或打压股价的目的)。
(3)交换主力
若个股几日内的成交量非常大,那么也有可能是新、老主力在交换筹码。该行为的特点同分仓的特点类似,但是成交量和大笔成交的频率远高于分仓时的情况。一旦新、老主力交换之后,往往新主力还会在市场上继续收集筹码或进行打压震仓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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